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鱿鱼收购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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鱿鱼收购合同 篇1

甲方:(收购方)

鱿鱼收购合同(精选3篇)

乙方:(捕捞方)

(甲方)为了发展生产的需要,充分发挥渔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减少渔业经营风险,与广大渔业捕捞户签订本鱿鱼收购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号渔船捕捞在渔业捕捞期捕捞的全部鱿鱼都是收购标的。

二、数量:按照标的的实际到港数量进行计算,对实际到港数量双方同意委托巴曹渔港的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进行过磅,双方对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过磅的重量均不得再作异议,过磅的费用由双方均摊。

三、规格要求:每只鱿鱼平均重量不得少于_____克。

四、价格:保护价格为_____元/斤;市场价格上浮时,甲方优先随行就市收购。

五、交付方式:乙方捕获的水产品抵到巴曹渔港后,经分类和挑选后,将全部鱿鱼委托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进行过磅,并联系甲方,由甲方自行到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提取,到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后由由甲承担。

六、结算方式:每次乙方渔船靠岸后进行对上一次的货款结算,结算后3日内付清货款。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有效期限到期后,双方认为还要延续的,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八、违约责任:收购和捕捞双方除有按合同进行交易并支付货款等权利义务外,一方如有违约还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捕捞方在捕捞期间违约不向买受方提供合同所规定鱿鱼的或向其他买方提供鱿鱼的,应向买受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每次违约赔偿人民币_____万元的违约金;

2、收购方接到捕捞方鱿鱼交付的要求后1日内到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交接货物,否则捕捞方在权及时处理标的货物,捕捞方可向买受方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每次违约赔偿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苍南县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各执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于签订当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郑重承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及内容。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船老大签字:

鱿鱼收购合同 篇2

甲方: (收购方)

乙方: (捕捞方)

(甲方)为了发展生产的需要,充分发挥渔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减少渔业经营风险,与广大渔业捕捞户签订本鱿鱼收购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号渔船捕捞在渔业捕捞期捕捞的全部鱿鱼都是收购标的。

二、数量:按照标的的实际到港数量进行计算,对实际到港数量双方同意委托巴曹渔港的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进行过磅,双方对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过磅的重量均不得再作异议,过磅的费用由双方均摊。

三、规格要求:每只鱿鱼平均重量不得少于_____克。

四、价格:保护价格为_____元/斤;市场价格上浮时,甲方优先随行就市收购。

五、交付方式:乙方捕获的水产品抵到巴曹渔港后,经分类和挑选后,将全部鱿鱼委托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进行过磅,并联系甲方,由甲方自行到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提取,到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后由由甲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每次乙方渔船靠岸后进行对上一次的货款结算,结算后3日内付清货款。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有效期限到期后,双方认为还要延续的,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八、违约责任:

收购和捕捞双方除有按合同进行交易并支付货款等权利义务外,一方如有违约还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捕捞方在捕捞期间违约不向买受方提供合同所规定鱿鱼的或向其他买方提供鱿鱼的,应向买受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每次违约赔偿人民币_____万元的违约金;

2、收购方接到捕捞方鱿鱼交付的要求后1日内到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交接货物,否则捕捞方在权及时处理标的货物,捕捞方可向买受方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每次违约赔偿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4、每只鱿鱼平均重量不得少于____克,低于标准的收购方有权拒收,或按双方另行议定的价格收购;

5、在鱿鱼中掺杂其它物品或渔种的,按掺杂物品的金额的10倍扣除货款金额

6、收购方未按规定及时对货款进行结算或结算后未按规定支付货款的,每天违约金按应结算的货款金额的2%标准支付给捕捞方。

九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苍南县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各执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于签订当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甲、 乙双方郑重承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及内容。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号渔船

船老大签字:

鱿鱼收购合同 篇3

收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蜂产品原料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未做特别约定的有关指标,应参照下列标准:

□《蜂蜜》(GB18796-20__); □《蜂王浆》(GB/T9697-20__);

□《蜂花粉》(GH/T1014-1999);□《蜂胶》(SB/T-10096-1992)。

第三条 蜜蜂饲养及产品采集、包装、保存、运输的具体要求:

未做特别约定的,应符合下列标准:

□《蜜蜂饲养综合技术规范》(DB11/T 480-20__);

□《蜂蜜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1-20__);

□《蜂王浆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2-20__);

□《蜂花粉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3-20__);

□《蜂胶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4-20__)。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

第四条 交货、包装物及验收

交货地点: ;运费负担:

包装物提供方式:甲方提供包装物 □ / 乙方自备包装物 □

验收方式:理化及卫生指标由第三方□ / 甲方□ 进行检验;

第五条 定价及结算方式

收购价格为 □ 市场价 / □ 保护价 ,由双方每年协商确定 次。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的,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乙方必须优先向甲方供货。

□ 定金: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最高不得超过总价款20%)。

□ 预付款: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元。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或乙方迟延交货,应当按照每日迟延部分价款的 %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采取补足、更换、退货等措施,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 日内通知乙方,并给出书面检测报告,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4、乙方未按约定交付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或双倍返还定金。

5、

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及气候和蜜粉源植物异常造成严重减产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八条 合同解除条件: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 年 月

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收购方:(甲方签字或盖章): 供货方:(乙方签字或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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