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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规定(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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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规定 篇1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公寓管理规定(通用6篇)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四、宿舍统由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职责不好罚30元)

1、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厂部。?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七、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违者罚30元)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违者罚20-200元)?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违者罚5元)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夜间最迟应于00:30时前返回宿舍。?

1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2、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无打扫罚10元)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4、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15、沐浴以20分钟为限。?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八、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呈报班组以上会议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九、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暂住证)。

公寓管理规定 篇2

一、 交接班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岗,交接班时必须向接班人交接好当班时的安全等情况,接班人要阅读工作日记,交接班时必须向接班人交待好当班时的安全等情况,接班人要阅读工作日记,交接班时间为每日早8:00,特殊情况无法正常交接班,由安保处临时调配。

二、 例行检查制度

值班人员对本楼进行检查时,先定1-2名门口固定值班岗,余人上楼检查。

(1) 早晚检查制度。负责检查公共场所设施和照明损坏情况(包括寝室,走廊的门窗、灯具是否有损坏)、门窗安全情况(每层楼窗是否关严,插牢)等。检查楼内是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督促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不定时检查学生私拉电线、违章用电、使用酒精锅(炉)、点蜡烛等违纪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违规人姓名,班主任姓名等相关内容,对检查中没收的违规物品必须及时上交安保处并登记,严重情况及时报告。

(2) 对晚归或有特殊情况出去的学生必须经学院值班领导、学生处值班领导批准并做好详细记录,一并将学生名单交安保处存档。

(3) 熟悉有关消防知识,准确掌握本楼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加强对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看管,如发现挪动、丢失、损坏,立即报告保卫处。熟悉楼内安全通道,并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定位保存好安全门钥匙,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迅速疏散本楼人员。

(4) 风、雨、雪天气及时关好楼内门窗,检查是否有漏水、渗水情况。夏天做好防汛工作,冬天做好防冻工作,并注意检查楼内暖气的跑、冒、滴、漏情况。发现楼内有异常声音或异常气味,注意检查,及时上报。

(5) 宿舍楼内有库房的,门卫要严加管理,以防物品丢失或受损。

(6) 有权制止任何威胁宿舍楼安全的行为,发现楼内有可疑人员及时上报安保处。

(7) 重点防火,防高坠事故,对3号和4号楼,确保两楼安全过道畅通,要进行疏散演练。

(8) 负责做好学生的服务性工作,工作认真、负责。

(9) 值班人员在工作中要统一着装,热爱学生、态度和谐、语言文明、行为得体。要人性化管理。

三、 出入宿舍人员管理制度

(1) 在班主任的参与和配合下,准确掌握本楼住宿学生情况,值班人员必须在短期内(上岗或新生入住一个月内),根据宿舍学生住宿名单,学生证认识学生,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

(2) 严格执行人员进出管理规定和会客登记制度,严格检查凭证出入,非本楼人员禁止入内(执行公务除外),对于违反进出门管理规定擅自进楼的学生和院外人,门卫有责任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安保处及相关领导,家长需经过学生本人确认登记进入,离开时需填写离开时间。

(3) 禁止一切推销人员在宿舍销售物品,如发现立即阻止并要及时报告安保处。

(4) 严禁学生带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上楼,禁止学生带酒进入宿舍。

四、 宿舍钥匙管理制度

值班人员负责保管宿舍楼寝室及安全门钥匙,做到定位存放,不丢失,做好交接班登记。

(一)宿舍楼寝室钥匙管理

(1)宿舍楼房间钥匙共两套,一套为备用钥匙,由门卫做好标记,存放于各楼的值班室钥匙柜内,另一套学生日常使用,由学生自己保管。

(2)宿舍楼门卫对备用钥匙进行统一管理,每天交接班时负责核查钥匙的数量和位置,发现钥匙数量减少或窜位,应及时更正或报安保处。

(3)学生因特殊原因取用备用钥匙时,值班员问清情况,对照出入证,确认是本室学生后,方可将钥匙交予本人,并做好登记,钥匙归还后注意检查是否被更换,注意登记。

(二)宿舍楼大门钥匙、安全门钥匙由门卫妥善保管,做好标记,定位存放,对安全门钥匙每周至少试用一次,发现不好用立即报修。

五、宿舍楼开、关门,供电管理规定

(一) 门卫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关宿舍楼门,宿舍楼大门早6:00开门,晚22:00关门。

(二) 宿舍楼没晚23:00断电,断电后如发现有不断电情况,日常使用中如发现有电柜不走字、无故跳闸等异常现象及时上报安保处并做好记录。

(三) 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电控柜,禁止私自在断电后为学生推闸供电。

六、 物品登记制度

学生携带电脑、打印机、行李等大件物品出入宿舍楼时,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携出证”。并做好登记。禁止携带楼内公用品出宿舍楼。

七、 宿舍楼内突发事件处置制度

(1) 学生受伤、生急病应据情况及时上报学院和学生处、值班领导或班主任。如情况紧急,应边抢救边上报边联系。

(2) 学生宿舍内如有火情应快速灭火,并及时上报。

(3) 宿舍楼内学生打架应及时制止,并上报学生处值班领导。

(4) 宿舍被盗首先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安保处值班领导。

公寓管理规定 篇3

一、 学生公寓公共卫生由公寓清洁员负责打扫和保洁。楼道洗漱间、卫生间每天两拖三扫;保持地面清洁;厕所每天冲洗两次。保证无臭味、无污垢和下水道畅通;定期对定期对定期对定期对公寓所有角落进行消毒公寓所有角落进行消毒公寓所有角落进行消毒公寓所有角落进行消毒;墙面瓷砖、楼梯扶手每日擦拭一次;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一次,保证无尘土、蜘蛛网;垃圾每日清倒两次,保持公寓空气清新。

二、为了使责任明确化,采取卫生个人责任制, 宿舍卫生分为非值日生责任卫生、值日生责任卫生、寝室长责任卫生。具体如下:

1、非值日生责任卫生:要求个人床铺干净平整,被子叠放整床下物品、洗漱用品摆放整齐,室内不乱贴字画,不乱挂衣物。

2、值日生责任卫生:值日生应做好个人的责任卫生,同时打扫地面,擦拭门窗、玻璃、灯具等。

3、寝室长责任卫生:负责宿舍全面卫生,带领并督促全寝室成员整理好寝室内务,并定期安排好门、窗、玻璃的卫生及维护。寝室学生须自觉保持室内卫生,做到地面、墙面干净,室内整洁,物品放置规范有序。

三、宿舍卫生要做到“六净”、“六无”。

“六净”即地面、墙壁、床铺、铁皮橱、门窗、玻璃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具体做

到:

1、地面:地面干净,无积水、果皮、纸屑等杂物,床下鞋子等物品摆放有序。

2、墙壁:墙壁无乱张贴、乱钉钉、拉绳、乱挂衣物,顶棚洁净,无尘土、蜘蛛网等。

3、床铺:床面平坦、床单、被单、被罩、枕巾洁净;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摆放位置统一;床棱干净,床头卡位置对称,床上无挂帘。

4、门窗:门窗擦试干净,门框上无尘土,玻璃完好,明亮,无污痕,标志美观。

5、灯具:灯管、灯罩擦试干净,无尘土、污痕。

6、生活用品:桌凳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有序合理;洗漱用具、饭具干净,无剩饭菜,摆放统一,壁柜整洁;行李摆放整齐;拖把摆放位置合理。

7、空气:室内、卫生间无异味,空气清新,多通风。

四、 学生寝室清除的垃圾由值日生负责装袋并投放到指定地点。

五、 坚持每周两次的卫生大扫除制度。相关部门、公寓管理人员采取不同方式组织卫生抽查或检查评比。

六、 爱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残汤剩饭,不乱写乱画,自觉维护公寓卫生整洁。

20xx年3月6日

公寓管理规定 篇4

1、目的

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保持正常的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入住公司公寓楼的所有员工。

3职责

3.1保卫科是公司公寓楼管理的归口部门,并定期组织人员对公寓楼进行检查;

3.2公寓楼管理员(白班、夜班各一名)是综管部设在公司公寓楼的直接监管人员,其职责是:对整个公寓楼负一切管理责任,每日检查/监督整个公寓楼卫生、安全、纪律情况;负责清扫楼梯、楼道、厕所等公寓楼公共区域;负责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公寓楼的登记、查访工作。

3.3保卫科负责协助公寓楼管理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4每寝室设立舍长,其职责是:负责本宿舍内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清洁,维持秩序,监督轮值人员保持环境清洁。

3.5公寓楼每层设层长,其职责是:统管所辖区卫生、安全、劳动纪律、安全事件紧急处理等。

4相关规定

4.1职工出入管理

4.1.1《住宿证》由综管部根据人力资源科签发的《入厂住宿通知书》发放;

4.1.2所有住宿人员必须凭《住宿证》进入公寓楼;

4.1.3职工公寓楼管理员严格根据《住宿证》控制人员进入;

4.1.4外来人员来访,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换《来访证》并登记后由被访者带入寝室,但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2职工公寓楼内行为规定:

4.2.1服从公寓楼管理员、舍长和层长管理与监督(违者每次负激励20-200元);

4.2.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不准在寝室内使用电热器具,对使用者一经发现,负激励50-200元;

4.2.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每次负激励20-200元);

4.2.5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违者每次负激励20元);

4.2.6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不得乱晒衣服(违者每次负激励20元);

4.2.7不准个人擅自在寝室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违者每次负激励20-200元,对入宿者负激励20-200元);

4.2.8不准在公寓楼区内大声喧哗、争吵,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能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违者每次负激励20元);

4.2.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违者每次负激励20-200元);

4.2.10夜间最迟应于22:00前返回公寓(违者每次负激励50元);

4.2.11烟灰、烟蒂等杂物不得丢弃地上,污秽、杂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违者每次负激励20元);

4.2.12寝室内外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每发现一次未清理,负激励负责人员20元);

4.2.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违者负激励20元);

4.2.14不准在寝室内聚餐、打牌、打麻将、赌博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违者每次负激励100-2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4.2.15每间寝室和住户必须每日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有杂物和异味,对每次检查不合格者每人负激励20元;

4.2.16不得在寝室内看黄色影像(违者每次负激励300-500元);

4.2.17不得在公寓楼内打架斗殴(违者每次负激励100-200元);

4.2.18不得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对损坏床铺、门窗者,由负责人进行全部赔偿(50-500元);

4.2.19晚上21时后严禁与女职工在寝室内互串(违者每次负激励50元);

4.2.20对于男女混住的不道德行为,一经发现,对其负激励1000-20xx元并予

以开除,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4.2.21严禁从楼上向楼下丢弃物品泼水,一经发现每次负激励责任人30-500元;

4.2.22严禁偷盗行为,对偷盗者,按盗窃物品的10-20倍处罚,并通报开除,对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4.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a 患有传染病者。 B有不良嗜好者。

4.4本公司提供宿舍系现住人员尚在本公司工作为条件,倘若员工职工(包括自动辞职,除名免职)时,该员工应于离职当日立即迁离公寓,不得借故拖延;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公寓楼管理人员、保卫科人员检查;对于迟搬者,每住宿一晚,交住宿费30元,三日后勒令其搬迁,对违规者强制其搬出;

4.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寓楼管理员应立即报主管部门(综管部或保卫科负责人、夜间立即通知保卫值班人员协助);

4.5.1违反公寓楼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4.5.2公寓楼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5.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严重者;

4.5.4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

4.6相关激励措施

4.6.1综管部每月组织人员对公寓楼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评比,对表现优秀的宿舍(前5名)每次正激励相关人员10元,舍长30元,层长50元,所属部门负责人正激励20元;对于评比较差的寝室(后5名),每次负激励相关人员10元,舍长30元,层长50元,所属部门负责人负激励20元;

4.6.2公寓楼管理员必须对公寓楼的卫生、安全、纪律负责,每发现一次未执行规定而未制止的现象,负激励公寓楼管理员50元;

4.6.3公司本着“舍与舍互动、层与层联防、专人统管”的管理思想,鼓励公司员工全面自主管理好公司公寓楼,对于在自主管理中表现优秀者,公司将视

情况给予30-200元的正激励。

4.7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本页无正文

附加说明:

本办法提出部门:综合管理部

本办法归口部门:保卫科

本办法起草人:

本办法审核人:

本办法批准人:

本办法发放范围:公司领导、各部门

公寓管理规定 篇5

第一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教育管理与服务,努力创建一个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学生之家”,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按班级安排住宿的要求,按照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和学生管理分工与合作的原则,体现“重心下移、以学院为主”的管理思路,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由后勤集团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由学生处牵头负责,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充分发挥学校公寓内教育、管理、服务队伍的主导作用和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做到制度落实、管理落实、教育落实、服务落实。

第四条 在教育、管理、服务过程中,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要全面、真实、深入地了解学生情况,努力把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与解决生活问题结合起来,把教育管理学生与服务学生结合起来,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发展。

第二章 学生公寓的管理组织及主要职责

第五条 学生公寓管理由物业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两部分构成。物业管理由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后勤及产业集团。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制定学生公寓住宿安排和调整及水电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学生教育管理由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分管后勤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后勤保障处、武装保卫处、校团委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支书记或书记组成。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

负责定期分析和研究学生在公寓的思想动态;牵头处理公寓中学生的教育管理等日常工作;组织处理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等相关工作。必要时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可举行联席会议,对涉及到物业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的交叉工作商议决定。

第六条 学生工作部(处)由一名副处长分管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学生处思政科、学生管理科主要负责公寓内学生的思想教育及行为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安全警示及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做好学生公寓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后勤保障处由一名管理干部分管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工作。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主要承担公寓物业和安全管理,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教育工作,落实物业管理制度。

第八条 保卫处对学生公寓安全工作负有指导、检查、监督职能。负责指导制定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开展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定期牵头组织安全大检查,处理治安案件,会同各职能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第九条 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在公寓内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教育。安排辅导员和班主任到学生公寓值班,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寝室室规、纪律卫生检查制度、住宿反馈制度等管理制度;将学生行为表现与学年鉴定、评优评先、入党、奖助学金评定等挂钩;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公寓内发生的重大违纪事件和治安案件。

第三章 学生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

第十条 学生公寓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良好的学生生活气息和文化氛围,提升学生文化品位及精神面貌,可以赋予校园文化新的内涵。学校要以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和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为“平台”,更好地实现管理与育人的统一。

第十一条 公寓管理员在校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制定本公寓文化建设方案并积极组织开展宿舍文化艺术节等丰富多彩的公寓文化活动。

第十二条 校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公寓宿舍文化艺术节的开展及其他综合表现,每年按公寓数的10%评选文明楼,每公寓评选10%的文明寝室,5%的文明示范寝室。

第十三条 学校学生民主管理公寓委员会负责公寓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的宣传。

第四章 学生寝室的调整

第十四条 学生公寓实行公寓化管理,即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统一卫生标准。

第十五条 期末学生寝室的调整安排,由公寓中心提出方案,在征求学生处、各学院意见的基础上报校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公寓管理委员会,并通过联席会议审议后,由后勤及产业集团、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寝室的零星调整,由公寓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学生公寓调整时,学生必须按时调房或搬迁,不得无故拖延。 第十七条 学生必须按指定房间住宿,不得转让、出租,不得私自相互调整,也不得随意搬出。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整时,应经所在学院同意,报公寓中心批准后方可。学生不准校外住宿,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十八条 毕业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凡是不按期离校并经劝说无效者,将强制其搬出宿舍。

第十九条 学生停学、休学期间,寝室床位由学校统一调配,不予保留。

第五章 学生公寓的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 公寓中心负责公寓公共区卫生的清扫、保洁及寝室内务卫生检查,每周在校园网上通报检查情况。为加强卫生监督,各学院做好本学院学生寝室内务卫生的督促和抽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生寝室卫生实行每天轮流清扫制度。值日生负责寝室内务卫

生清扫和物品整理工作,全天保持清洁。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第一天全校进行宿舍卫生集中清扫。每周星期四下午全校进行卫生大扫除。

第二十三条 学生寝室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全面检查与楼层抽查相结合的卫生检查制度。卫生检查等级分为最清洁、清洁、不清洁三个等级。

第二十四条 学生处、团委和后勤集团每年共同组织开展“文明楼”、“文明寝室”、“文明示范寝室”创建活动及新生“寝室美化”设计大赛和叠被比赛。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室长”评选活动。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实行集中统一浆洗学生公寓用品制度,由公寓中心组织实施。

第六章 学生公寓的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公寓的财产由公寓中心统一管理,按学校有关程序统一安排维修。

第二十七条 公寓中心负责建立公寓财产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公寓非寝室内公共财产(如厕所、洗手间设施设备、楼梯扶手、窗户、垃圾箱等)由该幢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毕业离校时,须持毕业离校清单在公寓管理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学生财产损失由后勤及产业集团负责,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对破坏公寓设施设备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对检举揭发者,公寓中心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 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由后勤集团负责,并在门卫处设值班室。后勤集团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保卫处负责检查监督安全制度的落实、负责治安事件的查处,学生处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违纪事件的处理,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

第三十二条 学生公寓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昼夜值班。晚归学生,必须按规定(凭证在值班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三十三条 学生实行会客管理制度。外来造访人员必须在门卫或管理员处凭证件登记,在值班室会客。未经门卫或管理员许可,不得入内。

第三十四条 进入异性宿舍,须在管理员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严禁留宿异性。

第三十五条 为保证学生个人财产的安全,学生离开寝室必须关好门、窗。学生贵重物品(手提电脑等)实行存放管理制。

第三十六条 严禁携带违禁品(包括黄色书刊和音像制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制刀具和枪具)进入公寓。学生携物(箱子、大件类)离开宿舍,须持有效证件,经门卫生检查登记后方可带离。

第三十七条 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严禁点蜡烛、点蚊香、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应急灯。严禁在学生寝室烹饪食物、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无人状态下对各类电器充电。

第三十八条 公寓工作人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在学生上课期间实行安全巡查制度,节假日轮流值班,重点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第八章 学生公寓的水电管理

第三十九条 学生公寓用水、用电实行定额计量管理。超标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第四十条 学生用水用电由公寓管理中心专人管理,每月抄表结算。学生应自觉缴纳超标费用。

第四十一条 学生离开寝室须做到随手关水、关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杜绝偷电行为。

第九章 学生公寓的假期管理

第四十二条 学校放假期间,学生因个人原因需滞留学校的,由学生本人提

出申请,经学生处审批后,由公寓管理中心安排集中住宿。

第四十三条 假期需提前返回学校住宿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值班老师同意方能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留校手续。

第四十四条 假期留校学生必须参加学校和各学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大会,必须按学院规定签定《安全告知书》、办理公寓《出入证》、预交水电费,必须凭出入证进出学生公寓。

第四十五条 假期留校学生必须遵守《四川南充经济专修学院留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 学生在假期留校期间违纪的,按《四川南充经济专修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处理。

第十章 违纪与处分

第四十七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四川南充经济专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四十八条 通过撬门、翻窗、翻阳台等非正常手段进出寝室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四十九条 在寝室内酗酒者,给予警告处分。酗酒滋事者,视其情节、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五十条 在寝室内务卫生检查中,一学期内累计出现三次不清洁记录的寝室,给予寝室成员通报批评。

第五十一条 在寝室内私自存放或使用管制刀具、枪械(含钢珠枪)者,给予记过处分。

第五十二条 向阳台外或窗外泼水、扔杂物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第五十三条 恶意拖欠超支水电费、损坏公物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第五十四条 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看了

4.学生会主席个人工作总结范文5篇

公寓管理规定 篇6

学生公寓是学生休息的主要场所,为保证广大同学有一个整洁、舒适的休息环境,特制定如下卫生管理制度:

⒈ 保持室内、门前及水房卫生清洁,养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主动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的居住环境。

⒉ 为美化环境,房间门窗和墙壁要保持整洁,室内外不准乱张贴。装饰品应体现健康、文明、高雅。

⒊楼道实行24小时无垃圾制。楼内公共区域的卫生由卫生员负责清扫,学生不得向公共区域投掷杂物,不得在宿舍门口堆放垃圾。室内垃圾一律袋装后直接投放到楼前垃圾桶内。楼道、室内不得停放自行车。所有自行车一律停放在自行车指定地点。

⒋室内卫生由各室负责,各室应有卫生值日制度,每天要安排专人进行打扫,并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

⒌对卫生长期不合格的宿舍,经管理人员教育无效者,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派人予以清整,费用由本室人员共同承担。

⒍公寓管理中心安排管理员每日对宿舍进行内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档备查。学生在宿舍的行为表现和宿舍卫生情况将作为学工部及所在系对学生的综合考评及评定奖学金、入党等的依据之一。

⒎卫生评定标准:

(一)优秀宿舍标准:

①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②床上卧具叠放整齐,全室整体协调,床下物品摆放整齐。

③学习桌分层摆放,桌面无杂物、无尘土。凳子放学习桌下,摆放整齐。 ④门窗、玻璃无污垢,地面干净无杂物、油污,墙壁无蛛网,窗台、空调无尘土、无杂物。

⑤全室美观、健康、和谐,无乱贴乱挂,无乱拉乱钉。

⑥带卫生间的房间,卫生间必须干净、整洁。

⑦无违纪现象。

(二)良好宿舍标准

①床上卧具叠放整齐,全室整体协调,床下物品摆放整齐。 ②学习桌分层摆放,桌面无杂物、无尘土。凳子摆放整齐。 ③地面干净无杂物、油污,窗台、空调无尘土、无杂物。

④全室美观、健康、和谐,无乱贴乱挂,无乱拉乱钉。

⑤带卫生间的房间,卫生间干净、整洁。

⑥无违纪现象。

(三)合格宿舍标准:

①床上、床下摆放整齐,书桌整齐、无尘土。

②地面干净、无杂物。

③窗台、空调无杂物。

④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

⑤带卫生间的房间,卫生间干净。

⑥无违纪现象。

(四)不合格宿舍标准:

全室有一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为全室不合格。

①不叠被子。

②不扫地,不擦桌。

③书籍乱堆,桌面杂乱。

④凳子散乱。

⑤床下脏乱。

⑥空调、窗台脏乱。

⑦室内乱贴乱挂。

⑧有违纪现象。

⒏楼内公共区卫生。

卫生标准:

①楼内无死角,地面干净,走廊无痰迹。楼梯扶手无尘土,门窗,玻璃无污垢,窗台无尘土,墙壁无蛛网。

②卫生间无异味,便池无污垢,水房保持经常清洗。

③公共设施整洁,消防设施经常擦拭保养。

④宣传栏无乱写乱画,墙壁无乱贴乱挂。

⑤垃圾及时清倒,保持走廊无杂物。

⒐卫生检查制度。

①公寓内坚持每日查房制度,将卫生成绩按优、良、中、差或分数、不及格等及时公布。

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定期组织各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联合检查,实行量化管理,排出各系的名次,予以公布。

③经检查长期保持优秀的宿舍有资格参加年度“十佳”宿舍的评比;确定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严重警告。长期不合格,派计时工收费服务。凡长期卫生不合格,受过警告处分的学生将向其所在系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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