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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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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违反我系实行的同学,我系将给予一定的处罚措施,现将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早操管理规定

一、具体要求

1、本系一、二年级(节假日、雨雪天除外)必须出早操

2、每天清晨6:30分准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卡片,再到指定地点点名后方可结束早操。

3、任何学生不得无故旷操,有病的同学须持病假条提前向班级体育委员请假

4、各班体育委员必须在每月准时将本月结果上报系学会体育部。体育部进行核实后,统一送交系里。

二、考勤负责人

由本班体育委员负责,体育委员有事或者有病,由本班班长负责。

三、考勤结果的处理

1、考勤结果与学生的综合量化测评挂钩

2、月初操数少于系里规定次数1次者本学期量化成绩-3分

3、月初操数少于系里规定次数4次以上(含4次)者记系级处分一次,并通报批评。

4、同学有2次以上(含2次)记系级处分的同学本学期德育档案降等。

5、对于经常无故旷操,班级教育不改者,由系学生会体育部提出意见,经系办审议,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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