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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制度(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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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制度 篇1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小学安全制度(精选13篇)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为了确保学生放学过程的安全,培养自护、自理、自律和安全意识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良好环境,我校对放学路队作出了以下规定:

路队回家管理办法:

1、放学后,各班必须排队放学,分为南北两路纵队,到路口后可再分东西两路小纵队,各队设路队长一至两名。

2、负责护送路队的老师请准时到位,不得迟到。

3、中午放学铃声响后,请各班迅速放学,保证学生11:40左右走出校门,中午学生不得在校逗留,12:00以后学校静校。

4、路队出校门后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老师护送到路口。

5、学生在行进过程中,必须是到家离队,中途凡没有家长接,不得离队,更不准无故离队到路边的商店里购买零食,凡发现者,一经查实,平安校园一览为"黄星"。

6、班主任应经常、及时了解有关学生路队中途情况,作出表扬和批评。值日老师每天对路队进行检查,扶助员监督。

8、一般情况下,不提倡家长从路队中接走孩子,即使要接者,须在校外两侧街道转角处从路队中接走。赌在校门口接孩子又不听指挥的家长,其子女所在班级将被扣除路队纪律分。

9、每天排路队时,教师必须进行一分钟的安全教育:(1)喊集队口令、整队;(2)安全教育:要求同学们遵守路队纪律,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在路上不玩耍、不插队、不逗留;穿过马路要看清前后的车辆等等。

路队回家要求:

1、交通安全小黄帽,做到每人一顶。

2、严禁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玩耍,设置路障;强行拦车或掷物击车,

横过公路时先左右看,不要奔跑,不要同来车抢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快速通过;

3、严禁追车、吊车、爬车、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突然猛跑,突然后退;

4、横穿铁路必须从道口经过,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小学安全制度 篇2

为了妥善处理学校的重大事故,使不利因素降低到最低程度,加强教师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重大隐患整改报告程序

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

3.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

4.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室参考。

5.校长室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

6.校长室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7.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小学安全制度 篇3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全体教职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它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本着对国家、对民族、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安全工作。

二、抓好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班级将安全工作列入常规教育重要内容,利用朝会、夕会(学生离校前5分钟),安全课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1、定期对房舍进行检查,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排除,属危房及时上报,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意外。由班级、主管教师每天检查一次,若有隐患及时向主管人员上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检查。

2、各种体育活动器材、器械指定专人管理(体育器材管理员),定期进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维修排除。对大型器具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并要教给学生正确使用的方法和保护办法。

3、加强配电设施管理,及时维修检查线路,用电设施专人管理,学生不得乱用电器设备。教师要学会正确用电方法,用电设备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

4、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严格把好“病从口入”关口,对食品卫生、炊事员、采购员、保育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把好各个关口。严禁伙食团购买霉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5、学校组织各项活动,必须有必要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常规活动如集合、做操、放学排队,必须采取制度化集合疏散路线,防止场地和通道拥挤造成事故。

①学生集体活动、幼儿园户外活动要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保证安全责任到人。

②组织学生劳动,必须有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教师现场管理,现场指挥。

③体育课安排内容必须从学生身体情况出发,课前体育教师对设施进行检查,安排活动必须有保护措施。

④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春游郊游。

⑤加强学生课间活动指导管理,提倡文明休息。

⑥教师转变教育思想,改进教学方法,树立教师形象,严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派学生帮助教师搞体力性劳动。

四、健全、完善责任制,使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校长是本校第一安全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校的教职工对全校和学生都有安全责任。

五、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1、将安全工作纳入教师个人工作考核评估内容,每期考核一次。

2、凡因管理措施不力、失职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一般事故,责令有关人员检讨、承担经济损失、扣发奖金;严重事故,上报按上级处理意见执行。

3、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小学安全制度 篇4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城东派出所,一份报开发区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安全责任意识,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校管办。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演练。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图书馆、科学实验室、网络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内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8、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卫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七)、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开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八)、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九)、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十一)、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二)、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三)、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向总务处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十四)、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十五)、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十六)、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为每日下午7:00——次日上午7:00;

2、值班人员如遇到特殊情况调班时,由自己调剂,并告知总务处,不允许擅自离岗。

3、值班表前一位为值日组长,负责处理当天的事务及做好值班记录,如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值班期间要守好电话,保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畅通,夜间经常进行校内巡查,特别是对存放贵重物品场所的保卫(微机房、阶梯教室、演播室、财务室、档案室等),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无损;

5、值班人员换班时,要做好交接手续;

6、值班时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打牌、吸烟;

7、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内的公物以及室内的环境卫生,要做到及时打扫。

(十七)、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学校主要领导及参加安全检查人员或相关人员签字。

(三)、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食堂、炉火的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十八)、校舍维修管理制度

(一)、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学校校舍要定期检查,经常巡视,运用不同的检查方法,对校舍及其设备进行监测,并做好检查记录,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保证房屋安全使用。

(二)、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要做好校舍的养护工作,做到随坏随修。要根据季节的不同,提前做好更换窗纱、防寒保暖、换季维修工作。

(三)、做好修缮计划,定期进行维修。要全面考虑,统筹安排。要做好施工期监督管理。尽量利用寒暑假时间,避免影响教学。

(四)、结合基建,进行危房改造。对于使用年限较长,危及安全的校舍要进行大修。

(十九)、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工作无小事,安全工作大于天,为了切实搞好我校的安全工作,为了严防事故发生,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创建平安型校园,特制订本制度:

1、凡属食堂、小卖部饮食造成学生中毒事件。若后果不严重,则由负责人承担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扣发当月自筹工资,如整改不到位,停职待岗,书面反省检查。若后果严重,则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2、教师在上课时造成学生安全事故,视情况分别给予该教师赔偿医药费20%,并要求写出书面检查反省。评优时予以一票否决。

3、若是班主任工作不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则由班主任承担起相应的经济赔偿,并写出书面检查,评文明班级时予以一票否决。

4、若是校内设施设备不当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则由分管教师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并写出整改意见。

5、凡是在学校由于管理不力出现的安全事故,相关领导要积极地协助责任老师进行整改,除追究责任老师的责任外,同时也要追究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二十)、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2、教导处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来客招待用水采用桶装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桶装水。做到:

(1)必须索取桶装水(包括纯净水桶的)的生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所用饮水机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饮水机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拟定每学期开学前、五一、十一、元旦长假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并索取详细记录。每月由总务科对饮水机进行清洗、表面保洁)

3、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4、德育处、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处报告。

5、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6、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包括饮用桶装水,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7、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8、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装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二十一)、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制度

为强化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确保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健康发展,把我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推向深入,取得明显效果,特制定以下制度:

1、定期组织“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安工作的有关文件与工作要求,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团结进取,并发挥表率作用。

2、“创建”领导组定期讨论工作,每个月至少召开2—3次会议,学期初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计划,年终认真进行总结,积极带领全体教职工搞好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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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并逐步完善“创建”工作中的有关制度要求,使各处室、教职工明确职责和要求,自觉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

4、家长学校定期讲课,让教师、家长明确新任务,新要求,紧跟形势,不断深入地开展好“创建”工作。

5、定期征求教职工、家长对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意见,“创建”领导小组认真研究,使创安工作不断上台阶,取得更大的成就。

6、每学期召开1—2次师生会议宣传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意义和重要性。

小学安全制度 篇5

1、普及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尤其加强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救护工作。

2、学校完善疾病防治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如遇突发情况疾病防治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保突发的疾病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4、加强日常的监测工作,发现病历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5、保持学校环境整洁,及时采取消除“四害”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严格管理有毒、有害的物品。

6、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做到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7、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依法管理,统一管理。

小学安全制度 篇6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指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师生餐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校确定将档案室、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语音室、体育器材室、食堂、多媒体教室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5、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机,要放在明显的地方。义务消防员要学习、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机,会报警。经常检查灭火机,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总务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电脑室管理人员、各办公室内教师在启动电脑、空调、电热台板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9、仪器保管员严禁在仪器室里做演示实验,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

10、图书、体育器械库房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11、班主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班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玩打火机,不玩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12、教师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3、食堂工作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4、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安全制度 篇7

为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水电管理,杜绝水电的浪费,节约资金,规范水电使用行为,现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及公共场所用水用电

1、教职工用水用电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有关安全用水用电等有关制度,爱护学校水电设备,做到“不乱接”、“不乱装”、“不乱拆”。自觉维护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2、公共场所采取自控,专人负责或区域内部分管的管理办法,各处室、机房等,由负责人管理,对运行故障及时报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3、办公场所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或监守的情况下要关闭电源。

4、禁止任何办公或工作场所使用热得快和电炊壶烧开水(学校批准的除外)。

5、对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给予处室人员及负责人罚款10—50元。由此造成设备损坏、电线短路或者引发火灾事故,一切后果由该处室成员承担。

二、教学楼用水用电

1、主要指教室楼用水用电,学校以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专人负责供电,按时开关供电。

3、教室禁止使用自制电发热器、充电器、热得快以及任何单体大于100W的电器(学校批准用于教学除外),禁止私拉乱接线,禁止擅自启封电器设备,如发生上述行为,经查获,除没收物品外,每次扣班分5—20分,因上述原因造成电线损坏或事故,每次扣班分10—30分,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罚款。

三、 施工和经营性用水和电

1、施工时用水用电除按规定装、验、封表外,要按用电安全规程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悬挂警示标,确保用电安全。

2、施工用电用水随时接受学校水电工检查、监督和指导。

3、经营性质的用电用水一律按有计量,按上级标准收取水电费。

4、各经营主必须按照学校批准的经营范围使用符合规定的电器设备,严禁违反用电性质的行为发生和在经营门面内私自拉乱接电线。违者,每次罚款100—300元。

5、施工队与经营业主如因水、电表计量失准而影响使用,需要启封水、电表,应申报总务处,由学校水电工处理。如私自启、封、拆、卸水电表,按偷盗行为论处,每次罚款300—1000元。

四、管线及设备检修

1、水电工负责对全校水电线路定期进行检查(每两周一次),对线路及管道等相关设备有故障的要及时进行维修,所需更换器材报主管处审批。

2、学生在校期间,水电工要坚守岗位,在接到报修情况后,及时出动赶到现场排除故障,应迅速查明原因,通报相关领导和使用部门(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过夜。

3、遵守操作规程,水电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防护安全,同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管线、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严禁敷衍塞责,马虎行事。

4、对水电工的违纪、违规及怠工行为,经查实,按《岗位考核实施办法》处理,由此而酿成事故隐患或引发事故,按上级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处罚,并追究责任。

五、其它

1、以上规定如有违犯,需要赔、罚款或处分,由总务处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2、实行用水、用电监督、举报有奖制度,对违规行为,教职员工均有权举报。经查实者,如有罚款,在对举报人予保密同时,所得罚款的50%奖励举报人。

3、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试行。本规定解释权在总务处。

小学安全制度 篇8

一、做到三定:定时、定人、定内容。

1.定时:每半月分别对学校某一项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2.定内容:校舍和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周边环境治理、教育教学常规落实、设施设备安全等。

3、定人:安全检查小组组长:德育主任,组员:其他行政成员,校长力争参加每次检查。

二、做到二及时:及时报告、及时记录。

1.及时报告:

(1)全体教师在平时教育教学工作中,发现学生有行为、身体、情绪上的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通知家长和学校领导。

(2)全体教师在平时教育教学工作中,学生在进行危险性的活动时,要及时制止。同时发现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有安全问题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检查组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校长。

2.及时记录:

(1)对平时工作中问题的处理,有关领导、责任人要做好处理过程的记录。

(2)检查组组长对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意见、处理的办法做好记录,并签上检查组人员的姓名。

小学安全制度 篇9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xx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⒈ 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⒉ 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⒊ 教室、办公室、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⒋ 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⒌ 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⒍ 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⒎ 每天的值日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出现火险要全力保护学生,及时报告火情。

⒏ 德育处、班主任等每学期均要用集体晨会、讲座、主题班队会、宣传栏、 安全手册等形式积极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⒐ 年级组长、班主任、专用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专用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⒑ 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安全制度 篇10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坚持每学期至少一次专门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的会议。

2、学校行政会每两周要研究部署近两周的学校安全工作。

3、学校分管保卫工作的领导要经常召开学校保卫人员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治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4、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经验要通过会议及时总结推广。

5、学校保卫人员每周一要召开保卫工作的会议,统一思想,落实领导指示精神,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6、重大节日前夕,学校安全小组成员要开会部署学校节日安全工作,落实值班人员,制定节日保卫工作计划。

小学安全制度 篇11

一、校园安全检查

1、校园安全检查负责人为值日教师。

2、值日教师每天上午8点前对校园内的安全设施以及校舍进行一次检查,。

3、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长或学校安全责任人并协助学校尽快解决。

4、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每周对校园安全进行一次抽查。

二、课间检查

1、课间检查由每天值日教师、少先队安全监督员负责。

2、值日教师、学生每天检查各班课间情况,重点检查学生是否按要求遵守课间纪律。学生上学、放学、离开课室到其他场地活动时,应检查是否按疏散路线行走,中午是否按时放学等,并对检查情况作好详细记录。

3、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对课间情况作不定时的抽查,并作好记录。

三、课室、功能室安全检查

1、课室负责人为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为该室任课教师。

2、每天上课前,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应对课室、功能室的教学设备(电脑、投影、教学用具)及教学设施(课桌椅、风扇、光管、门窗、卫生工具、电线、电源插座、开关等)进行检查。

3、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长或学校安全责任人,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防止学生发生意外。

4、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每周对课室、功能室的'安全进行一次抽查。

四、体育设施,场地安全检查

1、体育设施、场地安全检查人为学校体育老师。

2、体育老师每天早上学生到校前应对体育用品及场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同时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并及时排除隐患。

4、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每周对体育设施、场地进行一次抽查。

五、学校门卫安全检查

1、学校门卫由值日教师担当。

2、严禁外来车辆放入校园。

3、上学、放学时段,做好学生离校的引导,防止学生因拥挤而造成意外伤害。

4、学生进入校园,门卫要密切注意学生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如刀具、危险玩具等),若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5、学生在校期间,门卫要密切注意各层楼学生活动(从监控系统上观看),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校行政,发现学生玩危险游戏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

6、安全领导小组对检查情况不定时的抽查。

六、消防安全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责任人为学校安全具体负责人谢喜安。

2、责任人每天应对全校的用电、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3、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校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及时排除。

4、发现消防安全事故,及时通知学生并组织学生安全疏散。

5、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每周对学校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抽查。

以上检查由于责任人不负责即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将追究责任。

本制度从x年9月1日起试行。

小学安全制度 篇12

- 1 -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活动前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 2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预案,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大港教育管理中心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活动前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3 -安全预警制度

1、学校组织开展各项外出的大型活动,如:春游、扫墓等要在事先向上级组织提出活动的申请,得到批准方可进行。

2、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在活动前做好预警工作,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制定意外发生时的解决措施。

3、学校开展的外出活动需要乘车的,必须与有营运许可的正规

的营运公司合作,签定好协议,做好防范意外事故的准备。

- 4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确保我校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防止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特制订如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部室主任要及时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结合本部室工作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组织本部室人员学习,如果因教育不到位而出现事故者,将追究部室主任责任。根据事故情节大小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二)、各班主任负责对本班级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检查、督促学生的行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果因班主任教育监管不利而出现学生意外事故者学校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根据事故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本年度不准评优选模、晋职称等)

(三)、学校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总务处负责,平时要勤于检查,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若排除有困难应当向校长报告以便及时解决。若因监管不到位,工作不细致,其他部室上报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而出现事故者学校将追究总务处相关人员的责任。

- 5 -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三)、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 6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指定专人每日进行防火巡查。

2、检查用火用电制度是否落实。电源线路是否完好。 3、检查学校内有无客人遗留的烟头等火种。检查方法应采用照明情况下的检查和黑暗情况下的检查。

4、学生放学后,各种电器是否断电。 5、确认巡查安全后,切断电源。

6、巡查后应认真如实的填写巡查记录。

- 7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学校内学生食品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特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学生课间奶、全体师生饮用水,要求后勤供水室要严把进货渠道关,进货索证要形成制度,并进行整理,以备随时检查,并保证提供(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从业人员一定要持有健康证上岗。

2、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每年1—2次。

3、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4、对发生的食物中毒和食品卫生污染事故及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 8 -安全保卫值班制度

学校安全,人人有责,为了更加扎实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的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有责任、有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参与学校安全保卫值班,其中夜间保卫值班安排对象为全体55周岁以下健康男性教工。

2、学校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值班人员的落实,值班职责的制订及管理。

3、值班人员应做到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自觉保持值班室的整洁和物品的完好。

4、因故确实不能按时参加值班的人员,应事先落实好替代者,并报校保卫处,经保卫处同意后方可实施。

5、对于不按时到岗,未能认真履行安全保卫值班职责的人员,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 9 - 领导带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全方位管理,使之制度规范化、经常化、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为师生提供一个稳定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学校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1、带班领导职责:

1.1带班期间,尽可能脱离本部门工作,(遇有特殊事情除外),要全力以赴做好带班工作,负责组织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1.2带班期间要经常巡视校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遇有难度较大的问题及时反馈校长,以免造成不良后果。负责处理当日校园内的偶发事件。

1.3带班领导要早、午、晚时间,在校门口迎送师生,检查师生进、离校秩序。

1.4当日值勤校领导全权负责静堂清校。

1.5负责检查教职工迟到、早退情况。

1.6检查值日以及保卫人员上岗情况。

2、要求:

2.1严格遵守带班时间,早7:00前到校,晚5:30后离校,中间不得空岗、离校,双休日照常。

2.2做好带班期间的学校一切情况的记录。

- 10 -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

我校为确保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

1、校外人员入校,需经有关当事人同意并通知门卫。

2、入校后,须按要求登记,并服从门卫和学校值班人员的管理。车辆入校须经值班领导同意。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校内禁止骑车。

3、进入校园后,必须遵守学校的各种制度,不得干扰学校正常工作。

4、学校体育、卫生设施一律不对外,外来集体活动者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通知门卫方可入内。

5、校外车辆需要停放者,需经值班领导同意。

6、本校学生在正常上课时间出校必须有班主任老师签字的出校证明,并有班主任老师本人打电话到门卫说明情况。

7、上班期间,本校教职工出校门要向有关领导请假,领取出门凭证后,在门卫登记,无出门凭证不得出校门。

- 11 - 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

为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务安全,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根据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详实、清楚地记录巡查日志。

2、学校行政做好每天24小时值班工作,记录好学校值班日志。

3、值日教师在晨读前,午后,放学后三个时段进行校园巡视(带领红领巾值周岗学生同时巡视),把校园分成若干块,每块责任到人,

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并认真记录,及时反馈。4、门卫人员按照学校制度,做好校门口人员进出登记、验证工作。

5、门卫人员做好夜间学校报警系统的监视、记录工作。

6、值班人员如发现问题,按照学校的事故及时报告制度,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 12 -消防培训、演练制度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培训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人人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学校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对学校师生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处室、本班组、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对教职员工的培训,还应包括:组织集会家长、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3、加强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4、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学前教育内容,加强新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5、教学楼、餐厅、会议室、宿舍楼等场所,通过张贴标牌、疏散指示牌、宣传展板等形式,指明安全疏散通道,并向学生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6、下列人员应当接受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各处室、班组负责人;班主任、各专用教室负责人;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7、学校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消防演练制度

1、按照学校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2、演练内容为:现场灭火演练、学生从宿舍楼或教学楼紧急疏散演练。

3、演练前要制定出安全、周密、科学、切实可行的预案,预案必须由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演练前,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5、演练前,建立紧急救护站:校医1人、急救药品若干、专用车辆一辆。

6、灭火演练时,必须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场指导,并可聘请武警消防部门配合。

7、紧急疏散演练时,每个楼层的楼梯,必须有一名老师指导疏散,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

8、演练结束后,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讲评。

- 14 -学生上下楼疏导制度

1、在学生上下课及放学期间,学校的值班领导和教师必须全力以赴靠在每一层楼梯的事故易发部位进行疏导、管理,在现场的全体教职工必须全力做好疏导工作为了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时,要有教师维持秩序。

2、集中大型会议、活动,各班主任教师要组织学生有序的集体行动,教育学生不能打闹、拥挤,保证安全。

3、因突然停电,上课教师要稳住学生,不能让学生离坐,离开教室,防止学生集中下楼,发生拥挤,造成事故。

4、当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上课教师要及时组织指挥学生有秩序的从各出口疏散,防止学生混乱。

5、上课教师遇突发事件时,在组织、引导学生安全疏散的同时,要及时报警或通知学校领导及时到场指挥处理。

- 15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做好我校师生的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保证师生的

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网络式上报制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为组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一旦出现问题,层层上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二、设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校门必须按时开关,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上报。学校值日老师要协助门卫做好放学时段的管理工作。

三、各班每天早晨要上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

四、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请假时间三天以上须报学校批准。

五、学校每天安排值日检查人员,处理并记录值日期内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中心校或公安机关报告;

六、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学校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有情况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

- 16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二、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三、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四、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五、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 17 -路队安全制度

一、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班主任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二、整理好路队纪律,送队到大桥路北边。

三、各班主任必须准时到岗,如有特殊情况,应请副班主任送队,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四、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 18 -课堂教学制度

一、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三、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四、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五、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 19 -课间管理制度

一、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二、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三、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 20 -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一、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二、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三、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 21 -用电安全制度

一、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二、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三、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四、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 22 -组织保障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二、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三、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四、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 23 -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一、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二、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三、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四、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五、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六、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 24 -学生安全教育十二条规定

1、不准到水塘捉鱼、游泳、滑冰。

2、不准点火、玩火、燃放鞭炮。

3、不准触摸电源插销、乱动家用电器。

4、不准在道路上和楼区内追逐打闹。

5、不准节假日、双休日独自外出。

6、不准玩弄刀具和利器。

7、不准到建筑工地附近玩耍。

8、不准进电子游戏厅和台球室。

9、不准提前和拖后回家。

10、不准在楼区内和道路上踢球、骑车、滑旱冰。

11、不准站在楼房窗外擦玻璃。

12、不准违反天然气操作规程。

小学安全制度 篇13

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本校校园内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以下简称防雷减灾)活动适用本规定。

一、成立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具体措施:

1、防雷减灾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3、安装避雷装置时根据经县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同意的防雷装置设计方案施工;需要变更或修改设计方案的,应当取得县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防雷装置未会同审核同意和验收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

4、建立防雷档案,做好防雷装置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测。

5、若遭受雷电灾害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教育局、县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由孙波联系医疗机构,和检修受损设备,方毅敏及相关教师组织现场抢救受伤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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