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精选19篇)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工程材料来样及其他建筑实体工程检测事宜进行检测。乙方根据国家规范和甲方的检测要求,予以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地进行检测,并按照客观的数据出具报告。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经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测报告提交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建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检测服务范围及时间
见证取样检测: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2.钢筋(含焊接及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测;3.建筑用砂常规检测;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规检测;5.砼强度检验;6.砂浆强度检验;7.简易土工试验;8.掺和料(粉煤灰)检验;9.沥青检验;10.防水卷材检验;11.墙体材料(强度)检测
主体结构检测: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2.砼保护层厚度(钢筋扫描)检测;3.砼楼板厚度检测;4.砌体基本力学性能检测
说明:因施工质量、试件制作等原因产生的各类现场实体检测甲方另行委托,费用按实计算。
三、合同单价
1.本合同按单项(或工程平方米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收费核算;
2.本次各项检测费用合计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检测前预付总检测费用的____%-____%预付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
2.其他的付款方式如下
主体工程结束付_______整,剩余款项所有报告全部提交一次性结清。
五、相关权利和义务
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定期与乙方确认工程进度,并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费用另计)。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乙方权利
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检测标准
1.甲方明确检测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情况下,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检测。
2.甲方未明确检测标准,按工程施工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各类标准执行优先等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七、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条款履约合同,如其中一方违约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提请合同管理机关行政调解;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检测方)
学校幼儿园工程进行检测,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是想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如皋市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 结构类型: 框架 建筑面积:11658平方米
施工单位: 南通大辰建设集团 监理单位:如皋市规划设计院 鉴证人员:汤友云
工程监督注册号: 工程地址:位于如皋市政法路以西,如皋市检察院以北 建设单位:如皋市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项目负责人:朱建梅 电话:
二、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墙体材料检测、防水材料检测、建筑门窗、饰面材料、室内环境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三、检测程序
1、由甲方将受检产品送到乙方实施检测。
2、需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需提前一天(扣除节日)通知乙方。
3、每次送样或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须填写检委托单,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
四、检测收费:按实际建筑面值计算,计取标准为付费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一次性结清。
2、甲方对检测项目费用有异议的,应及时与乙方协商,但不得拖延其他无意义项目检测费用的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甲方应于检测活动开始前日内向乙方提供与本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及文件,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3、甲方委托检测前,应将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鉴证人员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在委托见证取样类样品检测前,甲方应填写检测委托单。委托单应采用乙方统一样式,并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5、检测项目属工程类检测的,甲方应提前通告乙方。见证人员应对工程现场检测进行见证,并在现场检测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
6、甲方应当负责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第三方的协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
7、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学家检测报告。
8、对在建筑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合同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9、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检测资质证书,计量证书的复印件。
2、乙方承诺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援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日期进场开展检测活动。但如检测现场或样品不具备检测条件或跟委托不符等情况导致检测无法进行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5、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获得检测结果后日内通知甲方(节假日除外)。
6、按检测相应的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并出具检测费用清单。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的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完成检测业务的时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3、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的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
八、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七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2、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检测内容及价格
2.结算方式:
如非因甲方设计变更,则本工程总价按上述总价一次性包干,不作任何调整;如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建筑面积变更的,则按上述对应综合单价进行调整结算(即最终施工图纸如与上述面积不一致,则最终结算价=最终施工图纸标准的建筑面积_本合同综合单价)
第二条 委托检测时间
1.委托开始时间: 年 日(具体以甲方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委托结束时间: 年 月 日(具体以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并取得本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3.委托期限: 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乙方须在本项目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甲方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要求完成本项目现场及实验室内的各项检测工作,并按时、按量提交对应检测报告。
2.乙方须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及政府职能部门、甲方等要求提交各项检测报告,承诺检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并确保本项目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保温节能监测、门窗六性检测、环境检测等通过甲方验收以及本项目所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质监站)的验收。
3.乙方须确保杭州市城建档案馆接受本项目提交的工程相关资料、验收整改回单等所有文件。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本项目整体±0.00以下相关试验及实体检测,提交完整试验报告,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以甲方加盖公章确认的合格证明文件为准),且甲方、监理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完成本项目±0.00以下结构验收并确认合格(以验收各方加盖公章确认的合格证明文件为准)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乙方完成本项目主体工程中间结构验收相关试验及实体检测,提交完整试验报告,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以甲方加盖公章确认的合格证明文件为准),且甲方、监理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完成中间结构验收并确认合格(以验收各方加盖公章确认的合格证明文件为准)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乙方完成本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试验及实体检测,提交完整试验报告,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以甲方加盖公章确认的合格证明文件为准),且甲方、监理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完成整体工程验收并确认合格(以验收各方加盖公章确认的合格证明文件为准),且甲乙双方完本委托检测费用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
4.乙方完成本项目房屋交付验收之前的所有相关检测工作,提交完整的试验报告,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以甲方加盖公章确认的合格证明文件为准)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如有剩余)。
5.特别说明:上述每笔款项支付期限届满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行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因此造成逾期付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五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按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及时、真实地进行取样、制样工作,填写检测委托单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指定专人接收乙方提交的检测报告并与乙方联系,如中途换人,需及时通知乙方。
2.所有送检样品必须由监理单位见证,由监理单位盖章交由见证人签名,并在现场抽取。
3.送检样品数量及规格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现场检测项目必须充分做好自检。
5.对乙方负有管理、监督的责任。
6.甲方负责检测所需的电源。
7.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规范、公正的检测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做好已收试件的保存、保养工作,并向甲方提供企业的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对外承担业务许可证、检测委托单。
2.检测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操作,并及时进行检测。
3.检测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
4.检测单位应及时出具公正、准确、可靠的检测报告并负责对甲方的检测数据保密。
5.乙方应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技术规范、标准及实验室检测工作程序进行检测,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6.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检测结果的疑问,乙方及时进行解释、复核。
7.乙方须按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杭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执行,本工程检测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及相关行政处罚、损失赔偿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及时按委托方要求完成现场及实验室内的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报告,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照合同总价的1%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偿付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继续赔偿。逾期超过15天,而甲方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提前解除,并不解除乙方须对已完成检测工作质量保证责任。
2.若由乙方检测不到位或者乙方未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检测,导致本项目工程未通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验收的,每出现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为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保证对应检测内容符合验收工作,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须同时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履行其他相关义务,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善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应向甲方支付 元至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合同提前解除,并不解除乙方对已完成工程的产品及施工应负的质量保证责任。
4.本合同约定乙方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款,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或合同价款中扣减。
5.非因甲方原因,乙方逾期支付检测费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需按照对应应付款1%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解决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权利保证
乙方须保障其用于本工程的产品、技术及其任何部分不会使甲方、及本工程的相关单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九条 禁止商业贿赂
1.在双方业务往来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谈判、签订合同及实际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物品、现金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好处或利益。
2.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签署的一切合同,因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部赔偿。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4
甲方:枣阳市神龙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依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转让给丙方事项协商一致,特定立本协议,其约定如下:
一、甲方与乙方在20xx年12月6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0xx年12月20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经协商甲方、乙方同意转让给丙方,由内方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
二、乙方、丙方协商乙方已经施工建设的全部工程转让费为陆拾万元,付款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20xx年 月 日付款20万元,剩余40万元由内方在20xx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期付款由内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三、该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涉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与乙方与关。合同鉴定之日前乙方所建工程下欠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与丙方无关,因乙方债务发生的纠纷造成的停工5-15日乙方赔偿丙方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甲方同意丙方用三楼东至西两套房子调换甲方一楼北边西至东八间车库,双方同意互不找钱,甲方必须保证丙方轿车出入通道。
五、本合同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枣阳市神龙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后附:1、20xx年12月16日是(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20xx年12月20日(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20xx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5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工期: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
竣工合同: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元
(其中:工程暂列金额_________元,计日工_________元,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_________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_________元,总承包服务费_________元。)
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4:)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件;
(4)本专用合同条款;
(5)本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4:);
(9)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
(10)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有关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6
甲方:兰殿涛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兰学东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兰殿涛,需建房屋三间,由承包施工方乙方兰学东砖工师傅承包建筑。经甲、乙双方协商,条款如下:
一、甲方建筑范围
整栋房屋建筑及乙方施工范围:房屋、墙体、阳台内部需钢筋梁柱,楼梯结构、水泥板、前后天沟、雨棚、一楼、二楼、三楼地面内外粉涮,内墙面涮白、天盖、房屋前面磁砖、阶基都由乙方承包施工。
二、甲方要求建筑标准及质量
1、甲方要求一楼高度暂为地面到楼面3.5米,二楼高度为3.3米,三楼陆抖墙缩飞。
2、内部结构需钢筋梁柱,必须由甲方确定,乙方不得擅自变更。
3、乙方施工必须保证施工质量,误差不得超过0.5公分。乙方施工期间,甲方视为质量不满如需返工,乙方得遵守甲方意见,损失材料费得由乙方承担赔偿。
三、乙方承包施工价格及收费范围
1、按照双方磋商,乙方收费为每平方米为壹佰零三元整(103元),乙方收方一楼、二楼按照东边墙角到西边墙角,附加西边檐边30公分,侧面按照前面墙角到后面墙角,附加后面檐边40公分,三楼按照一层平方米的三分之一收方。一楼实体墙附加施工费壹千陆百元整(1600元)。
四、甲方要求期限、付款
1、在甲方材料满足情况下,乙方不得拖延时间,须按期完工,期限为农历五月竣工。
2、甲方付款必须照乙方施工进度进行支付。整栋房屋完全竣工,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切款目付清给乙方。
五、甲方提供
甲方只提供房屋材料、茶水,不提供施工期间早、午、晚餐以及乙方施工工具和跳架。
六、安全措施
甲方要求乙方承包施工,必须安全施工,管理好自己的施工人员,杜绝事故发生。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要求证明人、村委证明。上述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7
合同号:
甲方: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住所:
乙方 :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甲方经过招选,选定乙方作为移动电视基站机房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并委托乙方负责移动电视基站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委托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机房建设合同
(二)施工地址:
(三)双方委派的工程代表:
甲方代表: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联系电话: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运作方式:
(一)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由甲方将机房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包括机房设计、施工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等所有相关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制订机房材料和机房建设设计要求,乙方根据甲方制订的要求和细则进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其间乙方涉及到的与施工有关的各项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乙方不能确定的技术的问题或特殊突发情况应和甲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按照甲方对机房基础和墙面板材的材料参数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要达到甲方要求及安全技术指标,见附件一)。
(二)机房的设计、选材、材料采购、机房装饰、地面防静电处理、材料搬运等。
(三)机房室内设备、空调、照明等电源布线(包括材料采购)。(见附件一)
(四)配合甲方进行设备的调试、调测。
(五)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处理(按国家标准,见附件一)。
(六)其它与基站机房建设有关的事宜。
第四条工程价款与费用结算
(一)工程施工总价款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其中包含项目内容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及税金。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办理完毕所有站点的手续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合同金额的30%作为工程启动资金。
2.机房建设完毕(包括机房建设装饰、电源引入、室内布线、设备接地线、避雷等)经甲方验收合格再付总合同金额的%。
3.剩余%工程合同款于工程全部完工个月后经甲方终验合格后全部支付完毕;
4、甲方将合同项下的应付合同款付至乙方以下指定帐户:
收款人
开户行:
帐户:
5.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先按各期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合格发票后予以支付相应款项。不开具或者开具不合格的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发票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第五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开工日期为: ;
(二)施工最后期限:;
(三)完工时间预计: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2.甲方负责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安装设备及附随设备的安装件,确保不影响施工进度;
3.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工程和施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具体程序及细节由甲乙双方协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2.乙方应保证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与条件,签约时应向甲方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1)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书;
(2)施工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3.乙方负责应由甲方提供的设备由甲方存放处运抵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的场所;
4.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基站机房材料采购、与业主协调、机房基础设计、整体施工等工作;
5.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每基站站点人民币 万元施工保证金,用于施工质量和完工时间的保证;
6.乙方在组织施工时应切实注意安全,凡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侵害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每一站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由乙方负责及时处理。
第七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不得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第八条乙方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应服从遵守甲方有关制度,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义在施工期间从事各种违法违纪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恪守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如将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应赔偿因泄密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甲方按移动电视发射基站的施工及验收标准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乙方每施工完一个基站即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二)乙方按甲方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三)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五)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七)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合同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八)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再由甲方重新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或因施工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的部分从工程合同款中扣除(原则上施工期限每逾期一天扣罚保证金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工程延期或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不能自作主张,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单方中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工程施工费用总金额的 %。
(四)乙方施工质量和要求达不到甲方预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完善和改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不因此而增加施工工期,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直至扣除乙方的施工费用;
(五)在系统运行中若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的运行故障,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全力配合甲方工作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条款可以予以变更或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施工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方可正式施工。本合同自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8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黄海建 证书等级: 一级 电 话: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人建造 1#厂房 建造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合同依据如下:
1.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去执行。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筑建设工程,设计院设计建造施工图批准文件去执行。
2.1本合同建造项目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完工时间表、投资及建筑工程费用表见下表: 所有报价以设计院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标准去建造、施工,1#厂房报价如下表格:
2.2乙方承包甲方所发包之工程,为确保乙方能准时保证按时完工交付甲方使用,乙方 5%的保修金 。
2.3乙方保证按工程进度,准时或提前完工交付甲方使用。若甲方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或合同建设中途无法继续施工,经双方协商解决。
2.4若乙方无法继续施工或未能履行合同的建设,甲方可全权决定收回乙方已盖好或尚未建设完成的工地现场。
2.5乙方若停工十日以上,未能继续依合同建造,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后,自行和第三方(丙方)新的建设团队签约施工,继续完成乙方未完成的建造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投放施工的建造费用。(乙方不可用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授权和工程建设)
3.1本合同建造费,估算为 人民币,甲方需依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准时付款给乙方。付款支付如附件一。
4.1(甲方)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发包人不得要求(乙方)承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造。
4.2(甲方)发包人变更委托建造项目、规定、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较大修改,以致(乙方)承包人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发包人应按(乙方)承包人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承包人增付建造费用。
4.3在未签订合同签(甲方)发包人已同意,(乙方)承包人为(甲方)发包人所作的各项估计,报价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建造费用。
4.4(乙方)承包人应保护(甲方)发包人的知识产权,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设计。未经(甲方)发包人同意,(乙方)承包人不可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好本合同外的项目。
5.1(乙方)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建设,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材料、物料和辅料并保证施工品质。
5.2(乙方)承包人建筑施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最少为 年。
6.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发包人应根据(乙方)承包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赔偿给(乙方)承包人。
6.2(甲方)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完成的工程进度项(乙方)承包人支付建造工程费。逾期支付每周应承担支付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的工程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包人。
6.3(乙方)承包人对图纸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立即和设计院沟通修改和补充。由于(甲方)图纸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承包人除书面通知甲方,并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6.4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发包人应25%总造价款作为(乙方)承包人的赔偿。
7.1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都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承包人不得以次充好,任意用它品取代。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3本合同发生争执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4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一份。
7.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乙方)承包人向(甲方)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生效。
7.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厂区基建工程施工事项达成协议:
一、 工程名称:察右中旗环城商砼厂区内“五通一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
二、 工程建设内容:
厂区平整 院面硬化和道路建设 机井:1眼 电力基础设施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 工程造价:见附表
五、 工程期限:开工日期20xx年9月1日 完工日期20xx年12月15日。
六、 质量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出现问题未达到标准,不予验收。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返工损失。
七、 付款方式:
1、 工程峻工后,经甲方验收并合格。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款的85%。
2、 乙方剩余1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质保期壹年)后两月内付清。
八、 如有其它未经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10
(甲方)委托人(施工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委托受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第四百二十条,第四百二十六条之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工程条款:
(一)、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工程发包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完善,皆视居间方已完成委托方的要求,委托方承诺应支付居间人有偿劳务酬金绝不食言,作为居间人员的人力、人际关系资源及合同前期费用投资回报。工资、劳务、差旅、通讯、招待、福利等综合费用。
(二)、居间酬金付款办法:按工程总造价____%计算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分____次税后现金支付。具体按:
(三)、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酬金给居间人时,居间人有权委托工程发包方支付酬金,甲方不得有异议,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或强制执行。如工程不实在或居间方合同前期工作失误,订不到工程合同,甲方不付分文。
(四)、居间受理方不承担委托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经济纠纷,不承担工程发包方任何风险责任。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酬金支付完毕失效。
(六)、签约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11
发包方[甲];
承包方[乙];
为了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让全村老百姓高质量又放心的自来水,经过甲乙双方认真协商后,并经甲方两委会研究决定将自来水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将辖区内六社至十社的自来水入户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总户数约在 户至 户间。
二.费用计算方法
每个安装户按人民币600元标准计费,工程总费用约人民币1500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左右。
三.支付方式
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工程总体竣工后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将施工款支付给乙方。
四.权利和 义务
1.乙方于施工前先行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一万元整给甲方,待20xx年正式开栓供水及所有用户能正常饮水时,甲方将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财物的安全责任自负,出现事故
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相关施工纠纷时由甲方工作人员协调处理,由此产生的工程延期由甲方负责。4.除自然天气影响施工外,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工,否则甲方有权从转包费中扣款。5.乙方不得在签字本合同后将该工程转包给第三人,如有此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后果乙方自负。
五.施工期限
该工程期限约40天,即从20xx年8月30日起至20xx年10月10日止。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五款之约定施工,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五万元整;
2.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三.四款之约定,也须支付违约金五万元整给乙方。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双方须认真履行。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分执一份,交乡经管站存档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 自行协商议定。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在场人;
合同签订时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12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订日期: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监制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 2.2设计指标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3发包人更变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员交付的设计资料
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技术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建设工程方案审批机构(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意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号:
备案日期: 年 月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定意见: 经办人:
鉴定日期: 年 日 (签字)
鉴定日期: 年 日 (签字)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1、开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
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年。
十、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
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
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
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
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
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14
(编号:ZS--[20xx]-号)
甲方:(项目部(施工局)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2、合同范围2。1主要合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含业主同意变更的部分)为准。
2。2主要施工工序
(1),
(2),
(3),
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3主要工程量
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备注
2。4合同工期
2。4。1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节点控制工期见下表:
节点工期要求
序号项目名称完工日期备注
2。4。2工期延误
如果关键线路的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a。重大设计变更;b。不可抗力;c。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4。3乙方应在发生工期延误造成窝工事实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就相关事项及时向业主提交报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则视为乙方放弃顺延工期及赔偿的权利。如乙方虽按约定提交上述书面报告,但遇业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时,则乙方认可甲方因此采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处理意见。
2。4。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4。5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单价或总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单价或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若在合同签订个日历天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等导致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并且主合同有相关补偿条款时,双方才可以协商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受影响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否则合同价格不做调整。由于非上述原因影响的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合同单价或总价均不得调整。
4、合同价格
4。1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含%税金),固定总价/暂定总价。
4。2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见附件B《工程量计价清单》。合同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4。3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税金%;甲方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5、双方权利与义务5。1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
5。1。6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并向乙方下达承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5。1。7甲方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利。
5。1。8就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拒不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含业主的罚款、重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工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1。9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1。10甲方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计价结算,并按业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
5。1。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
5。1。1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
5。1。14双方约定甲方的其他权力与义务:。
5。2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
5。2。2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2。3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统计报表。
5。2。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责任。
5。2。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及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得直接从业主处收取工程款。
5。2。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及制度,乙方必须严格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各种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5。2。7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5。2。8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年月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条要求安排人员进场;并向甲方书面报告,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
5。2。9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年月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条安排进场设备,并保证进场设备完好率达到%以上。在设备进场后日内及退场前日内,乙方均须将设备情况书面报送甲方,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5。2。10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的主合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2。1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看护、保卫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时向甲方移交工程。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
5。2。12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应在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应证书年检或到期更换新证书后日内将通过年检或更换的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送交甲方备案。
5。2。14乙方确保其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并配合甲方对其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5。2。15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
5。2。16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7乙方应该及时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资料,以备甲方审核。
5。2。1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它任何活动。
5。2。19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明确不予补偿或赔偿的事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5。2。20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施工现场条件及自然地理环境的风险,并承担由该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和责任。
5。2。21乙方确认为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乙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请求及通知,必须由分包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5。2。22乙方的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须常驻工地或委托工地全权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结算、民工管理等职责,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离开工地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单位请假,经甲方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
5。2。23乙方已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指令。
5。2。2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实上的转包等)。
5。2。25乙方须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报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如不能按时提供资料,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5。2。26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6、施工辅助设施6。1施工供水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米处,由方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管路的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每月甲方按元/m3的价格和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水源时,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2施工供电
a(甲方供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电压或容量)的电源端口(盘柜)至处,由方在端口处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结算时每月甲方按元/KWh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电源(备用电源)时,其发电站(机)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3施工用风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风的主管路端点至距现场作业面米处,该点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该点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装维护并拆除。结算时甲方按元/立方米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自营施工用风系统,其压气站(含移动式)、供水站、池(含移动式)和相应管路设施布置要符合甲方现场总体要求并报甲方批准,同时做好日常维护。
6。4现场施工道路
a(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见图表)向乙方无偿提供如图所示的施工道路,该道路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完工退场时乙方将道路及道路设施恢复为起始状交还给甲方。
b(自建)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施工住房
a(甲方供应)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房屋平方米。使用期间,其上述区域内的安全责任、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若有偿使用临时房屋,每月由甲方按元/m2向乙方收取费用。生活用电
元/KWh,生活用水元/m3按表计量收费。其以上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住房或营地(包括其它临时设施和场地)要符合甲方现场的总体要求并报经甲方批准,该住房或营地的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6其它:。
7、材料供应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统供材料(见下表),由甲方按约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偿提供,按月进行核销,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销日市场价(含采保费、运杂费;若采购时价格高于核销日市场价,则按照采购时价格计算)加计%费用收取材料款。
统供材料表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统供价格备注
7。2上述统供材料,乙方必须提前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使用时由乙方书面授权指定专人出示身份证明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或地点)进行调拨,发生的转运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7。3若属构成工程实体的其它主要材料,乙方必须委托甲方代为采购。并提前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材料价款为采购价格加%采保费、运杂费,在每次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7。4乙方从甲方仓库领用的材料,出库后材料管理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领用及采购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甲方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且按甲方标准化要求设置标识。
7。5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由甲方统一管理,并服从甲方有关特殊材料的管理制度。
7。6周转性材料的管理
乙方自备周转性材料必须在甲方物资部门进行备案,退场时由甲方物资部门对其周转性材料进行核实,办理周转性材料退场的相关手续。
乙方使用甲方周转性材料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7。7乙方领用的材料仅限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不得改变其材料的用途。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8其他:。
8。施工设备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时由乙方自备的设备,并按甲乙双方约定按时进场(按照本合同第5。2。9条及第14。2条要求)。乙方施工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甲方现场书面认定并备案。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2乙方设备停放与管理要服从甲方现场总体要求,不得随意进出特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设备,必须书面申请,由甲方统一安排,并签订租赁合同,双方按租赁合同进行管理和结算,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上报运行记录。零星使用甲方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计量方式及台时费标准,费用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8。4对于甲方零星使用乙方机械设备,由甲方部门签证及审查后按第8。3条同等原则结算。
8。5乙方每月应将自有主要设备的完好、使用、维修等情况上报甲方部门,供甲方对施工资源与生产进度进行及时分析和掌握。
8。6乙方施工设备应安全装置齐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施工设备造成损坏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8。7其它:。
9、质量要求
9。1质量目标与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执行,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其中:单元验收合格率%(优良率达%)以上,工程综合验收质量评定达标准。
(依据主合同条款补充具体工序的标准、要求)
9。2质量检查与验收
9。2。1乙方应确保承包工程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担主合同相应项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9。2。2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费用由方承担(视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约定)。
9。2。3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9。2。4乙方须允许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工程具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要求时,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以后,及时申请甲方验收。乙方的施工必须经过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9。2。5工程经甲方验收后,仍需业主、国家或地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视为正式验收。
9。2。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整改,并有权将发生的全部费用直接从乙方结算款项内扣除。
9。2。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本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9。2。8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9。2。9其它:。
10、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0。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见附件C,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事故,该保证金不退还。
10。2乙方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乙方必须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0。3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作出指导,并对其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若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6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10。7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抢救伤员,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减少损失,同时须立即报告甲方。
10。8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将保单复印件在签订合同后天内报送甲方备案。超过天未办理保险的,由甲方代为购买,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10。9乙方应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服从工地各种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乙方应保持自己生活区及施工区内的环境卫生,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本合同工程完工退场时,要清理施工场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0。11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财产和人员(包括乙方雇员、乙方施工范围内其他人员)生命、健康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交纳的安全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第三者负责,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从保险公司的赔偿中补偿,甲方给予协助,不能补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2其它要求:。
11。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11。1职业健康
11。1。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D,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1。2乙方应为自己雇用人员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防尘面罩、雨衣、雨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1。1。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防护标准和防止污染环境的要求组织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有关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1。1。4其他要求:。
11。2环境保护
11。2。1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区域或有害因素等环境问题需要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时,乙方应提出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2乙方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工业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生产生活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弃物/不可回收的废物/可回收废物分类收集、按规定统一处理。
11。2。3乙方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实行有效管理、专人负责,放射源实行有效存放,专人负责,有效控制。
11。2。4乙方对生产生活废水做到规划管理,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满足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不污染河域环境,生产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处理。
11。2。5乙方在工程项目设计要求范围内进行施工,不发生施工设计规划以外的破坏环境保护性质的施工行为。
11。2。6乙方对工作生活场所大气污染环境因素(源)进行控制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11。2。7乙方生产、施工场界噪声控制指标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
11。2。8乙方应加强节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设备和超产品能耗设计性能设备的使用。
11。2。9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现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环境意识。
11。2。10乙方应确保本单位在施工活动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11。2。11乙方应遵守甲方环境管理规定,适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
11。2。12其他要求:。
11。3责任划分
乙方如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承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责任追究及处罚。
12、技术条款
对于非临时工程以甲方与业主主合同有关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对本合同同样有效;对于临时工程以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详见附件E。
13、乙方人员工资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形式
a。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其施工人员工资。每月由乙方制作“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代发金额视为乙方收到工程款数额。
b。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甲方对其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进行监管。每次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月“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不提交“员工工资发放表”或提交表格不合格、不真实的,甲方有权暂时拒绝支付工程款。
13。2工资保证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结算中按当月工程款的%扣留其员工工资保证金,如合同执行中发生拖欠员工工资需由甲方代为支付时,甲方有权从工资保证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员工工资,提取的保证金分别于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还累计扣留额的%,剩余部分待工程完工验收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情况时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14、资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求,并为其承诺投入的人员、设备负责。当乙方资源配置影响承包项目实施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人员及设备等资源的配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人力资源投入
序号岗位数量进场日期简要工作业绩备注
14。2机械设备资源投入
序号设备型号/规格数量进场日期现在何处备注
15、施工协作
15。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乙方按约定完成施工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第三方的配合。
15。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有关的管理制度。
15。4其他要求:。
16、计量原则及工程量确认
16。1计量原则
16。1。1甲方按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和标准为依据,对乙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计量。隐蔽工程部分,乙方须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办理现场签证方可计量。
16。1。2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的责任(含业主、监理的罚款等)。对于规范允许的超挖超填工程量已计入单价中。
16。1。3甲方与业主主合同的结算签证,均不作为甲乙双方之间结算的依据。
16。1。4(根据本合同的专业性质逐条列明清单项目的计量原则)
16。2工程量确认
16。2。1甲方在计量或由监理工程师计量前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若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则计量结果有效。
16。2。2乙方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确定为准。乙方按照5。2。3条上报已完工程量报表,经甲方部门校核,经部门审核,经批准方作为结算依据。
17、结算与支付
17。1结算方式
本合同执行按(按月结算或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结算)结算。
(本合同不设预付款。)
17。2支付方式
17。2。1本合同所有结算均采用银行转账支付,乙方必须在(地点)
银行开设结算专门账户,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提供现金。
17。2。2工程结算时段为每月日至日,过期不予办理,乙方凭甲方确认的工程量、验收报告及库房领用材料结算单统一结算,从每月结算款扣除%为质保金、%为履约保证金、%为安全生产保证金、%为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
17。2。3甲方有义务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税金%,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书价款、单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17。2。4原则上工程款支付与业主给甲方结算同步同比例支付,工程余款根据业主给甲方实际支付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
17。2。5若本合同工期超过12个月,则在每年1月份须对前一年的完工项目进行清算。乙方能够按合同履行义务,在年度清算时,返还已扣留履约保证金的(不超过25%)。
17。2。6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返还按照本合同13。2条执行。
17。2。7在本合同项目施工结束后,乙方按期足额发放了本单位工人的工资、并清理完自己的债务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剩余履约保证金。
17。2。8施工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在完工验收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保证金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进行部分返还或罚没处理。
17。2。9在本工程保质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质保金。
18、变更
18。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8。2在紧急(防洪、抢险、救灾等)情况下,乙方应立即执行甲方的变更指令。
18。3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8。4变更处置原则
a若变更引起工期变化时,则按以下原则调整工期:
若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第2。4。2、2。4。3款的规定办理;
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甲方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确定的完工日期不得晚于业主对该项工作批复的完工日期。
b若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19、竣工验收与完工结算19。1竣工验收
19。1。1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在日内组织验收。若由于业主、监理原因不能及时验收,乙方应予充分理解,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但甲方应该积极协调,尽快组织验收。
19。1。2如乙方所完成工程质量,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或修复。乙方如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返工或修复时,由甲方组织人员返工或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否则,由甲方组织人员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9。1。3乙方应注意成品的防护工作,不以中间交工验收免除乙方成品的保护责任。
19。1。4其他要求:。
19。2完工结算
19。2。1完工结算时,乙方须递交证明不拖欠雇佣人员工资的文件、已完成与工程有关债务的清算文件、与项目部各部门手续清理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完工工程量统计表、完工结算统计表等其他甲方认为应该递交的相关文件。
19。2。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相关文件,在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无误后再进行完工结算,乙方递交的工程量统计表经乙方签字、甲方审核后生效,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9。2。3经完工验收合格后,天内双方完成完工结算。
20、质保期
本合同质保期为年,时间从完工验收之日算起。
21、担保及保险
21。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5。2。16条及10。8条的要求为其进场人员办理保险。
21。2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承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1。3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由于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2、暂停施工与补偿
由于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及进度安排的暂停施工引起的误工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外承担暂停施工的施工人员、设备停工补偿。
发生暂停施工事件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将暂停施工发生的人员、设备尽可能协调分流到其它施工工作面施工,减少因暂停施工发生的施工人员、设备的窝工。
本工程对业主原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不予补偿。
23、违约责任23。1甲方违约责任
23。1。1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付款,承担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予充分理解。
23。1。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23。1。3双方约定的甲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23。2乙方违约责任
23。2。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合同列举的健康、环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责任的,每发生一起承担违约金元至元。
23。2。2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元及甲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损失。甲方根据乙方履行情况推断出乙方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甲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天内仍未提供确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以元/天向甲方计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23。2。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并被甲方认为有重大偷工减料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返修及赔偿损失责任;当乙方质保金不足以充抵的,以履约保证金充抵。造成工期逾期的,按23。2。4条执行。
23。2。6如发生乙方拖欠雇员工资,乙方同意甲方从其工资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乙方雇员,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元。
23。2。7如乙方煽动所使用的农民工闹事或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聚众闹事时,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乙方履约保证金和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23。2。8双方约定的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23。3违约金总额限制
本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有关的违约金总额不得大于合同额(完工结算总额)的%。
24、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24。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结束后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损失情况和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4。2免责条款
若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应充分理解,不能因业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视甲方违约。
25、争议与仲裁
2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但经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争议暂停施工,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暂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同责任,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26、合同解除与终止
26。1合同解除
26。1。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日通知违约方。
26。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终止,则甲方与乙方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内办理退场,甲方根据业主赔付情况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未支付的工程款。
26。1。3因不可抗力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6。1。4发生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可以解除合同。
26。1。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现场。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26。2合同终止
自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包括乙方向甲方交付符合约定的竣工工程,甲方支付完毕竣工结算价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7、特别约定
27。1甲乙双方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各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负责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其他人员未经书面授权签字无效。
27。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负责缴纳地方政府规定征收的税费(如地方税、暂住费等)。
27。3因甲方企业文化建设需要,乙方人员、设备使用甲方标志时,不代表设备为甲方所有,也不代表乙方人员与甲方有任何劳动关系。
27。4乙方应按甲方的质量、环境、健康要求和认证体系运行,执行甲方相关的体系文件和管理办法,并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
27。5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须按其规定执行。
27。6甲乙双方应签订《保廉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其规定。
27。7本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往来的通知、指示、要求、确认、决定等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口头通知,后补充书面材料;并应送达约定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7。8本合同中的:
主合同为:;
业主指:;
监理指:;
设计指:。
28、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份,正本甲乙双方各1份,副本甲方份、乙方份。
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法人住所地:省市区(县)
甲方:(项目部全称)乙方:(营业执照标注的单位名称)
(公章)(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15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设计指标
┌──────┬─────┬──────┬───────┬─────┐
│建设用地面积│建筑总面积│规定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或层数│建筑覆盖率│
├──────┼─────┼──────┼───────┼─────┤
│
│
│
│
│
│
└──────┴─────┴──────┴───────┴─────┘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
│1 │用地方案图
│
│
│
│
│
├──┼────────────┼────┼──┼────┼────┤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
│
│
│
│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第一次付费│20%定金
│
│20%定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3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4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5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6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l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三条:工程范围:见附件.
第四条:工程总价:
人民币 (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第五条:
5.1竣工日期:(竣工报告为准) 交付日
5.2合同总工期: 元。
5.3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六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七条: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工地管理
8.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技能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8.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
8.3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9.1 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9.2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见附件。
9.3 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9.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条:工程保险
10.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0.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0.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0.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一条:变更设计
11.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1.2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1.3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1.4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
11.5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程延期
12.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2.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三条:验收
13.1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13.2本工程进度于符合完工或阶段性验收标准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完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甲方验收。
13.3乙方在验收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参照本合同十三条停工损失赔偿。
13.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未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验收通知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认可,通知的验收日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13.5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移交予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发生转移。
第十四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4.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约,一方应给付另一方按工程总价10%计算之违约金。
14.2一方要求减少工程金额达原合约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14.3一方要求停工达15日,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
14.4一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之虞,或一方显无能力支付工程款。
14.5本合约依上述原因而终止或解除时,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发生其它赔偿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偿。
14.6除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时进场施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
14.7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应按每人100元/天对乙方承担赔偿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发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具折旧费、工地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甲方应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内主动赔偿乙方。
14.8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每迟延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约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由 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其它
16.1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终止。
16.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6.3本合约正本之印花由双方各自贴销。
16.4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荔波漳江风景名胜区大七孔码头维修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甲乙双方本着分工协作,相互合作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大七孔码头维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大七孔码头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建设规模:石方77.24m3、楼梯维修17步、铺设石头地板48m2、码头步道71.82m2、河中炸石头、天钟洞厕所维修等。
五、工程总造价:伍万陆仟壹佰贰拾元(56,120.00元)整。
六、开工时间:201 年 月 日
七、竣工时间:201 年 月 日,工期为 天,如有新的要求变更及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可以延顺。
八、工程质量要求及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办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建设方案及有关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和施工场地的卫生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和要求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垃圾堆运输和处理,并保护周围环境林木植被,不得随意破坏。
3、工程竣工后,乙方要做好工程垃圾的清理工作,未验收前要保证建设工程的保护工作,不能发生损坏,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管理:乙方必须加强施工安全,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安全管理或施工操作不当和技术问题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口头或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竣工报告及相关材料,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
十一、付款方式:甲方视乙方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待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税务票据一次性结算工程款。
十二、保质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一年。
十三、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18
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 岩土工程详细勘察任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详见委托书
1.6发包方式: /
1.7预计勘察工作量:
1.8工程内容:工程地质勘探、土工试验、抽水试验、声波孔、基坑边坡特殊样、地勘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政府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报告, 年 月 日提交经审查通过的最终勘察报告。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不可抗力影响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参照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以①预算包干( );②以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完成工作量(需经发包人现场工作人员审核确认)结算( )方式计取收费。本合同未约定及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的综合单价为 元/m,预算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在勘查人提交经有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勘察成果资料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费预算总价的 %;主体结构验收通过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费预算总价的 %;竣工备案通过后14天内,发包人付清余下的勘察费用。
4.2.3勘察过程中,如发包人书面通知勘察人委托任务变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的,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如采用预算包干计价方式的,工作量变化在 %以内的,勘察总费用不予调整,工作量变化在 %以上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变化部分的勘察费;如采用以综合单价包干计价方式的,按综合单价保持不变,发包人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4.2.4在勘察人向发包人开具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及相关资料后,发包人方履行付款义务。否则,由于勘察人未能及时开具并提供发票而导致发包人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承担责任。勘察人开具并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财务及税务相关规定。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
5.1.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工期顺延,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勘察人已就项目现场的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勘察人同意按项目现场的现状进场进行勘察工作并自行安排勘察人的人员的工作、生活,如勘察中需要对项目现场的状况进行改善的,责任和费用由勘察人承担。发包人除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费外,不再支付其他的任何费用。
5.2.3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勘察期限延误责任均有勘察人自行承担。
5.2.4因勘察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采取补救责任外,勘察人应退还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5.2.5在工程勘察前,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
5.2.6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应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7勘察人应保证其在现场工作的人员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有关资料的保密义务。如勘察人或勘察人的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应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5.2.8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应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由勘察人承担全部责任。
5.2.9勘察人提交给发包人的勘察资料,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勘察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勘察人应赔偿发
5.2.10勘察人向发包人保证,发包人使用勘察人交付的勘察资料不会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权利,如发包人因使用勘察人交付的勘察资料而遭受第三人的追索的,责任由勘察人承担。
5.2.11勘察人应注意保护地下文物,发现文物时应及时报告发包人或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由勘察人负责
5.2.12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勘察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发包人按勘察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勘察费。
6.2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逾期在7日内的,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逾期在15日内的,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五逾期违约金。
6.4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逾期在7日内的,每超过一日,应按勘察总费用的千分之一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逾期在15日内的,每逾期一日,勘察人应按勘察总费用的千分之五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勘察人的勘察费中扣除。逾期超过15日的,发包人有权不支付勘察费,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如发包人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勘察费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6.5勘察人应按发包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履行施工配合,对地基、基础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与地勘报告不符合的情况进行现场处理,在地基验槽、基础验收时,履行验收职责。如勘察人未按发包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履行上述义务的,发包人除有权要求勘察人继续履行上述义务外,勘察人按预算总勘察费用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勘察人的勘察费中扣除。
第七条 其它约定事项:
7.1履约保证金
勘察人在投标时的投标保证金 元,在本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勘察人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保质完成勘察任务,发包人予以无息返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发包人二份、勘察人二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年月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篇19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合同条例》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甲方对十天高速公路建设标段的临时施工用电,委托乙方进行勘测设计并施工。为明确双方在勘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 工程名称:十天高速A-4标合同段施工用电工程
二、工程地点:石泉县
三、承包范围及规模:
承包范围:十天高速A-4标合同段施工用电,35KV线路勘测设计施工(“T”接点至变压器高压桩头)。
工程规模:架设35KV线路2106米,由35KV长曾线“T”接,安装35KV/0.4KV变压器1台,总负荷为1600KV/A,低压出现分散辐 射
五、合同价款:伍拾万元整(¥77.922万元)。
第二条 取费标准
1、 勘测设计费用计取标准:
定额按照《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和第四册送电线路工程、第六册调试工程(20xx年版)执行,取费按照陕西省电力公司陕电基建(20xx)56号文件执行。
第一条工程期限
一、 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20天(日历天),自20xx年4月22日开工至20xx年5月12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3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 、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而影响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合格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发的建设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该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单位工程结果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进行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 、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详见附件);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 、发包方供应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 七 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 50% 备料款,计人民币 肆拾万元整(¥ 40万元)。工程进度款由发包方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
二、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三、工程竣工后,承、 发包双方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工程结算款应在竣工后一周内付清。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 、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 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擅自修改。
二、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经发包方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 、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修。
二、 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发包方的责任:
一 、青赔 、征地费用和变压器土建由发包方负责。
二 、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 工程中途停建、 缓建造成的返工、 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 窝工、 返工、 倒运、 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 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四 、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此包方承担责任。
五 、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七 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有关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附则
一 、本合同一式 四 份,合同附件 四 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方执两份,承包方执四份。
二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 、本合同签订后,承 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