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都 > 个人 > 心得体会 > 读书心得体会 >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通用21篇)
手机版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通用21篇)

来源:范文都 阅读:1.78W 次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1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通用21篇)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了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 “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

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2

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总是充满争执的。或许是由于过于大声的外放音乐,或许是楼道内的阻塞物,又或者是装修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这些每天发生的平凡小事,虽说不重要,却使我们内心烦躁。

像这样的矛盾之所以会发生,有诸多原因:其一,在于人非生而是社会的一份子。作为伪社会性动物,人本不习惯于现代社会嘈杂拥挤的大城市。因此会对陌生人感到淡漠,会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公共设施,是因为本性如此。这是人的先天性因素,也是它使我们与周围人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

其二,在于社会中所存文化的影响。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作者较为详尽的描绘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极重要的一部分:“私”。“私”的含义,除自私之外,更在于由己推人的思维模式。对自己与家庭而言有利,却损伤社会利益的事,在这种思维模式之下,也因为公与私之间弹性可变而不再清晰了。至于社会上他人的问题,无人拥有的公共产物,这些都不属于普通人“私”的概念之类的事物,便因为这样的文化而被忽略了。

其三,在于中国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在现代化的今日,虽然生活中多了许多高科技的产物,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像时代的浪潮一样飞速发展。即便是在上海这般的大城市中,依旧存在不少从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乡土社会中对于群己关系的界定,在现代社会的今日仍在发挥作用。而当源自礼治社会的规则运用于法治社会中时,便发生了矛盾与冲突。于是,扰乱人们正常生活的情况也发生了。

那么改变这一现状的方法又是什么呢?于我而言,所有问题的根源似乎都指向乡土社会中群己关系的认识与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间发生的冲突。问题的根源是在_年前费孝通先生所提出问题的后续。也就是说,乡土中国的社会惯性仍旧存在。

而现存的问题既然属于乡土社会的惯性,他便必然有消亡的一天。若说要用什么来加快去消亡的话,便也只能依靠人们最为熟悉的方法:教化了吧。但教化的手段,在今日则可以更为先进一些。不仅可以利用在路边随处可见的公告牌,也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应的'宣传。

我认为现在出现的许多矛盾证明了中国处于转型的路上,前文所述的问题终有一日会被解决,我们可做的便是加速这一进程。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3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4

最近看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算是一本纯理论的书,从中了解到关于乡村过度到城市的前世今生。

其中有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在城镇化的变革之中,一部分人学习了文化知识去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在农村生活是不需要这些知识的,所以城里人会觉得乡下人什么都不懂,其实只是他们不需要懂而已,就好比城里人也不需要懂得如何种地和喂养牲畜。

乡村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生活,在我小的时候,农田里还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在农村土地是大家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没法带走,所以背井离乡的无奈、安土重迁都是人们对于土地的情感。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烂熟于心的农业技术似乎也后继无人,农业社会似乎在渐渐远去,现代化的农业我见到的也很少,虽然人们已经摆脱了利用动物耕种换成了各种机器,但是农业至今还需要很多人力的付出。

如果一个人愿意主动的去适应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肯定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例如尊老爱幼等。如果一件事还需要临时的政策,那么它还是政治的范畴。

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你必须适应它才能更好的生存。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经过人们不断的实验,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在传统的文化中,年长的人总是正确的,有领导能力的,晚辈永远是要尊重前辈的。

可是如今的变革开始加速,与时俱进才是时代的主旋律。很多观念开始名存实亡甚至崩塌。我们再去因循守旧的发展自己,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

对于社会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范畴,社会学,一个看似综合其实也很专业的学科,有人说社会的推动要依靠政治,后来当经济问题出现的时候觉得经济才能推动社会的变革,直到后来才发现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是对社会学还是很感兴趣,社会学的发展才是人们的进步,观念的进步。如今社会学的学生除了走科研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希望社会学也能得到关注。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5

《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了解中国社会中不可不读的一本书,再次细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发现对我们做基层法院工作、审理农民群众案件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社会理念和工作方法。虽然该书论著成于上世纪40年代,但是时至今日,还是值得基层法院工作同志一读。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6

“一度我也曾英俊像个少年,但那时我生涩的诗脆弱不堪,我的诗神也很苍老,现在我已苍老且患风湿,形体不值一顾,但我的缪思却年轻起来了,我甚至相信,她永恒地向青春的岁月前进像,使维登堡灵视所见的那些天使一样。——叶芝”

看过了《少年维特之烦恼》,那是在我大一时,看的是歌德25岁时的作品。现在看了《浮士德》,那是在我大三时,看的是歌德59岁(第一部),83岁(第二部)时的作品。

作为第一部我在阅读时升起只恨不懂原文的作品,我很难给予这部作品更高的评价。按照前言中所述,“理想的一本应当在帮助堵住比较接近原著的真谛之后,是他得鱼而忘笙,对原著产生一窥全豹的渴望。”这大约是我第一次在阅读外国文学作品时产生这种感觉。甚至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自己不必去摘引一些心有戚戚的文字,因为全文都是那样精彩。

但这并不表明这部作品就没有瑕疵。首先的问题是用典太多,以至于对于对希腊神话都几乎一无所知的我来说,想读懂那些诗样语言背后的寓意实在有些困难,这影响了我对这部著作的理解。更算是未能坚持一气读完的一个原因。虽然词人中我爱极辛弃疾,但遇到通篇砌典时也只能徒呼奈何。

其次则是译本的事。以后我要想着不去看什么“大学生必读”,哪怕是人民文学的译本也是一样!什么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啊!!!坑爹呢啊!!!最讨厌神马价值观一类的主观教导了!!!有木有啊!!!解释一下概念就解释啊!!!加上阶级教育有毛用啊!!!搞毛啊!!!

最后是书本身的瑕疵。还是不够完整啊。第一幕自成体系。第二幕虽然将故事深化了许多,但完整度明显不足。第三幕(海伦)是原来写得放入暂且不提,第四幕实在有些可惜,感觉笔力不足,幸而第五幕是之前就写就的,一下子将《浮》一书提升到了至高的境界。倘天假年,再给歌德老先生以十年时间,那时的《浮》一书,必定能让异国读者亦能手不释卷一气读完吧。

由这本所谓“欧洲四大名著”中的最后完成之作,我不由想起了相应的一本写作时间相差不大的巨著,成书于1784年的《红楼梦》。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7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文~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8

昨天晚上,我在睡觉前读了一个故事叫《灰姑娘》,读后我睡不着觉,一直想着故事中的灰姑娘的模样,灰姑娘小时候过得特别幸福、快乐。每天有漂亮的衣裳穿,后来,灰姑娘的妈妈去世了,她再也穿不上好看的衣服。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9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

鲁迅在安徽巡抚思铭被刺杀后的同乡会中,发现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对鲁迅的意见大抵是反对。一问才知道:他叫范爱农,是徐伯荪的学生。我去动物园玩过一次,里面种类繁多的动物使人眼花缭乱,出于好奇,我去了野狼馆,里面一只只雄壮的狼趴伏在地上,一动不动,这些本该在草原上自由奔逐的狼,一个个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如同一只只癞皮犬,我震惊了,这还是我想象中的狼吗?他们同我印象中的狼十分相像,甚至更加威武雄壮几分,但关在笼中的狼早已失去了野性,他们丧失了熊熊斗志,只能如此麻木的苟且偷生!

鲁迅就愤怒起来了,觉得他太不勇敢,自己的先生被杀了,连打一个电报也害怕,于是坚持要发电。于是两人便成了冤家,致使鲁迅厌恶范爱农甚过满人。

直到革命前一年,两人才在绍兴相见,成了好朋友。一同喝酒时鲁迅又翻出那段往事,范爱农与鲁迅处处作对,原来是鲁迅再税关的一次摇头,使范爱农以为鲁迅瞧不起他。

这告诉我们,要与他人多交流、沟通,阐明自己的想法,就可以避免很多误会。如果鲁迅在同乡会上问一问范爱农,或许两人早就成为朋友了。

我们要使自己的心胸更加宽广,对他人的错误行为加以体谅,毕竟每个人都不可能不出差错。但原则上的问题不能让步。鲁迅和范爱农都没有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分析。所以,我们还要学会换位思考。

同时,我们对事物也不要太敏感,范爱农把鲁迅的一次摇头当作轻视,实在不应该。

总而言之,只要有宽广的心胸,就会避免很多误会。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10

最近,美国大选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特朗普与希拉里的口水战,双方极尽所能,互相攻击,你来我去的,更是让观众看得“过瘾”,最终,特朗普取得出乎意料的胜利,着实让各位看客唏嘘不已。

美国大选,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最重要的体现。资本主义制度从十六世纪开始至今,已历经大约五百年,五百年的荣辱兴盛,它的体制理念,早已深深植入每一个国民的血液里,主宰着他们的一言一行。《我的叔叔于勒》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11

相信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是很受青少年读者的喜爱的。故事中那一次次惊险的经历,神奇的魔法以及有趣的生活,都能令人振奋。

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我了解到波特那善良,纯真,勇敢的精神,他身边的好友也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整本书故事情节曲折跌宕,惊险刺激,刻画了麻瓜与巫师的不同,描绘了各类人的精神品质。

这本书中,德思礼一家和韦斯莱一家对波特的态度截然不同,是一个鲜明的对比。德思礼一家对波特大吼大叫,丝毫不关心他,同样不认同他在霍格沃茨所学的一切,并且惧怕魔法;而韦思莱一家却把哈利当作贵宾,照顾得无微不至,十分关心他,罗恩韦斯莱就是他的好友之一。

然而,书中情节最吸引人的地方则是与怪物战斗,那种惊险的场面,所处环境的恶劣,却往往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体现出任务可贵的精神品质,勇敢顽强地抗争到最后,以及波特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品质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哈利面对学校同学的怀疑时。只有他的好友——罗恩和赫敏相信他,这就是体现他们深厚友谊的最好证据。

当然,书中其他人物的刻画也很好。例如,虽然外表彪悍,但对别人却慈善可亲,十分喜爱动物,即使在自己要被别人带走去坐牢了,仍然不忘记对自己忠心耿耿的狗。

总而言之,读了这本具有魔幻色彩的小说之后,感想很多。对书中那些阴险毒辣,心计深重的人给予痛斥,对那些和蔼可亲,是非分明的人给予掌声。我对哈利波特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与崇拜,尊重他那纯洁的心灵,高尚的品质,正直的为人,崇拜他那神奇的魔法,精彩得人生,刺激的冒险。

少次,我多想成为哈利的伙伴,和他一起面队困难,一起体验那紧张刺激的生活。

我认为,我应向哈利波特学习,学习他的谦虚,善良,勇敢,诚恳,为他人着想的品质,面对困难永不退缩,向他看齐。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12

电视剧一直在放《新水浒传》,因为喜欢剧中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我特意找了这本书看了。

看过之后,印象最深的还是《武松打虎》的故事。武松因为赶路,来到了客栈,客栈酒旗上写着“三碗不过冈”,喝过酒的武松正准备赶路,客栈的伙计把他拦住,告诉他,店里的酒喝了三碗就会醉倒,再说前面景阳冈有大虫,吃了好多人,大家都害怕从那经过,可他喝了十五碗了,还想从景阳冈上过。可伙计最终还是没能把武松拦下来。

武松乘着酒劲,大约走了四五里地,来到了景阳,他看见一块绿油油的大青石,武松正好累了,准备躺在上面休息呢。突然,一阵大风吹过,丛林中出现了一只白额大虎,可能是饿了,见武松,就直向他扑过去。武松这下吓得磕睡也没了,他顿时酒劲醒了一大半,避开了老虎,老虎扑了空,发起威来,再扑过来,这下,武松也灵机一动,不再躲开,他操起手中的刀,稳稳的用力握住,迎着老扑过来的方向举起,老虎从刀上越过,肚皮直接从刀上划过,受了伤,武松见势,顺手捡起一块大石头,狠狠的朝老虎使劲的砸,终于把大老虎打死了。

打死了危害乡邻的大虫后,乡亲们都很感激他。

武松真英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遇到任何紧急情况,都应该冷静,及时想出办法,应便处理;这样可能会战胜你平时想都不敢想的困难。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13

居里夫人,一个感动了全世界的名字。她朴实的身影,深深地被一代又一代的人们所铭记;她激人奋进的故事,也被人们一遍又一遍地传颂。

居里夫人出生时,她的祖国波兰正遭受沙俄铁蹄的蹂躏。知识分子的家庭背景,赋予了她良好的修养和强烈的民族责任感,当然也将知识精英的聪慧和坚韧毫无保留地遗传给了她。开明和蔼的双亲和五个孩子组成了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尽管沙俄施行严厉的殖民统治,但身为小妹的她,还是幸福地度过了短暂的童年时光。

斯可罗多夫斯基夫妇的教育方式很值得我们今人借鉴。他们从未对孩子进行过什么“启蒙”,而是放开手脚,让他们自由玩耍,去尽情地拥抱大自然。居里夫人一生热爱自然、亲近自然,想必就是在孩提时代埋下的种子。父亲虽然是一名颇有才华的理科教师,却从未刻意引导过孩子的兴趣,他甚至不让小玛妮雅过早地接触理科书籍,好让她在上学后能够全面地涉猎知识,从而逐渐找到志趣所向。当然,他对于孩子们的学业还是非常关心,并且要求严格的。至于母亲,则做出了巨大的牺牲,放弃了女校长的职务,全心全意地相夫教子。在身患重病、家境窘迫的情况下,她仍旧若无其事地操持家务,不遗余力地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家庭氛围,不让年幼的他们过早地承受心理负担。由此,我看到了家庭的意义所在,它不仅是每个人成长的天堂,更是一个塑造人的殿堂。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14

《金银岛》写的是离奇而浪漫的海上冒险故事。

本书的小主人翁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拉”号的大帆船,和李甫西医生一起,带着小吉姆岛茫茫大海的一个荒岛上去寻宝。

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海岛装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

围绕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价值70 万磅的藏宝,寻宝者与海岛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由于斯摩列特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地与海岛周旋,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岛的阴谋,平息了叛乱。最终寻得宝藏,平安返航。

这篇文章里的海盗的老大“独脚厨师——西尔弗”,在船上表面上显得很温和,平时待人样此文来源于本站 网很和善,船上的人都被他迷惑住了,但是他作恶多端,曾多次密谋在等待船靠岸时将船上人杀害完后再上岛找宝藏,整个过程令人读起来害怕,不过他在迷惑他人时处事很圆滑,如果我们没有这种能力,将来在社会上将无人认识你,即使是你很有才华,也将无人赏识你。

现在的社会不仅仅是靠书本的知识就能得到他人的中用,还要学会为人处事、表达要清楚等等。所以,我们不仅要积累知识,还要学会如何融入社会。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15

我在这几周,阅读了老师推荐的《居里夫人传》这本书使我被居里夫人所震撼。当我看了一点的时候,就激动不已,感觉找到了人生的楷模,生活的榜样。我很少敬佩什么人,但是居里夫人,把我折服了。她的一生,对于我,有着太多太多的启示。

居里夫人具有知识分子的家庭背景,给了她良好的修养和强烈的责任感,当然也将聪明和坚强遗传给了她。开明又和蔼的爸爸妈妈和五个孩子组成了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尽管当时施行着严厉的殖民统治,但是,做为小妹妹的玛妮雅,还是幸福地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他们的教育方式的却很值得现在的父母们借鉴。

另一方面,他们又把一个个的严酷现实摆在眼前;探索真理,那是一条漫漫长路。假如没有足够的毅力,就不要参与。

科学的研究不能有半点虚假,也不能心浮气躁,否则永远无法踏进科学的殿堂。真正的学者是心怀就像宇宙一样宽广的。也只有具备这样的胸襟才能发现真正的道理,并且会真正的懂得真理的价值。

这是我的一些感悟,但是还有一些东西难以让人琢磨。我看只有慢慢体会了。以上的这些感悟是我这几周来,仔细阅读《居里夫人传》慢慢悟出来的道理,我相信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一定会被居里夫人这种精神,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征服!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16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经典小说,我教了很多遍,每一遍都会紧扣三要素展开:情节,环境,人物。概括故事情节,了解特定的社会环境和恰到好处的自然环境烘托,感受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

从整体感知,到故事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再到人物个性特征,还有结尾处的续写等等。突出重点,攻破难点,学生自然收获颇丰。可是,一成不变的教学流程让我有一点不满足,我总在思考:怎样有一个新的构思?怎样对文本有更深刻的剖析?一、学习之初,引导学生删去前两段以深入感知文本

看余映潮老师《致语文教师》中有一个对于《说“屏”》一课的创新构思:以“假如没有这一段……”为开头,结合内容谈谈这样删减对于文本的影响。我从中得到了启发。我把《我的叔叔于勒》的前两段删去,让学生谈谈“如果没有这两段”,之后会对文本产生怎样的影响。

先展示一下这两个自然段:

“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试分析一下这两个段落,“我”家经济拮据,全家人都痛苦不堪。虽然爸爸每天工作到很晚,但是挣的钱仅仅够生活罢了!母亲为拮据的生活而痛苦,也为生计不得不斤斤计较,有人请吃饭不从敢答应,两个女儿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不起啊,生活用品都是拍卖的底货等等。这个家庭是在贫困线上苦苦挣扎的。

删去之后,会有哪些变化?

学生的预习非常深刻,也很全面,所以我听到了这些回答:

“删去前两段,我们就不能了解这个家庭的处境,针对他们痛恨‘无赖于勒’和盼望‘有本事的于勒’的强烈情感理解就不够透彻了。”

“没有这两段,我们就不能理解后文讲的为什么二姐的婚事会和于勒的来信有关。”

“删去这两段,我们只能够读出菲利普夫妇的尖酸、自私、唯利是图、爱慕虚荣等低劣的品质,而不能够体会他们的无奈、痛苦和艰难。这样评价人物是不科学的。”

的确,学生在删减段落之后,纵观全文的变化,其实是进一步引导学生对文本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分析,也对于人物有更全面的评价。课堂上,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大大提升,对于文章的内容、中心、人物、作者的创作目的有了更主动、更深入的探究。效果比起以往的教学好了很多。

二、文本续写,更换为介于尾段与倒数第二自然段之间

(倒数第二自然)后来大家都不再说话。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哲尔赛岛了。

(尾段)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

以往很多语文教师包括我,引领学生续写本文一般都是从尾端开始的:“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展开合理的想像,想像一下围绕于勒的变化,菲利普一家又会发生怎样的矛盾冲突呢?经过用心阅读,合理想像,学生能够写出文本后面的变化:一是全家人很愤怒,对于勒咒骂不止,生活陷入更拮据的境地;二是于勒富贵归来,原来船上卖牡蛎只是对于“我”家人的一个考验;三是姐姐的婚事告吹,一家人对于勒恨之入骨。

教了很多遍这篇小说之后,我总觉得续写还是缺了点贴近菲利普一家人当时最真实感受的东西,我需要一个新的突破,我换了一个续写位置,介于倒数第二段与尾段之间来续写。很多学生可以写出来一家人在哲尔赛岛的不愉快的经历,而且能够写出不同人的不同感受:菲利普夫妇恼羞成怒,还要避开女婿,怕女婿知道;大姐二姐的心里也蒙上了一层阴影;若瑟夫心情难以平静,为着自己的亲叔叔,父亲的亲弟弟而难过不已,等等。

相比于尾段之后的续写,我这样介于最后两段之间的续写改革,更能够立足于文章主人公当时当地的心情和正常反应,更有生活气息,更能够让人感受到菲利普夫妇的失望,还有他们的儿子若瑟夫的纯洁和富于同情心。

学生的仿写:我们登上了哲尔赛岛,这里风景宜人,可是我的内心却十沉重,走在后面的父母神色有些忧郁,一路上,他们都没有说话。一旁的二位姐姐正和二姐夫欢快地交谈着什么。

二姐夫似乎终于意识到了父母的神情有些不太对,便有些担忧地走到她们面前说:“哦,我的岳父岳母,你们是身体不舒服吗?要真是这样,那可真是太遗憾了,我们就只有回去了。”母亲听后有些慌张,赶紧说:“不,我们不碍事的,或许……我们只是有点晕船。对,就是这样,可能……我们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二姐夫接着说:“既然这样,那我们就明天再去游玩吧。”

等他走后,父亲冲着母亲低声地说:“你瞧,他肯定是起疑了,我们可不能再让咱们的女婿看出点什么了。”母亲愤恨地说:“他就是个无赖,流氓。我早就知道的,他这个贼,永远都不会改掉那恶心的本性。”

这里的风景的确很美,可是我却无心观赏,因为我的内心被一个满面愁容,满手皱痕,又老又狼狈的人给占满了。两位姐姐和二姐夫有说有笑,似乎很享受这里的时光。另一边,父亲和母亲也正漫不经心地说着些什么,我知道,他们的心早已经不在这里了,但碍于二姐夫,不得不说一点什么。

我们在哲尔赛岛停留了几日,终于到了回去的时候。二位姐姐正在欢快地交谈着这次的经历,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我的父母却皱着眉,好像在想着些什么。

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

三、深入分析:为什么菲利普夫妇和若瑟夫眼睛看到的于勒不同

在这一次的《我的叔叔于勒》一课的教学中,我运用对比的方法,发现了一个新的突破点:菲利普夫妇和他们的儿子若瑟夫眼中的于勒是不一样的。请看,小孩子菲利普面对他的叔叔于勒的时候,文中有这样的讲述:

我也端详了一下那个人。他又老又脏,满脸皱纹,眼光始终不离开他手里干的活儿。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

若瑟夫能够看到叔叔于勒的穷困潦倒和他的悲惨境况,并且为之而自责,也批评父母的冷漠,还有他善良的实际行动:给了他10个铜子的消费。而若瑟夫的父母——于勒的哥嫂——菲利普夫妇,他们只是在担心并一点点去验证这是不是就是他们日思夜想的发了横财的于勒。在确定这就是于勒,破产了的于勒的时候,他们恼羞成怒,避之唯恐不及。

看看吧,对于同一个于勒,亲侄子看到的是人,亲哥嫂看到的是钱——这就是差别!小孩子,看到的是一个亲人,一个“满脸愁容,狼狈不堪”的亲人,他“又老又脏,满脸皱纹”。纯洁的孩子尚未被那个现实的社会,被金钱给腐蚀的社会给玷污了,他还拥有一丝的同情心在。而成年人,满心想的都是钱、钱、钱!有钱就是至亲,无钱就是“流氓” “无赖”,就要逃得远远的。已经成年的菲利普夫妇,因为家庭的拮据,因为诸多的社会因素,他们的眼中只有金钱,心中只有财富。对于他们而言,亲情只是一个奢侈品,他们这样的贫穷人家哪有能力来消遣呢?

再次教学《我的叔叔于勒》,创新一种开头方式,更换一个续写的位置,发现一个鲜明对比,我的课堂更多了几分活力与思考,师生的教与学都很受益。

总之,每教学一课,都尽可能多一些琢磨,少一些敷衍;多一些深刻,少一些肤浅;多一些创新,少一些固守。教师会有更高的提升和更快的发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也会大有收获。为了师生教与学的幸福感提升,收获倍增,我愿意深入思考,精心钻研,使自己的课堂成为师生成长的乐园。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17

故事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马蜂并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试想你的一个朋友,有份还不错的工作,有个幸福的家庭,虽谈不上无忧无虑,但也过得充实。平日里他处事低调,话也不多,以至于大多时候你都想不起这样一个人。偶尔看到他发的朋友圈,你想起他,随手也点了个赞。似乎我们都有不少这样的朋友,然而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朋友突然离家出走吗?再听到他消息的时候,他已经到了巴黎学画画,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成为一名画家。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但不同以往,这并不是一个追逐梦想的人经历艰难最终实现理想的故事。

他的梦想道路注定异于常人,因为他是天才。一半冷酷,一半热情。他毫无顾虑的抛弃了自己的家庭,只留给太太一封信,我不回来了。没有原因,没有歉意,到像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只是他真的再也没有回来。后来的故事他对待生活、周遭同样的冷酷,甚至到了极致。他自私、他目无他人,拒绝任何世俗,所以他也无所顾及。但他同样也是无辜的,因为他的眼中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像是在追求梦想,更像是追逐自己的厄运。然而他有多冷酷,就有多热情,画画像是唤起了他的灵魂,生命也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他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面对生活的贫困潦倒、疾病缠身,他没有犹豫过,只凭极致的热情驱使前进。不为出名,不为认可,在生命的最后画出一幅伊甸园式的伟大杰作,却被要求在他死后付之一炬。

他是天才,不疯不成魔。历史的长河需要天才,但更多的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有梦想,在追逐的路上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阻力,大到生活压力,小到柴米油盐。理想和现实像是一对冤家,每当我们怀揣梦想赶在路上,总是显得不那么尽如人意。然而他们也并非非黑即白。月亮与六便士,梦想和现实,一半坚守,一半妥协。当梦想照进现实,请保护他。

有人说,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18

读完鲁迅先生的《藤野先生》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篇文章写的是我与恩师藤野先生相识、相处和相别的过程。

文中的藤野先生虽是一位教授,但因他穿衣服太模糊了,致使乘车时曾被管车的人疑心他是扒手,他的衣着是如此寒酸可笑,但对于学术,他却十分严谨。讲义从头到尾用红笔添改,文笔错误一一订正……,更难能可贵的是,对于当时被称为“东亚病夫”的中国留学生鲁迅,他能够热情地鼓励、耐心地教育,没有丝毫的民族偏见。

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谆谆教导,以及他本人正直高尚的人格,使鲁迅终身难忘。正因如此,爱憎分明的鲁迅才意识到只有拯救国人的思想才能拯救国家的道理。于是,他毅然决定弃医从文,走上了追求真理、用笔杆子揭示社会鄙陋的文学之路。由此我认为我们不能忘记恩师。

不忘恩师,是一种美德。居里夫人发现镭后,名声远扬,在一次盛大的宴会上她激动地跑到角落里拥抱、亲吻她的小学老师--西科尔斯卡。从此,居里夫人不忘恩师的美德,成了教育的一段佳话。不忘恩师的美德,不是谁的专利,应该值得我们大家发扬。

在我的学习生涯中,我也有遇到这样一位好老师,那就是教了我六年的语文老师----_。她对待工作积极认真,对待同学一视同仁,既给我们传授知识,又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她就算生病了也坚守岗位,总是带病给我们上课,我深受感动。而且在这六年里,她耐心地指导我参加一次又一次大大小小的比赛,并抱回了一张又一张喜人的奖状。不知什么时候,她那头乌黑的头发染上了白霜的痕迹,我看着都心疼。六年了,我从一个懵懂的小孩慢慢长大、懂事,而我的恩师却在一天天变老……

作为一名学生,能够在生命中遇见一位好老师,是一件非常幸运而且幸福的事情。良师令人难忘,师恩更令人难忘!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19

《解忧杂货店》是一本耐人寻味的章回体小说,这本书是由日本著名的推理小说家东野圭吾写的。这本书由几个故事组成,每个故事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让我们回味无穷。

这本书先从三个小偷为了逃离作案现场,而躲进“解忧杂货店”(原名为浪矢杂货店,因店主常常帮人解决烦恼,而且日语中发音相似,所以别人把它说成解忧杂货店),从而引出了解忧杂货店。越往后读,你越会发现生活中的大千人类无奇不有,自己的心情也会跟着人物的变化而出现不一样的变化,这便是这本书的奇特之处。

每的一个有趣的故事,都会有不同层次的故事。就好比第一个故事吧,它就告诉我们要为自己的梦想去坚持不懈的奋斗,顽强不息的拼搏。不能因为一些外界影响,都不能半途而废,要有持之以恒的心;有的告诉我们生命是无价之宝,我们每个人都要爱惜自己和别人的生命,不能因为个人原因就对一些生命有歧视。即使在危难关头,也要尽量保全生命;还有的告诉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好事,为他人付出,即使没有物质上的回报,也会有精神上的寄托,正所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或许,这些道理在你生活中的一些不良现象的影响下,会让你觉得不切实际。但至少在某些危难时刻,也可以鼓励自己和别人。

《解忧杂货店》是一本内容别有深意、风格十分新颖的深情小说,里面还有许多的好词好句,还能让你了解不同阶段不同的人的生活方式。希望大家读完这本书后,能受到启发,发现生活不同的一面。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20

卖血是许三观做大事和度过难关的最终办法。

善良、淳朴:他对许玉兰。他爱许玉兰,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之前,对许玉兰好,疼她,爱她,爱二乐、三乐,更爱一乐。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孩子后,伤心了,对一乐冷漠,还打了许玉兰,这是一个男人最不能容忍的事。在一乐打伤铁匠儿子后,卖血去赎回被铁匠搬走的家具,承担了一个男人养家的责任。在自然灾害时期,天天吃玉米渣粥,孩子们饿的皮包骨,他又一次去卖血,为了让孩子吃好些。在一乐因为没人给他当亲爹、没人给他吃面条而伤心离家出走时,许三观终究不放心一乐,外出寻找一乐,在找到一乐之后,背着一乐去吃面条。特别是在何小勇出事后,何小勇的老婆请求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是许三观劝说一乐去救人,救的人还是自己最恨的何小勇。一乐在何小勇家房顶上,说许三观是亲爹,不愿意给何小勇喊魂时,又是许三观在劝说一乐。这足以体现这个男人的善良。许三观把一乐背下了,又用刀割破了皮肉,让大家都记住,一乐是他许三观的孩子,谁要是再提何小勇,就跟谁算账。还有在文~时期,他给许玉兰送饭,把肉藏在饭下面,没人的时候给让许玉兰吃,还有在家了开许玉兰会,是不得已,开会,说许玉兰是妓女,天天接客,又说许玉兰天天接的客是自己,实际上是让孩子们明白,他们的妈妈不像外面大字报写的那样、外面的那样。在会上说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事,也说了自己和林芬芬的事,让孩子们不要轻视许玉兰,以此来许玉兰减轻痛苦。体现了他的善良和对许玉兰的爱。在一乐下乡后回家,看到一乐身体瘦弱,送一乐回乡时,许三观又一次去卖血,把卖血的钱给一乐和二乐,要他们买些吃的补身体,再给队长买些烟酒,好争取早日回城。还有二乐的队长的来吃饭,他再一次去卖血,那时身体已经吃不消了,并且同去卖血的根龙因卖血死了,但他依然坚持着陪酒,就是为了孩子啊!最后,知道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更是拼了老命,能借的钱都借了,李血头不收他的血了,他就一路走一路卖血,一次又一次卖血筹钱,为了儿子完全置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于不顾。

狡黠:他第一次卖血,要用卖血的钱娶老婆,要娶许玉兰。他请许玉兰吃饭,吃西瓜……,让许玉兰觉得欠了他的钱。他给许玉兰的父亲送酒,还例举出好几条优于何小勇的地方,特别是许三观姓许,他和许玉兰生的孩子也姓许,不姓何,可以给许家传宗接代。还有他上班时间比何小勇长,攒的钱比何小勇多。他句句都说到了老丈人的心上,许三观也就顺利过了老丈人这一关。这时,许玉兰的抗争已经没有作用了。

许玉兰:漂亮、善良、能干、泼辣。油条西施;劝一乐救何小勇;省吃俭用,每顿饭省出一把米藏在床底下,在好多人家断粮时家里还能吃上稀粥;坐在家门口哭诉命苦,买菜,放在自己的篮子里,再把不要的扔出去,与何小勇的妻子对打。

何小勇的妻子:爱丈夫,善良。求一乐喊魂;在一乐患病时,把贴身藏的钱借给了许三观,仅留下了几枚硬币。她借给许三观的钱是最多的,一个寡女人,带两个孩子,善良体现的淋漓尽致。

一乐:狡黠,身上有许三观的影子。一乐和铁匠的儿子打架,看见人家比自己高,说要上厕所,实际上是找工具,并把铁匠儿子撂倒。自己去找何小勇认亲。

三乐:善良,听到一乐得了肝炎,把全部的钱都给了许三观。

看着一个个人物,感觉那么熟悉,仿佛就是我的亲人。父亲勤劳、朴实、爱老婆、爱孩子。在生产队,身材矮小的爸爸总是干最重最脏的活,那样可以有多一点的工分,换多一点的粮食。在记忆中,父亲也卖过血,是否也是像许三观一样为了大事、为了难事卖血呢?一定是的。也记得勤劳的母亲在做完一家人的衣被、做完一家人的饭菜、喂完了猪、鸡……,又在昏暗的灯光下缝毛衣,贴补家用。冬日的早晨,醒来时父母总在外屋忙碌着,热腾腾的蒸汽弥漫在整个房间,蒸汽间来回移动的身影是爸爸妈妈。很温暖。洗脸水是热的,饭也是热的,虽然经常仅有窝头、白薯、倭瓜……,但我们都能吃了热饭去上学。

经常上学回来觉得饿,缠着在缝毛衣的妈妈说我饿了,要吃饭。妈妈总是故意打岔说:热了,热了脱件衣服。现在想来,是否妈妈也像许玉兰一样,从自己嘴了省下的更多呢。

现在,我们都已成家,也都有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认为对爸爸妈妈不错,但我们是否真正打骨子里关心他们呢?父母给了孩子100%的爱,孩子对父母的有多少呢?

《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 篇21

我记得读这本小说已经很久了。记忆不在清晰,朦胧的回忆是中痛苦的残记。但我仍要推荐这本小说。我的眼光一直是另类的眼光,但我对文本的读法也许本身就有属于我的记忆。我不想说是我误读了毛姆。因为作品一旦被创造出就不属于作者自己,也许作品有时候只属于作者自己!外来的读法是种主观的想法。

我记得钱钟书先生决定写《围城》时就是因为受到毛姆的刺激。钱先生的学问是没有人与之可以媲美的。别的不再多说。话说多了会惹出麻烦的。钱钟书先生说:毛姆都能写出那样的小说。读者之多是无法计算的。毛姆当时确实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于是乎《围城》横空出世!关于《围城》它可以说是借着钱先生的才华融多家与一体的杰作。其中可以看出很多欧美小说名家的影子,以为钱先生学贯中西的才华《围城》被写成了一部杰作!

闲话说的已经多了,下面我谈谈自己对《月亮和六便士》的看法:毛姆以前是个医生,而当医生的这段经历为他日后的创作提供了大量的材料。但《月亮和六便士》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

高更的画本身就很有价值,这部以他为原形的小说风靡后,高更的绘画艺术和作品受到了更大的关注,高更印象派宗师的地位得到确立。同时,塔希提岛-----高更隐居的小岛也名扬与世,成了旅游胜地。

根据高更的著作《马裏欧的古代信仰》,知道女人是月神希纳,男人是地神法脱。大地之神主宰人世的生成和轮转,乃是必然的毁灭。月之女神长官永远的丰收和不朽。

这个关于这个作品的题外话,而真正的文学内涵远非如此简单的解读。我自己的看法是:这个本小说远远超过毛姆自己的解读。因为我发现其实这本小说写的是关于天才的事情!天才是个残酷的字眼,人们根本不愿意承认天才!因为我们总相信:天才出于勤奋!事实上并非如此。尤其在文学领域。真正的优秀的艺术家是天才。文学不过是艺术中最上乘的精品!我知道的这个就是我读《月亮和六便士》的感悟!我作下我残酷的决定放弃化学从而转向文学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也许更适合搞文学。

我感激我在大一那次灵魂的颤栗!《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那“旷野的呼喊”终于让我认识到了自我。

作家就是这样的一种人,他们把人类的智慧发现后用作品表现出来。我自己是学习化学的。我自己很难均衡文科与理科的思维。理科讲的是科学。科学真的是个很麻烦的词语。严格意义上说只有能用数学公式表达的东西才是科学。科学越来越教我怀疑?怀疑所谓的科学?所谓的科学根本解决不了人类的问题!我不想借文学来阐释科学。我多言了。

房子里的光线特别暗,仿佛是,他突然走入了一个神的世界;朦朦胧胧中,他好象觉得自己正置于一个原始森林中,大树下倘徉着一些赤身的人。特拉斯医生几乎连呼吸都停止了,过了一会儿他才知道,他看到的是四壁上巨大的壁画。他心中出现了一种既无法理解又不能分析的感情。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又含着某种恐惧成分。。。。。。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知道了一般人所不知道的事物。他画的是某种原始的令人震慑的东西,既美的惊人,又污秽邪恶,他的画奇异而荒诞,好像宇宙初创时的图景----伊甸园,亚当和夏娃……

“上帝啊,这是天才”特拉斯医生掩口惊呼。

这个原文的话,感谢作者道出了真理的话,艺术是属于天才的!这个是震撼灵魂的话语!

有两本相似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和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这两个小说的主人公有着惊人的相似。

本文链接:https://www.fanwendu.com/xdthfw/dushu/540d8o.html

Copyright © 2024. 范文都 All right reserved. 黑ICP备20085142号-2

文字美图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