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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汽车租赁用于工程运输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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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汽车租赁用于工程运输合同 篇1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汽车租赁用于工程运输合同(通用15篇)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将______辆___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____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________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_______天,加罚_______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______份。

出租人: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公司汽车租赁用于工程运输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请求并承诺:

1、 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 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 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月____日_____结清。

4、 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止。

5、 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 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____日内补齐其金额。

3、 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X元处罚金。

5、 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 违法、违规活动;

(2) 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 盈利性运输;

(4) 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X0000元的违约金。

1

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 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 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X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 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公司汽车租赁用于工程运输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未经协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权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3、负担出租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定期保养检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

6、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7、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在北京地区的车辆使用权,如超出北京地区须通知甲方,经允许后方可出京;

2、对向甲方提供的证件、印鉴、支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欺诈行为,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3#以上油料)

5、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特别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终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卖、抵押;自行更换驾驶员,否则除后果自负外,甲方处以10000元罚款,并收回车辆;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如发现乙方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车辆。

三、担保方的权利的义务

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现在标准执行;

2、日租车辆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车辆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过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计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车辆的定期保养、年检和修理:

1、车辆每累计行驶5000公里时进行定期强制保养,甲方将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进行电话查询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乙方应及时回复,以便甲方安排强保日期;

2、强保日期前三天、年检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将与乙方电话联系约定具体日期和地点,乙方应保证准时准点到达。强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权处以500元罚款,造成车辆损坏乙方须另行赔偿。年检不到造成的罚款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1000元罚款。

六、车辆续租和退车

1、租期在一个月以上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续租或退租,如续租应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以保证乙方用车;

2、短租车辆续租应在期满前3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租,并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3、乙方退车应遵守约定时间,逾期4小时以内交当日租金的50%,超过4小时按全天租金计算;

4、退车时甲方提供的行驶证件丢失,外以罚款:行车执照600元、年《检》标志1000元、绿标200元、养路费缴纳复印件10元。丢失车钥匙赔偿600元、车辆牌照赔偿600元同时暂不退押金,待牌照补齐,计算所有损失后结算;

5、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七、车辆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

2、乙方退车时结算车辆押金,同时应扣除:拖欠的租金,应负担的赔偿和处罚的扣款项目;

3、暂扣交通违章罚款500元,2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凭押金收据第三联清退。

八、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租赁车辆在甲乙双方之间发生转移时,应办理手续,逐项认真填写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驶证件。

九、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2.承租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乙方除即刻向有关部门报案外,还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件,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的根据,如因乙方延误,超出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证明不够理赔条件,其所有损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赔付;

3.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其原因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付,同时租金照付;

4. 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

5.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

6.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赔偿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20%元,作为车辆因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赔偿,车辆修理费超过5000元时,按40%赔付给甲方。

十、本合同中《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移交清单》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作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汽车租赁用于工程运输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请求并承诺:

1、 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 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 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结清。

4、 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5、 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 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 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 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 违法、违规活动;

(2) 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 盈利性运输;

(4) 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 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 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 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公司汽车租赁用于工程运输合同 篇5

甲方:__x

乙方:

地址:

为促进汽车租赁需求,推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汽车贷款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开展汽车租赁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商,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汽车租赁工作,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乙方同意为购车人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可以要求购车人提供必要的反担保。

三、四、对同意发放汽车贷款的借款人,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借款所需资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件、收入证明文件、借款人确认签字的.借款申请书、贷款担保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签字等)并送至甲方社

四、乙方收到资料后,应当协同乙方人员办理借款相关等手续,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汽车发票、缴费凭证、行车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对于逾期未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取消对借款人的贷款,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真实无误,否则由此导致甲方不能追偿贷款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期限届满不影响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购车款划转给乙方。

七、甲方的贷款条件若发生变化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可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关信息。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反馈汽车销售的政策、价格等市场信息。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当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l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作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月年月日日

公司汽车租赁用于工程运输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效证件(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有效证件(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驾驶证号码: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车辆名称:___________型号:_______颜色:_____车号: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止,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为期贰年。

押金: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租金: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贰年。

首付: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止续交全年租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以此类推支付下一年的费用。合同到期后甲方将此车收回。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4.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10.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承担此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保险、保养、维修、违章等)。

第五条 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

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 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第七条 担保条款

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

第八条 补充条款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司汽车租赁用于工程运输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未经协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权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3、负担出租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定期保养检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

6、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7、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在北京地区的车辆使用权,如超出北京地区须通知甲方,经允许后方可出京;

2、对向甲方提供的证件、印鉴、支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欺诈行为,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3#以上油料)

5、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尤其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终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卖、抵押;自行更换驾驶员,否则除后果自负外,甲方处以10000元罚款,并收回车辆;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如发现乙方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车辆。

三、担保方的权利的义务

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现在标准执行;

2、日租车辆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车辆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过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计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车辆的定期保养、年检和修理:

1、车辆每累计行驶5000公里时进行定期强制保养,甲方将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进行电话查询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乙方应及时回复,以便甲方安排强保日期;

2、强保日期前三天、年检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将与乙方电话联系约定具体日期和地点,乙方应保证准时准点到达。强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权处以500元罚款,造成车辆损坏乙方须另行赔偿。年检不到造成的罚款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1000元罚款。

六、车辆续租和退车

1、租期在一个月以上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续租或退租,如续租应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以保证乙方用车;

2、短租车辆续租应在期满前3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租,并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3、乙方退车应遵守约定时间,逾期4小时以内交当日租金的50%,超过4小时按全天租金计算;

4、退车时甲方提供的行驶证件丢失,外以罚款:行车执照600元、年《检》标志1000元、绿标200元、养路费缴纳复印件10元。丢失车钥匙赔偿600元、车辆牌照赔偿600元同时暂不退押金,待牌照补齐,计算所有损失后结算;

5、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七、车辆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

2、乙方退车时结算车辆押金,同时应扣除:拖欠的租金,应负担的赔偿和处罚的扣款项目;

3、暂扣交通违章罚款500元,____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凭押金收据第三联清退。

八、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租赁车辆在甲乙双方之间发生转移时,应办理手续,逐项认真填写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驶证件。

九、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2.承租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乙方除即刻向有关部门报案外,还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件,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的根据,如因乙方延误,超出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证明不够理赔条件,其所有损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赔付;

3.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其原因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付,同时租金照付;

4.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

5.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

6.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赔偿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20%元,作为车辆因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赔偿,车辆修理费超过5000元时,按40%赔付给甲方。

十、本合同中《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移交清单》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作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公司汽车租赁用于工程运输合同 篇8

出租方:

担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用车辆状况

1、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吨位: 车牌号: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证号: 纳税证号:

有无缴纳养路费及保险费情况:

2、车辆基本状况

制动情况: 方向情况: 灯光情况: 车辆成新度: 车辆外观: 随车工具: 其他情况:

交付时公里数: 交付时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一)租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共计 日。

(一)租金标准:

租用期间总行驶公里数在贰仟贰佰公里以内的按 元/日支付,超过部分的加付 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满后据实结算。

四、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本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 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6. 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致使出租方遭受处罚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7. 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五、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 不得买卖、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 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六、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 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 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处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后,停止计算租用费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九、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满。

十、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年 月 日

公司车辆租赁合同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车牌号为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 日止。

第四条 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车辆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汽车租赁用于工程运输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____汽车,车牌号码: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____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____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押金条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元给甲方。

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双方均可以诉至____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共页,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汽车租赁用于工程运输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明确出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__________(牌照_______),为________用车,此车允许载人数为____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2、租用期定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日前向甲方提出,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金与费用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3、租金每月为人民币____元,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按1个月收费。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所提供的车辆必须在本合同生效后,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因乙方人为原因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6、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更换相应的车辆,修缮费用由甲方负责。

7、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甲方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车辆意外保险,则按车辆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应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8、乙方保证在使用该车辆过程中从事合法活动,如乙方违法使用该车辆造成甲方损失,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9、甲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10、对于在该车辆交付后,乙方使用过程中缴纳保险责任、维修责任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后乙方在占有和控制该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违章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11、乙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汽车租赁用于工程运输合同 篇11

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担保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出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车辆牌号:

车辆型号:

租金标准:

租赁期限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限驶公里:

超时加费超程加费:

付款约定:

备注: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 提前解除合同归退租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未经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担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长沙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签字:  

担保方签字:

(或盖公章)

中介方代表:

年月日

公司汽车租赁用于工程运输合同 篇12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

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c)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扣减绝对免赔后超过1000元的20%车辆加速新折旧费;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

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____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

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

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________年。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____市汽车租赁合同》。

2.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公司汽车租赁用于工程运输合同 篇13

出租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牌车 辆,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日 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年 个月 天 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 %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 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 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 附则

出 租 方:(章)地 址:法定地表人:委托代理人:开 户 行:帐 号:电 话:邮 政 编 码:

出 租 方:(章) 地 址: 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帐 号: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公司汽车租赁用于工程运输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租赁经营指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审查,___(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将____租赁给___(以下简称乙方)个人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期为__年,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为_____厂长,具有法人代表资格。

3.乙方需请两名保证人,共同以个人财产作为抵押,其中乙方为____元,保证人共为2258元。

乙方及保证人用以抵押的个人财产经甲方和公证处共同调查并登记造册后,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移或变卖。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_____拥有完全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行政干部任免、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产经营方式的确定等。

(2)依法有权从事多种经营并决定其经营方向。

(3)有权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和处分、辞退等奖惩处理。

(4)有权按政策规定招收租赁期内有关的临时合同工。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综合部门的指导、监督;自觉接受企业党组织和职代会的监督,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定期向职代会汇报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6)对企业的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要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维修和更新设备、房产

合同履行期满,要按固定资产清单如数返还,并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以上。

(7)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5.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行使正当职权,帮助、指导乙方依法管理和经营企业。

6.租赁经营的分配:

(1)_______应照章纳税,并按规定缴纳能源交通基金。

(2)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基数租金____元,当____钢球厂年实现利润大于租赁的基数利润时,以下形式确定数额缴纳租金:基数利润___利率=基数租金_____________=_____元

租赁年度实现利润

租金=基数租金=-----------

租赁基数利润

当_____年实现利润小于租赁基数利润时,按规定的基数租金1100元缴纳,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和保证人用个人资产抵补。

(3)甲方收到租金后,应按有关规定全部返给____作为企业留利。

(4)乙方对本企业的留利必须合理使用,百分之四十作为企业发展基金,百分之六十作为福利基金。

(5)______的盈利,按规定交纳所得税后,按税后利润提____%作为乙方个人收入,乙方从租赁收入中除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外,每年应提留___%作为风险基金;乙方每年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租金、风险基金后,其余全部为自己个人所得,对保证人的获利额,由乙方与保证人议定并从乙方个人所得中分给。

(6)租赁期间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奖金(保留原工资级别,如遇调整工资,可按规定给予调整级,但不发薪金)乙方可按每月预支生活费用,数额可略高于其原来工资和资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过原工资和与奖金之和的二倍。

(7)乙方提留的风险基金应存入______,并按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企业期间可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由乙方全部(含利息)提走。

(8)_____的租赁年度实现利润,除按规定交纳所得税、租金及支付乙方个人收入外,其余部分为企业留利基金,核定____基数留利基金为______万元,租赁期间企业留利基金应逐年增长,如达不到基数留利基金____万元时,乙方应用私人财产赔偿减少额的____%。

7.甲乙双方对_____要遵守如下经济政策:

(1)按集体企业管理,并按集体企业征收工商所得税和奖金税。

(2)以企业_____年工资总额____万元,产品销售收入____万元(即百元销售收入的工资含量____元)为基数,各租赁年内职工工资总额随销售收入的增减而浮动,只要人均利润、上交利税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高于工资增长幅度,允许职工工资(含奖金,计件超额工资)据实列支,计入成本,因国家统一调整职工工资而需增加的工资总额另行增补。

(3)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的新增利润一年内由企业留用,经财税部门批准还可适当延长留用期;用贷款进行技术改造,允许用新增利润税前还款,还贷后,企业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

将自有资金与贷款合并使用所获得的新增利润,按自有资金所占比例提留给企业,继续用于技术改造。

(4)以前年度应该归还的技术贷款,在租赁期内逐年归还,因归还技术贷款而减少的利润允许提取福利基金,由于归贷而减少的利润均不影响乙方的提成基数,其资金来源应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5)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只要投资额和面积没有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建筑税。

(6)乙方除交纳租金外,不再交纳承包费。

8.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非法干预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乙方若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如数缴纳租金,其不足部分由乙方和保证人用个人的抵押财产抵补。

抵补原则为:①先乙方后保证人;②据低补数额需要,对保证人按登记财产赔尽为止;③要保证乙方个人及家庭必需的生活费;④抵补不够部分由乙方同甲方签订债务合同,经公证处公证生效。

9.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随意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2)因国家政策的变化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致使租赁经营无法按本合同规定执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3)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或其它原因损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因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严重干扰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乙方无法自主经营,合法收入得不到保证,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4)如乙方发生意外而无力执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5)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并经公证处认可方为有效。

若双方达不成协议,经公证处调解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10.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并需经公证处公证后方可生效。

11.本合同公证费用由_____支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13.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和公证处各一份;副本九份,报市经委、市体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劳动局、市工商银行、_____区税务局、人行____办各一份备案。

甲方: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_

保证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公司汽车租赁用于工程运输合同 篇15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经双方签定)

二、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四、租车形式:

以月份为单位租赁,出租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承租方负责提供燃油及驾驶员食宿。

五、租金及结算方式:

月租金 元,修车时间的租金按天计算扣除。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

(二)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三)出租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权辞退车辆,从停止工作之日起终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出租方应遵守承租方施工规定,如发生损坏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应对承租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四)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单位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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