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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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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政府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版)政府采购合同样本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政府合同4篇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及参与人:

甲方:x x x 有限公司

乙方:x x x 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土建承包单位:x x 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x x x 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其解释顺序

本合同文件应包括: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图纸

3、工程量报价清单

4、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其他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6、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期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标准等投标文件

上述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解释的,如出现不一致时,上述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1、装饰装修范围:公寓内装修,公共部位装修

2 、装饰工程:装饰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吊顶、墙面、地面等的基层及饰面;卫生间防水;各类隔断、门槛、窗套、窗帘盒、窗栏杆;各类固定家具等,具体详见图纸、清单。

3 、水暖工程:甲方已将冷、热水铺设至进户500mm的位置,下水的管道敷设完毕,乙方需将冷热水管道铺设至各用水点,对卫生洁具及其五金件等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卫生洁具的购置。暖气(散热器)由甲方分包。

4、电气工程:各类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包括电视、电话、宽带)、面板等的购装。不包括弱电可视对讲及监控等。

5、除以上承包范围外,对于甲方委托的其它工作内容,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则支付合理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也必须承担。

第四条、 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要求深化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并在工程完工后出具竣工图纸。

2、负责办理工程施工的全部手续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深化设计后的装修图纸的报批,夜间施工、环保、交通、生活用水、临时设施、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排污、噪声超标、施工安全防护、施工合同签定等所有与承包工程施工有关的建设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3、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购配件及必要的结构及环保检验、检测、试验,并承担经济费用。

4、负责与其他施工单位的交接和协调工作

5、负责施工中的定期清洁工作,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及施工垃圾外排至排渣站点等。

6、承担设计图纸中已明确表述或根据规范应当进行的,所有与本装修工程有关的预设、凿洞、穿线、改线等。

7、乙方负责所施工项目的施工图的深化、竣工图的设计、报图;报检、报验、报竣;整理档案等。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以及甲方根据情况追加的工程项目。

8、乙方不得将其承包工程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如出现并经查实,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条 工地视察

乙方已仔细考察本合同协议书项下的全部可能使用或涉及的场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围环境、储存空间、作业空间、起卸限制、道路以及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同时或交叉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由于本项目的体量巨大而分解的各个施工标段之间的工序限制,特别是对平行流水和立体交叉施工中的相互影响;理解必须在各个施工标段上与相邻施工队伍相互协调并保持同步;理解交叉施工对工期的影响和相互配合的费用;亦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的影响或限制,乙方确认本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追加工程款。乙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协议书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竣工工程及其相应的竣工档案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经济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六条、施工工期

1. 开、竣工日期:x 年 x 月 x 日开工至 x 年 x 月 x 日竣工。总工期为 x 日历天,工期实际起始日如与前述时间不符,则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签署日期为准,总工期不变。本工期含休息日、测试复检、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报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上述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理由。

2. 无论因何原因,甲方认为乙方就某一工程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及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或不能实现时,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完成。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总工期拖延,乙方承诺累计工期拖延在一个月内的,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索偿。

第七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市优”。本工程执行如下标准:

环保标准;gb50325—XX;施工工艺标准gb50327—XX;工程验收标准gb50210—XX,如国家、省及大连市等有更新的规范、标准及规定,按后者执行。如各标准、规范及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最高要求为准。所有材料均需有国家绿色环保认证。

乙方承诺所有施工材料满足我国知名品牌中档以上要求并保证采用环保材料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10项国家标准:gb1858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6566-XX《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释放限量》。

上述材料未达到要求,乙方负责全部退换同时承担工期责任及按施工承包金额5%支付质量违约金,造成对第三方的赔偿均由乙方按实另行承担。

2. 隐蔽工程施工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商进行自检,认为合格后,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组织各相关单位会签,验收合格签证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工程质量验收按施工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执行。

3. 如果甲方出于对装饰效果或工程质量的考虑,需要乙方先进行工程样板施工的,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并且在工程样板获得甲方的认可后,方可进行该部分的整体施工。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先进行工程样板施工,而甲方出于对装饰效果的考虑未认可该工程样板,导致工程样板拆除的,由甲方承担该工程样板的费用,但如因工程样板质量不合格而拆除或返工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第八条 工程价款及其计价规则

1、工程价款:

x x x 内部装修总价 x x x 万元整 (¥:x x x 元 ),闭口包净,除设计变更外不作调整。公共部位装修单价包死,总价按实决算。

2、计价规则:

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样品、品牌及价格应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2)、甲方指定的材料其价格将在甲方对材料供应单位招标价格的基础上增加10%给乙方。

3)、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现场接驳位置,到具体用电作业区的二次接线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全部费用。电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保证在甲方不需要时按甲方要求全部拆除。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解决。生活用水不得做施工用水使用,生活用水费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服从甲方关于电梯垂直运输管理,在进场前对现场垂直运输情况做充分了解,在施工前对此做好考虑,所需垂直运输、各种配合费用等措施费已含入报价中,甲方不再对此做任何调整(包括另行定价的后增加项目或设计变更项目等)。若因乙方对垂直运输了解不详,导致在施工中引起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

5)、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为固定不可调单价,将作为结算、项目增加及设计变更依据,当项目增加及设计变更中的项目有可参照单价时既参照执行,无可参照单价则按市场现行的价格为准,项目及工程量按实际调整。

6)、政府相关部门、公用企业未明确规定要由甲方承担的工程材料及设备的检测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由该工程施工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预付款10%,于 x 年 x 月 x 日前支付。

2、乙方按合同协议书约定时间进场,每月25日乙方按所完成工程情况,向甲方递交工程进度报告和请款申请报告及相应的档案资料,经监理及甲方共同确认后进入付款工作程序,15个工作日后领取工程款。未按约定提交上述资料所引起的付款逾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额=当月完成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55%

3、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业户验收同意,竣工档案资料齐全后开始进行结算,结算总价款的5%做为保修款,其余款额在结算总价款确定并经双方签确认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

4、甲方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确认及对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拨付,并不视为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认可。如乙方由于工程质量缺陷等原因需经济补偿,乙方同意由甲方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监理、设计、质检站及乙方共同验收达到国家规范、设计图纸及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符合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条件的全部文件、资料。所有文件、资料、竣工图纸及结算报告(含结算书)应以现场实际为准。

6、乙方首次提供竣工结算报告、资料后,并不等于乙方已提供了合格的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有不同意见时,甲方(或委托代理人)自接到上述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核实上述资料及进行结算工作的开始时间,应自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得到甲方认可后算起,结算结束时间应自双方对结算总价确认并签为止。

第十条 材料及设备

1、乙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

1) 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的,质量必须经国家专业机构认证,符合本行业国标要求并具有进入大连市的准用证明资料等,提前7天将样品提供甲方,甲方审批合格后方可使用。

2) 所用设备、材料的仓储、运输、保管及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3) 任何进入现场的材料、设施、及设备,包括乙方自有的施工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外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4) 所有乙方自采进入现场的材料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卸车保管、保护,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对于乙方采购的部分材料及设备甲方有权利直接采购或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甲方采购的按本条第3款的约定执行。甲方指定的按本条第1款的约定执行。

3、 甲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

1) 乙方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及甲供材料设备的生产周期,书面提供供货计划。

2) 甲供材料设备到场后由甲方、监理、乙方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统一交由乙方二次搬运及包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清单报价中。

3) 如由于二次搬运、保管或施工中所发生的材料设备损坏由乙方自费采购,工期不得顺延。

4) 对于不能逐一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到货后随机抽样验收,施工时如发现材料设备有质量缺陷或损坏要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报告,甲方及监理确认后,由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调换,影响工期的顺延,但甲方不承担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 施工要求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及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专业工长名单,并付相应的证书。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调整。乙方必须以自有的或经甲方批准租赁的机械设备、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约分包。

2、如因特殊专业而需分包时,乙方必须在分包工程施工前10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分包报告,详细报告分包商的情况,待取得甲方同意其分包的书面许可之后方可分包施工。如分包商不称职或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如因分包对甲方造成工期、质量或其他方面的损失,应由乙方按合同规定的相应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按甲方要求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分包商撤出场地,并由甲方委托新的施工企业,因此而延误的工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承担分包工程预算造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甲方发现乙方同一部位两次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分包的或不同部位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赔偿金。乙方承诺对其分包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设计有防水要求的重要分项或分部工程,如室内卫生间、厨房、雨水管的出墙口处、室外空调挂机位置交接等防水做法由乙方负责,且须经甲方的确认,但甲方的确认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如出现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渗漏情况,乙方必须在6个小时内到场修复 ,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双倍承担。

4、本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如乙方私自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并应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因乙方的转包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声誉上的损失,甲方同时保留诉讼索赔的权利。

5、乙方如在设计技术交底和设计施工图会审中没有解决的问题,例如(但不仅限于)相关尺寸规定、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平面或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错项、漏项等,乙方应当在此项工程施工两日前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为避免可能出现排水、暖通、电、抽油烟机等项目布置时相互矛盾,乙方应当在施工前作好上述个专业工程的联合技术交底,并现场放样,经甲方、监理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指定分包的施工单位施工,包括提供场地、临时设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条件。

8、乙方所须的办公室、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库房等,应当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自行搭设。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场外解决。到工地现场的管线及动力、照明设施、取水设施及独立计量表由乙方负责,并在甲方不需要时按甲方要求拆除。乙方承诺乙方使用的范围内一旦发生任何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和承担,同时不得影响甲方的形象和声誉。

9、乙方(乙方同时负责管理和监督在乙方承包区内施工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按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每三日清理一次或根据甲方随时要求情况及时清理。乙方在撤场时,应当按规定清理好工程现场,清理好工地直到甲方满意为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0、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布置施工机械和材料堆放。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工程的整体情况对已确定的场地进行调整。

11、出入工地限制

1) 乙方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规定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对现场的其他成品具有保护和维护的义务;

2) 乙方须遵从规定及政府部门关于道路的使用、车辆行驶和允许停泊的时间等的要求及限制,办理有关手续、交纳相关的费用;

3) 乙方的进出人员、车辆、材料、设备必须服从工地门卫的正常管理和检查;

4)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着装,佩带统一标志或证件。

第十二条 工程技术档案

1、本工程乙方的施工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严格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XX)和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1234—XX j10241—XX)执行及本行业的相关规定,否则因档案引起的逾期付款责任乙方自负。

2、本工程的工程技术档案有各个标段的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所承包范围的资料,然后按竣工档案标准每次(月)报工程进度报告时和请付工程款时,向甲方交报一次所完成工程的全部档案资料原件一套复印件三套并由甲方保管,甲方可指定本工程的施工单位为档案整理和报验牵头单位。甲方档案管理人员根据进度情况定期组织其他相关施工单位档案整理人员,在档案牵头整理单位牵头下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下整理归档。配合单位须支付给档案牵头整理单位的各承包价款1‰的配合费。如确需要,被甲方指定的牵头整理单位和配合单位应按约定履行应尽的责任,正常产生的政府手续费用,按比例正常支付。

3、乙方同时必须向甲方抱呈以光盘为载体的声像技术档案资料一份,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予埋件位置、钢龙骨节点位置、防锈处理、防水隐蔽等等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和工程成品。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第十三条 工程变更

图纸内容包死,不做变更(主材除外),除非甲方要求更改设计。

1、工程变更

在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若有重大变更,应在该设计所涉及部位实施时,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甲方的设计变更指示进行下列变更:

a) 更改有关工程设备及材料品牌、性质、质量及规格等。

b)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上述变更价格按最终确定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对应工程项目结算

2、设计变更计价原则:

对于设计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前述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相应价格执行,并在最终结算时支付(特殊情况如大范围的变更,甲方可按暂时核定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进度款比例支付进度款)。

1) 由于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工程数量的增加、减少或材质的改变,而有关工作与合同原来工作相类似,其增减费用按合同原来的单价或采取原来的合同单价为换算基础计算。

2) 对技术参数未发生变化,只是品牌发生变化的,其安装费不变,主材费乙方同意按甲方确认的单价替换原合同单价。

3) 对没有适当的换算基础,则采取公平合理的市场价计算。由乙方报价,甲方审核确认后调整,乙方同意以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

3、现场变更的联络单必须经甲方指定的委托代表人签盖印确认后方可生效。

4、工程量变更应体现到竣工图纸上。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乙方承诺先解决工人工资和统筹问题,如因上述问题造成任何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不得对甲方造成任何声誉和经济的影响,否则,乙方按甲方已付工程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且甲方保留诉讼解决的权利。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防疫法及大连市政府关于建筑施工工地及建筑工人的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如因乙方管理不利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及其处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和相关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都必须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按甲方(或设计、或监理)的书面处理方案处理。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报告,或未按甲方(或设计、或监理)的处理方案及时处理,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如造成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装修工程主要质量通病的处理和防治要有具体措施,并写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对重要部位和重大质量问题要有专题书面处理报告,并同时经由甲方,监理,设计等相关部门的签确认。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和检评标准规定,并符合本协议要求后,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包括符合竣工备案要求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全部文件资料。

2、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前述要求的报告、文件及资料的义务。

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约定标准,乙方按规定清理好施工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满足办理移交条件的,甲方应当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乙方应当在甲方签发之日起7日内移交全部工程,并同时移交全部相关合格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并同时移交全部相关合格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且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

4、工程竣工后7日内乙方提交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给予验收。

5、工程最后竣工日期为业户验收日期,保修期以此日期为准开始计算。

第十七条 保修

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由乙方对甲方及第三方负有保修责任,并承担费用。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自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重新起算。保修期及保修责任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协议书附件。

第十八条 保险

由乙方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乙方必须自行办理施工现场人员人身伤害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支付一切费用。出现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不能影响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1、甲方责任:

对于乙方提交的报告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及批准,或甲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甲方应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2、乙方责任:

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承担责任;给甲方造

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实赔偿并承担双倍罚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承担本工程造价1%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应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无故停工达三日以上的(含三日),或将本工程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协议书,乙方并应无条件的于接到甲方解除本合同协议书通知后七日内退场,并应承担协议书总价20%的违约赔偿金。双方于乙方退场后开始结算。

2) 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

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及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五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二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协议书,乙方并应承担协议书总价10%的违约赔偿金。双方于乙方退场后开始结算。

3、合同协议书的解除

1) 因甲方原因合同协议书解除,乙方应于二日内将完成工程量和合格的档案资料、结算报告等提交给甲方,双方同意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赔偿乙方预计可得利益。

2) 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协议书,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发生的费用和因此原因需比原合同协议书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甲方在支付其结算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3) 因任何原因合同协议书解除、或终止、或无效,乙方已施工的相应工程款,必须待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后方可支付。

4) 如有特殊情况,工期须按甲方的书面通知顺延或调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 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可另行签定补充条款。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并加盖公章起生效。

附件:

1、工程量清单报价(含报价编制说明,甲供材料明细,综合单价分析表,乙供材料表)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施工图纸(另行成册)

6、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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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使用方)乙方:_________(供货方)签证方: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经过询价_________采购,确定_________为标项_________中标单位,乙方、甲方、签证方三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 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确认书号│品牌/型号 │

型号配置

│ 数量  │ 单价 │总价││

 │根据询价信息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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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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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

  │└───────────────────────────────┘注:1.商品型号、数量、配置要求及使用单位地址等详见附件清单;2.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各使用单位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第二条 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国产商品是XX年12月31日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商品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前按照其与使用单位事先直接联系约定(使用单位地址、联系人等见清单)将所供商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拆箱,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后交甲方验收。2.在所供商品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第四条 售后服务1.合同商品从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的商品保修期为保修卡上提供的保修时限。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商品实行免费维修。保修期后,乙方仍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成本费。2.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时,最迟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修复,必要时采取临时调换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第五条 验收1.乙方将所供商品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由各使用单位当场负责验收。2.合同商品从验收合格次日起_________天内,出现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由乙方予以整机调换。第六条 货款的支付与质量保证金1.货物送达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货物总价的_________%,同时,乙方需交纳合同总价_________%的质量保证金,由乙方交入签证方帐户,货物送达验收合格_________个月后,如使用单位无质量问题索赔,由签证方退还乙方。2.如甲方为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如甲方为非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资金由签证方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_________会计核算中心发起支付。第七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第八条 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_________的滞纳金;乙方逾期_________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签证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_________的滞纳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签证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3.乙方在商品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年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质量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九条处理;在商品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后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九条处理。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为政府采购之合同,本合同中所指签证方享有与甲方同等权力,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和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并加盖叁方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执_________份。3.相关询价文件、报价单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________

 签证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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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

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 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 的余款即 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_________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_________监察审计部门、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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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

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经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____________),确定________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网络安全隔离卡合同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合同供货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供货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

乙方保证按投标时确定的价格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详见《网络安全隔离卡价格及供货联系表》(附件一)

第二条 甲方与乙方

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合同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包含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单位。

乙方确定下列代理商(名单附后)为供货商,供货商代表乙方进行送货、售后服务、维修及资金结算等,乙方对供货商在合同履行期间的行为需负责任,本合同下述各处所指乙方包含签署本合同的中标供应商及供货商。

第三条 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是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生产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 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___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第四条 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第六条 供货期限及供货对象

乙方负责_____市本级采购单位自供货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_日期间对所中标的网络安全隔离卡产品的供应。

第七条 供货方式

采购单位在定点的品牌型号范围内,直接与乙方联系,选择产品的品牌型号,由乙方出具《定点(合同)产品供货意向单》。然后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直接报市采购办审核。供货商凭已审核的《政府采购计划表》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供货及负责安装和调试。供货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供货数量较大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单一合同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30万元(含)或数量超过500个(含)时,采购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另行确定采购方式。(单一合同指一个采购单位单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标厂商订购同一包货物所形成的合同)。

第八条 安装和验收

乙方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供货)货物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可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九条 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网络安全隔离卡服务计划表》(附件二)实施。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90天后且无乙方与采购单位无合同纠纷时,甲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第十一条 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实行采购单位直接支付的方式。乙方凭供货发票和《政府采购合同供货货物验收单》与采购单位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在乙方完成合同项目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要求,将已落实的采购资金,按《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办理结报或资金支付申请,采购单位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付款给乙方。

采购单位未按规定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按双方合同的约定获得违约赔偿。

第十二条 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三条 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 )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 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五条 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合同。如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____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隔离卡的安装采购情况,并负责每个月按照甲方提供的报表格式报送报表

2、甲方将不定期地对定点供应情况进行检查。

3、乙方负责采购单位隔离卡采购业务联系人及推荐的供货商联系人(附件一)

第十九条 违约终止合同

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在报请市采管办同意后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承诺的标准;

(2)方没有按合同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按高于合同承诺的价格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合同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合同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甲方在提出中止合同的同时,取消该供货商政府采购合同供货资格,并没收供货商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_);

(2)乙方投标文件。

2、本合同经乙方和市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第二十三条 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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