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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工程施工合同书(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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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1

业主(甲方):

庭院工程施工合同书(精选12篇)

承包方(乙方):XX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 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

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 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 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日期:

庭院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

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站、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三、组织领导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

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

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

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

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

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

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

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期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或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法(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按________%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_

______%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________年后,据实返还。

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________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施工责任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庭院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3

发包人:

承包人:

广州亚运建设项目 工程是广东省、广州市的重点项目,及时完成建设项目的结算工作,不仅是省市领导的明确要求,也是建设项目开展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工程审计等工作的前提条件,是圆满完成建设任务自身的需要。为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作协议书,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结算报告的提交及审定

1.1承包人在本工作协议书附件中提供的全部 名工程结算人员,在 年

月 日至 月 日必须保证在工地现场办公,专门从事竣工档案编制、工程结算工作;否则,应按 号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直至承包人改正到位为止。

1.2承包人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要求编制工程结算基础资料,并在 年 月 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要求的全部竣工结算资料。

1.3本工程合同正常结算工作以截止在 年 月 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进行,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协助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完成上报结算书的审定工作。

1.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 年 月 日提交的手续齐备的工程结算资料后,应组织有关单位在 年 月 日前审核完毕,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审批。

1.5承包人虽未能在 年 月 日前上报,但能在 年 月 日前上报且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1.6本工程结算资料发包人接收的最后截止日期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承包人仍未报送本工程结算资料,视为已全部报出,发包人不再受理任何本工程结算资料。

1.7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与发包人派出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一起组成工程结算管理小组,要求及时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并予以落实,否则,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承包人不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有关工程结算管理人员,有关费用在原合同对专业工程管理配合服务费中支付,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工程结算定审后有关款项的支付

本工程结算定审、承包人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约定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档案且不发生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违约情形的,双方同意依据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按如下方法之一处理:

(1)发包人已支付的累计金额小于工程结算定审金额的100%的(含项目保障费实际支付金额),发包人继续支付至结算定审金额的100%。

3、工程结算中争议问题的处理对于工程结算中有争议的问题,依据合同的相关约定,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风险共担”的原则,按如下约定处理:

(1)承包人在 年 月 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如发生争议,在 年 月 日前双方能达成一致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部分纳入正常结算审定;未能达成一致的部分如能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将与承包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并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部分一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2)双方未能在 年 月 日前达成一致的本工程结算争议,按照原合同专用条款第40.1款的约定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工作协议书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与原合同相冲突的,以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为准。

5、本工作协议书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工作协议书中的义务与责任时终止。

6、本工作协议书一式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建设项目 工程结算工作架构。

发包人:承包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庭院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4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劳务(专业)分包人:(以下简称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工程建设方 天津市市政建设集团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 天津复康路立交桥梁工程第二合同段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工程承包人与分包人已签订了与总包合同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实施之安全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无责任死亡事故,杜绝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事故率不超过2‰。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工程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2.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1.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1.3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有效使用;

2.1.4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在现场项目部设立专职安全管理员;

2.1.5在现场项目部建立全套安全管理资料;

2.1.6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将其提交给分包人;

2.1.7接受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2.1.8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分包人的施工场所,特别是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分包人处理。

2.1.9工程承包人对分包人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可行使以下职权:

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或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承包人或工程承包人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针对分包人的违约行为,应当追究其违约责任,有权向分包人开具收取违约金通知单,并根据通知单金额在应付劳务(专业)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可责令分包人立即排除; 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可以直接责令分包人的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其暂时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审查有权部门的同意,方可恢复施工和使用。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承包人以及本协议约定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要求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拆除或运出施工现场的处理决定。

2.1.10工程承包人的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部位)、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包括收取违约金通知)的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分包人的项目经理签字,分包人的项目经理拒绝签字的,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分包人的负责人或分包项目经理,在通知到达时生效。

2.1.11工程承包人不得指令分包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2.2分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2.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工程现场须建立、健全分包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细,并挂墙上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包括其雇佣的其他参与本工程作业的临时用工人员,下同))进行安全教育,附有安全教育记录;

2.2.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工程现场挂墙上榜或附着相应的操作部位,具体落实和实施;

2.2.3足额投入工程现场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分包人须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所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2.4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现场足额配备具有安全管理、监督资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5接受并服从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监理及工程承包人依法或依据双方合同、本协议对分包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接受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处罚;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因违法、或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因分包人不服从管理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均由分包人承担责任;

2.2.6分包人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上述人员在进入工程现场时,须向工程承包人出示有关身份及资格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提交给工程承包人。

2.2.7分包人人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对已由工程承包人提交安全技术措施的,应按工程承包人提交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由分包人委派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①起重吊装工程;

②脚手架工程;

③拆除工程;

④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或者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承包人指令要求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包人应当向工程承包人书面提出申请,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2.8施工前,分包人的项目经理或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及交底,并须由施工作业班组组长及其所有作业人员的签字确认。

2.2.9分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承包人的要求。

2.2.10分包人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2.2.11分包人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劳务(专业)分包人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2.2.12分包人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设施和河中高压燃气管线等,须向工程承包人提交专项的防护措施方案,并经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并按方案实施。

2.2.13分包人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部位)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2.2.14分包人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 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2.2.15分包人及其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分包人须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书面告知,须经相应作业人员的签字确认。

2.2.16分包人及其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书面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分包人对工程承包人提供的现场作业条件、作业程序、作业方式、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认为不符合安全规定或不具体安全条件时,应拒绝作业,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承包项目经理提出修改意见或异议,由工程承包人重新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若承包人提供的现场作业条件、作业程序、作业方式、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即使可能有安全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但劳务(专业)分包人未书面提出修改意见或异议的,视为分包人已对可能有安全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作了充分的估计,并作了相应的措施予以排除,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分包人承担所有的后果和责任。

2.2.17分包人及其作业人员有权并应拒绝任何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2.2.18分包人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2.2.19分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大型提升设备等设设施前,应当以书面通知工程承包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人应将其安全使用证或安全等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应书面提请工程承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上述程序验收,或验收后尚有安全隐患,分包人未书面提请工程承包人通知有关单位整改、重新验收的,分包人使用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均 由分包人承担所有的后果和责任。

2.2.20分包人应在工程现场对所涉安全的机械设备、用具、设施、周边环境、职工健康状况、现场安全交底教育及其记录等安全生产状况,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报告给承包项目经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2.2.21分包人应对其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在进入本工程现场前,分包人须对其作业人员重新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经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未经重新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由于分包人,对其作业人员未进行重新教育培训,或无教育培训记录,或分包人的作业人员未经重新教育培训或考核未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

2.2.22分包人在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包人未对作业人员培训,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分包人承担责任。

2.2.23分包人应当书面告知其从业人员,书面告知应有作业人员的签收记录,且确保其从业人员做到以下安全事项:

完全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分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应拒绝来自于任何人员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分包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完全了解并严格遵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承包人、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分包人项目经理或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书面报告;劳务(专业)分包人的有关人员在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分包人对其作业人员未履行上述告知义务,或其作业人员未做到上述安全工作事宜的,发生了安全事故,其后果和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

2.2.24分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开工日期)之日起至劳务(专业)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为止。其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已包括在《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劳务报酬或合同价款内,由分 包人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2.25分包人应将其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在进场后的5日内,向工程承包人现场项目部提供附有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健康状况、身份证号码、进场日期等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在退场前一天,应提交相应的退场花名册。

2.2.26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缴纳安全协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按劳务(专业)分包人实际进入施工现场的人数,每人200元计算。缴纳方式为在承包人向劳务(专业)分包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支付劳务报酬或合同价款时,由工程承包人直接(在应付款项中扣除)收取,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专业)分包人出具收取其安全协议履约保证金收据。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时,由工程承包人一次性结清(无息返还)。?

2.2.27分包人为履行上述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已包括在《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劳务报酬或合同价款内,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2.2.27分包人未履行本协议义务,应依据本协议及《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中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发生事故的应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

3.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3.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分包人的项目经理应及时向承包项目经理进行书面报告,由工程承包人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分包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在24小时内抵达事故现场。由工程承包人组织分包人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分包人须全面配合工程承包人及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分包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3.3工程承包人、分包人须根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结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与处理。

3.4因分包人未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事故发生或未杜绝事故的,工程承包人所遭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它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及其它直接经济损失之总额,均作为分包人的违约金,由分包人支付给工程承包人,或由工程承包人在分包人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应付劳务(专业)分包人款项中直接扣除。

4.违约责任

4.1工程承包人违约责任

工程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协议第2.1款项下义务的,承担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与处理。

4.2分包人违约责任

4.2.1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工程现场无安全生产责任明细,或无安全教育记录的,首次应承担500元的违约金,第二次检查如故的,违约金按2倍计算,第二次如故的,违约金按3倍计算,以此类推。

4.2.2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工程现场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无操作规程的,首次应承担500元的违约金,第二次检查如故的,违约金按2倍计算,第二次如故的,违约金按3倍计算,以此类推。

4.2.3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未能配备或足额配备具有安全管理、监督资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按规定每少一员,劳务(专业)分包人须承担1000元的违约,自检查之起,每员每迟到岗一天,承担200元的违约金。

4.2.4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例,分包人须承担100元的违约金;进入现场时,未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交工程承包人项目部交验,未将其复印件在工程承包人处备案的,每发现一例,分包人须承担50元的违约金。

4.2.5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没有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指导下,已具体实施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等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属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施工,分包人须承担该工程造价的10%的违约金。

4.2.6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作业人员在实施工某分部或分项工程时,分包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施工技术书面说明及交底,或其书面说明及交底记录中没有相应作业人员的签字,每少一人在其书面说明或交底记录上签字,分包人应承担20元的违约金。

4.2.7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施工作业现场,没有按本协议第2.2.9款的约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该安全警示不论其它合同是否有约定属于分包人负责设置,但只要已有分包人作业人员在施工,此类标志,每少一处,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4.2.8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施工作业现场,没有 按本协议第2.2.10款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或暂时停止施工未做好现场保护的,每发现一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金1000元;因暂时停止施工未做好现场保护造成第三人伤害的,由劳务(专业)分包人全额承担第三人的伤害责任。

4.2.9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不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或工程承包人现场项目部规定标准的,按有关规定或工程承包人项目部的规定,对分包人的处罚额,作为分包人的违约金。分包人的作业人员或其它任何人员,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住宿的,每发现一员,分包人应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4.2.10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无专项防护措施方案,或专项防护措施方案未得到相应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可能造成损害毗邻在建工程或地下管线等处施工作业的,分包人应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4.2.11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未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定,未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的规定的处罚额,作为分包人的违约金。因此被有关部门对承包人处罚的,该处罚额也作为劳务(专业)分包人的违约金。

4.2.12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工程现场无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由分包人承担500元的违约责任,分包人未按本协议第2.2.14款的约定设置齐全的安全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或在入口处无明显标志的,该类安全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及其入口处标志,不论其它合同是否有约定属于分包人负责设置,但只要已有分包人作业人员在施工的,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000元的罚款。

4.2.13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每发现一员(件),分包人应承担50元的违约金;分包人对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无书面告知,若其书面告知未经作业人员签字确认的,分包人应承担每人次200元的违约责任。

4.2.14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其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或作业方式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存在安全问题,但仍然有作业人员从事施工的,每发现一处,分包人应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4.2.15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或以来自其他任何一方的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未予拒绝的,每发现一次,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000元的违约责任。

4.2.16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无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无查验记录的,不论是由劳务(专业)分包人还是工程承包人或是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每发现一件(台),分包人应承担200元的违约金。

4.2.17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使用的施工超重机械或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无验收记录或验收未合格的,不论其提供者是何方,劳务(专业)分包人已在使用的,每台(套、件),由分包人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4.2.18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对所涉安全的机械设备、用具、设施、周边环境、职工健康状况、现场安全交底教育的检查记录少于每周一次的,每少一次,分包人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4.2.19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对其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在个人工作档案中无记录或记录不足每年一次的,每人次,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对进入本工程的作业人员,无安全教育培训及已考核合格记录的,每人次,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50元的违约金。

4.2.20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无具体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的,分包人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4.2.21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对其从业的作业人员未按本协议第2.2.23款履行告知义务,或其告知内容不齐全,或其告知的书面文件无相应作业人员签字的,分包人应承担按每人次50元的违约金。

4.2.22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未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无相应保险单,按其未办理保险单的人数,分包人应承担每人50元的违约金。

4.2.23工程承包人依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工程承包人及工程承包人现场项目部的规定,对分包人的作业人员及其现场管理人员的处罚金额,均作为分包人的违约金。

4.2.24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已进场人员,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附有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健康状况、身份证号码、进场日期等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的,分包人承担的违约金(按未提交花名册的人数,第人每延误的天数10元计算);退场前,未向工程承包人提交相应的退场花名册的,由分包人承担违约金(按未提交花名册的人数,第人每延误的天数10元计算)。

4.3分包人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时,由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安全管理员,或工程承包人安全主管部门向分包人发出《安全协议违约约金缴纳通知单》(详见附件格式),分包人应在接到此《安全协议违金缴纳通知单》后的5个工作日,到工程承包人指定的部门缴纳。若分包人接到《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向工程承包人指定的部门缴纳违约金;或分包人拒收《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的,由工程承包人在分包人的安全协议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应付分包人的任何款中直接扣除。

4.4分包人若对工程承包人发出的《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不服的,应按本协议约定的争议的办法解决。分包人完全同意 并接受,在《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下达后,其违约金先行向工程承包人缴纳或由工程承包人在其安全协议履约保证金或其它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按分包人通过本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工程承包人的《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被驳回的,由工程承包人在被驳回后的5个工作内,将分包人已缴纳的违约金或工程承包人已在其它应付劳务(专业)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的违约金,退回给劳务(专业)分包人。

5.争议

双方应本协议的履行有争议时,均应向工程承包人的工会提请裁决,也可向工程承包人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由工程承包人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协议裁定。

6.其它

6.1本协议已有约定的按本协议约定,尚未约定的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或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副本由双方分别各自提交主管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庭院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正项土方施工以及为完成正项土方工程的附属 工作内容,含打、拆坝,排水结合填筑防洪堤、围埝等)。

四、工程标准:

1、河道标准:底宽 米、底高程 米、坡比 。按照河道施工规范, 中心线最大误差为20 cm 左右,河底高程误差不大于+3.0cm----20cm,平均值 不高于设计高程;底宽30 cm,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底宽;局部坡比 1:n(15%),整体坡不陡于设计值(1:n),其它按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2、其它要求:

五、文明施工及工程安全: 乙方应认真做好文明施工,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施工过程中确因乙方责任发生的 经济赔偿和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施工时间: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七、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工程暂定施工土方总量 m3,综合单价为 元/ m3,暂定合同总价 为 元(小写 元)。分期付款方式 为 。工程最终结算以监理核定的工程量为准。

八、双方责职:

甲方责职:

1、甲方在开工前,按有关文件、规范明确工程施工相关任务和要求。

2、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开工申请书或开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审查和批准。

3、甲方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协商一致的意见提供乙方组织施工的相关条 件。

4、甲方应按本合同所明确的付款办法,按时付款。

5、甲方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作。

乙方责职:

1、 乙方保证按合同(含招投标文件、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书)的内容, 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任务, 逾期完工按 元/天扣罚违约金。

2、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与施工相关的一切手续,包括:在签订合同前 交纳屡约保证金 元;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开工报告等。否则乙方不得开工,若乙方三天内不办理上述手续,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

3、工程施工期间,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工程施工,甲方除不结算已经施工部 分的费用外,并扣罚履约保证金。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积极做好矛盾的协调处理工作。

九、其它:

十、本合同未涉及内容,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庭院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6

发包人:晋江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甲、乙双方于20xx年10月8日签订的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原合同“)中定义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原合同签订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的给水工程及金东公路金井段道路改造工程的相关事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一给水管道(原水管道)工程及晋江市金东公路金井段(镇标至西环路口)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晋江市金井镇

2、 建设内容

给水管道及金东公路金井段道路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给水管道(原水管道)工程》及《晋江市金东公路金井段(镇标至西环路口)改造工程》。

3、 施工工期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期为240日历天(备注:即乙方应在原合同工期的基础上顺延8个月之内完成)

4、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xx)、《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球墨铸铁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要求》(ZXB/T0202-20xx)、《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及《现场设备、工业管管焊接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并且通过甲方组织的竣(交)工验收和晋江市供水公司的交接检查。

5、工程价款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根据晋江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书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下浮比例计算,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肆拾叁万贰仟陆佰零柒元整(¥10432607)[包含给水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 拾贰万捌仟贰佰伍拾陆元整(¥128256)]

6、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当月实施工程价款扣减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百分比为月支付额15%)以及合同约定应扣减的其他金额后支付进度款。

7、合同生效

7.1 本协议经甲、乙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

7.2 本协议生效后,即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7.3 合同地点:泉州市晋江市

8、本协议正本贰份、副本捌份,承发包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公章) 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庭院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7

发包方:

承包方:

本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安全文明按期竣工,双方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楼外墙抺灰工程。

二、工程施工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工期为30天竣工。(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除外)。

三、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的形式自行组织施工。外墙按每平方米¥元(大写:),一次性包断。内墙阳台按每平方米¥元(大写:),女儿墙按每平方米¥元(大写:)

四、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标准验收。

五、工程拨款方式:

该工程项目在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工程施工期间不预支生活费,如中途终止合同将不收方计量。

六、施工方法:

施工做法按图集施工。

七、结算方式:该工程外墙按外墙尺寸滿算量方计量结算。(本工程不扣除门、窗平方面积)。外墙花架按展开平方计量结算。内墙滿算量方计量结算。(本工程不扣除门、窗平方面积)。女儿墙按实际收方结算

八、安全文明竣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时,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范及文明施工条例要求标准施工;

2.乙方在施工时必须佩戴安全帽上下班,如发现未佩戴安全帽上下班每次每人罚款100.00元,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在施工时不得喝酒上班工作,如发现喝酒上班人员,每次每人罚款500.00元,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采取安全施工保护措施,造成作业职工及有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伤亡、甲方工程设备及建筑材料等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施工竣工后,负责施工现场的垃圾清除,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

九、违约责任:

甲方:

1.提供工程项目图纸、设计技术资料及相关的说明书等具体规范标准要求;

2.工程施工中如需变更技术等规范要求要及时与乙方说明。

3.甲方在工程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工程款

4.在施工期间保证乙方材料供应充足,(如遇人力不可抗力除外)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进行人员安排,工期顺廷。

乙方:

1.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把好工程质量关;

2.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新返工,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人为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5%进行罚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如乙方每日上班人数少于6人,连续达到两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以收方。

十、未涉及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庭院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颁布的有关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通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范围

安全维护及整改

3、合同工期30天

4、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元整

5、质量标准

5.1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5.2使用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2.1本工程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应按照国家、部颁、地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程和规范。

5.2.2本工程适用的地点标准、规程必须符合湖南省标准规程。

6、承包方式

按本合同第2条承包范围所列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大包干。

7、工程计价

7.1本工程计算编制原则: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__]40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__),《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治理方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方法》,20__《湖南省修缮定额》、20__《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标准》、20__《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标准》及工程消耗标准动态调整统一解释进行编制。

7.2人工、材料价格的确定:人工工资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__]237号文件综合工资单价计取,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预算价,信息价及市场价格执行。

7.3具体工程量以甲方签证单为准。

8、工期

有下列情况者,工期经核实签证后可顺延。

8.1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不可抗力包括:国家政策调整、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者其他非甲乙方责任寻出的爆炸、火灾,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灾难,工程所在地量小时落雨200mm或200mm以上(以长沙市气象局报告为准),一次停水、停电8小时以上。

8.2因非乙方缘故造成乙方关键工序延误的工期,工期能够按实际情况顺延。

8.3因乙方缘故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不能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

8.4因甲方缘故造成的工程延误,合同工期顺延,费用由甲方承担。

9、工程款的支付

9.1工程完工后,甲方在10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价的80%.

9.2在工程结算办理完毕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工程保修金留结算总价的3%,自工程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如无质量咨询题15天内全额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10、违约责任

10.1违约方案本合同约定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案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10.2因违约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认真执行国家及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建设单位的有关治理要求,并做好安全治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12、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但诉讼期间不得中断施工。

13、其他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乙方承建的该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等而被政府处理,甲方有权直截了当从工程款中支付民工工资。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庭院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9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范围:。

1.5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工程结构:。

1.7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2工程质量

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

2.3约定标准:

3工期

3.1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开工日期:年月日。

3.3竣工日期:年月日。

3.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工期顺延

3.6.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设计变更

4.2.1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庭院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自己中标的工程中除原材料以外的工程以包工、包设备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同意以包工包机械设备的形式承包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包工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施工范围为除500型搅拌站外的机械设备(铲车、运输车、吊车、振动泵、锹、模板、木方、支撑、脚手架、丝杆、元钉、铁丝等施工器具。

二、甲乙双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负责施工中的安全保险费;施工所用的道路和生活用水、用电、工棚、食堂及场地硬化。

2、负责安装一台500型混凝土搅拌站,搅拌站16型,铲车由乙方负责。

3、负责施工中的照明设施(碘钨灯、探照灯等)。负责施工中主电源至二级配电箱(即移动电源箱)电源。

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负责移动电源至施工工具间的电源线,负责施工所需的铲车,振动泵、吊车及所有施工工具。

2、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图纸组织施工,并保证质量和进度。

3、服从甲方和项目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三、包工价格

1、垫沙石,每立方35.00元;

2、水平总层200每平方米15.00元;

3、浇筑道路砼200(含制模)18.00元/平方米。

4、浇混凝土每立方80元(含搅拌、运输、吊车、振捣);

5、浆砌石,每立方100.00元(甲方负责石块运至砌筑点30米内);

6、抹灰每平方米5.00元;

7、钢筋制作安装每吨700.00元(含电焊);

8、模板展开面积每平方米70.00元,含支撑、钢筋、脚手架、元钉、铁丝、拉杆、木方(止水杆和止水片由甲方提供);

9、埋1000水管涵管每米40.8元,含浇垫层、护管壁;不含回填。

10、预制六方型护坡水泥块,每块5.00元。

11、六棱块护坡每平方米30.00元,含运输、勾缝;

12、泵房建筑每平方米320.00元,层顶预制板盖。

四、工资结算办法

工人工资每月造表由项目部发放,每月按实际施工完成工程量的80%甲方向乙方支付承包款(80%含项目部向工人支付的工资款)工程完工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承包款。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庭院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1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医院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劳动人才公司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四分公司和项目部实际情况和特点,甲方将分部分项土建包清工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原招标等有关文件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作范围和内容

1.___________医院医技楼工程中砼分部工程及承包范围外零星用工如行政用工等。

2.按浙江省九四预算定额砼工程中所有内容及施工人员现场技术,安全质量交底中明确的作业内容。

3.搞好落手清工作,如泵管支撑架清理堆放,砼拌和机及水泥桶清理等。每天必须经甲方施工员签字认可,否则月终不予结帐。

二、承包单价和结算方式1.按泵送15.0元/3,非泵送20.0元/3(此价格为优质工程价)。点清工技工按5元/小时,普工按3元/小时(包括夜班、节假日)。单价包括人工费、超高费、住宿费、进退场车旅费、劳动保护费(安全帽、手套、工作服、绝缘鞋)、小型工具(手拉车、水管、木蟹、括尺、铁锹、抹刀)、小型设备(振动机、振动棒、平板振动器)、泵管支撑搭拆、泵管清洗堆放、砼机械设备清洗,余料利用。五证(暂住证、计生证、就业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证)的管理费与手续费用、砼施工缝的清理、凿毛、钢筋表面清理,砼的养护不少于七天(包括麻袋铺面)、墙、柱立面不得脱水及采取相应措施(塑料薄膜保护),以及个人调节税等。

2.每月____日按施工员认可工程量,交核算员复核结帐,待各有关部门审核后,下月____日前支付工作量的80%,余款20%到年底时(农历)再支付10%,剩余10%作为安全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交工验收后,各有关部门结帐付清尾款。

三、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办法乙方每月须编制一份有关劳务人工费发配方法,特别是年终劳务费用分配细则(须落实到个人)在每次结帐后付款前交甲方财务人员。

四、乙方须编制每月用料计划提前一个月报甲方有关人员审核后,共同制定供料计划合理安排材料进场时间。严格按施工有关部门制定的材料损耗表控制节超,并采取相应奖罚措施。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的月、季生产计划和劳动计划的编制,安排协调工作,保证该任务能连续、合理均衡的施工。

2.负责现场施工技术问题的指导和质量监督,及时用书面形式传达作业指导书、安全交底书、施工图纸等技术有关资料。

3.负责向乙方提供离开作业面40米内,水平或垂直距离的水电源(随机电箱或水龙头),并保障作业班组施工道路通畅和垂直运输设施要求。

4.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保障作业班组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齐全和机械设备安全的要求,并根据作业班组申请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设施。

5.应负责及时办理应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赔偿费用手续和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处罚手续。

6.负责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进度完成情况和综合管理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工作,并有权随时对乙方管理资料进行审查。

7.负责向乙方提供住宿及用膳设施的条件,并进行有偿管理与服务。每月房租费120元/间,水电费按每月50元/间计。

8.负责组织乙方参加四分公司党政工团组织的双文明竞赛等各项活动。

9.甲方有权勒令违法、违章经教育无效的乙方作业人员在24小时内离开本项目部。

10.甲方必须向乙方办理机具使用转交手续。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应严格信守合同、招标文件及询标记录中乙方承诺的各项管理目标(质量、安全、施工计划、综合管理等)。

2.负责作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技术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3.按照合同精神及时向甲方书面申报劳务结算书和各项考核报表。

4.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机械、机具、工具的保养、养护、维修工作,严格按甲方要求实行限额领料。

5.负责对进场施工的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三级教育和考核工作,并应将该工作的书面资料及时报送四分公司质量安全技术监督科。

6.乙方应委派代表人驻点现场,负责管理劳务作业人员,并协调和检查、考核各劳务作业班组的各项工作和完成情况并按时参加项目部的月计划会议和工作协调会议。

7.方必须正确及时办理务工作业人员的暂住证、计生证、就业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证、务工合同手续,并随时接受上级机关、地方政府部门、甲方的检查,且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迅速整改。

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乙方作业人员在本项目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和四分公司及项目部下达的各项管理规定。

9.乙方劳务作业班组应建立“二长六大员”管理机制,且在作业班组中从事该工种工作时间一年以上的技术骨干总人数达60%以上。

10.按要求配置个人劳动保护设施。

六、质量安全管理

1.适用的标准、规范为301—88、施工图、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义乌市监理程序、公司质保手册,安全管理执行国家安全操作规范且双方应执行公司质量安全奖罚条例。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并服从四级质量安全检查管理程序(自检、企业检、监理检、地方质检)

3.质量目标为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80分以上),且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90%以上,分项工程质量如达不到80分时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所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0%,甲方不得组织下道工序施工。

4.安全目标为杜绝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小于千分之一,如发生安全事故直接经济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5.标化管理目标为省级标化达标工地。

七、考核与奖罚使本工程达到安全、优质、快速、高效之目标,双方商定以下奖罚条款:1.工期奖罚:如乙方达到经双方确认的计划书工期要求不奖不罚,如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200元/天,如乙方责任滞后一天,甲方处罚乙方400元/天(提前或延误期应叠加计算奖罚金),如乙方责任未实现项目部协调会议精神之要求,甲方处罚乙方200元/次。

2.质量奖罚:如乙方责任工程质量未达到优良要求时(甲方自检90分以上),乙方决算单价下调30%(即决算单价0.7),如乙方责任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品要求时,乙方单价下调100%。

3.安全奖罚:如乙方责任发生轻伤事故,甲方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罚款,如乙方责任发生重伤事故,甲方对乙方处以10000元/人次的罚款;如乙方未发生重伤事故,甲方给予乙方5000元的奖励,如乙方轻伤事故小于千分之一,甲方给予乙方3000元的奖励。

4.标化管理奖罚:如乙方责任发生违反省级标化工地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罚款,如该工程工地被评为省级标化工地,甲方给予乙方1500元奖励。

5.技术进步奖励:如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甲方采纳实施后获得成果,甲方给予乙方200—1000元的奖励。

6.材料节超奖罚:甲方依据有关经济资料,视限额领料制度执行状况和效果,可结合有关具体事项给予乙方一定的奖罚。

7.综合治理奖罚:如乙方人员在本项目部工作期间发生违法违纪事件,甲方有权给予作业班组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重点是不得发生赌博、嫖娼、斗殴、行贿等)。

八、其它

1.决算审核程序:乙方申请→施工员审核工程量→质量员确认质量等级→项目核算员审核单价与工程量→材料员会签→项目副经理审批→项目经理批准(项目经理有权对有依据的量进行增减)。

2.招标文件、报价书、中标通知书及有关交底内容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限: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工程开工到工程交工后、结清帐款后失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五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鉴证方: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庭院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12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民法典》和《____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状况,双方在友善、友好的状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资料:

打井工程以形式交给乙方施工。

2、工程总造价(大写)

3、工程资料:

①甲方约定乙方打井深度暂定为米,根据钻水取样若取水样本达不到饮用水标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增加打井深度。

②暂定每米按500元标准计取打井费用。

③根据甲方确定的打井位置,如乙方遇到石砾性地层造成乙方钻头损毁的,由甲方承担钻头购置费用。

4、工程付款方式:签合同当天首付65%元,元。

5、工期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

7、工程结束后____日内结清余款。

8、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带给取水设备一套,其中深水井泵元,井房一套,金额元,计入工程合同总额计算。

甲方交自己位于市路工程过半中期款30%元,工程完工付余款5%一台,金额元,无塔供水装置一套,金额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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