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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赠与合同(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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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赠与合同(通用8篇)

股权赠与合同 篇1

甲方(赠与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甲方拥有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是章程中所载明的合法股东,其中甲方占公司股权 %。

2、甲方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 %的股权给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第二条 赠与条件

无条件赠与。

第三条 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其所持有的股权并未设置任何种类留置权、质押权或其他物权或债权,且甲方保证无注册资金抽逃的违法行为,且甲方对依据本协议赠与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认原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股东权利、义务和责任。

3、股权赠与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公司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

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4、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第四条 股权赠与的法律后果

1、双方签订本协议且公司章程法定变更程序完成后,乙方即拥有公司 %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

第五条 费用的负担

本转让协议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二分之一。

第六条 赠与的撤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2、因上款第(1)项、第(2)项撤销赠与的,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协议受赠的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3、赠与撤销后,本协议终止履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赠与合同 篇2

甲方(赠与方):_____(姓名)

乙方(受赠方):_____(姓名)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物的状况

(包括赠与物的名称、质量、数量、所在地等)

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_____

(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

3、甲方享有_____的权利

(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

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

(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5、其它

甲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

签字:_____盖章:_____

乙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

签字:_____盖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股权赠与合同 篇3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以携手合作,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股权赠与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双方就赠送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概况

公司由甲方发起设立,由甲方出资并注册为法人,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圆整。甲方拥有公司百分之百的股权。为促进公司经营,甲方愿意将部分股权赠与公司员工乙方。公司经营范围:

二、股份及股权的赠与

甲方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同意将百分之十的股权赠与乙方,乙方应当严格履行乙方与公司签订的各类协议文件。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双方签订本协议且公司章程法定变更程序完成后,乙方既拥有公司百分之十的股权,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享受相应的股东权益。

2、乙方同意在乙方违反与公司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约定的条件下,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赠与股权。

3、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公司经营不善或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损失,甲方也有权决定无偿收回乙方的股权。

4、乙方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受赠股权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双方约定甲方收购所赠股权的购买价格为 元。

四、保密义务

本协议签订之前或签订后,协议生效前或生效后或协议终止后,不管双方是否继续合作,双方均应对本公司和协议涉及的一切内容进行保密。如因泄密行为导致甲方或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保密义务不含因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某项手续而对该协议的透露。

五、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按照公司章程执行。

六、协议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过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2、除本协议特别规定外,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的乙方不在本公司任职,甲方均有权以 元的价格收购原赠与的股权。

七、违约及其他法律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股权转让或赠与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行为无效。乙方应当撤销该转让或赠与行为,并向甲方无偿交回股份及相应股权。因此给甲方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或公司损失。

八、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公司章程依法完成变更及备案程序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股权赠与合同 篇4

甲方:上海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上海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赠与人:

受赠人: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赠与人、受赠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同意就有限公司股权期权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赠与

1、赠与人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赠与人占公司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赠与人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股票期权平均赠与给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受赠人可在指定的行权日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享有公司普通股。

3、 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4、本协议赠与标的股票期权生效之日为公司实际上市之日,受赠人于公司上市之日次日起可行使认购相应期权权利,即股权生效以公司上市为附加条件。

5、受赠人有权在赠与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认购全部受赠期权。若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未认购全部期权,视为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则剩余股票期权失效,剩余股票权利回归甲方。

6、受赠人在兑现股权后才能成为公司股东,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7、本协议旨在通过赠与公司股权的方式激励公司中高层管理员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赠与人将通过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审核受赠人的工作情况,如果成绩优异,则赠与人另向优异的受赠人赠与额外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绩效考核表决定。

第二条受赠人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实现条件到来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

(2)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第三条受赠人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受赠人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转让其股权时,赠与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即本协议赠与人享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

(1)在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每1%股权,赠与人须支付认购款人民币元,且受赠人每年转让股权的比例为不得超过50%。

(2)在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赠与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受赠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3、赠与人及其他股东接到受赠人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受赠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

第四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受赠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赠与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赠与人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分别自各方签章之日起对其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七份,签字方各执一份,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七份具有同等效力。

赠与人:

受赠人:

股权赠与合同 篇5

赠与人: 受赠人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受赠人二: 受赠人三: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受赠人四: 受赠人五: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赠与人、受赠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同意就有限公司股权期权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赠与

1、赠与人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赠与人占公司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赠与人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股票期权平均赠与给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受赠人可在指定的行权日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享有公司普通股。

3、 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4、本协议赠与标的股票期权生效之日为公司实际上市之日,受赠人于公司上市之日次日起可行使认购相应期权权利,即股权生效以公司上市为附加条件。

5、受赠人有权在赠与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认购全部受赠期权。若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未认购全部期权,视为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则剩余股票期权失效,剩余股票权利回归甲方。

6、受赠人在兑现股权后才能成为公司股东,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7、本协议旨在通过赠与公司股权的方式激励公司中高层管理员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赠与人将通过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审核受赠人的工作情况,如果成绩优异,则赠与人另向优异的受赠人赠与额外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绩效考核表决定。

第二条 受赠人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实现条件到来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

(2)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第三条 受赠人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受赠人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转让其股权时,赠与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即本协议赠与人享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

(1)在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每1%股权,赠与人须支付认购款人民币元,且受赠人每年转让股权的比例为不得超过50%。

(2)在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赠与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受赠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3、赠与人及其他股东接到受赠人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受赠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

第四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受赠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赠与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赠与人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五条 附则

1、本协议分别自各方签章之日起对其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七份,签字方各执一份,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七份具有同等效力。

赠与人: 受赠人一:

日期: 日期:

受赠人二:

日期:

受赠人四:

日期:

受赠人三: 日期: 受赠人五: 日期:

股权赠与合同 篇6

赠与人:_______

受赠人:_______

赠与人与受赠人经过协商一致决定:赠与人决定将其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20%股权分阶段赠与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人赠送的公司20%股权,并严格遵守本《股权赠与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公司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赠与人将公司20%的股权分阶段赠与受赠人。

第一条 股权赠与目的: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投资优势、融资优势和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共同从事涉及--工作,为公司的发展经营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二条 本赠与合同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受赠人接受赠与后应遵守下述约定的义务:

(一)受赠人接受赠与后,以其专有的技术知识为公司工作服务,公司另行支付合理数量的工资,并与受赠人签订《劳动合同》。

(二)受赠人至少需为公司工作满五年以上才可以拥有赠与人赠送的全部20%股权,否则,依年份的'长短计算,即受赠人在公司工作第一年拥有公司股权的拥有比例为公司股份20%的1/5,第二,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依此类推,末满一年以实际月份计算。赠与人协助受赠人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受赠人每工作满一年,于该年的会计年度结束的最后两天可以依据本条第二款之规定按其拥有的股份拥有率享有公司的利润分成,如不参与公司的工作或拒绝参与公司的工作则不能获得相应比例的股份,亦不能参与利润分成。

(四) 受赠人还应遵守的义务如下:

1、除公司同意外,受赠人不得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应以公司的工作为其本职工作。

2、

3、

第四条 按本协议第二条(二)项之规定,受赠人未依约取得的股权依然归赠与人所有,赠与人在相应的年限内按所拥有的股份进行利润分成。

第五条鉴于受赠人占公司的股份是赠与人所赠送,依据股权赠与的目的,除赠与人书面同意外,受赠人不能在五年内要求退股或转让赠与人所赠送的公司股份。受赠人不能以其所获得的股份要求公司或赠与人给其折成现金退出,也不能要求公司或赠与人强制收购。

五年以后受赠人向第三方转让其所获得的部分或全部股份时,必须争得赠与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赠与人有优先购买权,否则违反上述约定的,其转让行为无效,给赠与人造成损失的,受赠人应当赔偿赠与人的损失,同时受赠人所占有的股份应无条件的归赠与人所有。

第六条

第七条 五年之内,甲方根据勤勉原则以其拥有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任的工作内容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之内容。

甲方到公司工作的基本要求为:

1、

2、

3、

第八条 甲方按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之规定,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和进行其他同业竞争:

(一) 不得利用其技术知识与其他机构进行合作或进行盈利性的工作;

(二) 不得免费为其他盈利性机构进行相关技术性工作;

(三)不得自行从事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的工作;

(四)法律或甲方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投资总额20%的违约金,如仍不足以弥补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双方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对双方具有绝对的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两份留作验资和公司登记注册用。

其它事项的约定见“公司章程”。

赠与人(章):

  受赠人(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权赠与合同 篇7

转让方(甲方):

社会统一代码:

住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现住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甲方转让给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的`________%股权,乙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本次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即赠与)。

4、股权赠与的法律后果

(1)股权赠与完成后,乙方即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

5、本协议生效后乙方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甲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乙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甲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

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11、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2、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公司所在地的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赠与合同 篇8

甲方(赠与方):_____(姓名)

乙方(受赠方):_____(姓名)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物的状况

(包括赠与物的名称、质量、数量、所在地等)

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_____

(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

3.甲方享有_____的权利

(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

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

(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5.其它

甲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

签字:_____盖章:_____

乙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

签字:_____盖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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