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都 > 办公 > 文秘 > 规章制度 > 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手机版

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来源:范文都 阅读:2.14W 次

为加强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作,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 居民(居民代表)会议由户口在本社区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居民代表)组成,是居民自治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 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组成,居民代表由居民会议选举产生。居民代表名额基数为30人,每100人可增加1名代表。一个家庭不能产生2名以上的代表,居民代表会议与居民委员会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三年,代表可连选连任,必要时也可以撤换、补选和增选。

三、 居民代表必须是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有参政议政能力和相应的政策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敢于坚持原则、主持正义,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居民。

四、 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以上,居民代表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居民提议,应召开居民代表会议。

五、 居民会议的决定,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的过半数通过;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由居民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本文链接:https://www.fanwendu.com/wmfw/guizhang/mrooe8.html

Copyright © 2024. 范文都 All right reserved. 黑ICP备20085142号-2

文字美图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