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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起诉状(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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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1

原告:罗,男,汉族,1x年x月14日生,湖南省攸县人,系xx市海怡出租车公司司机。

道路交通事故起诉状(通用4篇)

被告:杨,男,汉族,1x5x年3月2x日生,xx市人,住xx市xx区园岭号。

被告:薛,女,汉族,1xx1年1月x日生,xx市人,住xx市xx区园岭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车辆停运期间损失1x3.x2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x5年4月1x日原告罗驾驶xx市海怡出租车公司粤BGC5出租车与被告杨驾驶粤BOMx3x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经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认定被告方司机杨负全部责任。原告罗所驾驶的车辆因事故造成损坏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损为1x4x2 元,损坏后送到修理厂修理,x5年4月2x日修理完毕交给原告罗行驶。

原告认为:被告杨在行车中未确保安全行车,与原告车辆发生追尾,致使原告车辆损坏并造成车辆无法正常营运,由此造成的车辆停运损失,被告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告薛作为车主理应对肇事司机杨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原告的车辆是从事出租营运的,由于被告的肇事行为致使原告的车辆停止营运12天,损失十分惨重。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1x条之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或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用于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据此,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的停运

损失。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诉人:罗

道路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2

原告:,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同上,系儿子,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住。

法定代理人:,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住,系被告父亲,电话。 法定代理人:,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同上,系被告母亲,电话。 被告:EEE,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住,系被告姐姐,系肇事车辆的车主,电话。

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住所地XX市,电话。负责人,总经理。 案由: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各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X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 时 分,被告末取驾驶资格驾驶

号摩托车,在路段,从后面将原告撞倒,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 年 月 日,作出X公交认字,认定双方都有同等的过错责任,原告和被告各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原告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入住XX市人民医院医治,经诊断原告:1.……;2.……;3.……(见XX市人民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原告共住院 天,医药费共X元,住院期间由家人护理。

号车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事故在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本次交通事故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伤痛和经济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及《XX省X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规定,截止至 年 月 日共 天,原告因上述交通事故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下:1.医疗费X元;2.护理费X元(X元/年/365天× 天);3.住院伙食补助赞 (50元× 天);4.交通费X元;5.营养费X元;6.后续治疗费X元(注:按照国家司法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标准,大腿骨取出固定物手术费X元—X元);7.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医疗依赖、功能康复的损失,目前正委托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未出具,待有鉴定意见后相应增加诉讼请求。以上合计人民币X元。

被告EEE是本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车辆的车主,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是肇事的号牌摩托车的承保单位,被告造成交通事故时尚未成年,法定代理人、是其监护人,依法均应承担本次事故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本次交通事故给原告造成的损失X元,在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X人民币X元。超出限额部份在商业险赔偿,其中医药险部分超出限额X元(包括医药费X元+伙食补助费X元+营养费X元+后续治疗费X元),超出限额部份由商业险按责任承担X元(X元×50%)。

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市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道路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3

上诉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上诉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一案,不服XX区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作出的(年份)民一初字第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撤销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年份)民一初字第号判决;

二、依法对事故责任作出正确划分;

三、对被上诉人重新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四、依法查清被上诉人的损失数额,并对上诉人的赔偿责任作出正确判决。

上诉理由:

一、审判决对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的认定错误。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承担60%的比例偏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但不是民事责任的划分标准。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上诉人虽有责任,但是该起交通事故的引起最主要还是由于被上诉人违法交通规则,所以应当判决被上诉人承担80%的责任。

二、被上诉人的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一个不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所以对其的伤残等级鉴定不能作为本案证据使用。

三、被上诉人的户口是农村户籍,虽然他现在在城镇生活,可是未居住满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户籍的人赔偿标准要按照城镇居民计算的话,他必须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且在城镇有固定收入。

被上诉人是从X1年10月搬到城镇居住的,迄今还未住满一年,所以被上诉人的赔偿标准不能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

综上所述,法院第一审没有查明案件事实,结果显失公平,请求二审法院给予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道路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4

原告:杨××,女,汉族,1x年2月3日出生,住河南省睢县××镇××村××号。

被告:朱××,男 ,汉族,1xx1年x月21日出生,住河南省禹州市××乡××村××组,

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住所地郑州市××路××大厦13、14层。

负责人:王××,总经理。

诉讼请求

一、请求赔偿医药费1x元、护理费x元、营养费5xx元、交通费x元、误工费11xx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x元,飞鸽电动车修理费2xx元,鉴定评估费315元,以上共计x5元;

二、要求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以上损失。

三、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x月25日下午3点5分,杨××驾驶电动车走到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与张魏寨南二街发生交通事故,杨××被朱××违章驾驶的面包车撞伤,经郑州市公安局交 通警察支队三大队认定,朱××负全部责任,杨××无责任。杨××后来住院治疗几天后,又在家休养一个月,花费医疗费1x元,家人杨××为照顾杨××不 能上班,造成误工损失,本人一个月不能上班,造成误工损失,同时造成交通费、营养费损失。精神也因事故受到刺激,经常夜不能寐。飞鸽电动车也被撞坏,花去 修理费评估鉴定费315元。

经查,事故车辆豫ahm在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投有交强险。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故诉至贵院,望贵院查明事实,依法支持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证 据 目 录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朱××驾驶证,行车证(复印件):

证明内容:认定朱××负全部责任,致伤两人,车损一辆;

2、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住院病历,患者一日清单3天,住院患者费用明细表,河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出院证明内容:证明原告花费医疗费共共计1x元;

3、杨××误工费证明:

证明内容:郑州市燎原商贸有限公司员工杨××,月工资11xx元,于x年x月25日发生交通事故,请假一月工资未发,损失11xx元。

4、护理费x元:提供护理人员杨××误工证明,郑州市二七精密铸造厂员工杨钦民月工资x元,因女儿杨××交通事故一事需要陪护,请假一月工资未发。

5、营养费5xx元,原告受伤后需要加强营养,计算5x天,每天1x元。

6、交通费x元。见票据。

7、飞鸽电动车修理费鉴定费315元: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结论书3xx元,估价鉴定费15元。

8、精神损害抚慰金3x元, 原告受伤后精神受到伤害故要求支付精神抚慰金3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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