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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精选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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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精选30篇)

卖方: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职务: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买方:_____

姓名:_____国籍:_____

: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编号为_____的地块的土地

使用权。

为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地块规划用途为__

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_____,

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属_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_层。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

第二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共_____。。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层_____号房,

第__________层_____号房,

第__________层_____号房,

第__________层__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面积。如暂测面积

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

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

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

该商品房为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

第四条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

品房单位为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

为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

百___拾___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2.代收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3.代收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4.代收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5.代收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6.代收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

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

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

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

发生额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优惠。

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_%的,甲方给

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亿_

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八条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

银行:

1.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2.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3.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4.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5.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第九条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换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

%,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

_百___拾_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

起_____天内付清。

第十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

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

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

有权按下述第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

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

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2

房屋出售委托协议

编号:

委托人:

(系房屋出售人)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

(系房地产经纪机构)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 【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 _________ 单元 ___________ 号(室),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 ___________ 层,其中地上 ___________ 层,地下 ___________ 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 层,建筑面积共 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_______。

(三)房屋权属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为: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 】未设定抵押【 】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他项权利证证号为。

委托人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委托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不能如期办理入住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委托期限及方式

本协议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此期间受托人为委托人的【 】独家【 】非独家委托服务提供者。

独家委托服务:委托人仅委托受托人为其本次委托销售房屋的唯一受托人。

非独家委托服务:委托人除可委托受托人为其本次委托销售房屋的受托人外,还可委托其它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代为销售。

第三条 服务内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提供下列第项服务(可多选):

(一)提供与上述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咨询。

(二)寻找房屋买受人。

(三)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助管理上述房屋。

(四)协助并撮合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五)代办税费缴纳事务。

(六)代办上述房屋抵押注销手续。

(七)代办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及附属设施过户手续。

(八)代理移交房屋、附属设施及家具设备等。

(九)其他(请注明)

第四条委托出售价格

(一)委托人要求上述房屋的出售总价不低于【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元)。

(二)实际成交价高于前款约定最低出售价的,高出部分属委托人所有,但受托人有权按实际成价收取佣金。

第五条佣金及支付

(一)在委托人房屋成功出售(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受托人不收取委托人任何费用。

(二)委托人在同受托人提供的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向受托人支付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1. 佣金:房价款的%;

2. 。

(三)。

第六条各方责任

(一)委托人责任

1. 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所出售房屋的有效证件及详细资料,作为受托人提供委托服务的依据;

2. 委托人保证其出售的房屋具备合法出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已征得共有人同意、出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3. 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开展的正常经纪活动;

4. 委托人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佣金,并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和变更本协议;

5.委托期限内或委托期满六个月内不得与受托人介绍过的客户自行成交;

6. 委托人如为独家委托的,不得将该售房信息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代为销售;

7.

(二)受托人责任

1.受托人应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房源是否符合出售条件;

2.受托人就房屋交易程序、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等方面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服务;

3.受托人应积极主动为委托人提供经纪服务,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协议;

4.受托人应按与委托人约定的委托事项要求开展经纪活动,委托事项变化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

5. 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委托人咨询,解答相关问题及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

6. 受托人充分利用自身所拥有的推广途径,对委托人房屋进行推介,并协助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协助交易双方办理相关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7.除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其它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

9.受托人同时接受交易双方委托的,应向双方当事人如实说明情况;

10.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违约责任

1. 委托人故意提供虚假的上述房屋证件和资料的,受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委托人泄露由受托人提供的购房人资料,给受托人、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委托人在委托期限内或委托期满六个月内自行与第三人达成交易的,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向受托人支付佣金。但双方在本协议第二条中约定为非独家委托,并能证明该项交易与受托人的服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除外;

4.

(二)受托人违约责任

1. 受托人违背执业保密义务,不当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补充赔偿;

2. 受托人有隐瞒、虚构信息或恶意串通等影响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委托人除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退还已支付的相关款项外,受托人还应按照

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3. 在委托代办事项中,受托人因工作疏漏,遗失委托人的证件、文件、资料、发票等,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4.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九条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协议变更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协议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及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______份,受托人______份, ______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备案证明编号】:

【房地产经纪人员】: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3

卖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___________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__)达成本交易。

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购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卖方收到购房款以后,必须按照买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配合买方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否则买方有权退房,卖方承担全部损失和价款支付之日起每天_____的利息。

第五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支付每天______利息作为补偿。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六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

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

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

(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

(1)印花税;

(2)契税;

(3)产权登记费;

(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1)权籍调查费;

(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

(3)评估费;

(4)保险费(如有);

(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

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

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买方:

合同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4

出售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真实、自愿的前提下签署本购房协议书,对购房协议书或购房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责任,任何一方均完全明白并愿意全部承担。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开发的位于 ,购买住宅为 号楼 单元 层 户,所购住宅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住宅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金额 整。

二、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为: 一次性付款付款时间: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购房款。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到乙方的房款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确保其居住权和使用权,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 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 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须按照自己所选定的付款方式按期如数交纳全部房款,履行约定义务。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

逾期超过 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 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乙方所购的房屋仅作 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5、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6、本合同在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其他约定:

1、本认购协议书应由乙方本人亲自签署;如本人确实不能亲自签署,则须依法委托代理人全权代为办理,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资料;未成年人购买房产的须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订;因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签订合同所产生的责任、损失以及不利后果等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以本认购协议书所载明为准,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甲方可通过电话、短信、传真、挂号信、特快专递、洛阳地区范围内任一报纸公告等任一方式通知。

若乙方联系方式错误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按原联系方式通知后即视为送达,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3、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者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认购协议书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

乙方:__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5

买方: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

双方同意买卖下列房屋: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弄______号______室,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平方米。经双方设立条件如下:

第一条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给甲方,全部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二条本契约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内,甲方应将上列价款付与乙方,乙方收到全部价款后,应将房屋在一个星期内腾出交给甲方。

第三条本契约签订后,甲方应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未经市有关部门及乙方同意,不得对上述房屋加层和改建。

第五条房屋基地及底层独用园地属国家所有,仅供甲方使用。甲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规定。从发给产权证之日起,甲方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缴付房产税。

第六条自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关权利义务不论甲方住进与否均归甲方。并按照管理和维修费用分担原则,按月由甲方承担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有关费用。

第七条本契约签订之日起,在两年内属于原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属于人为的损坏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本契约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

甲方:

乙方: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6

太原市购房合同范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太原市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

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__份,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签约日期: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7

卖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内容约定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拥有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号:

出售房屋的共有使用权证号:。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二手房购置合同签订时付给甲方定金元,元。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甲、乙方定于____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2、经双方协商,该房屋交易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甲方有责任与义务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甲、乙双方约定在收到____市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交割回执单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与支付

1、甲方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七天内腾空该房屋,并在三天内一次性结清本套房屋,物业管理、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并保证上述房屋不存在任何费用及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前提下,将。保证上述房屋的结构、室内的装修、洁具、厨柜等物品的完好性与正常使用功能。

2、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当日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将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等交费证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返还给乙方。若乙方交房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已付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2、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承诺乙方已交付的一次性房款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双倍利率计付。

第八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确认并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____市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______________购买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8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________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购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__________,其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第二条 甲方委托事项

1.乙方代为寻找购房人;

2.乙方带领有购房意向的人实际参观房屋;

3.乙方向购房意向人提供甲方房屋情况的证明文件等。

第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如基于该房屋发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甲方承诺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钥匙一套。

第四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寻找合适的买方。

乙方带领购房意向人参观甲方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设施。

乙方对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第五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____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买家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提供的材料。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 乙方报酬

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____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9

甲方(出卖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买受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合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信息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____层____号,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具体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二、鉴于该房屋暂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甲方保证上述陈述符合基本事实,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对该房屋设立抵押、质押、出租等,并确定自己可以成为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否则由此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三、乙方保证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相关关系等合理事项。

第二条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

2、该房屋交易所可能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二手房交易税、过户费等税费,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由___方单方完全承担。

(2)按实际产生数额,由甲方承担____%,乙方承担____%。

双方约定该类费用在缴纳当日据实结算。

此类税费的缴纳,对外由甲方负责,乙方应该给予积极的配合和协助。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作为预付款。

2、甲乙双方正式为该房屋办理完成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双方约定选择第____种作为支付方式:

(1)现金支付。

(2)转账支付。

乙方提供的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卡号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交付

一、双方约定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交付房屋前将室内物品清空并打扫干净。

二、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物业服务、有线电视、固定电话、水、电、气、暖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变更手续。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

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甲方如在该房屋上落户有户籍关系的,应当在该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前将该户籍关系迁出。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四条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该房屋的可出售性,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不以任何方式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出资、质押、抵押、出租等的处分。

3、签订本合同后,当可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方应当积极、及时与乙方共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依本合同约定如数缴纳税费。

4、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出租、欠缴税费等情况。

若有银行按揭等,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如违反上述条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与额外费用由甲方独自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律规定。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预付款、购房款及由乙方应缴纳的税费。

否则,乙方应当依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3、乙方积极提供办理该房屋过户等程序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乙方保证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房产过户、缴纳各项税费等工作。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与额外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______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以本款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____日的违约金。

二、若乙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有权从乙方的预付款中按本款标准扣除乙方逾期日的违约金。

三、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除第2项之外的约定的,应对给乙方造成的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2项约定;或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将该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将已收的乙方房款全额退还;并向乙方支付总房价的____%作为违约金。

四、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所约定义务,导致该合同无法履行或被迫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价的____%作为违约金。

五、在办理过户等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违约或延误,而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

第七条特别约定

一、甲方及甲方继承人承诺,在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方死亡造成该房屋成为遗产的,甲方继承人应当承认并继续全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事项。

否则,甲方及其继承人应当向乙方支付该房屋当时市价的____%作为违约金。

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若该房屋仍无法顺利过户到乙方名下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乙方在此期间内入住该房屋的行为视为对该房屋的租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年____元(大写____元整)的费用做为租金。

此后是否继续租赁以及相关费用的多少由双方另行约定。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后,基于该房屋所得的所有合法收益均应归乙方所有,需要以甲方名义办理的,甲方应当给予无条件的积极配合。

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若一方违反本条约定,则违约一方应全额赔付守约一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另一份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时留存房屋产权登记机关。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除特别指明外,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甲方继承人: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10

立房屋买卖契约人:

买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房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下列房屋买卖达成协议,现签订房屋买卖契约如下:

1.房屋地址面积

详细地址

室号部位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上开房屋面积包括走道、扶梯间等公用部位分摊的面积。

2.本契约全部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价款计算组成:__________,投调税__________。

3.付款约定:签约__________周内付清。

4.上开房屋,在买房人交清价款和履行其他约定后,由卖房单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买房人可持本契约和交付房屋手续及其他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区房管部门办理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或所有权移交手续,所需手续费由买房人支付。

5.上开房屋的基地及底层小院子,因土地属于国有,仅供买房人使用。

但必须服从城市建设规划,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费。

6.买房人所购的房屋,应按国家房屋管理的规定使用,接受所在地区街道组织、房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不得随意乱拆乱改。

走道、扶梯间等公用部位属同幢住户共同财产,不得随意侵占,严禁乱搭乱建。

7.上开房屋,在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___年内,凡属屋面漏水、外墙渗水和结构性的质量问题,由卖房单位负责保修;凡属买房人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由买房人自行负责;保修期满后全部由买房人自行负责维修。

本契约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买房人:_________________ 卖房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1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广州市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二) 房屋有关证明见附件;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 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元正, ¥,由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乙双方定于乙方交付房款后正式交付该房 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 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出 售给乙方。

第六条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可办理时,甲方 应协助乙方办理(补地价有关手续);在条件允许下,甲方 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的有关转名手续。

第七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 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由甲方支付,交付后由乙方自 行承担。

第九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 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 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本契约一式贰份。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 留执壹份。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

签约人: 联系电话: 证明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人: 联系电话: 证明人(签章): 签约日期: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

委托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电话:

居间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________房屋,特委托乙方带给购房人的信息,帮忙甲方与购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房屋的基本状况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能够合法出售。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下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____,其已书面声明放下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第二条:甲方委托事项

1.乙方代为寻找购房人

2.乙方带领有购房意向的人实际参观房屋

3.乙方向购房意向人带给甲方房屋状况的证明文件等。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如基于该房屋发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带给房屋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甲方承诺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带给房屋钥匙一套。

第四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寻找适宜的买方。

乙方带领购房意向人参观甲方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设施。

乙方对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第五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____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能够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买家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带给的材料。

经双方协商一致,能够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乙方报酬

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带给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带给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取其一)。

本合同共____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13

卖方(简称甲方):姓名:____,性别____,住址:________居民身份证编号: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买方(简称乙方):姓名:____,性别____,住址:________居民身份证编号: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下列房地产转让事项。

订立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____,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中)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成交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

三、双方同意于____乙方按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规定支付购房款后,甲方将上述房屋的装修钥匙交给乙方。

乙方结清全部购房款时,甲方将该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其该房屋相关的房权证和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者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交房之日起,甲方将房前所发生的水、电、气、光纤、电话使用费用的经济损失,并保证其设施完好,交房后发生的一切费用将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双方约定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此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守约方收取违约金后,付给中介方中介费1%。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中介方签字后方能生效,并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如果房产证所载面积与本合同所载面积不相符,按每人民币________。

2、甲方将缴纳维修基金的相关票据交给乙方。

交房前产生的物管费由甲方结清。

3、甲方领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后,安排时间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中介费人民币____元由乙方负担。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方: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1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条 房屋情况概述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1。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抵押等任何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如下证件、证书等资料:身份证件;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第三条 购房人登记

乙方应为甲方建立购房人登记制度。登记了的客户经甲方确认后,若该购房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的____日内,购买了该房屋,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四条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代理期限届满后,合同双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的,本合同代理期限自动展期_____个月。代理期限展期结束后,除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延长代理期限外,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五条 佣金

1。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以房屋买卖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酬金。作为乙方的佣金、劳务费等居间费。

2。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虚假、伪造情形。

甲方应保证在与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结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有线收视费或其他任何与本房屋有关之费用。

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及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立契过户手续及贷款手续(如有)。

2、乙方义务:

乙方应尽全力促成房屋的成功交易。

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风险告知:_______规定居间方有如实报告的义务,相比较而言,审慎审查的义务则对居间方的要求更加严格。可以根据具体居间内容,考虑居间事项的难易、居间报酬的高低等,具体明确居间方的义务层级。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或无效的相关信息、资料给乙方和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私自与乙方介绍的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双方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特别约定

1、合同终止(包括提前终止)后起之______日内,甲方不论是直接地或是间接地与乙方寻找的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均应按实际成交价之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2、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交纳首付款的同时,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除支付佣金外,还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全部佣金______%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3、为确定该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其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甲方拒绝出示房屋买卖合同的,乙方有权按本次交易的评估价格向甲方收取佣金及违约金。

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未能为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该房屋的,乙方无须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风险告知:在约定争议管辖条款时,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约定管辖权时要注意以下三个事项:第一,约定诉讼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管辖地之一: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否则约定无效。第二,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更不能先多个仲裁机构,否则约定无效。第三,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2、因违约引起诉讼,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因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补充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4。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以传真形式签字盖章后文件同样有效。

6。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7。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____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15

第一条 店铺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店铺(以下简称该店铺)坐落于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_层,共__________(套)(间),店铺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店铺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店铺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店铺售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元),并应于双方办好房产过户手续之日将该店铺全部剩余价款付给出卖方。

第四条 交付事项

出卖方应于收到该店铺定金之日,将该店铺交给买受方使用并将该店铺有关房产登记证交予买受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买受方逾期未付清房款,出卖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出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买受方所预交的定金不予以退还,抵作出卖方损失。双方任何一方中途毁约,则向对方支付与定金数量等额的赔偿金。

第六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买卖双方约定在出卖方原房产登记满5年(即 年 月 日)之日起 天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在买受双方上述约定时间内,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店铺所有权转移产生的一切费用买受方承担。

第七条 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店铺没有产权纠纷

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出卖方、买受方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果有)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出卖方、买受方双方各执一份,经出卖方、买受方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商铺买卖合同范本二:

根据伊宁市市委、政府相关决定,为妥善安臵和解决失地农民就业与再就业问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商铺建筑面积为41.3平方米的商铺出售给乙方。该商铺土地使用年限自20_年6月20日至2052年3月9日止。

二、双方约定,该商铺出售价格按照失地农民土地补偿臵换标准确定。乙方按照土地出让合同,限于购臵套两商铺。按成本价暂定为每平方米元计算,该建筑出售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捌壹仟柒百贰拾元。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差异部分双方约定按合同单价据实结算。商铺成本价按照最终决算为准,房款多退少补。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获得该商铺所有权后,五年内不得转让;五年后如转让,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五、乙方自行承担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的相关手续费用(包括契税、维修基金等)。

六、甲方应在_年_月_日前将经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办理交房手续之日起,该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交房手续及日期以乙方签字或甲方在伊犁晚报公告日为准。

七、甲方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后,再通知乙方办理产权登记。

八、乙方购买的商铺需统一委托甲方经营管理,甲方按实际租赁情况扣除管理费用后,向乙方支付租金。

九、乙方购买商铺自行经营的,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方可经营。但经营范围必须服从甲方整体市场的经营规划,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封门处理,商铺内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处理,同时取消乙方自行经营权。该商铺乙方不可撤销的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1、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及项目。

2、不服从甲方对市场的管理,不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3、向第三人转租的。

4、营业期间无故连续停业_天或_天停业_次。

十、该商铺的屋面使用权、外墙使用权、市场命名权属甲方所有。

十一、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伊宁市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16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出卖人):

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本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地址:邮政编码:

委托人乙(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居间人: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室,共_____套,

其设计结构为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房屋落成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其他情况_____。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

1、为委托人甲欲卖出的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

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

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三条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_____市_____区_____地段购买_____房屋_____套,面积为_____平方米。

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购买房屋的目的。

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四条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_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大写_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大写_____),_____委托人乙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大写_____)。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

其中,委托人甲_____元,大写_____。

委托人乙_____元,大写_____。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

第五条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_____%。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

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且给居间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4)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_____%赔偿于居间人。

4、。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天。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当事人各一份,备案一份。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有困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17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重庆市公有房屋出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房改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向甲方购买下表列住房一套。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购买乙方在购房面积控制标准之内的面积部分。超面积_____平方米按该房地区类别成本价______元/平方米购买,超面积___平方米按该房地区的市场价______元/平方米购买。

1.以经评估的成本价______元/平方米,并享受二项折扣购买。

2.以经评估的成本价购买,不享受二项折扣。3.以所购房所在地区类别成本价的25%购买。

三、乙方按以上第二条的计算方式购买该住房应付金额_____元。此款由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于乙方缴款次月起停收住房租金。房价款____%计______元建立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由甲方专项交存,其余部分金额_____元为甲方的售房收入。

四、乙方购买该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享有完全产权,可以按重庆市公有住房出售后再交易的政策规定上市交易,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按规定交纳税费后,收入归乙方所有。

五、该套住房户内的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但该房所在楼房的公用部位及共用设施的维修按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服从该房所在住宅区的售后物业管理。

六、甲方负责统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好后交乙方执存,有关办证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政策规定各自承担。

七、其他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房价款后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交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18

卖方:

买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卖方将座落在区街号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附属建筑物出售给买方,并将与出售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买方。买方已对上述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买。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的总价款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角分,。

三、房产买卖成交后,在房产交易主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四、卖方保证上述房地产合法,权属清楚。双方签约后,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卖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负责赔偿。

五、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并经房产交易主管机关批准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毁约。

七、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房产交易主管机关存档贰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卖方:法定代表人:共有人:经办人:联系电话:

买方:法定代表人:共有人:经办人: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19

合同编号:_________

重庆市公有房屋出售(完善产权)合同书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重庆市公有房屋出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房改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按原优惠售房政策已购下表所列一套住房的部分产权(产权比例40%),现自愿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向甲方补付房价款,完善该房的产权。

房屋座落

建筑结构户型

建筑面积其中分摊

公用面积

配套情况独厨独厕阳台地区类别

原部份产权证号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计算购买以上住房的实付款。

1、以经评估的成本价_____元/平方米,并享受二项折扣购买(其中工龄折扣____元/年,夫妇双方合计工龄_____年,现住房折扣________)。

2、以经评估的成本价计算,不享受二项折扣。

3、以所购房所在地区类别成本价的25%计算。

三、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计算购买该住房应补付的金额。

1、补付款=实付款-原付款

2、补付款=实付款_________60%

四、乙方按第二条计算的实付款金额为_____元,乙方购买该套住房的部分产权时已付款_________元,按第三条的计算方式,乙方应交纳的补付款为______元(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元_____角_____分)。此款由乙方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付给甲方,补付款_____%计_____元建立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由甲方专项交存,其余部分金额_____元为甲方的售房收入。

五、乙方购买该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享有完全产权,可以按重庆市公有住房出售后再交易的政策规定上市交易,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按规定交纳税费后,收入归乙方所有。

六、该套住房户内的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但该房所在楼房的公用部位及共用设施的维修按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服从该房所在住宅区的售后物业管理。

七、甲方负责统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好后交乙方执存,有关办证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政策规定各自承担。

八、其他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房价款后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交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章)代理人: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20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 市 区 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乙方并将房屋产权过户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截止年月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完全部房款,甲方确定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乙方已于如下时间、方式向甲方如数支付购房款

1、乙方已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伍仟元整(现金)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已转为购房款。

2、乙方已于年月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由乙方银行账户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中转账购房款(人民币)。

3、剩余房款(人民币),乙方已于 年 月 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由乙方银行账户转账到甲方指定的农业银行,账号中。

三、乙方购买甲方房产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况。

四、甲方保证:

(1)上述房屋的产权归属于甲方,产权无争议,并自愿出售给乙方。

(2)上诉房产未与任何人签订租赁关系。

(3)上述房产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

(4)上述房产未出售给除乙方外的其他人。

(5)若上述房产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每份共两页,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2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镇村号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共万仟佰小写元),乙方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好过户手续。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后,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中证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卖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买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_______市/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房米)以人民币(大写: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乙方在_______日前应向甲方给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上述定金在乙方付款时充抵房款。

三、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自签订本协议起,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者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3、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的各种手续。

4、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予以贷款清还等。

2、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按照前述业务需求,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项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五、违约责任:该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有违约失费用由甲乙双双方充分协商。

六、协议的定位、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取得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九、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效。

十、协议壹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负责人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23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

_________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_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售价万元。

第二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个月______天。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所有权证书或证明甲方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处置权的其他证明。

2、甲方不是产权人的,应出具产权人的书面委托书。

3、甲方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4、甲方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

6、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的要求寻找承购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并为承购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乙方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收费票据。

第五条佣金及其他费用

1、佣金标准按照甲方与承购人实际成交房款总额的%计算。

2、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即向乙方支付佣金。

3、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或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上述售价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间自行出售或通过其他中介机构(含个人)出售此房屋。否则,应向乙方上述售价的5%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需要补充协议、确认书、委托书等附件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25

买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卖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街________号;

2.房屋套型_______室_________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3.房屋用途________;

4.房屋销售总金额为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二.乙方销售房屋的同时转让//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应付予乙方方款的_____%,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为预付款,既首期房款.

余款_________%,计________元整(人民币),分为_____次,每次____元付清.

四.乙方卖给甲方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如因不可抗拒力原因而不能完成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时,乙方应同意甲方要求并退还甲方订金.

五.甲方预付首期房款后,如不能按时交清其余房款的,乙方有权收回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房屋居住权.

六.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名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名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26

二手房合同 篇2

售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购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房销售、购买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单元6层2号 ,位于第 6 层,共 壹 套,房屋结构为 混合 ,建筑面积 204.36 平方,房屋用途 住宅 ;房屋所有权号 白云字第地证号 白土。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属 二手 房交易。

第二条、该房屋按套计算,售价总金额(人民币)为整 (¥_____元),含(水、电、闭路、煤气及原有装修模式)。

第三条、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买房款。

第四条、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个人产权比例100%,对甲方的权属乙方通过查阅房产证及相关资料已确认。甲方应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无按揭、无抵押债务。甲方均应在交易前办妥,如交易后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五条:交房日期:

第六t条:

1、甲方交房时应交清前期入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确二手房买卖合同保乙方入住为零费用;

2、甲方应将本房户藉迁出,以确保乙方落户。

第七条、房产权转移交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该房的房屋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的面积为准,此合同为最终文本,为确定生效的最终合同。

第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贵州省房屋仲裁委员会仲裁,再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27

甲方:洪湖市米厂(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将自有 街(路) 栋宿舍楼一楼 号房屋一间,面积 平方米,一次性出售给乙方,总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

二、乙方将房屋款交清后,产权即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乙方可以自行出售。

三、房屋出售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房屋维修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房屋出售后,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要求办理水电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房屋出售后,如乙方要求办理产权证的,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办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局合同办备案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时间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28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房产,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产权人__________,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以及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为甲方售房广告策划、寻找客户、洽谈、促成交易、办理房屋权属变更事宜

3.乙方在委托范围内,就上述房产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甲方均确认。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找到购房客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按照房屋所在区县有关部门的规定期限执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房产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房产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此价格为税前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价格卖出,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价格卖出,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付款方式: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第四条购房定金、购房款及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该购房定金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时抵作购房款。

2.乙方应于房屋权属变更当日交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如房屋买受人申请购房商业贷款,剩余房款交付时间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上述两种付款方式甲方均确认。

第五条佣金支付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售房代理佣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于该房屋权属变更之前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上市交易转让的条件。

2.签订合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相关凭证、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双方个人印章等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代理期限内不得自行出售、拒绝出售或转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产,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合法,须保证所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争议,且有关权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4.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其房产归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及配合购房人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

5.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房屋权属变更前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等所有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对于权属变更前无法结清的费用,甲方负全部责任;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_日内腾空此房交付乙方该房所有钥匙;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_日内迁出该房所有注册户口。

第七条乙方义务

1.签订本合同之前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副本,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

2.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修、设备和设施。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合同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受人有关的商业秘密、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5.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书诗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同意可以转委托。

2.本合同签订后,如必须履行公证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甲方签订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须详实(未填写通讯地址的视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该地址发出的`函件视为送达。

4.甲方从应收购房款中给乙方预留________万元(¥________元)作为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及迁出该房注册户口的保证金,待甲方与购房人办完《房屋买卖交接清单》,双方签字确认后的______日内,乙方一次性返还甲方。

5.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房屋交接完毕,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定金的处置办法及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还乙方。

3.该房产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可转让,导致该房产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购房款原数返还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间,未按本合同第六、七条之各项约定履行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______%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5.甲、乙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终止后的______天之内,如果甲方直接或间接的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应向乙方支付该房约定出售价格______%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29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产经纪服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出售的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 。

二、房屋权属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 种:

A、商品房;B、已购公有住房;C、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

D、经济适用房;E、其他类型房屋。

三、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 年 月 日,产权证号为京房权证 字第 号,房屋所有权人 。

四、本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 。

五、房屋抵押贷款情况为下列选项中的第 种:

A、无住房抵押贷款;B、有住房抵押贷款,抵押权人为 银行,至今未还贷款余额约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六、房屋现状为下列选项中第 种:

A、空房; B、自用; C、已出租。

甲方对上述所售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法律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法律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委托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和购房人申请贷款的时间不计在内)。

第三条 委托出售价格

一、甲方委托乙方以成交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 代理出售此房产。此价格、不包括居间服务费、过户服务费及房产过户时发生的甲方应交的各项税费。

二、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成交价作为与潜在客户洽商售房交易价格。

三、甲方在未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不得收取售房款项。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如购房人为一次性付款,则乙方自甲方与购房人在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权属过户手续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房款转付给甲方。如甲方与购房人未能按《买卖合同》中有关约定日期进行物业交付,则款项的转付在完成物业交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如购房人为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则乙方自甲方与购房人在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权属过户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转交给甲方,在银行放款后三个工作日内由贷款银行直接将房屋余款转付给甲方。如甲方与购房人未能按《买卖合同》中有关约定日期进行物业交付,则该款项的转付在完成物业交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甲方在 银行的帐户为:开户人: 帐号: 。

第五条 乙方为甲方代理服务的项目和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的标准及方式

一、乙方的代理服务项目:

1、通过乙方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为甲方搜寻购房客户信息;

2、代甲方与潜在客户洽商交易、引领潜在客户看房并协助买卖双方促成交易;

3、代甲方收取购房人购房定金并为客户开据收据,然后将代收的购房定金转交甲方;

4、代理成交后,为甲方及买房人办理居间服务,并代办房屋过户手续和房屋交接手续;

5、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房屋钥匙及各种证件、资料,并为甲方保守各项信息机密。

二、乙方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 项:

1、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费为房屋成交价的 %;

2、代办上述房产的产权过户服务费合计人民币1500元;

3、代办按揭中的房产,甲方需乙方协助办理提前还贷的手续费为人民币3500元/笔。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其代理出售房屋售价之上加报乙方 %的代理服务费;甲方应当交付乙方的代理费,由乙方在代收买房人的购房定金或房款中扣除。

第六条 甲方确认以第 种方式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此房产

一、独家代理

1、甲方确认乙方为唯一指定代理甲方出售上述房屋的代理商;

2、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此定金作为约束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办理房产权证过户和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卖出的保证。

3、乙方应当利用经纪人、自身店面、网络、展会、房源手册、媒体广告等渠道为甲方房产进行宣传推广,同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其他销售费用;

二、非独家代理

1、甲方确认乙方为代理出售此房产的代理商之一,但甲方有权利委托其他渠道同时代理此房产的出售;

2、乙方在可能的情况下为甲方进行广告推广,并承担销售费用;

3、在委托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六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成交,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第七条 甲方的授权范围

一、甲方同意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

二、甲方同意将此房产的钥匙交由乙方妥为保管,以供查看此房产之用。

三、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发出关于此房产的推广广告。

四、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与潜在客户对此房产签署预定协议并代收定金。

第八条 甲方应按如下规则为乙方完成代理服务提供条件

一、保证对此房产拥有合法处置权;房产所有权人委托甲方代办出售事宜的,甲方应将委托人出具的授权甲方出售本项房产的委托书原件留存在乙方,代办人同时还应出具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保证其向乙方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上市申请表、权属证明及相关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三、保证此房产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查封,无抵押(银行抵押贷款除外)。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承担责任,因此给乙方及房屋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甲方为已婚夫妇的,应提交配偶同意出售的证明;出售共有房屋的要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房屋正在出租的要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以上材料留存在乙方,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使用。

五、甲方应当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工作,认真接待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

六、乙方与买受人洽商成功后,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后应按时来乙方营业场所,与房屋买受人签署《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和《北京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七、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交纳房屋权证过户发生的税费。

第九条 委托期限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免费提供如下服务

一、为使潜在购房人对此房产满意,促成交易,对房屋进行保洁、消毒服务。

二、为使潜在购房人对此房产满意,促成交易,根据需要免费对此房产进行简易装修。

三、根据此房产具体情况通过广告、展会、网站、媒体对此房产进行专项推广。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为准,如甲方地址、电话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给乙方和买受方造成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和乙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及房款,乙方在收到定金及房款后则应将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证件及资料退还。

一、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二、如房屋购买人须申请购房贷款,银行不予批贷的。

三、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未被批准的。

四、央产房上市不被“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核准的。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该房产权属状况,确认房产证的真实性。如果甲方不配合确权,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转交购房款。

二、甲方授权乙方独家代理出售的,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拒绝出售、自行出售或交由第三方代理出售该房屋,否则甲方应当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同时,还应赔偿乙方用于人员推广、广告发布等经济损失人民币伍仟元整,以及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在委托期限内及本合同终止六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成交,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中介服务费金额的双倍支付乙方违约金或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四、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再收回。

五、甲方为减少接待客户看房频次,将房屋钥匙交乙方保管的,乙方仅享有保管钥匙带领客户看房的权利,乙方擅自使用甲方房屋的,赔偿甲方使用期内相当于租金的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买卖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个人房屋出售合同 篇30

委托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居间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 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购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建筑面积:;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年月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其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第二条:甲方委托事项

1.乙方代为寻找购房人;

2.乙方带领有购房意向的人实际参观房屋;

3.乙方向购房意向人提供甲方房屋情况的证明文件等。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如基于该房屋发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甲方承诺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钥匙一套。

第四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寻找合适的买方。

乙方带领购房意向人参观甲方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设施。

乙方对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第五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买家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提供的材料。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乙方报酬

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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