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都 > 个人 > 心得体会 > 读书心得体会 >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通用12篇)
手机版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通用12篇)

来源:范文都 阅读:2.21W 次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

《卖米》是北大才女张培祥所写,看后有如写自我之感。其实我或我们比她还要凄惨得多。她家还有米卖,自然灾害年代我们什么都没有卖的。而那时正是我们小升初啊!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通用12篇)

国家政策下来了,农村实行“三自一包”,即自种、自收、自销,包产到户。当然,国家的公粮是要缴的。不到半年翻身,菜种出来了,红苕、谷子种出来了。心中那个喜呀自不必说。

父亲为了给我交学费,请一熟人一齐挑红苕到街上卖,2分钱一斤。我跟在父亲身后走在弯弯曲曲的田间小路上,心中喜滋滋的能够不辍学了。看着父亲黑红色的背膀流着汗水……他的肩上如同压着一座山啦!简单的生活已花光了他身上所有的力气。

再想想我们参工时初到沈阳,天寒地冻无所适从。有的同学早上上班时将布鞋脱了抱着跑步到车间,师傅见此无不惊讶:“是脚重要还是鞋重要”?因脚粘在冰冻三尺的路上,如果跑慢了脚皮将会粘在冰上,皮会被拔下来的。应对师傅心疼的责怪,而同学给以了憨憨的微笑。同学啊!个中的滋味仅有自我明白。那是一种对母亲的尊敬和爱啊!那一双布鞋不知母亲在灯下熬了多少个夜晚?孩儿怎舍得将母亲辛勤劳作的鞋放在冰天雪地里擦磨。这种对父母的爱是羞涩的,是难于言表的行动。不像此刻的爱呀在字里行间,是那样随意地从笔尖滑落。

其实那时的我们家境都差不多,也许有条件好的。不管怎样都熬过了艰难时光,度过了岁月的长河。余味苦涩,有了回甘。在这风平浪尽的日子里总想回忆……写下那些酸酸甜甜的过往……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2

敲下题目那行字的时候,忽然觉得“卖”字与“读”字并列着十分显眼。卖,无言的读?或者读,卖的就是语言?我不明白这两个字之间还有什么关系,隐隐间觉得或有深意。

不纠结了,即兴的话。说回文章。

本想说这是一篇时下大热的文章,又觉对这样沉重的一篇文字来说,用“大热”实在有点轻浮。感激网络又把它挖了出来,好文章是不朽的。

看多了煽情与滥景的文字,腻得发慌,越来越喜欢真实朴素的文字,因为真实,所以能看到心里去。

做为农村人,做为底层百姓,对文章里描述的很多细节感同身受。《卖米》,伴随着十分熟悉的画面感,勾勒出落后乡村的真实面貌:从土里刨食的人没有其他的赚钱路子,即便拿一介肉躯跟土地死磕,往往也只是”多收了三五斗“的结局。然后,还得指望拿这点钱既当生活费又当药费。

我链接的这一篇似有删节,其他版本里还有一段弟弟为引水入田的事不惜与关系不错的同班同学反目打架的事,感觉特真实。以前农村里没少为争水的事闹别扭,常就派出一人在田间地头守到半夜,担心水让他人截了去,有时一言不合,双方直接抡起锄头动粗也常见。还有,琼宝替母亲挑更重那担米的时候,一不细心撒了点出去,母亲心疼米更甚过心疼女儿……看到那里,不能再同意。

在农村,什么都值钱,似乎仅有命最不值钱。

民生多艰。穷人之苦,没体验过的城里人很难想像;同样,有钱人之奢,没走出大山里的人一样很难想像。古时有上对下”何不食肉靡?“的天问,有下对上”皇上必须天天吃红烧肉“的惴测,今人的版本不会低于过去,这世界悬殊差异已经越来越大,有些人倾其一生努力,所得可是是另一些人不屑一顾唾之弃之的东西。

当然,说这些并没有歌颂苦难鞭挞享乐的意味。合理合法赚到的钱,随你怎样支配,但凡能有选择,谁都想少吃苦多享乐。只是这世间总有苦难与相对的幸福,命运之神随机布局,然后跃上云端俯瞰芸芸众生,看有些人逆袭,有些人沦陷,有些人一成不变。

别说人,土地也有不一样的命运。僻壤生产粮食,热土生长房子。越靠近城市的农村人越有机会在拆迁中改变命运,反之,偏远的穷乡几乎就永远穷下去了,直至渐渐消亡。

城里人可能永远无法理解《卖米》一文中为了总共三块钱的差价母女愿意守在摊头任烈日暴晒一天。可是广大从农村里出来的人必须能理解,虽然事后可能也会自嘲“能算不除”,可当时必须是纠结的,三块钱不多,可心里那份委屈拦着,舍不得出手。买米的当然也没有义务非得“高”价收购你的米,市场永远冷漠没有温度。你不卖,大把的人等着卖,明知你的米略好,但对商贩来说,他们只看买卖环节间的利润,能给他们带来更高的利润,购之;不能,弃之。

买米的小贩们肯定也不是什么真正意义的大老板,所以锱铢必较也能理解,他们或许只是比单纯的种田人混得好一点的小商人而已,彼此奔波路上,顶着烈日讨价还价,怎样说都是讨生活的人,在商言商,也就没什么好苛责的了,都不容易。

“行情”一词,是从事生产的人最怕最敏感的词,年景大好,丰收,价就低;价高,却往往意味着歉收。时有听说什么什么农产品烂在田间地头无人问津之事,反正苦逼生产的总是最被动的。小贩相对好点,见风使舵,贵买贵卖,一旦发觉无利可图,撒手不干,也可是掉一两根毛而已。

当所有的汗水被冰泠的“行情”冻住时,农人该怎样办?政府出来收拾大局吗?房子卖不掉,给各种补贴各种刺激。农作物呢?

相较城市,农村永远处于弱势。说故土难离的,往往是先行离开的。

都说乡村是净土。那是偶尔你厌烦了城市的套路,下去感受个一两天,45度仰望天空时感叹两句而已。稍呆多两天,保管你逃难一般离去。当然,那些如梦如画的度假村不在此列,那完全是低调奢华,是变相的”伪农村“。

真正的乡村绝非乌托邦。一代代人因贫逃离,富而返乡,还有一群人永远挣扎在路上。

本文的作者算是靠着读书逃离了乡村的人,可惜终究逃可是病魔。人生短暂,徒留遗憾。默哀之。

依然是一些乱七八糟的读后感——或许连读后感也算不上。对我来说,好文章有一种特质,读后很有想写点什么表达点什么的冲动,虽然可能狗屁不通言不及意,但好在是浇了我心中块垒了。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3

最近的微信朋友圈内,一篇《卖米》迅速刷屏。文章讲的是一位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在回乡时和母亲一齐到场上卖米的经历,由于价钱没有谈拢,她和母亲没有把米卖掉,只能把100多斤重的两担米再挑回家。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北大才女,但她已经在20__年因罹患白血病而去世,生前曾有翻译和编写作品出版,并有小说、散文发表,而这篇文章的描述场景皆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才女,英年早逝,讲述农村苦难,这一切确实都容易触发读者泪点,并为之感动。可是,一篇旧文为什么能够在作者逝去15年后忽然走红?

既然是小说作品,读者对它的阅读评价就必须是以小说的标准来进行,况且是发表在以往发表过《白鹿原》这样的优秀小说的文学刊物《当代》之上,那么它应当是具有必须的水准的。可是,整篇小说读下来,却并无读小说应当有的感觉,故事平淡无奇,语言也无引人入胜之处,它充其量是一篇文从字顺的学生习作。当然,对文学作品的评价,历来见仁见智,况且作者已逝,已经没有办法和我们申辩,刻意强调其为作者亲身经历,让人觉得不够“厚道”。也许是公众号主人太想经过此篇来感动读者,但即使我们把它当成一个真实的故事来读,似乎也感动不起来。

这篇文章说的“我”和母亲到场上卖米之所以失败,是因为母亲与米贩在一块零五分一斤还是一块一角一斤上没有达成一致,米贩已经同意以一块零八分一斤收购,但母亲不肯通融,错失了交易良机,最终同意让到一元零五分一斤,却已卖不出去。在这个简单的过程中,母亲显然缺乏市场交易的基本常识,而只是一味认死理,缺乏随行就市的灵活性,最终自我的利益也没有实现。

所以,如果要为《卖米》写一篇读后感,它的重点决不应当仅仅保有感动。《卖米》一文如果有一点可取之处的话,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对市场交易的陌生,观念陈旧,正在现实地影响着农民的与时俱进。文章经过父亲(这个父亲照例是毫无创意的重病在身,等待米卖掉之后买药)之口指责这些米贩子盘剥农民,听着振振有词,其实表现的可是是几千年落后的重农抑商思维。但这种思维对农民的提高与发展有害无益,农民要摆脱贫困,必须从思想上摒弃这种落后观念。今日,我国正在大力推进扶贫事业,可是“授人以鱼”容易,“授人以渔”难。扶贫离不开对贫困农民的物质帮忙,但更重要的是要帮忙农民摆脱旧观念,学会市场交易,让他们驶上社会发展的车道,而不是永远停留在旧的车道里经过抚摸苦难来博取廉价的同情。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4

今日,妈妈找来一篇文章,名叫“卖米”,妈妈说这篇文章写得很好,很感人,以往获得文学一等奖。作者飞花是一名来自湖南株洲的北大女高才生,英年早逝,年仅24岁。

这篇文章主要讲:一个农村的小姐姐,一家人都靠着种农作物换钱来过日子。有一次,她爸爸生病了,小姐姐只能和她妈妈把种出来的大米拿到集市上去卖。问的人很多,开始她妈妈想1.1元一斤卖出去,但商贩只肯出到1.08元一斤,米很好,看上的人也多,价格却始终是1.08元一斤,到后面人越来越少,她妈妈想着要不就1.08元一斤卖了算了,可商贩这时候却最多出到1.05元一斤,由于价格没有谈拢,她和妈妈虽然顶着烈日、饿着肚子守到天黑也没有把大米卖出去。最终只能把150多斤重的大米再挑回家。回去的路上,小姐姐懂事的选择重的那担米,结果滑了一下,米撒在了地上,想到生病的爸爸,她捡起地上的米继续回家。第二天一早,小姐姐和妈妈又去另一个地方卖米。

这篇文章写得太真实了,看了这篇文章不禁让我想起,以前妈妈给我讲过外公外婆的故事——妈妈出生在农村,外公外婆有四个孩子,出了三个女大学生和一个高中生,在外公那个村、那个乡都是有名的。在妈妈生活的地方,普遍重男轻女,女孩子基本初中毕业就会去广东打工,然后早早结婚生子。外公外婆为了让孩子多受点教育,他们种了十几亩水稻、养了几个水塘的鱼、养了很多头猪,还种了很多烤烟。每一天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很是辛苦。每年的秋天,外公都会挑起秋收后的大米担到县城去卖。从外公老家到县城有二十多公里。天不亮,外公就得出发,走几个小时的路,东西都舍不得吃一点。有时候行情好,能够卖个好价钱,有时候只能便宜的卖出。

妈妈告诉我,她们的学生时代有做不完的农活,每一天放学后都要去田里帮着做事。晚上经常没有电,几姊妹就围着煤油灯看书、写作业。之后姨妈、妈妈、小姨接二连三的考上了大学,一个学期五千多的学费,但外公外婆不管多艰辛,都没有让她们辍学。每每妈妈说到外公外婆都是无限的敬意!

生活的苦仅有经历过的人才懂得。因为之前的劳累,外公外婆的身体都不太好。前几年外公还做了支架手术,外婆也是高血压、高血脂,每年春季还会风湿关节炎,走路都很困难。所以妈妈毅然回到了郴州,期望能够就近照顾他们。

不论是《卖米》的故事,还是外公外婆的故事,生活在被电子产品、游乐设施包围的我确实无法感同身受。难以想象,有些人只是简单的生活,就已经花光了身上所有的力气。“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对于一家人来说,每一粒米都应当珍惜,都来之不易,是生存下去的力气。读完后才明白,生活不易,忆苦思甜,我懂得了感恩和珍惜此刻的完美生活!淳朴、勤劳、勇敢、坚强的品格感染了我,也将激励着我不断成长,好好学习。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5

近段时间,一篇北大学生在15年前所做的《卖米》文章刷爆了网络,此文曾获北京大学首届学校原创文学大赛一等奖,文风朴实,近似写实,用白描手法展示了“我”和母亲卖米的艰难过程,道出了乡村生活、农民求生的艰辛不易,打动了无数人的心扉,读之令人落泪心酸。

文章背后的故事更让人痛彻心扉,作者张培祥是北大才女,于20__年因白血病去世,年仅24岁。在短暂的有生之年,写就、翻译了百万字的文字,留下了一代才女的灼目光华,在生命之花刚刚绽放的时候,猝然凋谢,让人扼腕叹息,无比惋惜。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一个农家姑娘,凭着自我的才华,一路倔强走来,披荆斩棘,历尽沧桑,踏进了中国最高学府,生命之幕徐徐拉开,即将绽放最华丽的乐章,然后,就在这一刻,上苍之手无情地掐灭了这朵艳丽的花朵,让人不由得有种天妒英才、造化弄人之类的感受。作为读者,听着是个故事,可作为她的亲人、家庭,那是灾难性的杯具、毁灭性的打击啊,“树犹如此,人何以堪?”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生命的杯具,杯具最能震撼人的心灵,直击人的心胸,让人痛到五脏六腑,彻头彻尾。

作为一名从农村奋斗出来的寒子,能深深地理解农村底层劳动人民的心酸和痛楚,要跳出农村,融入城市,那是多么地不容易,要经过多少艰难坎坷,其中的心酸仅有自知。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张培祥,作为一名农村女孩,用自我不屈不挠的奋斗,充满才华的锐气,一路走到北大学府,这是多少寒门逆袭的梦想情结,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够实现呢?野心要和才华相匹配,才能造就一番业绩来。

我要说的是,虽然这是一个杯具,给寒门的学子、普通的凡人带去了一些焦灼和无奈,不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无常,甚至于怀疑奋斗的意义和价值,但我觉得,不应当只看到杯具和伤情,更应当看到它的进取和上进。她像路边的一朵野花,历经风霜雪雨的洗礼,却依然怒放出鲜艳的花朵,无奈隔夜雷雨摧残她,却也不枉生命怒放一场,她用自我的存在证明了她的价值和意义,正是她不屈的奋斗,灼目的才华,才给了她短暂生命中常人不会有的哀荣,如果如仲永一般,天赋秉异,却懈怠不止,也泯然众人矣,老死于荒林而无人知晓。反观之,北大数学系男孩柳智宇放弃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全额奖学金,而选择出家遁入空门,已开始在千年古刹龙泉寺修行,这也是一种杯具,但更多的是给人叹息和无奈,少了一份怜惜,本该奋斗的年龄却遁入空门,缺少了生命应有的色彩和资料,我们无法理解智慧超常人的想法。但两个人比较,哪一个更让人惋惜和“怜悯”呢?

不悔人生梦一场,只恨离去太匆匆。

这个世界本就无常,每个人,离去只是时间的问题,生命就在于经历和过程,生死是永恒不变的话题和谜语,作为凡人,当你写下自我对生命感悟的时候,上帝会在角落偷偷地发笑,对错仅有天知。

我想起了一句话:时间是个令人爱恨交加的东西,它留下了美梦和传说,也留下了忧伤和狼藉,人生、世界、命运,何尝不是如此?杯具,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碎给人看,越是有价值,越让人心痛,越能流传千古,这就是审美的悖论。

做事在人,成事在天,万物各有天命。我不信宿命,但却无法解释命运,人生的悲欢离合,人世的生死离别,世上又有几人能参禅悟透呢?

也许,我们无法掌控生命的长度,但我们能够努力拓展生命的厚度和宽度,仅有奋斗的人生才会有绚烂的光彩,杯具只是反衬了它的艳丽而已,仅有超越了杯具,看淡了生死,活着的人,醒悟的人,才能继续走下去。

但愿世间少一点这样悲情的命运,多一点人间应有的清欢。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6

我今天要讲的这本书大家都听说过,它并不陌生,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它记载了祖国三千多年的辉煌历史,它曾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讲到这里,我想大家都知道我要说的是哪一本书了,没错,它就是《史记》。

在这个盛行快餐文化、聚焦新奇事物的年代里,谈《史记》这样古老的书,似乎是有点“老生常谈”了,为何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老书”呢?因为最近电视剧《芈月传》热播,一大波宅男宅女们热情高涨的追剧,听的议论多了,我便也跟风去看了《芈月传》。这部剧的故事背景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故事贯穿了多个诸侯国,追剧时才发现自己学生时代学习的春秋战国的历史知识竟然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差不多有十年没有读史书了吧,我猜在座的各位也有与我相似的,于是我便重新拿起了《史记》。

《史记》讲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夏商的覆灭、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秦的兴衰、汉的建立和巩固,时间跨越了三千多年,读一遍《史记》,便仿佛经历了一次长长的历史的旅行。书中所讲既有帝王、诸侯、文臣武将,也有布衣文人,有许多我们熟知的人物,如孔子、老子、孙子、苏秦、张仪、屈原等。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史记》中每个王朝的衰败都有其内因,那些君王或贪腐好色、或残暴无道,比如周幽王为搏红颜一笑烽火戏诸侯,导致他身死骊山而无人来救;再比如秦始皇成就霸业之后,好大喜功、大兴土木、横征暴敛,导致民怨沸腾、反叛四起、帝业毁于一旦。他们不是败于他人之手,他们是败在自己手上。历史上值得我们借鉴的例子比比皆是,但是现如今仍然有很多官员因贪腐好色、与民争利而落马。

比如今年落马的山西环保厅厅长刘向东,涉案金额竟达两亿元之多,在家中现金太多,上面落满灰尘,有的甚至发霉变质,如今他锒铛入狱,被人唾弃,一切纸醉金迷、钱权名利终为身外之物,实在是后悔莫及啊。刘向东作为高层领导,一定也接受过一系列贪腐案例的教育,一定也感叹过他人的落马,但如今他只能在狱中被别人感叹了。由此我想起了唐代诗人杜牧在《阿房宫赋》中的一句话“秦人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 如今我们有史可鉴而不鉴之,实在是可悲可叹啊!

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虽不幸遭遇了宫刑,然而他克服了宫刑的耻辱,不屈不挠,忍辱负重,经过了整整16年的不懈努力,才终于完成这本传世千古的名著,可谓是“一把剑万丈天幕,一腔血千秋史书”。遥想当年大争之世,各国诸侯都想成为一世霸主,你争我

抢,不顾百姓死活,以至于百姓妻离子散、民不聊生。再看今朝和平盛世,我们年轻人不用担心战争,不用担心吃不饱穿不暖,我们过着安稳的生活,我们不再关心陈旧的历史。我们茶余饭后关注的大都是手机,我们或是沉溺于手机游戏,或是忙碌于手机聊天,也或是迷醉于手机小说、手机视频,走路时、坐车时、上厕所时都离不了手机,我们与手机相处的时间甚至多过我们与亲朋好友相处的时间,手机成了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有些人甚至成为了手机的奴隶。然而我们的祖先历尽千辛万苦留给后世的瑰宝,却被我们束之高阁、置之不理。

我们有很多人是在中学时期接受过灌输式的历史教育课,完成了应试教育,便抛之脑后。踏入社会之后我们各自东西,或忙碌于工作、或忙碌于生活,渐渐的,我们丢弃了很多东西,我们甚至丢弃了自己,唯有手机如影随形。作为中华儿女不读史书、不知历史,我心中不免有些惭愧,然而又有多少人不是和我一样呢?所以我呼吁当下的有志青年们摆脱手机的束缚,工作之余读一些史书,了解自己的祖先,也了解一下我们自己。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7

很多很多事情,没有方法倾诉,只能用文字代替。说实话,我能记得,过往的一切,包括记忆中的他。  我们是初中同学,可以说玩的很好的很好的,现在也只能用很好来代替。十几年中,他以成家立业,有娇妻幼儿,所有的事情也顺其自然的走着,逢年过节偶尔的一句问候,一年后又是这样的问候,重复着重复着。  

在夜幕悄悄降临时,心底会念着某个人的名字,问一句,过得好吗?有没有想起我?这或许是所有人心中都会有的一层吧!无关乎爱情也无关乎友情!当微信响起,你会在心中闪过一丝念想,原来,还记得我!  

很后悔,没有把这份心情用谢谢来表达,谢谢有你的出现过,谢谢在忙乱时有你伸出的援手,谢谢在年少时光中有这不一样的精彩……很多年的聚会见面上,没有了以前的坦然,因为我们长大了,没有了顺其自然的一句问候,因为我们长大了,很多人或许和我一样吧,那是不能言语的心情。即使什么都没有,在他们眼中,也只是青葱岁月的代表,代表我们相识过却没有相知!  

很喜欢《再别康桥》,不只是因为他和你的名字相结合,更是因为那句: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悄悄地来又悄悄地离去。现在,不知道的很多,却总是一样的.对话:在干吗?玩的。。吃饭饭了吗?恩,然后陷入的是无尽的沉默。或许,我是期盼再一次重逢的,那是,我们可以说一句:好久不见!  初中时无拘无束的时候,是自由洒脱的年代,回过头来,我会很骄傲地说,我们是初中同学。很多很多和我一样的你们,只有沉默是最好的表达。不论头像是不是闪烁,都会知道,在那一头,还有人在思念着你,只是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有时,很想你。  

见或不见我依旧站在那里,风景依旧独好。说与不说,心底的一份想念都会存在,风景这边独好,让笙箫悠扬,让康桥承载过往。还有很多话想说……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8

最近,我读了一本萧红创作的名叫《呼兰河传》的书。

作者带着我们走进来旧时代的呼兰河,看到了旧社会时那里发生的事情,知道了旧时代的不足,领略到了我们现在生活的美满和幸福。

在萧红的笔下,她从小就没有母亲和父亲的疼爱,祖母对她更是不好。只有在花园里和祖父相处时,才能让她感到快乐,在她眼里,祖父是最爱她的。

相对来说,团圆媳妇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当团圆媳妇还是一个小孩子时,就被卖到呼兰河的名气较好的胡家去当童养媳了。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来到胡家,可胡家没有一个人把她当人看,把她当成下人,天天让她拉车,干各种各样的重活。看到这儿,我不禁心头一颤:团圆媳妇才十二岁,她怎么禁得起干这样的重活呢?她这些天是怎么熬过来的呀?不但这样,只要团圆媳妇有一丁点做的不好,胡家人就用尽办法去折磨她。最后,让正是花好年华的团圆媳妇就这样香消玉殒了。看到这,我的心真的好痛:胡家人怎么忍心这样做呢,人家也是父母养大的,为什么胡家人的心那么歹毒呢?

是啊,萧红虽然有祖父的疼爱,但是她缺少了两个最亲最亲的人的关心和爱护,她怎么能有真正的幸福呢。团圆媳妇的年龄,是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应该上学读书,可是她因为种.种原因被卖到了老胡家,受尽了折磨,过上了家畜都不如的日子,导致小小年纪就香消玉殒了。和她们比起来,我们有什么资格说我们现在不幸福呢。

在生活中,像萧红和团圆媳妇这样有着悲惨命运的人也有不少。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有一个五岁的女孩,父母离异了,父亲带着她,又找了一个继母,可是继母对女孩一点也不好。有一次,父亲去上班了,只有继母和女孩在家。过了一会儿,继母让女孩去帮自己倒一杯水,女孩就去倒了一杯来。女孩拿过来给继母喝,继母喝了一口,觉得烫,就把一壶刚刚烧开的水浇到了女孩的手上,并找来了扫把和晾衣架,往小女孩身上狠狠地抽着。继母一点也不手软,一刻也不停地抽着。小女孩被抽着当场休克了。等父亲回来,把女孩送到医院,经过手术,医生说全身都伤痕累累,有七处骨头被打断了。

从古到今,像她们那样的人也有许多。和她们相比,我们是幸福的,同时也是快乐的,我们的父母、外公外婆、爷爷奶奶都把我们当成手心里的宝贝,深深地给我们传递着爱。小时候,还动不动就和家里人“翻脸”,现在想想,真是不知好歹。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真的很幸福,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9

今日,我有幸读到了美国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写的《小公主》。

《小公主》讲述了这样一个动人的故事:小主人公莎拉·克鲁在她父亲的带领下,来到一家名为铭钦女士高级女童培育院的地方学习。由于莎拉的家境富有,仪表堂堂,文质彬彬,成为这所学校里集万千宠爱与一身的“小公主”。然而,命运之神竞如此无情,她的父亲突然去世,让莎拉一下子变成了一文不名的“小女佣”。困境中,她依然坚持着善良、乐观的高贵品质,成为真正的小公主。

我对莎拉的感触十分深刻。一次,十分饥渴的莎拉捡到了一枚四便士的硬币,她拿着硬币来到了一家面包店,在她正准备进去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女童乞丐。在莎拉问过面包店老板后得知,这枚硬币不是老板掉的,她也永远找不到失主。于是莎拉用这唯一的一枚硬币买了四个面包,好心的老板多给了她两个,莎拉把面包中的五个给予了那个乞丐,只留下了一个面包给自我。我认为莎拉的这种拾金不昧、舍己为人、助人为乐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如果你也是铭钦女士高级女童培育院的学生,你怎样应对莎拉呢?

我想我会和莎做好朋友,在我明白此事以后,我会将自我的所有的好东西给予沙拉一点。

莎拉使我想到了我自我,但有一些事情是我不能如愿的时候,我常常会抱怨,会哭泣,而萨拉不一样,她会坚强的应对任何灾难。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0

这就是卡夫卡。冷静、深邃、迷人。

一个好作家知道怎么写开头。

“一天清晨,格雷戈尔从一串不安的梦中醒来时,发现自己在床上变成了一只硕大的甲虫。”

开头第一句就设立冲突,这个开头潜藏了多少即将爆发的能量?

他为什么变成了甲虫?他以后怎么生活?变成了虫子他心里怎么想的?其他人变了没变?这是个科幻故事?或者青蛙王子的童话故事?他在地球上还是某个虫子星球?最重要的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卡夫卡开创了这么吸引人的开头。

既然开头写好了,也简略介绍了虫子的外形,就要开始规划交代读者心中这几个问题了:为什么变成了甲虫?他心里怎么想的?他以后要怎么生活?这到底是科幻还是童话还是魔幻故事?来看卡夫卡是怎么写的。

“我出什么事了?”他想。这里开始写他变成了虫子,心里是怎么想的。如果我们变成了虫子,第一反应是什么呢?打量周围环境,确定是不是在做梦,然后大叫一声跑出去。

卡夫卡写的这个虫子,第一反应也是打量周围环境,他的房间没变,墙上也挂着他的美女图片。确定了这不是梦,是不是应该大叫着跑出去看看了?

可是卡夫卡是这么写的——“如果我再继续睡一会儿,将所有这些蠢事忘个干净,这样会不会好一些呢?”然后格雷戈尔挣扎着想翻身继续睡。结果他的虫子腿太多了没办法翻身睡觉。

人物个性就是从这里开始确立的。正常人都想赶快跑去出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却满不在乎,还想睡觉忘记这些不愉快。他活的很麻木,自己身上什么变化都无所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性格呢?

“天啊,我选了个多么累人的职业啊!”——卡夫卡把他的麻木无所谓性格的原因介绍出来了。他躺在床上竟然在想工作,后续开始很大篇幅的抱怨工作待遇差、老板恶劣、快要迟到了、单位不轻易请假。这简直和我每天朦胧睡醒想的一模一样。从这里可以说明作品风格不是科幻,也不是童话。

开始进入故事情节,第一节内容很简单,发现自己变成虫子——无法起床——公司代理来找他——他挣扎起床开门走出房间——吓跑所有人——父亲一脚把他踢回房间。

第二节故事,妹妹开始给他送吃的——妹妹打扫他房间——妹妹和母亲一起搬走他房间的家具——他不能忍受搬家的乱糟糟状况,跑出来吓坏了妈妈——父亲回来追打他,他被吓晕送回房间。

第三节故事也简单,他发现家里的房间被租出去了——妹妹给租客拉小提琴——他跑出来想和妹妹说话——租客被他吓坏要退租——妹妹建议他必须离开——他返回房间,死了——收拾他的尸体——全家展望新生活。

他三次跑出来吓人,这三次故事情节分成三节来写,结构工整,视点始终集中在格雷戈尔上,按照顺时序逐步发展,没有倒叙闪回等等技巧,言语非常朴实,没有过多的修饰和渲染,这是卡夫卡的一个写作特色,也是我喜欢的原因。

他三次跑出来吓人是层层推进的,至于为什么要跑出来吓人,每一节都用了不少心理描写,这些心理描写是格雷戈尔独自在房间时的所思所想,用白描刻画的比较详细:

第一节心理描写主要是关于他的工作。令人厌倦的工作,但是迫于生计和家庭,不得不跑出来继续面对这份鸡肋差事。

“如果不是为了父母而强加克制的话,我老早就辞职不干了,我会到老板那儿去把心底话一吐为快。”

“怎么我就这么命定得到这家公司干活,在这儿出了最小的差错马上就会遭受最大的怀疑。难道所有职员全都是无赖?难道在他们中间就没有一个忠心耿耿的,早上几小时没有为公司干活就受尽良心的折磨,并真的是下不了床?”

有了这些心理变化,他就跑出来准备去上班了,结果当然是吓坏了所有人,并被赶回房间收场。第一节完。

因为吓跑了公司代理,已经丢了工作,他的所有想法就是现在丢了工作,他的家人该怎么办,家人怎么生活?所以第二节主要描写就是他的家庭。

“我们一家过的是多么平静的日子啊。”他打量着自己为家人买的房子,思索着。

“可是,如果现在这一切的安静、富足、满意都可怕地结束了,那可怎么办呢?”

“总的结论是,目前他必须镇定从事,要有耐心,要极端体贴家人,使他们比较容易忍受他在目前的状况下不得已给他们造成的烦恼、难堪。”

“维持生活的钱得去挣,而父亲虽还健康,但年龄已大,他有五年没有上班了。”

“难道让老母亲去挣钱?她患有气喘病,在屋里转一圈就累的不行。”

“难道让妹妹去挣钱?她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孩子,至今为止受着宠爱。”

因为塌懂得这些生活的苦衷,他再次从房间里跑出来想见见母亲,并给母亲一些安慰。可是母亲被这只虫子吓晕了,父亲回来追着他满房间跑,他也被父亲吓晕送进自己房间。第二节完。

第三节的心理描写很少,侧重在他观察家人,在他丧失挣钱能力后都有了哪些变化:

“父亲穿戴整齐地坐在他的位子上打瞌睡,好像随时准备去上班,在家也在等着上司的吩咐似的。”

“父亲为银行的小职员跑腿买早点,母亲为陌生人的内衣出命卖力,妹妹随着顾客的命令在柜台后跑来跑去。”

他的心理描写:“有时候他想,等下一次门开的时候,他要完全像以前一样管起家中的事。”他依旧这样愿意承担责任并爱着家人。

但是最终因为妹妹拉小提琴激起了他心中对妹妹的思念,他第三次跑出去,吓跑了租客,最让他伤心的是,他听见了妹妹对父母说的话:“它必须离开,这是唯一的法子,你只有设法不去想它是格雷戈尔,可我们一直相信它是,这才是我们真正的不幸。但它怎么会是格雷戈尔呢?如果它是格雷戈尔,他老早就会明白,人和动物是不可能共同生活的,他就会自动走掉,虽然我们会失去一位哥哥,但是我们可以继续生活下去,并且会怀着敬意纪念他。”

他最爱的妹妹伤透了他的心,所以他这次主动返回了房间。

“他满怀爱意和感动地回想着家人。他认为自己应该消失,这想法可能比妹妹还坚决。”

他就这么死了。情理之中,意料之中。

“那好,”他父亲说,“现在我们可以感谢上帝了。”

“随后家人一起坐上电车,到郊外去,他们舒适地靠着椅背谈论着对未来的展望,他们发现,仔细想想事情并不算糟,因为三个人的工作都相当不错,特别是以后还会有发展。”

变形记的情节,不仅仅是主角变成了虫子,其他人也在“变形”,他的公司代理同事,家人,对他最重要的这些东西,都随着他的变形而一步步变化,直至他的死亡。

但是这样的故事,源源不断的文学创作里,总会有人写,某个人生活平静,干着微不足道的工作,挣钱养活全家老小,和家人其乐融融,忽然有一天得了场大病,下不了床,他的家人原来依靠他挣钱生活,现在家人开始逐渐改变,对他整天躺在病床上也慢慢有了看法,从最初希望他恢复,悉心照料起居饮食,到失去耐心敷衍义务,最后丧失任何希望,再也不管不顾他的死活,家人开始忙着各寻出路,这时他听到家人希望他痛快死去。最终他被家人抛弃,躺在病床上逐渐饿死。他死后家里生活虽然不如意,但只要大家继续努力工作,总还有希望把日子过好。

这样简单的故事很多作家都可以写,而且肯定也出版过,但是为什么卡夫卡写的最好呢?因为卡夫卡把人写成了虫子,不是简单的几笔漫画式的写法,笼统地把人变成虫子就完,而是工笔细描的写虫子的动作,虫子想吃的腐烂食物,虫子倒挂着爬墙的行为习惯。

“他朝天仰卧,背如坚甲,稍一抬头就见到自己隆起的褐色腹部分成一块块弧形硬片,他那许多与身躯比起来细得可怜的腿正在他眼前无助地晃动着。”

“他身躯的左侧像是一条长长的、紧紧地绷得很不舒服的伤疤,他只能一瘸一拐的用那两条细腿走路,此外有一条腿在上午的事故中受了重伤——只有一条腿受伤,简直是个奇迹——他毫无力气地被拖着走。”

“他在墙上和天花板上纵横交错地爬来爬去,他特别喜欢倒挂在天花板上,这样可以更轻松地呼吸。”

这些句子,字里行间读不出戏谑与黑色幽默,几乎没有修饰词,笔触严肃详实,卡夫卡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写虫子的生活与烦恼——怕光、怕吵、倒挂着才舒服、对新鲜事物不感兴趣等等,使读者不得不相信这不是玩笑,这是事实。想象奇特而能使想象读起来变成严肃冷峻的事实,这是怎样的功力!

读者开始时只是抱着读奇幻故事的心态在读,并不真的相信人变成了虫子,而读到后来,卡夫卡对这只虫子的生活刻画越来越详尽,密不透风的描画,细节越描越多,越来越立体,读者甘拜下风,不得不心服口服的承认格雷戈尔真的是一只虫子!

荒诞的不仅仅是简单的两笔写人变成了一只虫子,而是这只虫子逼真可见。想象独特还需好笔力支撑,才能把这个无聊生厌的世界描绘的荒诞离奇又真实可见。

冲突式开头、想象奇特、笔触严肃朴实,这些特色使得卡夫卡已足够流芳千古,然而要举世无双,这些还不够。

假设我们要模仿卡夫卡写一个故事。

开头引爆冲突——警长观察一个房间,正中躺着一具尸体,墙上鲜血四溅,保险柜门开着,里面空空如也。

情节是某个无恶不作的变态杀手,在夜晚会变成一只蚊子靠动物血液维生,他没有一点人性,因为贪恋钱财,禁不住诱惑走进深渊,杀人无数,满城谜案重重,最后警长终于破案,将他绳之以法。虽然作者恨透了这个杀手,下笔毫不留情,极力渲染他的嗜血、冷酷的性格,又向蚊子一样来无影去无踪,大家都厌恶此人,但要让结局表现人间还有一丝温暖与希望,在他下葬的时候,就不能写大家都希望这个变态杀手死了也不得好死,诅咒他永世不得翻身之类的宣泄,或许可以写在他的葬礼上听到有人朗诵某句诗:

“我们绝不向恶投降,但斯人已逝,请宽恕他的罪过。”

但是这样的写作风格,整篇都在渲染变态杀手有多可恨,忽然结局加这一句诗,显得很做作,那怎么写才能使结局厚重又不做作?

我看一部关于食人魔的电影,食人魔的儿子被杀了,他抱着尸体,对着镜头悲怆地仰天长啸,观众就知道他要报复了,好戏即将上场,同时,观众也带着一丝同情与理解看食人魔开始报复计划。金庸写四大恶人,臭名昭著,可是结局却给四人机会自己解释他们恶的根源,他们都曾被抛弃、被欺骗、被利用、被伤害。三国演义刻画曹操,起始是个逆贼形象,直到他临终交代后事,却不忘吩咐女眷日后生计着落,一句脉脉温情,使逆贼顷刻转型成枭雄。

要给人物一个机会自己解释他的苦衷和情非得已,留机会给他展示心底残留的一丝温柔。

所以上面的故事,不能让别人在杀手死后读一首诗就完,要让警长发现他的旧书信,在葬礼上念给大家听:

“亲爱的丽萨,我生于幽暗,从不曾看见光辉,世界遍地肮脏虚假,我活着卑微,唯有你给我安慰,你要尽快恢复健康。愿你祥静如昨。”

但是这样的结局大逆转,一个变态杀人狂升级成为女友健康不惜盗窃杀人,赴汤蹈火无所畏惧的英雄,并不能使人彻底信服,怎么办?

下笔留一分。不要到结尾才想起人物还有一分的善意。把这一分善意分成若干小份让它贯穿文章始末。卡夫卡就是这么写的。格雷戈尔的家人虽然恶,然而恶也是迫于生计的无奈,从家人出场开始,卡夫卡就在写恶的同时,混合着一点点善。

“妹妹轻轻的带着担心的声音:“你是不是不舒服?需要什么吗?””

“母亲声泪俱下地喊起来了:“说不定他病的很厉害,而我们还在折磨他。””

一家人都是自私的,大家都在想格雷戈尔如果丢了工作,他们会没办法继续生活,可是他们也真心实意的关心格雷戈尔,毕竟是家人。

妹妹和母亲在格雷戈尔变成虫子后,都保留着许多的善良,只有父亲,一直是个冷酷的角色,然而冷酷里,卡夫卡还写出了一层悲哀:“他在沙发椅上越坐越往里靠,看看母亲,看看妹妹,说:“这是什么生活呀,这就是我平静的晚年呀。””

回到前面的变态杀人案,要写的非常好,不仅仅需要高潮迭起,吸引读者,还要让那分善意贯穿全篇,从杀手杀第一个人开始,写他双手开枪时不经意的颤抖了一下,好过写他看着那些钱瞪红了双眼咬牙切齿,到高潮,已经杀人如麻不再回头,写他换子弹的时候低声祝福女朋友健康,好过大篇幅描写子弹飞射鲜血淋漓。

如果只是描写大场面大情节,人物扁平,恶的像魔鬼,善的像天使,这样的故事,酣畅淋漓的读完,过几天就忘了,转头埋进下一本书,故事不同,但还是相似的人,善良的人没有丝毫歹意,邪恶的人看不到一点善念,读完了,又忘了。

即使写一出简单的家庭故事,也要写出家人的善与恶。人无完人。好作家不以好人坏人贴标签刻画人物,他们写的都是实实在在的人,即使写人变成了虫子,还有人格存在。

一鸣惊人爆点十足的开头,脑洞大开奇幻有趣的想象,朴实冷峻的笔触与情节,下笔留一分善意,这些共同组成了卡夫卡,公子世无双。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1

《变形记》是由主人公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变成了一只大甲壳虫为开始的。这个故事的开头真是有够荒诞的,一个好端端的人怎么可能睡一觉醒来就变成虫子了呢,但是又不得不说也正是这个荒诞的开始才将那个社会的矛盾给凸显了出来,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表现出了十九世纪西方现代文明掩盖的种种弊端给人们带来的种种心灵创痛。

故事的开头给我们描写了主人公格里高尔醒来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壳虫,从主人公发现自己变成虫子后的反应,我想主人公是很单纯的,格里高尔在变成虫子后还想着要赶快起床要赶到公司工作,他怎么没有想想当别人知道他变成了虫子,大家会接受他吗?从对格里高尔的心理描写可以看出格里高尔心里也是很矛盾的,对这份工作他后悔没有辞掉它,他想,“我选择的是多么辛苦的职业啊,我日复一日地处于旅途之中。在外面,业务上的刺激,比起在家、在公司要大得多。此外,还要承受旅途的劳累,要考虑火车的联运,吃饭没有规律性,伙食又差,频繁更迭的车马交通,一点也没有人情味,没有温馨之感,让这种旅差劳务见鬼去吧!”在枯燥、无聊、劳累又没有人情味的工作上格里高利想辞职,但是一想到要替父母还债格里高尔又觉得自己应该坚持,应该起来去工作。也正是从他的这种矛盾的心里可以看出主人公善良的性格特征,其实从很多格里高利的心理描写中都可以看到主人公善良的一面,但是从后面的他的亲人对他的态度上也更衬托出主人公悲惨的人物命运。

1、表现了人与社会的矛盾。

西方工业革命的到来,大大的提高了生产力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改变了人的生存环境,社会竞争激烈,外界带来的压力,导致人生存环境的恶化,生存状态的恶化,那些小人物为了生存只能更拼命的工作,,否则社会是不会允许那些最底层的人们生活下去的,,人蜕化为没有感情的社会工具。《变形记》中格里高尔所不能迈出的卧室,同样也是人类异化的生存环境,变成甲壳虫的格里高尔面对着自己向四面八方挥动的小腿,他自己都完全无法控制。人不能成为自己的主宰,这也正是显示出这个物化的世社会人们的限制。所以,当“大家相信他有什么地方不太妙”准备弄开门时,“他觉得自己又重新进入人类的圈子”。但是他真的可能重新回到人类的圈子里吗,从下文看到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不仅仅因为他已变成甲壳虫,更因为残酷的现实使他越来越远离了社会的中心。其实现实就是那些在格里高尔变成甲壳虫后无法实现的事情,比如说他艰难的想从床上起来却不能,他艰难的走到门口,想开们却不能。现实对人的束缚太深,压抑太重,在社会中人永远都被社会所控制,这就使得人与神会的矛盾更加的深化。

2、表现人际关系的无情与冷漠 。

人们的关系在金钱面前变了味道,也就是说人际关系在那个社会被异化了,失去了那种单纯真挚的情感。被异化了的社会关系也加深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从《变形记》中我们就看到了人与人关系的异化,特别在格里高尔家人对待格里高尔态度的转变上。在格里高尔刚变成甲壳虫后,母亲看到他是都吓的大叫起来,下意识的往后退步,扑到父亲的怀里,父亲更是拿着手杖将格里高尔往屋里赶。

《变形记》中,人际关系的异化在家人对待主人公的态度的巨变上表现得尤其明显与突出。格里高尔变成甲壳虫后,听到妹妹请求开门时,格里高尔竟然暗示庆幸自己由于时常旅行,养成了晚上锁住所有门的习惯,即使回到家里也是这样,这反映了格里高尔与妹妹关系的疏离。社会给人的巨大压力,而人又表现出了社会的不信任,这正反映了人际关系的异化。当格里高尔变成甲壳虫后,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父亲妹妹都不得不出去找工作,不得不租房出去。于是由于工作劳累,妹妹不再像以前那样经常给格里高尔送饭打扫屋子了,甚至不关心格里高尔是不是吃了饭。当推销员格里高尔凭自己的诚实劳动养活全家时,家人表现出感激热情。而当他丧失这一作用时,家人唯恐避之不及,母亲见到儿子,“霍地跳了起来,伸开两臂”,身不由已地一直往后退;妹妹“大吃一惊,不由自主就把门砰地重新关上”,再也不考虑拿什么他可能最爱吃的东西来喂他了,只是在早晨和中午上班以前匆匆忙忙地用脚把食物推进来,手头有什么就给他吃什么,到了晚上只是用扫帚再把东西扫除去。父亲在不得不结束养尊处优生活,当了银行杂役后,渐渐厌恶儿子,以至有一天决心要轰炸他了。他把碗橱上盘子里的水果装满了衣袋,也没有好好地瞄准,只是把苹果一只接一只地扔出来。其中一只正好打中了儿子的背并且陷了进去。这致命的一击最终结束了儿子的生命。依然“怀着温柔的和爱意想着自己的一家人”的格里高尔?萨姆沙的死去,给家人带来轻松的心情,“让我们感谢上帝吧”;家人如释重负,因而到郊外去的旅途中感受到了“充满温暖的阳光”。亲情本应是世界上最纯洁最无杂质的情感,但是在金钱和无情社会的面前依然变得冷漠与自私。

3、表现人的软弱和不可摆脱的悲剧命运

面对家人对自己的无情与冷漠,格里高尔始终都抱着善良的对待,他甚至责怪自己现在不能工作,无法养活家人,不能让妹妹上音乐学院,在看到全家人为了生活而忙碌时,他难过,他甚至还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还能变回到原来的样子,过着正常的生活,他处处为家人着想,怕母亲看到自己而躲到床底下,用帘子将自己盖住,但是母亲看到他出来的时候吓的昏了过去,父亲回来后将过错全都赖在格里高尔的身上,以至于父亲拿着苹果向格里高尔砸来,有一个苹果将格里高尔的背部咋的凹了进去并从此留在那里。格里高利非常渴望亲情,但是亲情给予他的确实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和伤害,这也正反应出了主人公不光善良而且有着软弱的一面,也在暗示着人物命运的悲剧结局。

社会现实将人们束缚、限制住,人在社会面前无能为力,是那么的渺小,人们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这是最可悲的。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是当时人们生存状态的一个真是映照,也体现了作者对下层人们生活的同情与深思。

从《变形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卡夫卡是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的作家,面对人们生活的疾苦,卡夫卡人认真的思考,在作品中卡夫卡对格里高尔悲惨命运的描写深刻的反映出了社会现实的残忍和悲哀。《变形记》正是作家受社会使命感的驱使,冷漠而悲哀地审视现实,抓住人的异化丑恶现象,以表现社会对人的敌视、主宰等具有广泛性命题的表现主义杰作。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2

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

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 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本文链接:https://www.fanwendu.com/xdthfw/dushu/91d7de.html

Copyright © 2024. 范文都 All right reserved. 黑ICP备20085142号-2

文字美图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