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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检修人员考核细则(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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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检修人员考核细则 篇1

一、 为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进行工作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并按检修规程执行,否则值班员有权制止。事故抢修可以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录在操作簿内。在开工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监护。

变电检修人员考核细则(精选5篇)

二、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方式有下列三种:1、填写第一种工作票。2、填写第二种工作票。3、口头或电话命令。

三、 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在高压设备上的工作需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2、在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

四、 填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带点作业或在带点设备外壳上工作。2、在监控盘或低压配电箱、配电箱、电源干线上工作。3在二次回路接线上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时。

五、 检修工作领导人(签发人)的职责:发布检修工作命令,签发检修工作票,根据检修工作任务拟定安全措施,向检修工作负责人交待检修内容和要求,检查检修工作现场,验收后发布检修结束和送电命令。检修工作领导人(签发人)由电气设备主管和部门技术负责人担任。

六、 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职责:接受工作领导人的命令,负责组织和领导检修工作班成员完成检修工作。对检修工作安全和检修工作质量负责。

七、 检修工作许可人的职责:接受检修工作领导的命令,执行倒闸操作,完成检修工作票拟定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在工作票上,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后,允许工作负责人带领检修人员进入现场。

八、 工作票时允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唯一书面依据。工作票应在工作前送交变电站,工作过程中由工作负责人存放在工作地点,每天收工后交回值班员再次复工时,不改变工作内容的可重复连续使用,但仍应履行工作手续。工作负责人在未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取得工作票前或交回工作票后,均不得擅自在电气设备上工作。

九、 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共同检查工作现场,值班员撤除有关安全措施,双方签字后,有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向工作领导人汇报。

十、 工作领导人应亲自检查工作和验收工作现场,确认无误后发出重新送电命令,并在工作票上填写清楚。

十一、 检修工作进行期间,值班员应检查安全巡查,发现有不安全现象和预兆,应立即告知工作负责人处理,如发现严重威胁安全的现象,应劝阻直至停止检修班工作。

十二、 值班人员,检修人员不得任意更改工作票上所注明安全措施和足以影响安全工作的有关设备运行方式。

变电检修人员考核细则 篇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电检修工区变电检修工岗位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 供电公司变电检修工区变电检修工岗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 20xx--20xx 通用检查与考核管理标准

Q/ 3003--20xx 操作(生产)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3 职责

3.1 职权

3.1.1 行使Q/ 3003--20xx 中第4.1 条所规定的职权。

3.1.2 在班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管辖设备的检修。

3.2 责任

3.2.1 承担Q/ 3003--20xx 中第4.2 条所规定的责任。

3.2.2 协助主检修工落实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完成现场作业任务,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2.3 杜绝习惯性违章和不安全苗头,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3.2.4 负责保养、检修工器具,做到按周期维护、检查,并且登记建账。

4 基本技能

4.1 基本条件

4.1.1 具备Q/ 3003--20xx 中第5.1 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4.1.2 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变电辅助检修工作经历。

4.2 技术知识

4.2.1 具备Q/ 3003--20xx 中第5.2 条所规定的技术知识。

4.2.2 了解电力设备、电力生产过程、电力网及电力系统等专业基础知识。

4.2.3 熟悉电力设备检修工艺。

4.2.4 掌握有关变电检修专业的技术规程和安全防护技术。

4.3 能力要求

4.3.1 具备Q/ 3003--20xx 中第5.3 条所规定的能力要求。

5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1 协助主检修工落实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完成现场作业任务

5.1.1 工作前,认真学习检修工作票、施工方案及有关工艺标准。

Q / 3375 -- 20xx

375

5.1.2 作业前,应熟悉现场具体作业环境,检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与准备工作是否正确、完备,提出

补充及修改要求。

5.1.3 工作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及有关工艺标准,并认真执行质量控制流程。

5.1.4 按标准化作业,检修质量达到检修工艺标准和上级要求。

5.2 参加并完成事故抢修任务,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5.2.1 参加事故抢修时,必须按上级制定的抢修预案执行。

5.2.2 对抢修有建议可向抢修指挥员及时提出,在未被采纳前,必须坚定不移的执行预定方案,不得

以任何理由拖延抢修时间。

5.2.3 消除设备缺陷前,必须仔细分析设备的技术资料,查明缺陷原因,采用适当方法予以消除。

5.2.4 对于不能具体判定缺陷原因的,应向领导汇报,按造成缺陷的最可能因素,现场采取适当的可

行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5.2.5 在缺陷处理过程中,发现具有普遍性的潜在危险因素,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

5.3 在主检修工带领下,完成日常工作

5.3.1 根据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要求,结合当天工作任务,准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工器具、材料。

5.3.2 每日工作后,清点工器具、材料,做好统计工作,清理工作现场,达到工完场净。

5.3.3 参加班内值日,做到个人用品柜、更衣柜、工作台等处物品按要求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无杂物。

5.4 安全活动及技术培训

5.4.1 每周的安全活动要积极发言,举一反三,联系自身实际,提出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5.4.2 参加技术培训及有关培训班,做好学习笔记。

5.4.3 结合具体工作,互相进行考问讲解,认真完成“技术问答”。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变电检修工区主任负责检查与考核,每月一次。

变电检修人员考核细则 篇3

1.变电检修的定义

变电检修是指对电网系统中运行的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在电网系统中,变电检修主要是检查容易发生事故的电气设备,包括对设备自身的故障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的检查。通过变

电检修对设备的危险点进行分析,提醒人们加以防范。变电检修对电力事故具有良好的预防作用,能做到早发现早处理,进而促进电网系统的正常运行。

2.变电检修的重要性

变电检修对电网系统日常运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解决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问题,保证电力设备安全、稳定的运行,保障每个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变电检修是电网系统安全运行的补充,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是电力企业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由于变电检修的影响因素很多,因此在进行变电检修时,要全面地考虑到各种可能造成用电危险的因素,从而保证变电检修的全面性,确保电网系统的正常运行。

3.变电检修常见问题分析

3.1 变电检修中常见危险点分析

变电检修常见危险点的影响因素有现场因素、环境因素和工作情况。工作现场能带给工作人员危险的因素有高空作业、带电作业等;变电设备周围的有毒、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物品会威胁到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在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工作操作流程、设备的操作方法等都会对工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运行状况造成影响。

在进行设备检修前,要根据设备的运行特点选择检修方法,然后根据以往的资料和检修经验,科学地分析设备潜在的危险,并制订合理的处理方案。为避免遗漏某个危险点,要将检修作业分成多个层次逐级分析,尽量将所有的危险点找出来,然后对其进行整理、总结。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设备比较多,工作时间比较长,工作人员在检修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盲点,因此检修人员要准确地记录检修的地点和时间,尽量扫除所有的盲点、死角,从而减少危险状况的发生。

3.2 变电检修中常见问题的分析

设备工作状态检修是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分析可能出现的故障,并采取预防性措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在设备的运行中,经常出现的故障有:

①断路器误动、拒动、发出奇怪的响声、过热、爆炸等;

②设备直流电压过低或过高;

③合闸回路元件出现断线、接触不良等现象;

④合闸线圈层次短路,设备蓄电池容量不够。在电网系统中,机械故障占全部故障的70%,因此,在进行变电检测时,要特别注意对电力设备机械故障的检测。

4.变电检修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措施

4.1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在电力企业中,变电检修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不强,因此,电力企业的相关部门要加强变电检修危险点预防知识的宣传,使变电检修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风险防范的重要性;注重培养变电检修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变电检修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保证变电检修工作人员能严格地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变电检修,进而保证电网设备的稳定运行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4.2 加强变电检修管理

变电检修工作人员在进行变电检修工作时,要严格地按照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操作。检修人员在检修结束后,要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没有故障后,才能离开现场,同时还要做好设备检修的记录工作。其他工作人员不能随意更改检修设备的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也不能随意更改检修设备的运行记录。如果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特殊状况,并需要更改运行方式时,相关人员要做好记录。

4.3 提高变电检修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目前,我国缺乏专业的变电检修人员,因此,电力企业要注重对变电检修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电力企业要根据变电检修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制订科学的培训内容,并定期对检修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不断提高检修人员的专业水平。变电检修人员要积极地积累变电检修工作方面的经验,努力学习变电检修理论知识,不断的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

5.变电检修中的注意事项

变电检修是保证电力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在进行变电检修前,相关部门要对检修项目、检修设备和检修人员进行统一调配。检修人员在检修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勘测,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然后跟据实际情况制订检修方案。检修人员要明确检修计划,并围绕检修计划进行检修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时间损耗和物力损耗。由于影响检修工作的因素有很多,因此,电力企业要对检修计划进行动态管理。

6.结束语

变电检修是电网设备管理中的重要手段。变电检修不仅能降低设备的检修费用、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增强供电的可靠性,还能极大地提高电力企业生产的安全性,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提供保障。

变电检修人员考核细则 篇4

1、班训:自尊自爱 自信自强

2、目标:遵规守纪、争创先进文明班集体;每个学生生活和学习都取得进步。

3、要求:刻苦学习,踏实做人,养成好习惯;积极进取,心中有目标!

4、考核要求:操作时原则与灵活性结合。目的是有利于班级管理,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操作依据是政教处、专业部、宿管办等检查反馈和在班级的表现情况等进行量化。

一、学习量化考核

1、班级单科学习成绩前三名分别加3、2、1分。 班级综合成绩前三名分别加3、2、1分。 若有重复加的请况,就高加分一次。

2、学习不认真或学习态度不端正者(参考作业批改和任课教师评价),每次扣1分。

3、被评出的优秀班干部、优秀课代表、优秀寝室长加3分。

4、一次不交作业者,扣1分,当天没补上扣2分,一周内达五次或五次以上不交者,停课反省,扣5分。

5、测验、考试不交卷者发现一次扣3分;考试作弊发现一次扣3分,抄作业发现一次扣1分。

6、将作业本交给他人抄袭者, 扣2分。

7、勇于钻研学科知识(勤问,勤钻,吃苦耐劳),在一月内被科任老师表扬3次者,加2分。

8、一般好人好事,每次加1分。

9、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加5分。

二、纪律量化考核

1、早晨7:30到教室,中午13:30到教室,晚上18:30到教室。早操提前2--5分钟集合。

2、一周内迟到一次,扣1分;一周内迟到两次,扣3分;一周内迟到三次或三次以上,扣5分;一月内迟到总计达10次停课反省。无故旷课一次扣5分,早退扣3分。

3、迟到进教室必须从前门进,要喊“报告”。校园内遇到老师,要打招呼,喊“老师好”,否则扣1分。

4、上课不遵守纪律,影响老师教学,顶撞或与老师发生冲突者,一次扣5分,严重者一次扣10分,并给纪律处分。

5、自习课说笑,或影响他人学习者,一次扣2分;晚上就寝,熄灯后不按时休息,说话、打闹、玩手机,发现一次扣2分,并酌情给予处罚,屡教不改者停课反省;不服从宿舍长劝说者,每次扣2分。

6、午休、晚休时间,无故乱串宿舍者,发现一次扣1分;宿舍长应将违反纪律的同学名单第二天反馈给班主任,若是寝室长未反馈,而是被其他同学反映查实或是值班人员或班主任发现,则每位室员扣2分。

7、个人内务卫生不整理或整理较差者,每次扣1分;在宿舍内私拉私接电源者,一次扣10分,直接取消评本学期评优资格。

8、上课或学习期间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或杂志者,发现一次扣1分,并没收;上课期间玩手机、听随身听、照镜子、梳头者,发现一次扣5分,并没收;上课或学习期间不听课睡觉者,发现一次扣1分。

9、在校内起哄、吹口哨、怪叫、乱丢东西、说脏话,在教学楼追逐、推撞等发现一次扣1分,认错态度差者扣2分。

10、不经批准私自出校门经核实每次扣2分。

11、有意破坏公物、花草树木者,发现一次扣3分;宿舍内,浪费水电发现一次扣该生2分,该寝室室长扣3分,并按学校制度赔偿或罚款。

12、穿奇装异服,化浓装,穿拖鞋、戴项链、耳环等首饰,与学生身份不符者,进教室一次扣2分;男女同学交往过密,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次扣10分,并通知其家长,按学校制度处理。

13、有赌博、偷窃、勒索他人钱财、打架、酗酒、聚众闹事、以大欺小者,故意扰乱教学秩序、故意破坏公物、谩骂教师、恶作剧给学校造成很坏影响者,视情节轻重一次扣5至10分。

14、 一月内无有任何违纪者,加5分。

三、卫生量化考核

1、宿舍、教学楼公共卫生、教室、绿化带卫生,保证早、午饭后的两次日常卫生打扫,及课余时间卫生保洁。教室内卫生,桌底下、两桌之间要彻底清理,没有打扫扣2分,打扫不合格扣1分;及时清理纸篓及垃圾箱内垃圾,垃圾箱内垃圾若满,一次扣2分。

2、每节课后的黑板应保持干净,沟槽内无粉笔头、粉尘,当天擦黑板同学负责及时清理黑板及讲台、讲桌,因未擦或未擦干净而被老师叫上去重擦的,一次扣1分。

3、每天晚自习放学后,所有同学将自己的椅子放在课桌上,否则,做卫生同学发现每次扣1分。放学或有外堂上课时,所有同学应按要求将自己的椅子、书本等摆放整齐,给他人造成不便,或给班级减分者,发现一次扣1分。

4、卫生值日同学不听劳动委员及小组长分配的发现一次扣3分。

5、周一卫生大扫除,全员参与,无故不参加、早退或偷懒者一次扣3分。

6、座位附近有渣子、废纸,桌洞内垃圾废纸多,被发现一次扣1分。在桌子上乱刻、乱写,被发现一次扣2分。乱丢垃圾发现一次扣1分。

7、每周班级卫生量化考核居专业部前三名每个参加劳动的同学加2分。比上周班级量化考评上升三名及以上,当周卫生同学每人加2分。

8、被评为星级文明寝室的,该室每位成员加3分,寝室长加5分。

9、每月量化考评分数在后五名及五名以下者,每人扣2分,后十名至后六名以下者,每人扣1分。

四、其他方面量化考核

1、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竞赛、征文、球赛、拔河等文体活动),每参加一次加1分,获部奖加2分,获校级以上者加5分。全校性的集体活动,如果全班取得团体名次,那么全班所有同学都将享受等级加分。

2、不上早操、课间操,但请假的,每次减1分;不上早操、课间操又不请假者,每次减2分。

3、凡参与办黑板报的同学一次加1分;向学校广播、校报、政教处等投稿者,一次加2分,一月内累计最多加10分,被选中一次加5分。

4、维护学校、班级荣誉、利益,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者加2—5分。

5、因尊师爱校、助人为乐、学雷锋做好事等方面受到班主任、任课老师等表扬者加2分;受到学校表扬者加3分;受到外单位来电或来信表扬者加5分;受到区表彰者加10分;检举、揭发坏人坏事每次加1分。

6、班级实行值日班长制,轮流负责班级的日常工作,并由全班同学监督,发现不负责任者,取消其资格,并扣5分。

7、班干部工作,月评一次,工作认真,大胆负责者,加2分。

变电检修人员考核细则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公司和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保卫队伍整体素质,按照政治建队、班子带队、从严治队的要求,营造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做好保驾护航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护卫队员动态管理实行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切实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从而调动广大队员的积极性。每人每月拿出浮动工资200元,以100分为基数,逐月进行考核。分值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第三条 大队成立动态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大队领导和各中队长组成,中队逐月按规定考核队员,大队逐月按规定考核中队长及中队,并对中队考核进行核查,形成考核结果,报科领导审批。

第四条 考核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每月考核结果张榜公开,接受队员监督,严禁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拉帮结派、打击报复,发现营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当事人。

第二章 劳动纪律

第一条 自觉遵守厂规厂纪及保卫工作纪律,当月发现违规现象一次,扣5分,违规两次,扣10分。

第二条 树立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工作应该主动,无敬业精神,不安心本职工作,工作挑三拣四,扣5分,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扣1―3个月的浮动工资。

第三条 上岗执勤巡逻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不负责任,消极怠工,顶撞领导,违反一次扣2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全月浮动工资。

第四条 发现当月工作时间迟到,半小时之内的,每次扣15分,超半小时至4小时以内的每次扣25分,超过4小时的则按旷工处理。早退一次扣25分。

第五条 在工作时间内,看小说,吃早餐,发现一次扣5分,在当班中喝酒、辞职报告范文打牌、脱岗、串岗、睡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发现一次扣25分。

第六条 请病假、事假一天,从浮动工资中扣5分,并依次类推,超过15天,扣全月浮动工资,无故旷工一天,扣全月浮动工资。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待岗6个月。

第七条 班中请假,半小时以下扣2分,半小时至1小时扣4分,依次类推,4小时以上按事假处理。严禁带信请假、口头告假、电话告假、事后补假(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次扣5分(事假照扣),未经中队长批准的,4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未经中队长同意,队员私自换班,扣双方当事人25分。

第八条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岗位当面交接班,严禁班中班,交接班之后方可洗澡,以上现象违规一次,扣交接当事人各5分。

第九条 不按规定考勤或弄虚作假的,考勤员扣25分,主管人员扣10分。伪造、骗取、涂改病假条,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各中队队员加班必须报大队同意方可有效。

第十条 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待岗1―6个月,受到治安处罚的,待岗3个月。

第十一条 班中拉帮结派、搞分裂,影响小队团结,与组织闹矛盾,无理取闹,在队里发生争吵、漫骂、打架斗殴,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发现一次待岗1―3个月。

第十二条 立足本职,积极协作他人工作,协作精神不主动,扣5分。

第十三条 遇到突发事件,接到指令必须到岗,无故不到岗,扣本人10分。

队容风纪

第一条 护卫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队容风纪的规定,保持队容严整,第3条 养成守纪律、有礼节、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好作风。严格执行“四项标 准”,未做到的扣当事人10-20分。

第二条 队员执勤时,第7条 应按要求着制式护卫服,第8条 未做到扣5分。着制服出厂应严格遵守着装规定,不得有着装不整影响护卫队声誉的行为,未做到扣当事人20―40分。

第三条 护卫队员制服的穿戴按不同季节、由武保科下达通知换装装季节单、棉警服可以混穿, 呢、布料护卫队服不得混穿,违反者扣5分。

第四条 参加隆重集会或外事活动,应着较新的制式队服,鞋袜要整洁,未做到扣5分。

第五条 队员上岗执勤巡逻时,着装不标准、上岗不扎腰带、打赤膊、穿拖鞋、涂口红,描眉、染发、染指甲,戴耳环、戒指 、项链等违反队容风纪行为,每发现一次扣5分。

第六条 着装执勤时,不准吸烟、吃东西、搭肩、挽臂、敞怀、袖手、卷裤腿、插兜、嬉笑打闹,违反一次扣5分。

第七条 护卫队员必须精神振奋,姿态良好,遵守护卫队员职业道德,讲究文明礼貌,做好窗口示范作用,不得有违反精神文明的举止,随时维护护卫队声誉,未做到者扣10分。

思想学习

第一条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时参加中队每月一次政治学习和民主管理会、民主生活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会,中队长、工会小组长、安全员不按时组织召开的各扣10分,队员不参加的扣5分,开会和学习时间迟到的扣2分。

第二条 会议和学习无记录,参会人员无发言记录,组织者,参会者各扣2分,会议、学习记录弄虚作假,伪造记录,填补记录,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各扣5分。

积极参加科、大队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

第四条 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按时举办黑板报、上交宣传稿件,当月未按时完成的,扣中队长、宣传员各10分。

第五条 各队认真开展每月的安全活动,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当月发生人员、设备安全事故,中队长、安全员、当事人按厂规定处理。并视情节扣10-100分。

第六条 做好环境卫生和定置管理工作。办公室、排班室及卫生区卫生,未清扫或不清洁,扣当事人5分,定置管理零乱,扣当班人、责任人10分,更衣室、排班室、值班室不容许晾晒内衣、内裤,发现一次扣本人10分。摩托车、自行车乱停乱放,扣当事人10分。上级机关检查扣款由当事人承担。

第五章 劳动技能(业务素质)

第一条 熟悉掌握本岗位工作职责任务,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未熟悉掌握岗位工作要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扣本人10分。

第二条 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当月未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一次扣10分,两次扣20分。

第三条 积极努力工作,做到“当班一日保安全”,杜绝、减少发案率,如当班发生盗窃案件,看守的物资被盗,扣当事人25分,当月发生看守物资被盗案件二起,扣全月浮动工资,三起扣全月岗位工资。

第四条 工作业务不熟悉不精通,不能及时处理本职工作范围内发生的情况,造成一定影响或后果,扣本人20分。

第五条 日常勤务工作未按规定执行,记录,台帐不完整或交接不清,本上乱涂乱画乱撕,每发现一次扣5分,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扣20分。

第六条 严格依法办事,对被抓获的违规违纪及违法人员和关押看守的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打骂、虐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自负。看守关押的违法人员逃脱,扣当事人20分,视案件性质轻重的,给予当事人1―3个月待岗。

第七条 组织开展军事业务技能训练,提高队员军事业务技能和身体素质,各中队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军事业务训练活动,未组织训练扣中队长20分,队员无故不参加扣5分。

第八条 因保管、使用不当,损坏通讯设备、技防器材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35分,损坏的设备按价值赔偿。各队严格控制电话费用,超出部分一律从各中队浮动工资总额中扣除。

奖励

第一条 在同犯罪分子斗争中英勇顽强、机智果敢、无畏艰险、不怕牺牲,表现突出的,奖50―100分。

第二条 抢险救灾,预防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厂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有显著成绩的,奖50―100分。

第三条 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值勤,严格“四标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有突出事迹的,奖50―100分。

第四条 努力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本职业务,在技术革新或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大队工作有较大贡献的,奖50―100分。

第五条 以身作则,作风民主,深入实际,依靠群众,在执行政策、管理队伍、维护团结、完成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奖50―100分。

第六条 认真履行职责,辞职信范文维护警队声誉,受到领导、职工表扬者奖当事人20分。

第七条 凡业余时间加班加点一次,奖2分。

第八条 在文明执勤、队容风纪、劳动纪律、工作业绩、环境卫生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20分。

附则

第一条 当月考核其中分值为零时,如仍然违规,则按同等分值续扣。

第二条 本考核细则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本考核细则由大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条 本考核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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