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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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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 篇1

全市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及广大志愿者朋友:

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精选18篇)

文明交通是一种美德,是一种修养,更是一份责任和担当。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积极参与全市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西安市志愿者联合会向全市各级各类志愿组织及广大志愿者朋友发出倡议:自觉做文明交通“车让人”行动的践行者、引领者、传播者,让志愿者成为城市宣传和践行文明交通的主力军。

一、从我做起,努力成为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的践行者。积极组织参与全市文明交通“车让人”志愿者招募,到交通拥堵路口协助交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各社区志愿服务站行动起来,就近就便集中开展文明交通“车让人”辅助活动、文明出行劝导和爱心护学活动,积极提供交通安全咨询、服务和救助,协助交警部门纠正、劝导交通违法行为。在城市公交站点、主要大街及十字路口等设立志愿服务岗,帮助广大市民提高文明出行意识,用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全市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中去。

二、从小事做起,努力成为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的引领者。全体志愿者要带头遵守交通规则,践行文明交通。自觉把文明出行理念融入日常生活;开车时礼让行人、礼让斑马线,按序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严格遵守信号灯。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骑乘时不上机动车道,不妨碍机动车正常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人人都开文明车、走文明路,引领文明风尚,展现全体志愿者的文明风采。

三、从现在做起,努力成为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的传播者。每一个志愿服务组织和每一位志愿者都是城市文明交通的宣传员、传播者。积极宣传倡导文明交通行为,集中开展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健康、环保的出行方式,用行动带动身边更多的人文明出行,制止和劝导各种交通陋习和不文明行为,引领文明交通良好风尚,带动身边更多人自觉参与到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中来,让城市多一路畅通,多一点文明。

广大志愿者朋友们,文明交通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为维护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建设美丽文明西安作出自己最大贡献。

西安市志愿者联合会

20__年5月15日

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 篇2

广大市民及驾驶员朋友们:

为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❶积极倡导“七大文明交通行为”

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

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

机动车有序停放

文明使用车灯

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

横过马路遵守交通信号

不翻越护栏等

❷机动车驾驶员自觉摒弃“七大交通陋习”

违反信号灯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40、41、42、43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200元记6分。

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因随意变更车道而影响其它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行驶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罚款100元。

违反禁止标线(即驾驶机动车压黄实线、白实线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罚款200元记3分。

违法停车(逆向停车、占用人行道、盲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9条第1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的规定,处罚款100元。

开车打手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

不系安全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50元。

驾乘摩托车未戴头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

❸坚决抵制非机动车及行人“七类交通陋习”。

坚决抵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20元。

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20元。

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50元。

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未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8条第4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20元。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6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2款、39条、43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口头警告。

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20元。

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8条第2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20元。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为了我市道路交通更加和谐、有序、畅通,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莱州市局交通警察大队

20__年6月

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 篇3

广大交通参与者: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决定,从20xx年起至20xx年,在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因此,我们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和相关部门倡议:

一是积极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三是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四是努力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提高自身素质,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行重于言。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通过努力,使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为建设“平安清水河、和谐清水河、魅力清水河”作出积极的贡献。

清水河县交警大队

20xx年xx月xx日

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 篇4

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

城市的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事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强化文明交通意识,营造良好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我们倡议做到:

一、守法出行。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行经斑马线要礼让行人;不酒后驾驶,不超员、超速行驶;不随意变更车道、抢道加塞,不占用公交专用道,不违规掉头;按照规定使用灯光,不车窗抛物、乱鸣喇叭、接打手机;不违规停放车辆,不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不损毁、移动、破坏交通设施;发生车损事故后按规定及时撤离现场。驾驶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违规驶入机动车道和高架道路;等待通行时不跨越停止线,不乱停乱放车辆。

二、文明出行。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传播者、推动者和守护者,让文明出行成为生活习惯。带动家人、亲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停车、文明行路。配合交通警察、辅警和志愿者维护交通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绿色出行。倡导绿色出行,多步行,多乘坐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倡导购置低排放、低油耗、低污染的汽车,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告别陋习,文明出行,争做“文明驾驶员”、“文明出行好市民”,为创建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文明交通环境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 篇5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您知道吗?平舆县正在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20__年,我县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并在中央、省文明办组织的20__年度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中取得较好成绩,在三年一个周期的评选中,20__年和20__年的测评成绩在整体测评成绩中占有85分的分值。。

道路交通秩序的好坏与否,交通参与人的文明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影响到我们县的文明形象。作为平舆市民,每一个人都可以用文明交通的方式为城市形象代言。为此,平舆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平舆县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向您发出以下倡议:

一、机动车驾驶人请您这样做:

1、礼让行人,遇行人横过马路请停车让行;

2、上车系好安全带;

3、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

4、文明规范停车,不乱停乱放;

5、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玩手机;

6、文明使用车灯,不乱开远光灯。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请您这样做:

1、礼让斑马线,让行人优先通行;

2、走专用车道,或靠右侧行驶;

3、不越线停车;

4、不闯红灯、不随意调头、不逆向行驶;

5、不安装遮阳伞等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设施;

6、不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

7、驾驶三轮车不进入清河大道、解放街、建设街等禁 行道路行驶;

8、三轮车不擅自改装加装车棚;

9、三轮车不进行非法营运;

10、为了您和孩子的安全,请不要用三轮车接送学生, 电动两轮车接送学生时不乱停乱放。

三、行人请您这样做:

1、请走人行道、过马路请走斑马线;

2、请按人行横道灯指示通行;

3、不跨越护、不占盲道;

4、不在车道内穿行;

5、不在道路上嬉戏追逐;

6、不使用滑轮、旱冰鞋上道路。

四、乘车人请您这样做:

1、请在公交站台或指定位置等候公交车或出租车;

2、文明排队候车、遵守先下后上秩序;

3、乘坐两轮车辆请正向骑坐;

4、请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5、不将身体部位伸出车外;

6、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 篇6

同学们:

近阶段,城市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事故频发,自3月以来,一直对8例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杀死三人死亡,5人受伤不同程度的影响,引起社会关注。文明是城市的交通标志的文明,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一个新的时代的中学学生,更应该做的文明,实践交通倡导者,提倡,共同维护安全、平稳、有序的交通环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表明高中学生的现代风格和功能!出于这个原因,我们建议:

1,努力学习,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起,从自己,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律理念,牢记交通安全。

2,而不是无证驾驶机动车,不是没有驾驶执照或旧机动车。没有驾驶机动车到学校。

三、遵守交通规则,应当按照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指挥骑,注重友谊文明;在贫穷的交通,无可争辩的和抢劫,不拥挤,以免更多的交通堵塞。

4、文明骑自行车,不乱穿马路,而不是反向骑,不闯红灯,不骑的行,而不是通过临界点,而不是在电动机车道骑机动车。

5,而不是在公路自行车追逐玩耍,不与人并排骑阻碍交通安全(文明)交通行为倡议书,不要骑自行车和货物,而不是听音乐而骑术与耳机,广播,或与人骑自行车。

6、自行车安全记在心,将放慢了道路;不是机动车当接近一个激烈的转变,而不是和用于机动车qianghang方式,下山。

7,过马路的行人或行人设施;不要超过,通过流量隔离护栏。

8日,热情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争做交通安全青年志愿者午餐和义务。让家人、朋友、同学一起遵守交通安全。

9日,乘车到文明礼让,提出“老、弱、病、残、韵”乘客座位,做一个文明的司机。

10日,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及时拨打“110”安全(文明)交通行为倡议书、“122”报警求助,汽车被盗的及时报警。

同学,美丽的汕头是我们的共同生活的家园,并具有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我们的共同愿望。遵守交通规则的不仅是我们的义务,但我们应尽的社会责任。我们真诚地希望和学生在一起,共同建设和平汕头、和-谐汕头。

汕头陀岸职业技术学校

两○4月12日,

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 篇7

城市交通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交通安全通畅需要你我共同参与。为解决主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扎实推进“文明出行,绿色交通”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与市民生活品质,我们倡议:

一、改变陋习,文明出行。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按规处罚”的交通习惯,改变“中国式过马路”的交通陋习,不在机动车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跨越隔离设施过街。

二、倡导新风,绿色低碳。“有车族”树立“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的出行理念,每周少开一天车,积极参与交通‘135’行动,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

三、传播文明,示范引领。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提醒亲友远离闯红灯、酒驾、违停、超速、违法使用公交专用车道、路口违法穿插和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等不良违法行为,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文明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力量,从我做起,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市民。我们深信,“治堵”工作有了您的支持和参与,天台交通一定更畅通、更有序、更安全、更文明。

签名:

时间:20__年__月__日

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 篇8

文明交通,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市的道路建设突飞猛进,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稳步上升,但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依然存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全体市民的责任。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为此,我们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倡议如下:

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四是做到“六个主动争做和谐交通文明使者”。即主动学习交通法规,提高自身素质,养成文明交通习惯:主动抵制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做到安全出行、文明礼让;主动加入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公益活动;主动劝导交通违法者,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主动向身边人员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增强他们的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争做和谐交通的文明使者,倡导守法、文明礼让之风。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切实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以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全社会文明风尚,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倡议人:

时间:年月日

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 篇9

广大市民及驾驶员朋友们:

为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积极倡导“七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横过马路遵守交通信号、不翻越护栏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机动车驾驶员自觉摒弃“七大交通陋习”。1、违反信号灯规定的行为,违反了《法》第38条、《条例》第38、40、41、42、43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200元记6分。2、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因随意变更车道而影响其它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行驶的,违反了《条例》第44条第2款,根据《法》第90条,处罚款100元。3、违反禁止标线(即驾驶机动车压黄实线、白实线等),违反了《法》第38条,根据《法》第90条,处罚款200元记3分。4、违法停车(逆向停车、占用人行道、盲道),违反了《法》第56条第1款、《条例》第63条、《办法》第49条第1款,根据《法》第93条第2款、《办法》第71条的规定,处罚款100元。5、开车打手机,违反了《条例》第62条第3项,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6、不系安全带,违反了《法》第51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7、驾乘摩托车未戴头盔,违反了《法》第51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

三是坚决抵制非机动车及行人“七类交通陋习”。1、坚决抵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了《法》第35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2、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了《法》第38条、《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3、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违反了《法》第37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50元。4、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未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反了《条例》第68条第4项,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5、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违反了《法》第38条、第62条、《条例》第38条第2款、39条、43条,根据《法》第89条,口头警告。6、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违反了《法》第62条、《条例》第75条,《法》第89条,罚款20元。7、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违反了《法》第63条、《办法》第58条第2项,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为了我市道路交通更加和谐、有序、畅通,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注:本文中《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简称,《条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简称,《办法》为《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简称。

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 篇10

你们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道路交通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制约了社会的进步发展。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每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持续上升。我区20xx年1月至11月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93宗;死亡人数:39人;受伤人数:389人;经济损失:75万;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字显示,交通参与者的不良交通行为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为确保安全出行,请同学们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在此,我们倡议:

1、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2、乘车时,不要乘坐无牌或由无证人员驾驶的车辆;搭乘二轮摩托车时必须戴好安全头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3、候车时要在指定地点等候车辆,不要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要在车行道上强行拦截来往车辆。上车后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窗外,下车时不要突然横穿公路。

4、驾驶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通行。骑车时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5、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6、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7、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及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处置能力。见到交通肇事逃逸车要设法记住车牌号码和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总的来讲我们的交通行为应当树立正确的守法意识、右侧通行意识、班马线意识、红绿灯意识、左右了望意识和各行其道意识。

最后,祝同学们安全出行,健康欢乐!

斗门区交-警大队 斗门区教育局

20xx年12月10日

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 篇11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创建为民利民、文明城市共建共享。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标志、是广大市民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切实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努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此,我们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倡议:

一、做一个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认真学习宣传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文明交通意识。积极开展“车让车、车让人、人让车、人让人”的“四让”活动,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谅解宽容、文明礼让。

二、做一个文明的驾驶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不无证驾驶,不酒后开车和疲劳驾驶,不乱停乱放,不争道抢行,不违规使用远光灯,保持行车车距,不开斗气车。

三、做一个文明的行路人。行人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非机动车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

四、做一个文明交通志愿者。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随时提醒身边的亲友,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劝导交通违法者,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做文明交通的维护者、倡导者。

交通中有你、有我、有他,有我们共同参与,交通文明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需要我们共同营造!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有礼的进贤人!

进贤县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

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 篇12

广大员工朋友们:

文明创建交通先行,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品位的重要标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是对我们每位企业员工参与文明交通的基本要求。为了进一步全面提升广大员工的文明交通水准,我们倡议:

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文明交通,机动车驾驶人要杜绝闯红灯、压线行驶、随意变道、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超员,积极倡导遵章守纪、相互礼让的良好社会风尚。

争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非机动车和行人要自觉摒弃闯红灯、走快行车道、逆行、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陋习,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公益活动,自觉监督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养成文明出行习惯,树立文明出行新风。

争做文明交通的守护者。要共同抵制污损破坏交通安全设施,车窗抛物、车辆沿街洒落、三(四)轮车违规营运、大型车辆闯禁区、店外(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呵护城市的美丽容颜。

争做文明交通的示范者。行人出行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不翻越道路交通隔离设施。驾驶非机动车时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路口不越线停车、不违反规定载人载物;驾驶和乘坐摩托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非机动车不违规加装遮阳雨篷。

争做文明交通的志愿者。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公益活动,劝导交通违法,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

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 篇13

全市机关党员干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为党的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省厅、省文明办等部门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全力打造交通文明示范城市。

在此,我们倡议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带头响应,自觉践行文明交通理念,争做文明出行的表率。

开文明车。做到酒后不驾车、实线不变道、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行车道上不乱停的“五不承诺”。

行文明路。做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设施、不在道路上乱丢东西、不在机动车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与车辆抢道、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的“八不规定”。

当文明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当“文明出行”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

做文明事。自觉参与文明劝导,踊跃认管文明路口、路段,利用空余时间,引导行人、车辆文明有序出行,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

一路有你,一起同行。

让我们携起手来,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和党员同志的带头作用,把文明交通意识、行为传导给广大市民,真正把我们金华打造成一个安全畅通、温暖和谐的幸福城市。

市文明办 市直机关工委 市局

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 篇14

同学们: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共同倡导的,旨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宣传者,我们倡议:

一、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交通事故猛于虎”,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筑牢安全意识,是我们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文明走路。有人行道的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有斑马线的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的,在确认安全后缓慢通过。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突然急拐横穿道路,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溜冰鞋,不要穿越、攀爬、坐骑公路护栏或花台。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三、文明乘车。拒绝乘坐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的车辆;拒绝乘坐非法客运车辆。要站在公路最边缘,等候车辆,不携带危险化学品,并依次排队上车。乘车时不要与驾驶员谈话,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要主动为老弱病残或孕妇让座。车辆停稳后,要观察两端来车方向,确认安全后坚持从右侧下车。

四、文明骑车。驾驶自行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辆时,不走中间快车道,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扶身并行,不猛拐穿插和追逐竞驶。

五、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文明是一座灯塔,希望你们充当文明使者,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传、帮、带作用,劝告你的家人、亲戚和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争做文明交通志愿者和义务宣传员。

同学们:“平安出门、快乐回家”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起手来,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共建云阳美好家园!

县文明交通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 篇15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

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

为扎实推进“文明出行”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与市民生活品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我们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开文明车。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不违章停车、不逆向行驶、不乱鸣喇叭、不向车外扔杂物,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

二、行文明路。

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内行走,不在车行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与非机动车争道,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三、做文明人。

自觉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停车。

文明礼让,从我做起,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

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的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呵护。

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让有福之州更文明、更有序,让生活更和谐,更美好。

倡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 篇16

广大同学: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

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

一是积极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

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

三是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

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提高自身素质,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行重于言。

倡议人:_

日期:__年__月__日

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 篇17

为了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与市民生活品质,建设滨海新盘锦,让盘锦更美丽,让城市更文明,盘锦市气象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活动,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行车。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不违章停车、不逆向行驶、不闯禁行路、不乱鸣喇叭、不向车外扔杂物,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

二、文明走路。

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内行走,不在车行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车,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与非机动车争道,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三、文明礼让。

自觉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停车。

文明礼让,从我做起,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

四、文明引导。

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湿地之都、生态盘锦,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将代表着我们这座城市的文明形象,展示着盘锦市民的文明素质和精神风貌。

我们衷心希望我们气象职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文明交通文明出行主题活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家乡争光,为文明城市添彩,为把我市建成开发开放、美丽文明的滨海新盘锦而努力奋斗!

倡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文明交通为主题倡议书 篇18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标志、是广大市民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深化“开展学习雷锋好榜样万名志愿者集中行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努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实施“文明交通行动”。因此,我们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倡议:

一、做一个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认真学习宣传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文明交通意识。积极开展“车让车、车让人、人让车、人让人”的“四让”活动,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谅解宽容、文明礼让;

二、做一个文明的驾驶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不无证驾驶,不酒后开车和疲劳驾驶,不乱停乱放,不争道抢行,不违规使用远光灯,保持行车车距,不开斗气车。

三、做一个文明的行路人。行人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非机动车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

四、做一个文明交通志愿者。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公益活动,随时提醒身边的亲友,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劝导交通违法者,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

交通中有你、有我、有他,有我们共同参与,交通文明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需要我们共同营造!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文明出行,我行你行,让沭阳明天更文明、更有序、更和-谐!

倡议人: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本文链接:https://www.fanwendu.com/sxfw/changyi/q7x2p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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