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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精选18篇)

来源:范文都 阅读:2.2W 次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

春秋时期,有个楚国人,他叫伍子胥,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眼睛炯炯有神,目光和电一样,是一个非常有才的才子,还是个孝子。楚平王欣赏他的才华让他做了太子的老师。楚平王让他的父亲写信然后让他们父子三人一起去送死,伍子胥的哥哥看了这封信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们先到吴国躲一躲再说吧!伍子胥白天躲着,晚上赶路,眼看要到吴国了,可吴国查的很严,他愁到头发都白了,突然,他看到了一个和他极像的老人,伍子胥高兴极了,后来,伍子胥蒙混过关,假的伍子胥被抓了起来。到了吴国后在大街上要饭,公子光看到后把伍子胥带到了吴王面前说,想让吴王帮他攻打楚国,可公子光却一直反驳,伍子胥看出来他的阴谋,他想,那就等公子光成王之后在攻打楚国吧。现在的伍子胥一心只想着复仇,后来吴国去攻打了楚国,吴国赢得了胜利,但是后来秦国帮助楚国把吴国打败了。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精选18篇)

这篇故事告诉了我这样三个简单的道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能只为眼前的事着想,而要立足长远。

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这不是一个好的行为。

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适可而止,对不对呢?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2

是什么让一个苦刑犯成为市长,成为一个百万富翁,是什么让他为了饥饿偷了一块面包被判刑,让人看成是一个德行败坏的逃犯,又变成一位大慈大悲的慈善家?他是谁?他是冉阿让,是《悲惨世界》的主角!他一生历尽磨难,他的人生跌宕起伏,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对世界还是充满热爱。

冉阿让是一个苦刑犯,牢里每天遭受鞭打饥饿日子让他每日痛不欲生,终于在一次难得的机会逃了出去,从此他成了一个逃犯,走到哪人们都躲着他,他一次次被人唾弃,没有人怜悯他,直到有一个宗教老人收留了他,才足以安身,可是冉阿让偷了这家的银器,被警察发现询问老人时,老人不说是他偷的,而是说送给他的,让他躲过了一劫,并送了面包丶美酒让他上路。从此开始冉阿让被其感动,开始不断做好事,因为是逃犯他始终感觉有一双追捕的眼睛在盯着他,于是改名换姓,重新做人,被人爱戴当选成了市长,收养一个孤苦的孩子,不断帮助他人,逃避追捕,可是好景不长,他的身份还是暴露了,这名警察被他的遭遇和所作所为而打动,犯人就在眼前无法捕拿,自己舍身取义跳河自尽,冉阿让也因此事大病身亡,结尾没有痛苦,只有他的孩子与恋人幸福地活了下来。

生命中也许会犯错,可能一次罪过毁了终生,但只要我们为人善良,救济他人,虽然我们做不了大捐赠,心怀爱意做点小事也行,冉阿让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人人心有慈爱,明天就会更好!

是啊,生活也是如此,在我的记忆里,犯过的错许许多多,只要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生活依旧是美好的。

生活就是这样没有退路,假如有一次我在花店打碎了花瓶,这个花瓶还是别人店里的,如果我心生罪恶感从此垂头丧气不敢承担责任,也不敢再入此店,那就错了,如果我打扫花瓶,并且道歉赔偿,得到人家原谅从此心里坦荡荡抬头走路,所以不要有错就怕,用爱改变它!每一天我们都被爱包围着,我们也应该用爱待人,用爱去对待世界将心比心,没什么困难克服不了!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3

做事需要有能力,但是再强的能力,没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做起事来也只能是敷衍塞责,机关算尽。这是我读完《做最好的执行者》后总的感想。

执行力就是做事达到什么效果的能力。其实一般人在能力上是没有多大差别的,关键是你对待事情的认识程度,也就是态度,所以一个好的执行者应该有这样的思考:要有一种“做最好”的精神,要有一种主动负责的态度,要有一种“期望一,做到十”的目标,要有一种“用心”做事的行动。

那么,最好的执行者怎样去做事呢?我有这样几点感悟:一是领会上级的意图,二是做好事先的准备,三是制定详细的计划,四是克服懒惰的思想,五是提高执行的效率,六是做好事后的总结。

其实,最好的执行者还要学会做人,做一位好用之人,做一位谦虚务实之人,做一位外圆内方之人。只有和周围的人关系处理好了,才会让你做事左右逢源,得心应手,从而提高执行的效率。因此,好的执行者在说话方面也是很有讲究的。首先要三思而言,不轻诺寡信,办不到的事,千万别承诺;其次要修炼语言,不含糊其辞,说话的方式也是很重要的;再是要随机应变,不固步自封。说话是一种智慧,有的人说话能赢得一片掌声,有的人说话却让人退避三舍。所以,说话的场合、身份、应对都是很重要的。

读完《做最好的执行者》,让我明白了以前在思想上的那种惰性,在行动上的那种怕性,在做人上的那种固性,都是阻碍自身发展的因素,我要抛弃这些不好的东西,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锤炼自己。

性格决定命运,但态度决定一切!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4

“我们还有爸爸妈妈,我们还有彼此。”这句话是《小妇人》里面贝丝说的,是的,不管我们身在何处,我们都有亲人的陪伴。贝丝和他的姐妹们生活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他们的父亲去为国家而战,家中只靠他们那慈祥的母亲支撑着,家庭从曾经的富有变成现在的朴素而贫穷,四姐妹从小公主般的生活变成应该自己劳动的少女。她们的母亲——马奇太太只是不断的在鼓励她们,给她们温暖的怀抱与无比的关爱,还有那谆谆的教导,马奇太太以母亲的身份来关爱她们,又以父亲的身份来严厉的要求她们。然而,我们的母亲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当我们降临在这五彩缤纷的世界上,放开喉咙高歌一曲的时候,我们的母亲还在产房中任由医生的缝合,但她无怨无悔。当我们开始长小牙齿的时候,母亲被我们咬伤了多少次,但她还是充满喜悦,因为我们进入了成长的阶段……

在我的记忆中,母亲总是唠叨个不停,总是怕我受到任何伤害,总是对我牵肠挂肚的。每次送我上学,她总是躲在角落里,默默的看我进校园的大门才肯扭头回去;每次我们受到一些小伤害或者是受伤,母亲总是会“小题大做”的责备我,可我却不知当时母亲比我们还疼,每次我犯错误,打我骂我的都是母亲,我对母亲是埋怨的,却不知其实她更心疼……

记得我刚开始学会骑自行车的时候,总是约几个小伙伴到处游玩,妈妈总是在我出门的时候唠叨个不停。每当晚饭后,我们的爸爸妈妈和邻居坐在门外的小桥上闲聊,我在一旁骑着自行车,刚学会不久的我只能用速度来保持平衡,一旦到拐弯的地方我总是操控不好,车身总是摇摇晃晃的,看上去就像要到了一般,妈妈见了立马喊我要小心点,可我一下没把持住,人和车在一声响声后啪的摔在了地上,妈妈马上跑过来把我扶起,一遍埋怨着爸爸给我买自行车,一边责骂我,还不停的看看我身上有没有受伤。爸爸把自行车扶在一旁,默默的说声:“还好有护栏,不然就要破像了。”妈妈一边扶我坐下,一边说着要把自行车扔了,我一听要把自行车扔了,哭的更加响亮了,妈妈急忙问我是不是哪里受伤了,我其实并没有受伤,只是舍不得自行车。但我那时并没有说出,妈妈着急的看着我,等我不哭时,我已经睡在床上了。我马上就跑到楼下看我的自行车还在吗,我见到自行车时很欣喜,但它被牢牢的锁住了,我被“泼了冷水”,我开始责怪妈妈,一天都没有和她讲一句话,而妈妈还是一如既往的对我好。

后来姐姐告诉我那天晚上妈妈把我身上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又一遍,生怕我受伤。亲爱的妈妈,我讲你对我的好都忽略了,只留下了你对我的责备和唠叨,我总是嫌你对我不够好,可你去用尽了全力来爱我。

妈妈,我爱你!是你让我有快乐而美好的回忆,是你让我有一个温暖的怀抱,你是世上的好妈妈!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5

在喧闹的城市,被钢筋和水泥包围的世界,很难想象那副农村特有的画面。

故事的开始与结束都围绕着小溪,因此,小溪也有了另外一成含义。它孕育了勤劳的茶峒人民,也让渡船这一线索变得自然。

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与一个十几岁的小孩,靠渡船为生。他们的生活是拮据的,但他们也是快乐的,有了歌声的陪伴,他们不寂寞,有了善良村民的帮助,他门也容入了社会。

文中的人都淡化了钱,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小说中的人物,也在作者笔下刻画得栩栩如生。翠翠,一个封建时期女性的代表,”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

提起渡船,无人不知那个豪爽老人,当然,可以说每个人都摆渡,所以知道她,但是,从文中人们对老人的熟悉和态度可以看出,人们对他性格的尊敬,甚至他去买东西,“一定有许多铺子上商人送他粽子与其他东西,作为对这个忠于职守的划船人一点敬意”。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6

午后,手捧一本《呐喊》。 《呐喊》是鲁迅先生1920xx年至1920xx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

细细回顾,一个名字从记忆中显现出来——狂人。 是啊,《狂人日记》,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啊。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压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孔乙己,这个继狂人后跃出的名字,瞬时把我的思绪拉去了他的世界、《孔乙己》继《狂人日记》后第二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他那己扭曲的心灵是被封建文化所骨化的啊!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他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也是,在那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也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啊!是啊,在那个中国人被处死中国人还麻木围观、叫好的社会环境中,难怪鲁迅先生会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概括当时的社会与人民,这是何等的贴切啊!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7

老舍,《茶馆》,无可复加的戏剧杰作。读过很多遍,也看过电影,有人称它为三个黑暗时代的送葬曲,揭露了种种不公平的社会现实。而那张挂在茶馆里的“莫谈国事”的大字如同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招牌在掌着市侩百姓的嘴,每一个时代,每一个上台的人物所发生的故事,无论悲喜,只要追溯一下因为所以,总是那档子破国事,万花筒也好,西洋镜也罢,茶馆就是如此一个社会矛盾集中的体现,跑不了。

至于剧情的再现此处就不表了,王利发刘麻子等一摞人物已经随着这部经典作品一遍又一遍的被阅读被再现深深扎根于读者的心中,我看来,《茶馆》的大范围传播有两个原因。一方面,作品本身的艺术成就与作者蜚声海内外的名望互为表里有着互相宣传的意味,另一方面,《茶馆》通俗易懂的语言也在传播上提供了客观性的便利,就像读完《水浒传》总能说上句“贼厮鸟”,连我不喜读书的朋友看完《茶馆》也能津津乐道几句:“屌!揍他个小舅子!”

这几句随不登大雅之堂,然而颇具江湖之风市井之气,作品中常含有这类平易近人的词语,自然能较为简易地被大部分读者所接受和认识。在《茶馆》中,我最印象深刻的一段话是剧末了,常四爷的那段感叹:“我自己呢?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

我窃以为,这句话,可以当做剧中大多数人物心声的总结。常四爷不必说,一辈子不服软,敢作敢当,看不惯洋人愿自食其力;深究王利发,也可以归纳于这句话之中的,在这个人物避重就轻,懦弱无奈的背后,是对和平年代的单纯向往,是对国泰民安的一种本能渴望,而这种向往与渴望在群魔乱舞的社会现实中被压抑,被限制,使其产生了对于政治的恐惧心理,对于时局的回避态度。除了趁乱而起的既得利益势力,无论是革命者,农民,民族资本家,都抱着一定的拳拳爱国之心,而《茶馆》以描述这些人的冷暖人生,悲痛无奈,将社会之狡诈黑暗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些《茶馆》的品鉴者将老舍归结为“他是一个嘲讽旧世界腐朽生活的能手,却是描写新生活的蹩脚者。”将《茶馆》的意义归结为“《茶馆》是反映北京小市民生活的杰作。这部作品通过揭露鞭笞旧世界的腐朽黑暗,从而,从侧面说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道理,这是作品的潜在主题。”我觉得都是非常的不科学的,在第一点上,描写新生活的任务不应该也不合适存在于《茶馆》的历史背景之中,《茶馆》的三幕剧分别处于戊戌维新失败后,北洋军阀割据时期与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这些时候,时局混乱,中国都是处于一种对于前途摸着石子过桥的阶段,茶馆位于的北平更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因为它具有的强烈的政治意义,意味着北京的政治立场的转变必须是阵痛而不是循序渐进,既黑又红的重叠一来不符合历史背景也平白增加了写作的难度。可能很多人抱着“不破不立”的想法,而强加给了这个时代以展示革命力量的责任,在我看来,这已经违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了。

第二点,虽然老舍对于旧社会的种种不公有着深恶痛绝的鞭笞,但在这部话剧本身看来,并没有明确的政治指向性,所谓的“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命题确实是穿凿附会上的。王利发不是潘冬子,沈处长也不是胡汉三,《茶馆》中百姓与官员政治力量的对立并不是对等的,也没有什么逼急了走上革命道路的义举,而是一种更为典型的上下级被压迫的关系。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更具有普遍性,因为无论是军阀还是国民政府,都是国家的掌控者,是一种暴力的象征,反抗的代价是巨大的,甚至是戏剧中可通过阅读预见的。因此王利发最后的自尽也并非什么无声的_,而是无奈的自绝。倘若非得加上点红色气息,那也得再写部什么《康大力智取沈处长》才行。在《茶馆》的剧本当中,应该说是见不到的。

虽然《茶馆》并没有展示出太浓厚的作者的政治立场,但是它所展现的阶级矛盾,社会矛盾,依然可作为我们政府部门管理工作时候现在值得借鉴参考的案例,宋恩子吴祥子这类仗权鱼肉的恶霸现在有没有?唐铁嘴这样的封建余毒清没清?说不好,也不能乱说,然而我们理论上可以开诚布公地去谈,因为现在这可是人民内部矛盾。至于管理的效果如何,那也不妨留心一些坊间有没有大傻杨这样打竹板的调侃世事的段子,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爱恨情仇皆故事,止不定调研出个猛料,百姓的生活也就能更太平些了。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8

静谧的夜晚,关上门,推开窗,打开音乐,翻开书,心情瞬间平静下来,只随着爱玲的思绪流连在一段段悲戚的爱情故事之中。

半生的缘分,一生的思念和遗憾!这是我看过最悲的一部小说,还记得每晚合上书后久久不能入眠,同情曼桢的凄惨命运,埋怨世钧的懦弱和对曼桢的不信任,更痛恨曼璐的荒唐可笑和祝鸿才的良心泯灭。

顾曼桢,对于她,我既喜欢又敬佩,有同情也有气愤。一个出生清贫的女子,坚忍、倔强,在姐姐出嫁后毅然扛起家庭的重担,为了亲情牺牲自己的感情。在被姐姐和母亲私心合谋下,遭到姐夫的强暴,囚禁。而坚强的她又一次挺了过来,在病友的帮助下逃离医院,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这是一个有气节有思想的女子,可偏偏还是在命运面前犯了糊涂。关键的时候,她的善良懦弱又一次将自己拖进命运的漩涡。她恨祝鸿才,曾咬牙切齿的说不会嫁给他,可最后仍然忍气吞声的嫁了。即使她想这一切是为了孩子,可终归是不值的、错误的决定。可喜的是最后的最后,她再一次走了出来,开始自己新的生活。也许这就是她最好的结局了吧。顾曼桢和沈世钧的爱情错别只能怪老天对他们的捉弄和这个时代的遗憾,当然还有我对世钧的懦弱所不满。他没有一点男人的气魄,不敢像父母坦诚和曼桢的关系,怀疑曼桢对自己的感情,是他的多疑和不信任毁掉了自己和曼桢的幸福。甚至,他一再低头和翠之结婚,维系着他们不幸的婚姻。20xx年后,再次遇到曼桢,那一句再也回不去了让无数人心痛。两人默然,让这深沉的爱情在时间里沉淀,任由缘灭.....这是一个失败者,可又能把所有的过错全推到他身上么?终究都是这个时代的受害者。

顾曼璐,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女子。从单纯少女到妖媚的舞女,再到无耻毒妇,最后可悲的死去。她的一生就是这个时代的写照。她为了一家老小的生计抛弃和慕瑾的爱情,钻进灯红酒绿的舞厅,陷入了浑浊的人生,变的市侩和狠毒。她是可恨的,又是那样的可悲。一个柔弱单纯的女子,要不是生活命运的捉弄又何至于此?当初的有情人又怎能一个堕落、离世,一个选择离开故土。。。

正如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之中,于时间无涯的的荒野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惟有这一句:"哦是你吗?而曼桢和世均,叔惠和翠芝,曼璐和豫谨等等终究在那个束缚思想的年代是晚了一步或早了一步于千万人海中错过。

人生如雾亦如梦,缘生缘灭还自在。浮生若梦,只叹情深缘浅!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9

国学,其意有二,原意指古代国最高学府,即国子监或太学。现在国学指中国学术,是相对西方学术而言的一个笼统概念。

国学作为学术名词而存在源于20世纪初,也就是“西学东渐”之风盛行之时,早期的国学研究者(如梁启超、章太炎)等为相对与西学而称我国古典学术为国学,是为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国学之中,其主流为儒家学说,内容包罗万象,中国古代历史、思想、地理、数算、医学等均在其范围内。国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和中国传统文化划等号,但又不完全是。在更大范围上讲,国学不仅是汉学,还包括中国所有少数民族的文化。但也正因为其包罗万象,所以内容就有精华与糟粕之分,和对待传统文化一样,对待国学也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近年来,国学大热,整个国内刮起一股学国学之风,一些所谓的“国学大师”也就“应运而生”。试想,连季羡林老先生都坚辞“国学大师”的名号,其他小辈又安敢造次。在教育方面,一些学校已经把三字经、弟子规等列入课本,甚至要求学生全文背诵。

在我看来,国学大热是好事,说明国人增强了对文化的归属感。但对于这股热潮却不能盲目跟风。国学内容广博,就其中经典来看,也卷帙浩繁。我们该读什么?怎样去读?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在21世纪这个世界高速发展、我国向社会主义更高阶段迈进的时代,国学之中已经有很多内容不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比如“二十四孝图”宣扬孝道,但内容多为愚孝,是不应该借鉴的。

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里写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所以,国学教育应从小抓起。为什么我国近几十年没有大师级人物?为什么没有产生世界级著作?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传统文化的底子太薄。中国古人的发明(如祖冲之推算的圆周率、毕升的活字印刷、郭守敬的《授时历》、张衡的地动仪等)都在当时世界上遥遥领先,可见古人之智慧,如能多加学习国学之中经典之作,那么我们后世儿孙为什么不能重塑中华之辉煌?

我国在现今施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所以,课本就是孩子们接触国学的最佳平台。但现在的学生,从小开始就背负了沉重的学习负担,如果在课本之中增加国学经典名段恐怕会给学生带来更大的负担。在我个人的小学、中学生涯中,我记得中小学生除语文课本外,还有一本读本,其中不乏中外名著与国学经典,如能用国学经典替换其中一些篇目,应该是可行的。但从目前情况以及我亲身经历来看,学校学生都未对读本引起重视,以至于编者的心血付之东流。

那么如何从学生抓起,我认为在除读本在一途径外,还应该减少学生学习英语的时间用以学国学。我国现行的英语教育不得不说很是失败,学生只是一味地背单词、学语法,而日常口语却不能流利说出,英语学习仅仅停留在书面上。为什么现在出现了很多的英语培训机构,那正是因为学校教育的失败,学生才不得不花费额外的时间与金钱去那些英语培训机构学习。众所周知,孔子学院近年来在海外盛行,孔子学院正是向外国人讲授以儒家为中心的国学经典。看着越来越多的老外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能背诵唐诗宋词,而有的中国人尚且不能达到,我不禁为之感叹。而中国的孩子,却深陷英语学习的迷茫之中。文化开放不是一味地学习外来文化,学习外来文化的基础是先巩固民族文化之基石。近来韩国人大肆叫嚣“端午节”、“清明节”是韩国人的传统节日,并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请。国人闻之为其愤怒,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反映中国人对文化的保护意识不够,韩国才会有机可乘。

那么,我们应该读什么国学经典?怎么读?我认为对于成人而言,经史子集之中篇目,皆可读来,开卷有益。而对于孩子来说,应择优入取,这也需要教育家费点脑子,从国学中选取适合孩子们学习的经典之作。

关于怎么读。目前在百家讲坛栏目盛行之后,一些专家、学着纷纷著书立说,大谈自己对一些名著的心得体会,于丹就发表了《论语心得》、《庄子心得》等,但是我并不建议人们抛弃原著,直接去读这类书籍。在初读之时,仍应忠于原著。人们常说“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也可以有一千个孔子、一千个庄子,一千个孙悟空、一千个林黛玉。由于先入为主的思想,人们在看了别人对名作的心得体会之后,自己也觉得有同感,这样就少了争辩、少了交流、少了百花齐放、少了百家争鸣。因此,读经典要先读原著,如有不懂之处,可查阅字典等工具,或者相互讨论,再或者请教老师,最后,在自己有了一定的理解之下,去一些关于别人心得体会的书。这样,经典才更会耐人寻味,就像璞玉,只有经过打磨才会更具光泽。

国学之中有许多精华之所在,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其中之智慧,以扬我中华之文化,让中华民族于世界之林永存。

赋诗一首歌中华文明:盘古一分天地开,三皇五帝分至来。殷商铭文青铜刻,文王占卜兽甲传。春秋孔孟儒经作,战国孙氏兵法成。秦王一统经典逝,万卷经典皆作尘。西汉文章两司马,东汉歌赋父子曹。陶潜归隐晋桃源,郦元游历三峡岸。唐时明月太白诗,宋时江水东坡词。元代尚有小曲在,清代唯有容若存。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0

读过许多文学民著,但自从读过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少文学批评家称大仲马为通俗作家,但是大仲马的代表作品,如《三个火枪手》及其续集、《基督山伯爵》等,在世界上却一向拥有超多的读者。

《三个火枪手》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景十分景。大仲马不像巴尔扎克等人那样,花费超多笔墨去描绘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场所。他总是开门见山,本书正文第一句话便是:“话说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小说一开场,主人公就在变故中亮相,这就决定了故事情节展开和发展的速度,也决定了故事背景的特异和不断变幻。

文中主要讲了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为了挫败红衣主教的阴谋,前往英国取回王后赠给白金汉的十二枚钻石别针,一路险象环生,绝处逢生,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保住了王后的名誉,但是结怨了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性命就握在黎塞留(红衣主教)的手中了。神秘女人朱莱狄为了要达达尼安等人的性命,就奉红衣主教之命,去阻止英国权相白金相发兵,救援被法国大军围困的拉罗舍尔的新教徒。于是,双方暗中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我觉得《三个火枪手》与其他的文学作品与众不同,大仲马写的作品都很放诞,夸饰,豪放,张扬。而《三个火枪手》最具特色的一点就是透彻,精简,没有一点废话。例如:《三个火枪手》的故事背景,就是一桩官闱密谋和拉罗舍尔围城战,场景频频变化,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队部,忽而乡村客栈,忽而修女院,忽而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忽而英国首相白金汉府……每一处作者都不多加描述,但是每一处又都有参与密谋的人,增添了许多神秘色彩,所以使文章更加吸引读者的眼球,引人入胜。大仲马写的《三个火枪手》显示出个性的生命力,这便是他的十分之处。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1

女娲是天上的一位神仙。

有一天,女娲正在睡梦中的时候,被一声巨响震醒了,原来是支撑天的不周山倒了,天破了一个大洞,森林燃烧着熊熊大火,地也裂了一个很大的口子,人一跌下去便消失,涛天大水席卷了树、动物和人。女娲匆匆忙忙的奔走在大江大河里,她从水中捞起五彩石带回天上。把五色石熬成粘粥,女娲托起五色粥一点一点的弥合着天洞,五色粥快用完了,天才补好,和原来的一模一样。女娲终于可以坐下来歇歇了,她抬头看了看蓝蓝的天,又放眼看了看大地,欣慰地笑了。

女娲为了人类不停地繁衍生息,以她宽阔的胸膛,承载着世上万物,这种大爱的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们都要把这种中华美德传承下去,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2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向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3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是三国演义的开篇词,《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描述了: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四起,平定董卓之乱后割据三国,最终,在司马懿和司马昭的率领下,统一全国,天下归晋。

其中,涌现了各路英雄豪杰,赴汤蹈火,单骑救阿斗的赵云;疑心重重,大战官渡的曹操;有勇有谋的老将黄盖……但我却更喜欢美髯公——关羽。

关羽,之所以被称为美髯公,是因为他长相不凡:一双单凤眼,一对卧蚕眉,身高九尺,使一,骑一匹赤兔马,但是,我更赞赏的是关羽的赤胆忠心,自从“桃园三结义”过后,关羽与张飞,刘备结为异姓兄弟,他一心辅佐刘备,为刘备打下无数江山,深得刘备宠爱,起初,关羽因打战,与刘备走火,被困小山上,愿与曹军决一死战,曹操见此人勇猛无比,势不可挡,便招来自家军营,给予最奢华繁荣的生活,希望关羽从此留在大魏。虽然关羽身在曹营,但仍不忘旧主,只把此地当作短暂的歇息之处,处处打探刘备的消息,可见一字一—忠。在一天他得知刘备还活着,不带走任何一样东西,飞马离去,可见对旧主的忠心耿耿。不但如此,关羽在华容道心释曹操再现他的“忠义”。

在中国复兴时期,出了不少忠于祖国,报效祖国的科学家,钱学森就是其中的代表。他来到美国,学习了各种原子理论,使他成为一名非常强大的科学家。他在美国可以受到非常优良的待遇,但他再回头一看,当时的祖国,没有科技,也没有设备,受各国嘲笑与欺辱。钱学森不忘“旧主”,冒着生命危险,假扮成逛街,谁知他带了一家,趁机逃跑,来到中国,为中国原子弹打下坚固的基石,这就是钱学森“忠”的表现。

“忠义”一直是中国的传统精神,这是一种君子的表现,代表了一个人品格之高尚。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4

手捧《战争与和平》,仿佛就置身在那个硝烟弥漫的时代。这是俄罗斯作家托尔斯泰的巨著,他向我们描绘了一幅宏伟壮阔、生动逼真的历史画卷。我在书中看到了战争的残酷,同时认识了很多鲜明的人物,给予了我很多的启发。

书中安德烈的一生跌宕起伏,他厌恶上流社会的虚伪,积极参军作战,看到妻子难产死去,一系列的打击使他心灰意冷。但随后他渐渐振作起来,娜塔莎激起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于是他再次走上了战场。他经历了反反复复、时而兴奋、时而落寞的痛苦的内心挣扎过程,他的一生都在思考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人应该怎么样生活?最终,他为了向往的和平生活付出了自己生命。

而他的好友皮埃尔宽厚善良、乐于施舍、不修边幅,他和安德烈一样不安于自己的生活,却认真探索人生的目的和意义,把解决农民的痛苦、祖国的前途当作自己的最终目标。我觉得皮埃尔是英雄,他倾尽家产组织民团,亲赴战场与士兵生死与共......为了国家的和平,他放弃了个人的利益,冒着生命危险去刺杀拿破仑,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

战火最终停止了,和平终于来到。而书中的这些人物在十几年的战争中慢慢成长,为祖国和平挺身而出,这是另我最为感动的。

我们身处在和平年代,却在这个寒假迎来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新型冠状病毒。很多人在这场疫情中不顾自己的安危,冲在一线,正是有他们的无私付出,才迎来了这场疫情的胜利。不管是战争还是和平年代,英雄一直在我们的身边。作为祖国的下一代,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爱国精神,好好学习,珍惜和平生活的来之不易。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5

今年夏天,在老师倡导读名著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名著名叫《绿山墙的安妮》。她那灿烂的笑脸,似一束温暖的阳光吹进我们的胸怀。她的天真纯洁,让我难以忘怀!

在爱德华王子岛上生活着一对兄妹马修与玛瑞拉,年事已高的他们本想领养一个男孩儿,可是由于孤儿院工作人员的阴差阳错,给他们带来了一个女孩安妮,但就是因为她,为这个绿山墙吹进了一股清新的风,给这个寂寞的农家增添了生活中的种.种乐趣。虽然安妮从小失去父母,被孤儿院收养,可是她并没有成为一个性格孤僻内向的小孩,而是整天沉浸在自己美丽的梦幻和想象中。她想象自己也许是一个国王的女儿,被海盗偷了出来;听到山谷中传来的回声,就想象那是一个叫维奥莱特的喜欢重复她说话的好朋友。

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马修和玛瑞拉兄妹对安妮发自肺腑的疼爱和无私的付出,感人至深,而安妮纯真善良,热爱生活,坚强乐观的形象更让人掩卷难忘,作者塑造了女主人公安妮阳光灿烂般美好的性格,其中对大自然以及乡村生活的诗意描摹使人神往。她还把自己的影子和回声想像成两个知心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看着安妮的那些天真而充满着美好梦想的话与想象,你会感觉你进入了一个奇妙而甜蜜的通信世界,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神奇与快乐。安妮还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孩子,她对周围的世界,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爱心。她对亲人,朋友,同学,师长,都怀揣着一颗善良,纯洁,热忱的心。尽管有时候因为这些和她那丰富的想象力使她闹出了一些天真的笑话,可她却一如既往。她对知识和学习都有一股狂热的劲头,那种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令人感动。她凭着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以优秀的成绩考上了夏洛科镇“女王学院”,可是为了照顾她的养母——失去了马修、又瞎了眼的孤身的玛丽拉,毅然放弃自己的大学梦。

我从安妮的身上读出了许多让我学习的地方:有自尊心,有责任感,不懈努力的勤奋,尤其是她那乐观向上面对现实生活的精神,让我感慨不已。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都是悲观的,比如说碰到了一些困难、一些挫折,先是自己重复地弄几遍,等还是得不出结论,就泻气了,就把这些困难、挫折忘掉或跳过,如果我们每次都这样,那么我们就会失去对自己的信心,甚至有人还会感叹命运:“哎,我今天真倒霉啊,我运气不好啊!”这样,我们就会因悲观而被一点点侵蚀自己,缓缓地倒下。

责任,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项不可推卸的义务,安妮是一个答应别人就一定会做到的人。更让我感动的是她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大学,没想到安妮居然放弃了,因为她要负起照顾为自己付出许多心血而如今影只形单的玛丽拉的责任。乐观向上的精神让每个人都充满朝气,而悲观的人生却是一潭死水。让我们都像绿山墙中的安妮一样,从她的身上吸收闪光点,在生活的每一处闪烁。让我们都用美的眼睛看世界吧,这个世界将会处处充满爱心、充满欢笑、充满鸟语花香。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6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悲剧,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可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接受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轻松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终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希望也给抹灭了,即使后来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可以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悲剧。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应该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悲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7

寒假里,我读了几本课外书,其中有一本名叫《神笔马良》的书我特别喜欢,读过之后,有以下几点感触:

第一,马良非常地热爱艺术。

他很喜欢画画,因为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生活贫困,以打柴、割草为生,连一支画画的笔都买不起,可是这丝毫不减他画画的兴趣和决心,没有笔就用树枝来代替,他照样画得画栩栩如生,象模象样,他在地上画一只兔子,天空就有老鹰在打转,他在山上画一只熊,吓得牛群再也不敢上山吃草。

第二,马良心地善良,乐以助人。

有一天,一个白胡须的老人得知马良喜欢画画,就送给了他一支笔,这笔可神啦!画出来的东西居然可以变活,马良就用这支神笔专门为穷人画画,穷人需要什么,就帮他们画什么,大大地改善了穷人的生活,他还给孩子们画文房四宝,好让他们可以读书写字。

第三,马良是非分明,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有人在野外抓来一只花豹,要马良帮他画一个大笼子,马良说应该让花豹自由地生活在大山里,不应该将它关起来,我坚决不画笼子,我只画那些穷人所需要的东西。

第四,马良充满智慧,很有正义感,不怕与恶势力做斗争。

有一个财迷心巧的皇帝把马良抓来,要他画聚宝盆,摇钱树,或者金山银山,好让自己有更多的财产,马良得知皇帝完全不管百姓急苦,又贪财,于是决定给皇帝一个深痛的教训,他拿起神笔在墙上画了一片海,在海上画了一座巨大的金山,然后又画了一条大船,皇帝看了高兴极了,带着侍从迫不及待地上了船要去搬运金子,马良开始画风了,他不停地画呀画,画呀画,风越来越大,越来越猛了,猛兽般的巨浪向船用力地冲击,最后把船掀翻了,船上所有的人都被卷入大海,全都被淹死了,海面上什么也看不到了。

后来,马良又回到了穷人的队伍中,继续为他们画画。

马良的故事真感人,他对艺术的追求,乐以助人的品德和充满正义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关于史记的读书感想 篇18

一个彷徨又无助的身影,一个单薄又模糊的身躯,无力地向前,最终又无力的倒下,永久的倒下。“人死后究竟有没有魂灵?”这句话时而盘旋耳边,真切刺骨,时而遥远渺茫,漂浮虚幻……

是谁在黑暗中叹息,是谁在彷徨中挣扎?一个身影的逝去,却带来了无尽的深思。人道是黄河十曲,毕竟东流去,漂浮其间,无奈独流水……

祥林嫂--一个旧社会的典型代表,平凡的人生经历了不平凡的伤痛,弱小的身躯支持着沉重的压力,经历着时代轮回,四季交替,在凛凛寒风中,走向了生命的尽头--死亡,永远沉睡在厚厚的积雪之下。

祥林嫂怀着对世界的渴望来到了人世,却带着无尽的愁苦古都离开了。怜悯之心,固然有志,但更多是对社会的评判。这是我想起了孔乙己,同样是生活在旧社会,同样是受尽煎熬,同样是艰难的朝向远方,满满的逝去,留下一个沉痛的身影。这与祥林嫂惊人的相同。封建社会的腐朽,还有那艰苦挣扎的农民,一声声无奈的叹息,随着一个王朝的灭亡,一同消逝,找不到半点踪迹。

当清晨的风刮起第一粒沙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像电视画面一样,不自然扭动了一下,立即转向原貌,云依旧飞。风依旧吹,但我们都隐隐约约地感到这一不是原来的那个世界了。

朝露昙花,咫尺天涯,祥林乙己,已为虚无,东流水去无从返,倚心惊回往,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问苍天此生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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