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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版权注册登记批复(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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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版权注册登记批复 篇1

日前,新闻出版总署对20xx年我省音像出版单位审核登记作出批复如下:

同意版权注册登记批复(通用5篇)

一、太平洋影音公司、中国唱片广州公司、广东音像教材出版社、华南理工大学音像教材出版社、汕头海洋音像出版社、广东音像出版社、珠海特区音像出版社、广州市新时代影音公司、中山大学音像出版社、广东省科技音像出版社、广东惠州音像出版社、深圳市激光节目出版发行公司、深圳音像公司、广东省语言音像出版社、中国唱片深圳公司、广东海燕电子音像出版社、珠影白天鹅音像出版社、广州外语音像出版社、广东珠江音像出版社、广东嘉应音像出版社、广州音像出版社等21家音像出版单位符合年检条件,准予重新登记。

二、同意珠影白天鹅音像出版社的主办单位由广东珠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江电影制片公司,广东省语言音像出版社的主办单位由广东省外文书店变更为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太平洋影音公司的主办、主管单位由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变更为广东人民广播电台,珠海特区音像出版社的主办、主管单位由珠海市新闻出版局变更为珠海市委宣传部,广东惠州音像出版社的主办单位由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变更为惠州市广播电视局、主管单位由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变更为惠州市委宣传部,广东海燕电子音像出版社的主办单位由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变更为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主管单位由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变更为广东省委宣传部。

三、给予上述单位重新换发《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四、加强管理,督促音像出版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多出精品,繁荣我国音像出版事业。

局电子音像出版管理处供稿

同意版权注册登记批复 篇2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成立登记。该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新闻出版总署。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我部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保护文字著作权,推动文字作品的创作、使用和传播作出积极贡献。

协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部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协会的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部备案。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同意版权注册登记批复 篇3

南京市版权局:

你局《关于指定南京市版权局为作品登记机构的请示》(宁权发〔20xx〕3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为南京市作品登记机构。

希望你局遵守著作权法和国家关于作品登记的政策规定,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资源优势,有效推进作品登记工作,为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同意版权注册登记批复 篇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xx年 11月 7 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共同出资,申请设立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东旭集团出资6亿元,持股60%,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亿元,持股40%。

相关事宜详见公司20xx年11月8日刊登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设立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20xx—118)。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的通知,东旭集团已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xx]444号),批准东旭集团与公司共同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东旭集团及公司须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并在筹建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中国银监会河北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1月5日

同意版权注册登记批复 篇5

福州腾跃体育文化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变更经营地址的报告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经营地址由福州市五一中路57号闽东大厦5层522室变更为福州市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14层02A号。

请你公司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并依法经营。

此复

20xx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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