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歉声明(通用16篇)
关于道歉声明 篇1
(署名“”)作品(书号:)对(署名“”)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一事,、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共同向真诚道歉。
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
关于道歉声明 篇2
一书作者为,由文史出版社出版,一书侵犯了作者刘、杨著作权,对此及文史出版社已停止出版、发行含有涉及侵权内容的一书等侵权行为,并就该书侵权审查管理等疏忽导致的后果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同时郑重向的作者刘、杨表示最诚挚的歉意,请刘、杨给予谅解!
文史出版社
关于道歉声明 篇3
x年5月26日,本集团旗下xx晚报刊登了的文章,完全按照报料人的陈述登报披露。“文中识别真假麻油的文字和图片及文章严重失实,足以误导读者,使读者认为蒋生产的麻油是假的,而事实上报道中提及的自制麻油符合食用油标准”。该报对报料人提供的新闻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因未经核实致新闻报道严重失实,存在过错,损害了蒋名誉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特此声明向蒋(麻油)道歉!
报业传媒集团
关于道歉声明 篇4
本人于x5年11月17日--11月25号在工业网和编剧网以及微信朋友圈发表的文章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领导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现双方已友好协商解决!删除帖子,特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表示诚挚的道歉!并对所有看过此贴被误导过的读者深表歉意!感谢关注,是一家诚信做电影的xx公司,拥有中国最多的RED摄影机,欢迎租赁,也欢迎电影合作,希望今后我的朋友及工作伙伴多多支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对于过去现在今后如有复制传播我的不良言论,请立即删除,如发现我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起进行追究法律责任!
道歉人:
x5年11月28日
关于道歉声明 篇5
原告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我司名誉权纠纷一案,因我司“新闻”手机客户端转载了标题为的文章存在失实之处,造成了原告社会评价降低和其他负面影响。我司已经删除了该文章,为消除影响,特此道歉。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x6年3月18日
关于道歉声明 篇6
(署名“”)作品(书号:)对朱(署名“”)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一事,、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共同向朱真诚道歉。
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
关于道歉声明 篇7
特此声明:本网于x年11月14日转载文章,该文章标题“骗局”和行文中“骗局”二字等内容侵犯了徐名誉权。现本网诚恳向徐致歉。
股份有限公司
x年4月 10日
关于道歉声明 篇8
5月29日,新闻频道在转发环球时报评论文章时,因改了原文标题导致不必要的误解,造成不良影响,在此向环球时报致歉。原文链接如下:。
x2年5月30日
关于道歉声明 篇9
各位关心粉丝和朋友们好。
从1月18日发文至今,我们这个小团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我们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给这件事一个真正的交代。
如众人所知,从开设「」这个栏目起,我们团队对“假货”一直给予了许多关注,写出那篇文章的初衷,实则是希望消费者能有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的网上购物环境。
但是由于我们的鉴别经验浅薄,态度不够严谨端正,轻信网络信息,造成了全文观点有失偏颇,使得良心商家无故躺枪,遭受了莫须有的罪名,我们辜负了粉丝,也辜负了朋友。
在此我们郑重声明:在1月18日公众号发布的一文中提及的所有店铺名单都未经核实,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买到了假货,我们也无法出具任何检测报告,我们真诚地相信这些店铺都在认认真真做事,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我们造成的伤害也许难以弥补,但请你们接受发自内心的歉意,我们诚恳地向所有人道歉!我们为无意中给你们带来的负面影响,感到十万分的难过和愧疚。希望你们可以接受我们的道歉,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共同为营造干净的购物环境而努力。
关于道歉声明 篇10
特此声明:本网于x年11月14日转载文章《“”骗局被揭穿》,该文章标题“骗局”和行文中“骗局”二字等内容侵犯了徐名誉权。现本网诚恳向徐致歉。
股份有限公司
x4年4月 10日
关于道歉声明 篇11
9月27日,娱乐频道一名图片编辑对电影发布会图片进行了错误处理,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有热心网友指正后我们发现了这个错误,该文章现已更正,我们将引以为戒并继续优化工作流程。在此,我们特向电影制片方、演员赵小姐及广大网友致歉,并衷心感谢网友的指正。
娱乐频道 9月29日
关于道歉声明 篇12
小编于x年2月13日收到名为“”组织的后台留言,称本账号于x年09月01日发表的()一文未经授权转载了用户“”在上的文章,原文地址(),经查证情况属实,本人已第一时间删除了微信公众账号上的内容以及存档,并在此对“”及仍然关注百科的3738余名粉丝表示真诚的歉意。
我们尊重每一位创作者,尊重每一位读者,我们会甄选精品文章供用户阅读参考,若某些文章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第一时间解决并征得您的谅解!
最后,再次真诚地向作者表示歉意!
百科
x年2月17日
关于道歉声明 篇13
尊敬的社会公众
针对x年7月文化传播公司关于殴打刘负面消息起因是因为我作为男演员林 今年去文化传播公司拍戏卫视 演 男主角 到了拍摄区后因为和导演发生口角矛盾被导演替换角色心怀不满因为男生毕竟很骄傲,结果回家后心存不满,在发布有关于文化传播公司的不良负面消息,全部是我男演员林捏造,文化传播公司是很优秀的传播公司,关于其公司负面消息全部是我男演员男艺人拍戏不满捏造事实。
特此 道歉 很深刻的道歉
-9-11
关于道歉声明 篇14
对于下午在xx社区上发了“xx公司请给个说法”一帖,由于本人未经落实清楚是否为xx公司的缘故给予x公司造成负面的影响。对此本人在此声明道歉,还望贵公司能原谅。
衷心的对贵公司说声:对不起!!!
x年3月2日
关于道歉声明 篇15
我于x年12月1日在红网论坛发表的《xx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诈骗残疾家庭12万9千》帖子,里
面的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对声誉造严重影响,为此,特发贴对深表道歉。
道歉人:
-12-27
关于道歉声明 篇16
亲爱的客们:
本公众号曾发表文章“”的文章,原作者为“”,作者原文链接,由于疏忽转载了原创文章,感到非常抱歉,望广大读者与原创作者海涵,我方转载时,未经作者同意,特在此发文致歉。转载的文章,现已被我方删除。特在此对原作者表示深深的歉意,给作者造成的困扰还请予以谅解,谢谢!
“客”微信公众号本身致力于向大家推荐优秀的户外旅行生活文章。并且,我们也十分尊重各位作者的版权!对于本次失误,我们表示非常抱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倍加努力!为大家提供更多、更好、更加积极向上的推送!同时,我们也欢迎大家的监督! 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客!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