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学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一)
主管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指导本科室技术人员对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组织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提高疗效。
5.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和其它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提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组织本科室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二)
主任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科各项业务工作。
2.指导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3.督促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查鉴定工作。
4.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用药情况,征求用药情况,介绍新药,必要时参加院内疑难病例会诊及病例讨论。
5.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配合临床开展新剂型、新技术。
6.担负教学工作,指导是修生、实习生实习。做好科内各及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
副主任药师,参照主任药师职责执行。
(三)
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和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并经常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5.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和其它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研究,并向上级报告。
6.提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指导药剂士、调剂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