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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委托协议书(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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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委托协议书 篇1

委托方:农业银行胶南市支行

解除委托协议书(通用15篇)

受托方:

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我行工作计划安排和分行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委托对农业银行胶南市支行琅琊分理处项目进行审计。确保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签订本委托协议书。

第一条 委托审计的范围和内容

(一) 范围 农业银行胶南市支行琅琊分理处工程合同范围的所有引起合同价款改变的变更、签证、追加减等。

(二) 内容

合同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等全部内容

第二条 审计时间要求

(一)受托方应在委托方发出审计委托通知书后的3天内进点实施审计。于年月日前,向委托方提交审计报告和有关资料,审计报告所涉及的问题必须有相关书面证据予以支持。

(二)若因被审计单位资料提供原因或受托方在执业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报告如期提交,或者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前出具审计报告,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三条 受托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只供委托方使用。经委托方审查后,作为委托方对被审计单位做出审计结论和决定的依据。

第四条 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 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委托方开展审计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二) 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向受托方提供审计工作所必须的真实、合法、完 整的资料。

(三)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受托方执业审计纪律的情况和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受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和有关法律实施审计,确保审计质量。对委托方负责。

(二) 委派与审计事项要求能力相适应、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审计。

(三) 严格遵守执业道德规范和审计纪律。不得向被审计单位索取、收受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利用审计之便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四) 严格保守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审计资料和情况。

(五) 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完成委托事项,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及有关资料。

(六) 主动接受和配合委托方对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审计费用

按照农业银行胶南市支行与 双方签订的合同,由委托单位支付审计费用。

第七条 法律责任

(一)由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因素的制约,导致受托方在审计中未发现存在的问题的,受托方应承担的责任不能替代、免除、减轻被审计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二)受托方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受托方因过失、故意、舞弊等行为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委托方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取消审计资格,并追回审计费用。给被审计单位和委托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受托方承担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受托方执业不当或违反执业准则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争议解决顺序

(一) 协商;

(二) 仲裁;

(三) 法律诉讼。

第九条 协议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补充条款

委托单位:农业银行胶南市支行 受托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

电话:电话: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委托协议书 篇2

甲方:南京__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于年月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元,公积金每月需缴纳元,以上二项每月需缴纳费用共计元。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照每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每周期提前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年月开始。

三、乙方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为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五、在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险一金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五险一金,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七、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险一金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

八、其他

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

2.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解除委托协议书 篇3

委托拍卖

委托人: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拍卖标的清单》)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拍卖标的的评估鉴定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可以委托_________评估,评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1)自行鉴定(2)委托_________鉴定,鉴定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在_________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四条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_________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

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__,交付后保管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五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_________%的佣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

第六条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第七条拍卖标的的撤回与撤除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

拍卖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撤除该标的,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第八条拍卖标的未售出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委托人与拍卖人可以(1)续签合同(2)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委托人应在接到拍卖人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领回拍卖标的,超过期限未领回的,_________.

第九条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对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价及_________进行保密。

第十条其他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各标的。

3.拍卖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他人进行拍卖。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2.拍卖人没有确切证据撤除拍卖标的的,应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_________.

(1)协商解决;

(2)由_________调解解决;

(3)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由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未尽事宜,可依照拍卖规则。拍卖规则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委托人: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证照号码: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mail: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盖章)

证照号码: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mail: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解除委托协议书 篇4

委托人(拆迁人):

受委托人(拆迁单位):

委托人(下称甲方)就其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事宜,与受委托人(下称乙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工作委托乙方办理。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应当按照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方案和拆迁计划完成拆迁工作。

二、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拆迁调查工作,查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还应当协助甲方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为甲方制定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提供咨询意见。

三、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许可证由甲方申领。乙方在甲方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即派工作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所开始拆迁工作。

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

1.向被拆迁人送达有关拆迁工作的通知等事宜,将拆迁事宜告知被拆迁人;

2.与被拆迁人洽商有关安置和补偿事宜;

3.向被拆迁人宣传解释拆迁法律规定和政策,并执行这些法律规定和政策;

4.经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协议的,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书,包括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书,并安排被拆迁人在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转房内过渡;

5.向被拆迁人发放拆迁补偿款及拆迁补助费等;

6.被拆迁人要求产权调换的,应当负责要求被拆迁人缴纳产权调换差价款及其他费用;

7.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8.安排有关工程人员清除拆迁范围内的渣土及其他废物;

9.其他由甲方委托的工作。

四、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拆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在双方订立本协议书之日起三日内付××××元,余款在拆迁范围内的废物及其附属物拆除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后四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应当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在拆迁期间,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午餐及其他费用。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对双方发生约束力。

本合同由甲方报请房管局签证。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该损失。

甲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某建设拆迁事务所

二×××年××月××日

解除委托协议书 篇5

主管税务机关:(甲方)

纳税人:(乙方)

纳税人开户银行:(丙方)

为简化办税程序,方便纳税人完成缴税义务,确保税款安全,提高税款征收、入库效率,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采用银行扣缴税款方式缴纳税(费)款。

二、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库管理条例》。

三、乙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纳税申报后,其电子缴款信息通过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实时传至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并由该系统自动将乙方应缴税(费)款信息传至丙方,丙方根据接收到的乙方应缴税(费)款信息,将乙方应缴税(费)款及时划缴至人民银行清算国库,并实时将划缴税(费)款信息通过(TIPS)系统传至甲方。

四、乙方在当地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网点开立缴税(费)账户。纳税人财税库银联网缴税(费)账户须经丙方确认方能生效。

五、缴税(费)账户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若乙方确需变更名称、账户账号、主管税务机关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丙方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并重新签订“协议书”。

六、乙方、丙方应保证缴税(费)账户的真实性、有效性,丙方应保证乙方账户资金安全,甲方、丙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税(费)账户信息保密。

七、乙方在办理缴款涉税事项时,应保证缴税(费)账户内有足够存款余额,并能正常结算。因乙方缴税(费)账户资金余额不足造成丙方无法及时划缴税(费)款而导致逾期缴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丙方应保证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和各自业务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网络畅通及正确操作。因甲方、丙方业务系统、网络或操作原因导致丙方划缴税(费)款错误、失败的,在查明原因后,分别由问题方承担相关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系统瘫痪,三方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办理,未按应急预案办理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因系统网络故障造成账务差错的,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纠正。

九、乙方申报并缴税(费)成功后,可登录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自行打印电子缴款凭证,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也可由丙方出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丙方应根据甲方传送的电子缴款书信息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并加盖银行收讫章,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乙方若需甲方开具正式完税证明的,可到甲方办税服务厅换开。

解除委托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搞活经济,优势互补,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乙方经营甲方_________至_________班线,每日_________班,始发站暂定_________发车时间_________暂定为上午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时,确切发车时间由两地始发站安排,甲方保留变更发车时间和变更站点的权力。

2、本协议期限_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合作愉快,无经济纠纷,乙方可优先向甲方协商续营协议。如协议不成,甲方收回线路经营权、牌照及有关证件,车辆残值归乙方处置,甲方予以提供有关手续。

3、__________方投放客车的厂牌型号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自编号为_________,额定座位数为_________座,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购车资金合计_________元,付款方式: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业务的相关手续(进站证、通行证、线路牌)、站点安排,安全行车事故的协调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及票务结算、财务结算。

2、甲方负责乙方应向国家和有关管理部门交纳各种费用的代收代缴工作。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春运检验和有关换证、年审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委托经营中,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伍万元,用于意外事故及严重违章处罚之用,不足部分应在次月补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押金在合同期满后,归还乙方。

2、乙方在委托经营管理期内,应于每月上旬按实缴金额向甲方交纳营业税、养路费、陆管费、车船税等国家代征代收费用如因国家政策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乙方在运营前交甲方管理费全年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整。(乙方在购车及有关手续办理中,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正常按时运行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政策,如实申报营收情况。营运中发生的一切业务费包括纳税、养路费、保险费等由乙方承担。_________方面费用由甲方代收代付,每月每辆车暂扣缴营业税__________元,代办服务费_________元,不足部分及时补交。如有违反,一切责任,包括停止营运和取消营运资格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营运中,应严格遵守客运规定和交通法规。由于乙方违法、违规等原因而出现被管理部门取消经营或注销线路等后果,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_________万元整。发生行车事故要按照交通法规规定,迅速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报案并和甲方联系,及时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事故费用险保险公司理赔外,差额及其它部分由乙方承担,停班期间的管理费、代征代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5、委托经营期间内乙方每月30日前将结帐票款单交给甲方。甲方在次月20日-25日结算票款,如逾期结算票款,结帐单将作废。

6、在营运期内,车辆必须按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车辆的例行保养,维护甲方的声誉。要服从甲方对车辆的二级保养、年检、春运等检查安排。如脱期,其后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营运中,严禁携带危险品、禁运品;车未停妥,严禁上下客;对旅客要热情服务,合理收费。如发生骗客、甩客、途中卖客行为或带有黑恶势力欺行霸市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证属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直至解除合同。

8、委托经营期间内,根据行业规范标准和要求,乙方必须做到“着装统一,标志明显,语言规范,热情服务,安全营运”。如乙方因服务质量或其他问题造成新闻媒介公开批评及管理部门通报、处罚、记分,乙方将全部承担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乙方在受委托经营期内,具有分享盈利和承担亏损的责任。如经营不当或客运市场原因,确实无法经营,车辆可寻找过户单位,由甲方协助办理有关过户手续,并支付甲方违约___________万元,将所有线路经营证件交还甲方。合同期满,乙方将车辆通过中介部门(旧车交易市场)转向第三方,原车牌更新权利归甲方所有。如私自转让,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转让前后的一切经济问题和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涉。

10、甲方在营运中,发生营运车辆由于脱班、缺班造成乘客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经营期内营运车辆保险由甲方代办。为切实保护好乘客安全,意外伤害得到有效赔偿,第三者责任险甲方强制投保_________万元。车上责任险及其他险种按规定投保。乙方车辆如需更换发动机及车架,应按规定事先到甲方车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作罚款处理。

12、乙方聘用驾驶员委托甲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应提供真实合法材料,甲方协助办理。乙方不得聘用不合格或持伪造证件的人员,如发现类似情况,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3、乙方聘用驾驶员的一切福利待遇、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情况,造成驾驶员伤亡致残且因此而引发的一切经济、民事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4、经营期内,甲方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乙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教育、管理的责任。乙方必须与甲方签定《委托经营安全行车责任协议书》。乙方作为安全生产签约责任人,必须服从并协助甲方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教育、管理工作,按时按规定组织聘用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行车、规范服务、业务学习等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附则:

1、委托经营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该班线无法营运或国家政策及有关部门对所经营的客运班线作统一规划调整时(以有关部门文件为准),合同期限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以本协议为依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文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解除委托协议书 篇7

工程名称:云南省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德泽水库枢纽工程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云南建工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德泽水库枢

纽工程项目部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云南润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的云南省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德泽水库枢纽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由乙方完成,特订立本合同。

一、试验检测范围

本工程所涉及的在云南润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内的试验检测项目。

二、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试验检测费用。

(2)按相关工程管理规定,提供建筑材料各产品的相关资料,并填写试验委托单。

(3)负责现场试验检测人员的住宿和办公地点,支付试验检测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按工程进度和试验委托单及时完成工程的试验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交试验检测报告。

(2)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安排设备、人员进行试验检测,并对检测试验成果进行评定。

(3)对甲方的工程技术保密。

(4)提供相关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5)协助甲方送检乙方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外检测项目。

三、检测程序

1、部分受检样品由乙方负责取样送到外送实施检测,现场施工质量检测由乙方安排试验检测人员进行检测。

2、对各种试验检测工作,甲方需提供技术要求,明确样品的产品信息和检测要求。

四、履行期限

自本工程开工开始至工程完工,共计四十二个月,甲方付清试验检测费用,乙方提交完试验检测报告为止。

五、检测费用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试验检测费用按总价贰佰万元(¥200万元)包干,不含乙方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外送检所支付的费用。

2、乙方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外的送检试验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3、试验检测费用按工程进度比例进行支付,并于工程试验检测资料移交后一个月内支付所有费用。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进行仲裁。

七、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三份。

委托方(签章): 受委托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解除委托协议书 篇8

甲方: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业务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承诺予以遵守履行:

第一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批量开户申请书、员工开户资料(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发证机关等)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所载明人员需在复印件上签名并留指模)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由乙方财务人员持单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到甲方柜台办理。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因资料真实有效性而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员工身份证进行审核,对员工身份证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乙方提交上述资料时应确保员工明细清单中记载的身份证要素与员工身份证一致。

第二条甲方批量开户完毕后,通知乙方财务人员携带乙方单位授权领卡/折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到甲方柜台办理领卡/折手续,并在甲方打印出此批卡/折的花名册上做好签收确认手续,注明领卡/折具体时间。

第三条乙方应加强对批量办理的卡/折发放工作的管理:

1、乙方在其财务人员领回存折/储蓄卡后,应及时将密封的存折/储蓄卡发放给员工本人,并做好员工领卡/折的签收工作。乙方应在其财务人员代办领卡后天内将员工领卡签收清单交回甲方。乙方及其财务人员应当对员工提交的身份信息、《厦门农联社代发工资存折/储蓄卡交接清单》等相关内容进行保密。对乙方财务人员代领卡/折后发生的卡/折内现金被冒领等后果,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鉴于批量办理的存折/储蓄卡密码是统一生成的,乙方在将存折/储蓄卡发放给员工时,应逐一明确告知员工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甲方开户网点柜台修改密码。

第三条乙方必须在每月发放工资前两个工作日内开具转账支票,将实发工资总额转至甲方账户(户名:,账号:),并向甲方提供代发工资总额,代发工资总人数,代发工资明细清单(加盖财务章)。乙方资金到位后,由甲方核实确认划入的工资总额与乙方提供的工资明细表上的工资总金额相符且手续完备。

第四条甲方在收到乙方实发工资总额(以甲方进账回单为准)和加盖有乙方财务印章及负责人签名的代发工资清单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工资输入到乙方指定的员工活期储蓄账户上。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收取代发工资手续费每月每户人民币元,乙方在提供代发工资资料时一同以现金支付。

第六条如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双方需提前通知对方。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保发放工资清单中的账号,姓名与代发工资金额的准确性,甲方在处理代发工资业务时以乙方提供的账号和对应的金额为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账号与户名不符而引起的纠纷或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对代发工资清单中出现的差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如因乙方失误造成工资发放中的差错,由乙方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及负责人签名的有效凭证,在乙方员工未取走工资且错账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情况下,甲方将协助乙方更正差错,对同一批错账乙方只可申请一次冲正。因乙方原因引起的错账冲正而导致的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因任何原因造成代发工资出现差错,双方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进行补救,以减少损失。

第十条如甲方因设备或通讯及其他客观原因造成账务差错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进行账务更正。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交代发工资手续费、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其他各项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十一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或修改本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互谅互让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并订立书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履行过程当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网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壹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内,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如果双方均未书面告知对方终止协议,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解除委托协议书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为了适应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保证税款的及时征收,方便纳税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网点,选择:申领银行卡;开立缴税专户;提供开在乙方的企业帐户,作为缴税指定帐户,并保证在纳税期限前存足应缴纳的各项税款。乙方应按规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条 丙方同意税单不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由甲方凭税单在丙方指定帐户直接解缴税款。

第三条 丙方指定帐户为银行卡的,可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所有网点存入应缴税款,使用对公帐户的应在开户银行存入税款。

第四条 丙方的纳税帐户可纳税余额以纳税资金的到帐日为准。丙方在纳税期限前未存足应缴税款而造成滞纳的,按《税收征管法》规定补缴的滞纳金由丙方自行负责。若缴税指定帐户存款足够缴税,由于乙方迟缓划解造成税款滞纳,滞纳金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因税单差错而造成纳税人多缴税款,由甲方负责解释或退还,或准予在下期应缴税款中抵扣,乙方不负责解释责任。

第六条 纳税人可向银行查询纳税明细。纳税人只需提供纳税帐号,银行网点可为其查出该帐号的历史明细。

第七条 本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委托协议书 篇10

(行政审批事项)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兹委托 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办理 事宜。

授权范围:

1、接受行政机关依法告知的权利。

2、代为提交申请材料、更正、补正、补充材料的权利。

3、代理申请人行政许可审查中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4、签收 批件的权利。

5、其他权利 。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已授权的请在□中打“√”,未授权的请在□中打“_”。

解除委托协议书 篇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 年___月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协议。

一、词语含义及协议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协议: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协议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协议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协议的负责人。

1.5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协议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协议的负责人。

1.6 社会监理:协议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 总监理工程师:协议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协议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协议。

1.9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 协议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协议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 追加协议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协议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协议价款。

1.14 费用:甲方在协议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协议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 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协议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 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协议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协议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 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 书面形式:根据协议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 利息:协议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 协议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协议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 协议条款;

2.2 协议条件;

2.3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补充协议;

2.4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 协议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 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 监理协议

当协议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协议使用标准及法律

协议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协议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 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2.2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2.3 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

4.3 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 质量等级:______

4.5 协议价款:人民币( 币) 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5.1 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协议价款 %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5.2 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协议。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图纸

5.1 甲方于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 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 本协议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协议。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六条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协议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协议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 甲方代表应按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协议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协议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 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协议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协议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8.1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协议约定的权利,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8.3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协议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协议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协议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协议开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协议价款内;

9.2 协议开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 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 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协议按约定顺利施工;

9.5 协议开工日期前 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 协议开工日期前 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 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协议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10.3 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4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10.5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 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协议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协议签订生效后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协议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协议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协议,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顺延

1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4.1.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4.1.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14.1.3 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14.1.4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 甲方不按协议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4.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14.1.7 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4.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 上述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14.3 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 元。罚金不超过协议总造价的 %.

第十五条 工期提前

1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 乙方按协议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六条 工程样板

16.1 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16.2 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

第十七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协议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18.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 标准。

18.2 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协议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费用 元。

18.3 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4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九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19.2 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二十条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协议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协议价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 协议价款之调整

协议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21.1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1.2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1.3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

21.4 协议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21.5 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约定的调整协议价款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协议价款时,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

22.1 协议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 价款的 %预付款,计人民币(币) 万元。

22.2 乙方在完成协议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协议总造价的______%时抵扣完。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3.1 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甲方代表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接报表后三天内按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23.2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

23.3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3.4 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

第二十四条 工程款支付

24.1 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协议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字后 支付。

24.2 乙方按协议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4.3 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 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五条 材料样品和样本

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六条 甲方提供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字[1991]234号”文的规定,另付设备价款_____%的管理费给乙方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非协议约定的设备乙方不负责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6.1 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6.2 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6.3 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6.4 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协议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协议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协议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解除委托协议书 篇12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快捷入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丙方办理扣缴税款(包括滞纳金、罚款、税务行政性收费,下同)业务,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税款,以乙方的申报数据(含电子申报数据)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向乙方征收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以实际发生的应纳数额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乙方授权甲方(或甲方上级机关)与开户银行(或开户银行的上级行)统一签订同意委托缴税协议。

四、乙方按税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缴税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等。甲方在办理乙方退税时,也将通过上述账户办理。乙方保证存款账户名与国税登记的纳税人名称完全一致(乙方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通过个人账户缴纳的除外),保证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甲方符合规定的缴税电子信息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到达乙方上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负责按规定划款并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交乙方作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六、乙方保证在办理委托缴税时,上述账户应留有足够余额用于缴纳税款,并能正常结算,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当上述账户余额不足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账户中的余额部分缴纳税款。乙方将未缴税款部分资金存入上述账户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税款扣缴。未书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保证向丙方发出的缴税信息真实、准确。若丙方因甲方的错误信息而误扣乙方账户存款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后,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账户扣款。若

丙方在没有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而对乙方指定账户或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缴税信息但误对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数额进行了扣款,责任由丙方负责。

九、甲方、丙方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扣缴税(费)款时,因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电力中断、通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乙方已及时按应急预案采用的可行性税(费)款缴纳方式仍未按期缴纳税(费)款的,乙方应予免责。因系统网络通信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账务差错,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纠正。

十、乙方需变更付款银行或账号、变更主管国税机关的,均应重新签订协议。

十一、甲、乙、丙三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各方如无异议,本协议将长期有效,若其中一方解除协议,甲方、丙方可以书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须携单位介绍信(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协议书,提前一个月到甲方办理协议解除手续。甲方应按季向丙方提供解除协议的纳税人名单。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所涉及政策有调整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五、乙方如注销国税登记,本协议即自行终止。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丙方:(公章) 征收机关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清算行行号: 地址: 地址: 开户行行号: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委托协议书 篇13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有关规定,甲方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中部分管线安装工程委托给乙方组织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共识,特制订本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希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卓尼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

二、 工程地点:卓尼县藏巴哇乡柳林村委会马甸村境内 。

三、 工程施工内容:

1、管道土方的开挖、回填、水源井工程;

2、管道安装敷设、管件、阀门、安装;

3、管道敷设涉及到的过桥、过路、过沟、过河工程;

4、管道上的阀井工程;

5、标志桩的制作与安装;

6、户井池工程;

7、入户水龙头及立杆购置安装;

8、管道的冲洗消毒与试压。

四、工程款结算方式:所有施工内容均分摊到管道敷设中,以实际

解除委托协议书 篇14

根据贵州科尊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签 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特给予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权利:

一.监理人员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及义务:

(1) 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审查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2) 监督承、发包方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3) 抽查、核验工程使用的建材、构配件和机械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4) 协同甲方组织工程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及工程竣工预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5) 参与工程验收。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7) 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有对施工单位违反工程治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的权利。

(8)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9)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设计标准、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10) 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事先应向委托人报告。

二.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执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定,公正的进行协调。

贵州科尊实业有限公司

20__年_月_日

解除委托协议书 篇15

委托 拍 卖 合 同

委托人: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拍卖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拍卖物品及保留价:

序 号拍卖物名称规 格数 量质 量拍卖保留价

拍卖人不得低于保留价出售拍卖物。

第二条 委托人如需要拍卖人保管拍卖物品的,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拍卖物交付给拍卖人,交付地点为 ,交付方式为 ,因交付拍卖物所引起的费用的由 承担。拍卖物交付后,拍卖人应妥善保管,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委托方。

第三条 拍卖人应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拍卖:

(1)估低价拍卖;(2)估高价拍卖;(3)无估价拍卖;(4)标卖。

第四条 拍卖人承诺在 年 月 日前在 举行拍卖会,对委托拍卖物进行拍卖。

第五条 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付受理费 元,用于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公告、广告及双方商定的 费用开支,由拍卖人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按拍卖物成交总额 %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佣金,佣金由拍卖人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除;

拍卖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六条 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收到全部款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扣除佣金后)以 方式支付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约定的拍卖期限内拍卖物没有成交,或者由于买受人违约不提取拍卖物的,委托人可以撤回拍卖物,如需继续委托拍卖的,应签订新的委托拍卖合同。

第八条 双方应对拍卖物保留价位进行保密;委托人要求拍卖人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以保密,并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擅自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委托人委托拍卖法律、法规禁止拍卖、没有所有权和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应赔偿拍卖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对已知的拍卖物瑕疵未加说明的,应赔偿拍卖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3.在本合同生效后拍卖开始之前,委托人撤回委托拍卖物的,应征得拍卖人同意,并按实际支付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无故撤回委托拍卖物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物保留价 %的违约金;

拍卖人在拍卖前的任何时候,对拍卖物经核实或者鉴定后认为依法不宜拍卖的,可以撤除该拍卖物并不再拍卖;拍卖人无故撤除拍卖物,应向委托人支付拍卖物保留价 %的违约金;

4.拍卖人逾期向委托人支付拍卖物成交价款的,应向委托人支付应付价款每天万分之五违约金;

5.拍卖人违反合同约定泄露拍卖物保留价的,应向委托人按拍卖物保留价的 %支付违约金;委托违反合同约定泄露拍卖物保留价,致使拍卖不能成交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按拍卖物保留价的 %违约金;

6.拍卖人由于对拍卖物保管不善造成拍卖物损坏的,由双方按损坏程度协商解决;丢失的,拍卖人应按拍卖物保留价负责赔偿。

第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附件:有关拍卖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 件。

委托人(盖章): 委托人(盖章): 鉴证机关意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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