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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同书(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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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同书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合同书(精选17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加盟总部)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加盟者)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_________________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_________________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_________________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_________________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

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申请设立公司的连锁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照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可可以经营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总部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的场所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总部商标、标志、样式、招

牌等。

第六条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加盟店。

2.在合同期内,加盟店不得有以下行为:_________________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公司店铺。

加盟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拓展甲方销售市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服务水平,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此合同书,条款如下:

第一条 权利与义务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建立加盟店,经销甲方产品,授权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加盟经营体系的统一性,甲方将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中出现的偏差、违规等予以纠正和限期改正。如有侵犯甲方权益,破坏加盟经营体系的行为,将令其停业整顿或终止其加盟资格。

2.如果国家政策和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甲方保留对经营方针、市场计划、运作规则、产品结构、产品价格等做相应调整的权利。

3.甲方重申建立加盟店的区域规划,即:

(1)县级市设加盟店_________个。

(2)一般地级市设A级加盟店_________个。

(3)省会城市设A级加盟店_________个。

(4)__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设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

4.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铺VI设计,供应产品及相应宣传资料。

5.为乙方提供统一的运作模式和业务管理流程,提供教育培训服务。

6.为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

2.按照_________的规定完成销售指标和区域市场发展计划,每月销售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在同一地区内,第一家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销售业绩没有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公司有权建立第二家店。

3.维护甲方形象,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业务报表,宣传资料。不得私自制作宣传资料,不得做超出甲方宣传内容的虚假宣传。

4.必须保证从公司统一进货,按公司统一价格销售产品。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收取销售代表的费用,不得以降价、赊货、回扣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市场秩序。

5.必须保证不在店铺销售甲方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

6.乙方必须有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和电脑、电话、传真机、宽带等通讯设施。

7.如乙方在本市变更营业地址,须提前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甲方按新建加盟店程序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如异地变更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8.所有甲方产品和甲方有关的企业标识,均属甲方拥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名称和甲方的任何企业标识、产品标识,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9.乙方有义务随时为销售代表在网上输入业绩报单。输入报单前,应将销售款汇入甲方账户以便及时确认报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汇款的,也必须在报单之后两日内将款汇入甲方账户,否则,报单不及时或汇款不及时以及报单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报单输入的同时,应填制_________,及时传真至公司业务部,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以便查对。每周日下午______之前输入系统的为本周报单,如超时,则顺延到下周报单。

11.乙方或其下属销售代表不具备报单输入条件,需要甲方协助输入的,每输入一份单,由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的服务费,该服务费的支付不得转嫁给销售代表或B级店。

12.乙方需积极热情地做好健康咨询服务和产品零售服务,建立消费会员档案,收集并向甲方提供康复见证病历。

第二条 加盟收益

1.乙方为会员服务按销售额6%提取服务费。

2.乙方负责为所属区域内B级专营店配货和输入报单。

3.乙方在店内对非会员直接零售产品,按零售额提取40%差价,剩余的60%零售额按6%给予店补。乙方零售额不计入业绩。

4.乙方服务费、非会员零售差价每周结算一次。

第三条 购货

1.乙方首次购货款_________元(首次进货按1:1.5配货,配发_________元周转货物),以保证开店初期有足够的产品展示及充足的备货周转。

2.首次购货时,另交资料费_________元,公司配发相关资料。

第四条 发货

1.乙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三日内发出货物。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发货,须提前向乙方声明。

2.货物发出后,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查询接货。

3.乙方发货额超过_________元以上,甲方免费托运至乙方指定地点,低于以上标准,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货

1.乙方在本地货站接货时,应立刻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造成损失,应即时与承运单位交涉,并与甲方联系。

2.乙方收货后应即时开箱验货,按装箱单查点数量;不即时开箱验货,事后再向甲方提出异议的,恕不受理。

第六条 换货

1.因运输问题造成产品外包装损坏或产品损失,乙方须在接到货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给予调换产品,逾期恕不受理。

2.乙方委托别人到甲方办理换货时,须签发委托书。

3.如消费者在加盟店所购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可告知甲方,经确认后换取同等价格的产品。

4.加盟店在经营过程中,如需进行品种调剂,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调换货手续。换回公司的产品外包装不能有任何破损或污染,保质期必须在12个月以上。因调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退货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根据乙方意愿允许退店退货。退货时要求包装无破损、无污染,并有12个月以上的保质期,不影响二次销售。因退店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退货时,首先结算公司按1:1.5配货部分,并按1.5:1的货款比例返款,资料款不退。

2.经营时间超过三个月以后,必须履行_________年的协议合同,中途不允许退店退货。

3._________年合同期满时退店不退货。

第八条 加盟资格终止

自愿终止

1.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因经营困难无法继续营业,可向甲方书面申请自愿终止加盟资格。

2.乙方经营期满二年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有意继续经营,有优先权与甲方重新办理手续,签署新的合作合同。

非自愿终止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其加盟资格:

加盟合同书 篇3

肯加盟合同书

甲方:肯加盟总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 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无锡市崇宁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附:品牌授权书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 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 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 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 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 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 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 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公司品牌的店铺。

3、 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4、 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 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 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 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 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

4、 前款加盟管理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 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 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 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 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 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 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 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 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

9、 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 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 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 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 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 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促销

1、 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 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 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 推荐进货渠道。

(2) 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 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 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 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 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 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 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 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加盟管理

1、 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付。

2、 加盟管理 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

第十五条:保证

1、 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

2、 以用此保证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补充保证。

3、 保证 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 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作其他任何处理。

5、 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充抵违约。

6、 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

第十六条:广告宣传分担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额。

第十七条:拖欠损失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加盟保证、广告宣传分担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 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 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九条:物品的保养和维修

1、 加盟店要切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点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 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 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条:账簿等的制作

1、 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 票据和表单。

(2) 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 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 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1项所列的账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相关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一条:盘点

1、 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准确把握经营情况,及时报告总部。

2、 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结果、盘点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 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五条:决算文本

1、 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 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所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式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所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须将通告同式递交总部。

3、 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的应得利益,则必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六条:专心营业义务

1、 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 除非得到总部的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

3、 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和营业时间从事经营。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 点以前,闭店时间为晚上 点以后。每天的营业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第二十七条:守密义务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 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于总部利益的情报。

3、 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 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 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八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报告义务

1、 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时,须及时报告总部。

2、 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3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须再支付加盟管理,本合同的保证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 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 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文件不真实。

(3) 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加盟管理和预付及其他债务。

(4) 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对象的债务。

(5) 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 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 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 受到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6) 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7) 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 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经营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 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 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的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 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其他违约行为。

4、 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 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别清算和清算。

(2) 总部损害了加盟店的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商的事业开展。

(3) 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 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7)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二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 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 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解约,并付清了加盟管理、广告宣传分担和其他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充抵由总部代负担的债务。

3、 有第三十一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三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 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 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 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四条:禁止竞争

1、 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1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 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五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 无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 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 加盟店在本合同终止后,须及时消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六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 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 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本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经营权归还加盟店。本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本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 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 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七条:名义责任

1、 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 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

第三十八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九条:保证

1、 加盟店为开业而从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 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他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损害赔偿

1、 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 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两倍的损失赔偿。

3、 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两倍的损失赔偿。

4、 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时,本条第2、3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保证月平均数计。

5、 在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下,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三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四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和保投保。

第四十五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院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六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七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乙方:   甲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  法人:

(盖章) (盖章)

加盟合同书 篇4

甲方: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 _ _ 开设装饰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天略装饰”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付____元加盟费汇入甲方账户。¥____元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含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天略装饰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装饰加盟店。

第三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天略装饰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天略装饰”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时间: 联系电话:

时间:

加盟合同书 篇5

美容院加盟合同书

甲方:上海顺美生物科技有限*司(总部)

乙方: (美容院)

根据《民法典》及共同推广健康美容高科技产品的共识,本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经销产品及期限

1、经销产品名称

———————————————————————————

———————————————————————————

———————————————————————————

2.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签署起有效,至 年 月 日止;若协议期内无违反协议的情况发生,且协议双方均无异议,则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授权经销商,需向本处消费顾客提供甲方产品的售前售后服务;

2.乙方应具有一定的仓储能力,以便与甲方公司配合,向顾客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详细的营运地址、电话、手机、传真、EMAIL等。

三.乙方销售奖励

1、基本月奖

甲方按乙方月销售额可支付;

(1)直接人员提成10%;

(2)店长提成20%;

2、月附加奖

乙方月完成销售额达¥5万元时,可附加提成0.5%;

乙方月完成销售额达¥10万元时,可附加提成10%;

3、年终奖

乙方年完成销售额¥100万元,可附加提成5%。

四 运作与结算

1 乙方可介绍客户到甲方公司以零售价登记取货,每月底汇总后,甲方于次月10日前将应得奖励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 乙方也可按零售价七折取货,直接获取销售差价利润。

五、运输与换货

1、甲方委托物流*司负责将产品运输到乙方城市所在地,运输费由甲方承担,到乙方仓库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2、货品发现有内包装的问题影响销售的,乙方可向甲方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市场支持

1、甲方设立克服部门对应经营商运作,并在网站公布乙方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2、甲方根据乙方的意愿和市场方案,支持举办相应的市场推广活动。

加盟合同书 篇6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为共同发展“x”火锅连锁餐饮事业,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乙方加盟甲方所建立的“x”火锅餐饮品牌。

二、加盟地点:

三、加盟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以缴款时间为准)

四、关于加盟相关费用的规定:

加盟费为9(详见下表)。

___城市加盟店

第一间 第二间 第三间 第六间 第七间

加盟费 0万元 3万元 6万元 9万元 9万元

1、加盟费按加盟所在城市划分:

2、合同履约押金为5万元,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

3、品牌使用费1000元/月,按年度支付。

4、一次性收取前期筹备费3万元。(指筹备人员工资,不含路费,吃,住)

5、付款方式:加盟费和合同履约押金在合同签定后,由乙方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据收款证明。

五、乙方应建立独立的经济组织(个体户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六、限制竞争

1、在乙方加盟店运作前或期间,甲方不得在其经营地点3公里范围内,授予第三方“x”火锅加盟(专属)权。

2、如乙方变更经营地点以及建筑物,应保证新地址与其它“x”火锅店的距离大于3公里,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七、禁业限制

加盟者在合同期及期满3年内,不得开其它与“x”火锅雷同模式的火锅店。

八、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x”火锅商标/logo中,如因商标问题引起的纠纷,甲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

2、质量控制行为:甲方为乙方提供配送物料:

(1)乙方必须使用甲方的自制秘方辣锅底料 公斤/ 公斤/元。

(2)

(3)甲方为乙方提供50道标准产品,50道标准产品为乙方必须上市的产品,对于20道备选产品,乙方可自行选择。 315—20天的实习机会,乙方员工到20元的食宿费。

4、,甲方免费提供10天,甲方所派技术及管理人员每人每天收取80元的劳务费。

5、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经营管理资料。

6、甲方为保证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可根据市场情况,对配送产品和产品结构做出相应调整。

7、甲方为乙方提供“x”火锅加盟店的规划设计及装修建议,设计费为50元/㎡。

九、乙方应遵守的加盟规则:

1、必须使用“x”火锅商标从事餐饮业。

3、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加盟地点,规模、数量、期限开展经营活动。

4、不得向第三人透露“x”火锅的锅底、配料汤料、菜谱以及相关经营管理资料。

5、积极支持甲方统一开展的营销活动。

6、定期向甲方汇报经营情况。

7、按甲方的统一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8、严格履行付款承诺,遵守信誉。

9、乙方依本协议只能经营一家加盟店,如需开办二家或多家加盟店时,尚需另行签订加盟合同、支付加盟费用。

10、乙方将所需各种本合同中所约定的锅底配料、_15_____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将相应货款打入甲方帐户后并告知甲方以便及时核对。 11、接受甲方的监督。

12

13

1、乙方必须接受本合同中第八条第2

2同意。

3

(1)产品价格分类为:4元、6元、8元、12元、15元。乙方经营产品中不得有该价格分类以外的价格出现,更不得有高于15元的产品单价出现。(此项规定不包括锅底和酒水)

(2)各价位的产品数量要求:

产品价格

4元 6元 8元 12元 15元

数量要求 不低于10种 不低于12种 不低于12种 不高于20种 不高于10种

(3)乙方经营的总产品数量(不含酒水饮料)不得高于65道。

(5)乙方锅底的销售单价不得高于4元,自助饮料的价格不得高于3元,果盘免费。否则,须书面申请甲方,得到批准后才可调整价格。

4、对于甲方为保证品牌竞争力,而对配送产品以及产品结构进行的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5、乙方承诺,如果有充足的理由,需要改变以上约定的内容,会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甲方。甲方会根据实情,适时调整以上约定。但在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同意调整之前,乙方不会自行改变。

6、乙方在经营范围中所有的宣传资料上必须打印甲方的加盟电话.

7、如乙方发生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乙方5000元/次的处罚,违反三次以上,甲方可终止加盟合同,且合同履约押金不予退还。

十一、甲方有权每年派神秘顾客检查乙方经营情况21000元的签单权。十二、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万元违约金。

十四、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其透露给第三人,否则,向甲方承担给付

十五、解除,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加盟店的名义进行经20万元的赔偿金。

十六、争议

1、甲乙双方加盟合同的签约地必须在广州总部,任何直接或间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2、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仲裁机构仲裁。

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方盖章双方代表签字,乙方按照合同要求

交纳加盟费和合同履约押金后,加盟合同生效。

签约双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 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加盟合同书 篇7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星级招商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产品。

二、经营期从2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2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招商加盟店中只能所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修设计,及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____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8 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配货押金的 %、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招商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配货押金按年销售返款达 以上可退 元的标准,直至各级招商加盟店押金退完为止。

5.如属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招商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给乙方奖金人民币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费用。

七、违约及其责任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 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

加盟合同书 篇8

甲方(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甲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________________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加盟商。

第2条 合作原则:________________友好平等、精诚合作、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第3条 目标:________________依托重庆市______公司的先进管理模式和成熟的服务经验,整合行业资源,共同打造一个规范化家政品牌公司。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4条 甲方的权利

1、拥有重庆市______公司品牌的所有权。

2、拥有对乙方使用品牌商标的监督权。

3、收取品牌加盟费。

4、不承担乙方产生的任何投诉或赔偿。

第5条 甲方的义务

1、授权加盟合作成员统一使用甲方冠名,挂牌名称:________________重庆市______公司加盟店。

2、甲方可以协助加盟合作成员进行服务人员培训。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办公软件支持,并指导培训相关人员使用。

4、甲方提供来自当地家庭服务网络中心的订单,帮助乙方提高业务水平和市场拓展能力。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权利

1、使用甲方冠名的加盟店招牌。

2、获得甲方提供的管理咨询与服务人员培训。

3、获得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4、获得甲方提供的来自当地家庭服务网络中心的订单。

第7条 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合法经营,风险自担。

2、自觉维护甲方品牌形象,不滥用并有义务及时制止和报告他人滥用及盗用甲方品牌的侵权行为。

3、乙方不得同任何与甲方现有业务范围内构成直接、间接或潜在的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组织或个人进行相同或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

4、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名义进行经营,否则视为侵权。

5、乙方自行处理产生的任何投诉、赔偿、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章 经营约定

第8条 授权许可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内容、期限、经营区域及独占性。

1、内容:________________拥有甲方授权加盟合作成员统一冠名。

2、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到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终止,时间为一年。

3、经营区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市 ________区(县) 街道(乡镇) ,该店面现在的经营内容:________________ 。

第9条 加盟费用

1、经双方友好协商,加盟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由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甲方。

2、品牌管理费_________元/月。

3、乙方企业建设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章 不正当竞争的禁止

第10条 双方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不贿赂对方工作人员,不窃取、不泄露对方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六章 违约与责任

第11条 甲乙双方必须恪守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守约方可立即发出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如违约方在收到通知后限期内不予纠正,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12条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内容执行时,不视作违约。

第13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规范修订等。

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14条 合同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变更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1、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合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

3、合同期限内甲方或乙方发生合并、分立、资产或业务转移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本合同继承权利义务者可继续履行合同。

第15条 合同解除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加盟合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的。

第16条 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均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章 其他约定

第17条 甲、乙方双方保证自身所经营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甲、乙方双方因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等的行为给对方或其他加盟合作成员及代理带来任何损害,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18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19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第20条 本合同中区域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1条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加盟合同书 篇9

合同编号:

甲方(许可人):

乙方(被许可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加入甲方的“连锁教育组织”,在甲方授权下,开展职业培训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授权加盟的涵义

1、连锁教育组织是甲方投资建设和管理的职业教育培训服务组织。该组织及其成员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均由甲方制定。、“连锁教育组织”的商号、注册商标均为甲方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使用。

2、本协议所指授权加盟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本协议规定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作为“连锁教育组织”的加盟成员,在 省市/区,统一使用“教育机构”(以下称教育机构)的商号及甲方之注册商标,开展职业培训与服务活动。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教育机构按“连锁教育组织”确立的统一规范和模式进行管理,享受甲方提供的专业服务,接受甲方指导、监督和管理。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城市建立一家教育培训中心,乙方根据需要并报总部备案后可在该城市设立教育机构的连锁分部或培训点,甲方不再另外收取授权金,同时,甲方将制作和发放统一的授权牌,并由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乙方如需在其它城市或城镇开设教育机构,须与甲方另签协议,获得新的授权;同等申请条件下,乙方享有获得授权的优先权。

二、合作的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共同发展”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培训与服务模式,本着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培训服务的宗旨,提高连锁教育组织以及教育机构的社会地位和信誉,促进培训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三、费用

1. 加盟费

授权乙方加盟“连锁教育组织”,准许乙方在指定城市或城镇开设“教育机构”。一次性交纳,签约即付。

2.品牌使用费

××品牌(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运营规范、商业技巧、管理模式)的使用许可费、维护费,按年收醛

3、管理费

按年度向加盟方收取管理费用,作为该年度总部对加盟方提供教学管理、广告宣传等

开支的补贴。

4、证书费

由加盟方将实际考试合格的学员人数上报总部,核实无误后为其办理证书,证书认证及工本费实收。

5. 收费办法

1) 加盟费的支付:签约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给甲方。乙方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后,本协议书开始生效。

2) 品牌使用费的支付:乙方每年须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给甲方;当年12月15日前交纳第二年(这里的年度指自然年度)的品牌使用费,甲方收到乙方的品牌使用费后将换发新年度的授权牌和授权证书。第一年度(即签约当年)的品牌使用费按签约月份至当年年底的月数折算,签约当日即付。

3)管理费的支付:根据加盟方的实际经营总额,按比例合作双方进行分成,总部收取本项费用的10%作为管理费或按实际招生人数计算,每人_____元。

4)证书费的支付:证书认证及工本费,由加盟方在办证前向总部付清,此费用加盟方可另行向学员收醛

4. 如果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而被甲方终止授权,或乙方提出终止授权,或乙方自动退出连锁教育组织时(乙方教育机构与甲方六个月以上没有实际的业务联系),则乙方所交纳的授权金和品牌使用费不予退还。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 甲方对、“连锁组织”等商号、注册商标及其制定的运营规范和管理制度享有法定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单位均不得侵犯。

2) 甲方对加盟单位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运行。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加盟中心的财务数据及甲方要求的其它信息。

4) 甲方有权按规定向乙方收取加盟费、品牌使用费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5) 当甲方的商号、注册商标、运营规范、管理制度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救济的协助。

6)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和教育机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详见《连锁教育组织管理条例》,该条例由甲方负责解释,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并应及时通知乙方。)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连锁体系的正常运作,损害甲方的声誉或对加盟中心经营不善,不能达到甲方的考核标准,甲方有权收回授权,终止合作,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连锁教育组织章程》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及其它规定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2、甲方的义务

1) 全面负责连锁教育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企业形象建设,为教育机构提供培训支持,向教育机构提供不断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经营技巧,对教育机构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有效的指导、支持和管理。

2) 提供注册商标、商号,指导乙方做好开业筹备工作。

3) 向教育机构提供标准、规范的教案、教学大纲,组织师资培训和运营管理培训。

4) 通过全国性媒体统一进行广告宣传,统一组织各种形式的市场促销和公关活动。

5) 以不断完善和先进的通讯手段为乙方提供信息服务。

6) 向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7) 直接授权或协助乙方申请成为专项授权培训中心。

8) 供应教材给乙方,指导乙方设置培训课程。

9) 组织年会或经验交流会、研讨会,促进各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沟通、交流。

3、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有权按协议规定获得甲方注册商标、商号以及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2)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市畅宣传广告上的支持。

3)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服务和经营指导。

4) 乙方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但在甲方未作统一调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5)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各项培训、服务及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活动。

4、乙方的义务

1) 独立完成教育机构开业所需的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提供协助和指导。

2) 遵守甲方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3) 负责办学所需的设备、场地、人员、师资、资金等,实行自主办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 负责承担办学活动中发生的全部税金并负责向当地税务部门交纳。

5) 维护连锁教育组织的名誉及统一形象,保护甲方所有的商号、注册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须及时通知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追究。

6) 妥善保管与甲方特许业务相关的一切资料,不得将甲方的商号、注册商标及其经营管理规范,用于与甲方特许经营业务无关的其它任何场所、行业、活动或提供给第三方。

7) 向甲方支付加盟费和品牌使用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如:管理费、教材资料费、证书工本费)。

8) 保证培训质量,及时处理学员和客户投诉。

9) 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财务数据及其它市场信息,协助甲方完成各项市场调研工作。

10) 合作期限内,加盟方不得与其他办学机构再签订类似或专业相近的协议、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逾期未付品牌使用费或其他相关费用,每迟延一日均须向甲方交纳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若给对方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约时,还须赔偿甲方品牌、信誉等无形资产的损失。

六、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 年 月 日正式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2、合作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续签协议确定。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项或需要调整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调整。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 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 双方中任何一方的主体消亡;

3) 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 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有权依照民法典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

5) 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3、在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法律规定清理债权债务。

4、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丧失实际经营能力时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所欠甲方的债务。

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再拥有甲方注册商标、商号以及教育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应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九、其它

1、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按规定交纳授权金后生效。

3、下列附件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连锁教育组织章程》 《连锁教育组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加盟合同书 篇10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同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乙方(加盟)甲方:加盟 方案如下:

一.加盟方式一: 一次性付________年加盟费(甲方赠送乙方价值贰万元的基本硬件设备和1000 张光盘)。

二.加盟方式二:________年付加盟费,每年只增加5000元。(甲方一次性赠送乙方价值伍仟元刻录设备和1000 张光盘)

三.加盟方式一的收费标准:县及县级市:36000元________年;市:60000元________年;省会及____市:90000元________年

四.加盟方式二的收费标准:县及县级市:17000元年;市:25000元年;省会及____市:35000元年

五.乙方加盟店的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六.加盟的性质:乙方独立出售光盘,自负赢利.使用a;e注册商标.

七:以下是双方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0

1. 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________年的加盟费或者按年付给甲方加盟费。 0

2. 续交的时间:必须在第______20__年底或者第______20__年底的最后一个月内交清下________年的加盟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加盟权。

0

3. 加盟店出售的光盘(注:每个月甲方提供的舞曲版本)价格和甲方价格一致(在甲方允许情况下,可以按照当地消费水平适当调整)。

0

4.乙方每个月提供一份营业期间的记录表:(指顾客喜欢舞曲的类型热门的卖点舞曲详细表).

0

5.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光盘里的内容不能做改动否则责任或造成营业的不良与甲方无关.

0

6.乙方门头和室内装潢甲方统一设计后,按要求自行装修。

0

7.因a;e和小孩的商标以受法律保护并注册,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它用,后果由乙方自负法律责任.

0

8.乙方禁止出售其他品牌及自制的舞曲光盘。

0

9.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商标或利用甲方资源以任何形式另设加盟店或从事甲方不允许的经营活动,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立即收回加盟权。

10.乙方必须在本协议上标明详细的加盟地址,乙方加盟后如没有按照协议上所标明的地址开设加盟店,并且未经甲方同意,甲方则有权自动解除本合同。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0

1.甲方每月给乙方所需的舞曲光盘.吗(若不能定期提供承担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0

2.甲方维护乙方在本市内利益,在本市内不加盟第二家以命名的音乐工作室(录音棚除外)

0

3.甲方保持给乙方在音频或视频技术上的顾问.

0

4.每月甲方按最早制作成品舞曲提供给乙方的舞曲版本指在市面上没有发行的版本.是否收费多少钱(每月最早应有个时间在多少号以前提供)

0

5.在办理注册营业执照期间,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统一门头和室内的装潢效果图。

0

6.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光盘以加盟最底价格给乙方。

0

7. 甲方赠送乙方价值贰万元的店内基本硬件设备和1000 张光盘(仅限于加盟方式

一)。

0

8.甲方一次性赠送乙方价值伍仟元刻录设备和1000 张光盘(仅限于加盟方式

二)。

0

9.甲方保证与乙方做到音乐和价格的同步管理.

10.如果在乙方的经营区内出现第二家()命名的音乐工作室责任由甲方负责。

1

1.甲方提供流行歌曲数据和歌本一个(甲方现在所使用的一致)

1

2.合同有效日起三个月内乙方没有正式的门头,甲方将自动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以上协议如有一条违约,处罚金定于二万元,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加盟权。(没有甲方的违约责任)

以上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产生法律效力,双方

在签定协议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如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一般双方有争议时,应向加盟店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加盟合同书 篇11

加盟合同书

甲方:     加盟总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无锡市崇宁路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附:品牌授权书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公司品牌的店铺。

3、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4、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

4、前款加盟管理金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 推荐进货渠道。

(2) 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 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 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 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加盟管理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付。

2、加盟管理金      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五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金。

2、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      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六条: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十七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金、加盟保证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九条:物品的保养和维修

1、加盟店要切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点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条: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 票据和表单。

(2) 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1项所列的账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相关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一条: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准确把握经营情况,及时报告总部。

2、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结果、盘点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五条: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所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式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所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须将通告同式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的应得利益,则必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六条: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的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和营业时间从事经营。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    点以前,闭店时间为晚上    点以后。每天的营业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第二十七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于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八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时,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3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须再支付加盟管理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 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文件不真实。

(3) 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加盟管理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4) 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对象的债务。

(5) 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 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 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 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6) 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7) 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 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经营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 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的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 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其他违约行为。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 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别清算和清算。

(2) 总部损害了加盟店的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商的事业开展。

(3) 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 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7)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二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解约,并付清了加盟管理金、广告宣传分担金和其他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由总部代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一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三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四条: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1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五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无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止后,须及时消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六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本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经营权归还加盟店。本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本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七条: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三十八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九条: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他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时,本条第2、3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保证金的月平均数计。

5、在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下,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三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四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和保金投保。

第四十五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院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六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七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乙方:总部                 甲方:加盟者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                        法人:

(盖章)                       (盖章)

日期:20__年6月1日             日期:20__年6月1日

加盟合同书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加盟                     公司                  达成以下协议:

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优先续约。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章 产品销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甲方已从权利人处取得合法授权,被许可销售的产品。

第二条: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乙方收到产品的7天内,由甲方负责调换。

第三条:甲方负责将产品发送到乙方指定城市,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每次订货后需先将全部货款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的1个工作日内将商品发出。如遇特殊情况,需由双方协商。

第二章 保 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内,双方同意对所知晓的对方的信息严格保密,这些信息包括货物信息、支付方式、技术信息、客户信息、货源信息、员工信息、技术信息以及经营信息等。

第三章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结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四章转让、修改、解除与终止

第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承诺不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条:如果因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根据双方办事处机构或雇员的某项行为而被解释无效。

第四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产权转移、公司重组等因素发生的重大变化,都不够成为本协议终止的原因。

第五条:本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终止:

1、甲方或乙方因被撤销、解散、宣布破产及其它原因等丧失法人资格;

2、双方协议终止;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4、其它原因。

第五章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六章其他

第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并加盖印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二条:本合同终止后,合同项下的未清的债务须继续履行,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

第三条: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四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擅自转让给第三方;同时,本合作协议为双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具体内容泄漏给第三方;否则,对方有权要求泄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合同双方均具约束力。

第六条:乙方甲方每月向甲方提供预期销售量,以便甲方及时备货。但由于网络营销的特殊性,此条不作为双方发生纠纷时的依据。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两份。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年月 日签订。

注:乙方必须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区域店铺、网上商城、网上店铺均可),合作对象公司和个人(必须年满18岁)。在签定合同三日内,我们公司会发给乙方批发价格目录。

甲方:

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联系人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名:

乙方:

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加盟合同书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开发_________________连锁餐饮,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乙方加盟甲方所建立的_________________连锁餐饮。

二、加盟地点:_______________

三、加盟费:_________元;品牌押金_________元。付款方式: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一次性付清

四、加盟期限:______ 年____ 月 ____日至_______ 年 ____月____ 日(以缴款时间为准)期限为____年到期,期满后另行签订加盟合同。

五、乙方应建立独立的,相应经济组织(个体户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

六、甲方责任:

1、提供_________注册商标。

2、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负责培训主要技术人员。

5、提供店面整体规划设计及装修建议。

6、提供经营资料。

7、甲方派出一名技术人员负责培训(培训期1—2周),工资、路费、生活费由乙方负责。经营情况。

9、按总店的统一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七、乙方应遵守的加盟规则

1、必须使用________________商标,从事餐饮业。

2、为保证质量,乙方必须使用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外购的部分__________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经营所需的所有______________配制必须由甲方培训出的人员进行配制。

5、乙方应执行甲方统一制定的价格标准。若因地区原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加盟地点,规模、数量、期限开展经营活动。

7、不得向他人出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积极支持甲方统一开展的营销活动。

9、严格履行付款承诺,遵守信誉。

10、乙方依本协议只能经营一家加盟店,如需开办二家或多家加盟店时,尚需另行签订加盟合同、支付加盟费用。

11、乙方将所需各种本合同中所约定的配料、主料的数量提前_______ 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将相应货款打入甲方帐户后并告知甲方以便及时核对。

12、接受甲方的监督。

八、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支付各项应付款项;未经甲方加盟许可擅自开设____________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乙方的加盟押金不予退还。

九、 符合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加盟店的名义进行经营,也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原料经营,否则,向甲方承担给付三倍加盟费的违约金。

十、 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同类的餐饮经营业务或项目,否则,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应将全部品牌相关物料退回甲方,如有流失,甲方发现有经营者使用该品牌相关物料,乙方承担侵犯甲方专利权的责任。议解决地为______________市。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甲方盖章双方代表签字,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纳加盟费及押金后,加盟合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负责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加盟合同书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拓展甲方产品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_______油气”品牌形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有偿、互利的原则,就特许经营加盟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特许经营加油站,编号为“_____市_____特许_____油站”。

第二条 乙方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按国家有关法规要求交纳税费和承担民事责任。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得依据此合同,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行使权力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为维护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健康发展,乙方必须在加油站特许经营“五统一”,即统一标识名称、统一配送油品、统一油品质量、统一油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的原则下,按照《_____加油站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经营及安全管理。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加盟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 甲方权利

1.有权向乙方收取加盟金、信誉保证金,以及使用商标、名称、经营技术资产等的特许金。

2.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安全预案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以保证特许经营体系的规范发展,

3.乙方如发生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第六条 甲方义务

1.确认乙方为_______特许经营零售点。

2.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成品油,并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保证乙方稳定的货源供给。

3.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成品油信息,包括价格政策、经营思路及相关政策信息。

4.向乙方供应油品价格,不高于当地其他具有成品油批发资格的成品油批发单位的供货价格。

5.向乙方提供完整的_______加油站形象识别系统和加油站经营管理规范,并负责必要的人员培训工作。

6.向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和促销支持,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购油手续。

7.审核乙方制定的加油站安全预案。

第七条 乙方权利

1.享受甲方对特许经营加油站的优惠政策。

2.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促销活动。

4.获得甲方提供的培训和经营指导。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遵守_______特许经营加油站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自觉维护特许经营加油站的名誉及统一形象。

2.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加盟金、信誉保证金和特许金。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定期如实上报各种经营报表。

4.除甲方提供的成品油外,不销售第三方资源。

5.在经营活动中不在油品中掺杂使假,缺斤短两,不实施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6.除非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再就本合同所指的加油站与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如果必须采取其他形式的合作,应首先考虑与甲方合作。

7.按照甲方提供的形象识别系统进行加油站包装、改造和编号。

8.将甲方资源在当地进行宣传。

9.按甲方《加油站管理规范》安全管理方面规定制定加油站安全预案并报甲方当地销售分公司备案。

10.保守特许者的商业机密。

11.不得损害甲方和甲方其他特许经营加油站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特许经营加油站的业务。

第九条 经营指导及培训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为使乙方能持续经营,甲方须向乙方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乙方在开业前必须派遣经营者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获得经营特许经营加油站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乙方开业前后_______天,作为特许经营加油站营运入轨期,甲方须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4.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培训计划定期接受培训,并承担此类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5.乙方必须参加一年_______次的特许经营工作会和临时经营工作会议。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地点及参加人员。

6.甲方不定期向乙方派遣人员进行指导,甲方派遣人员有权检查乙方的全部经营管理情况,有权检查乙方的进、销、存原始票据和报表等相关资料。并根据现场情况,就地培训乙方经营者和员工。

第十条 加油站统一形象及安全改造相关事项

1.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乙方应协助甲方按照甲方形象识别系统规定完成特许经营加油站统一形象及安全改造工作。

2.甲方负责组织加油站的包装和改造工作;乙方为甲方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工作提供方便,并承担费用。

3.加油站的包装和改造工作完成后,乙方应积极维护加油站形象。如果根据经营情况需对加油站进行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组织设计和施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宣传与促销

1.甲方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特许经营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要单独或与其他特许经营加油站进行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销售价格的设定

1.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零售价格体系。

2.乙方应执行甲方下达的零售价格。当价格背离市场情况时,乙方应积极建议甲方更新价格,甲方应快速响应,尽快调整。

3.乙方不得擅自调整价格,不得以价格不合理为由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费用及货款支付方式

1.本着先款后货的原则,乙方与甲方在指定的批发单位进行货款结算。

2.加盟金

作为乙方取得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的费用,乙方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元。主要用于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指导和培训费用。加盟金一经交付,不再退还。

3.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乙方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甲方预交_____元的保证金。

(2)甲方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乙方拖欠的债务。乙方在接到甲方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甲方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甲方债务外,乙方不得对保证金做其他任何处理。

(5)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方式为:甲方没收乙方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乙方撤除所有与甲方有关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三个月后,甲方归还乙方剩余_____%的保证金。

4.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甲方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指导的价格,乙方须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按上年合同执行期间营业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上年特许金。

第十四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确保乙方维护甲方形象,乙方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甲方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乙方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加油站经营管理、加油站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乙方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五条 站内物品的维护

1.乙方要确实保养好加油站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甲方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加油站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甲方相关警告后的5日之内仍不见改善,甲方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同意,在甲方认为有必要时,甲方人员可随时进入加油站及附属设施内,检查站容站貌及设备保养状况。

第十六条 营业项目及时间管理

1.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事其他营业。

3.乙方须严守甲方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营业时间为_______。每日营业时间应在_______小时以上_______小时以内。

第十七条 保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

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

3.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甲方和乙方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管理手册和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出借给乙方,乙方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甲方。

第十八条 乙方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甲方。并就维护整个特许体系事宜与甲方进行协商。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根据损失程度支付赔偿金。

2.乙方如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赔偿金。

(1)乙方通过其他渠道购进销售油品,克扣顾客,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用户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甲方声誉。

(2)由于乙方服务质量、管理出现问题,发生被舆论曝光批评或情节恶劣被消费者多次投诉等情况。

(3)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约定费用。

(4)不接受甲方依据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等。

(5)未按规定进行整改或整改未达标。

3.除本合同特别约定之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将重要资产或经营权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改变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不遵守合同、违反_______特许经营加油站经营管理规范。

2.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经营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3.合同到期后,甲方不同意续签合同或乙方不申请续签合同,本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4.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必须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名称、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混淆的任何商标、名称、标志),并在20日内拆除授权使用的外形包装、标识等,如乙方不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甲方将会同执法部门强行拆除。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特别约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对加油站安全运行承担完全责任,并应严格按照甲方《加油站管理规范》制定安全预案并付诸实施。

第二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执有___份,乙方执有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合同书 篇15

甲方:         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   童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   特许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   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   连锁加盟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   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   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人、合资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联营企业,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

第三条 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               "和"   .   "注册商标,乙方以   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   系列产品。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费,仅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全额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2、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和首期进货款(10000元)共计15000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 _区域内开设   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 。

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   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   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   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 追加建店  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   加盟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以该新加盟店或专柜为对象的   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 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加盟合同签定后,乙方预付1万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5000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1.5万元一并汇入甲方帐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2、首期进货超过1万元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4、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帐,每月对帐一次。

5、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退换货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或积压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货款换购新货。退换货只限于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30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到货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额的80%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4、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

5、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第十条 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达到规定进货额后将获得年终返利奖励:(均不含首批进货额)

累计进货额达到50000元获得年终2%的返利奖励;

累计进货额达到100000元获得年终4%的返利奖励。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在乙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视察乙方的设施与经营情况的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加盟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供货支持,并在开店设计、货品定位、进货选择、新款推进、推广促销以及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乙方有效的建议和实际的支持。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以"                   和   .   "品牌标识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门头的标准样式进行店面装修和陈设。

2、乙方必须完全销售甲方供货商品,如需销售其他补充商品,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

3、乙方欲作有关"   "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并使用获甲方同意的资料。

4、乙方有权享受优先供货的权利。

第十三条 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              和   .   "或与"              和   .   "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或与甲方有关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除应按规定承担违反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来自第三方的索赔)。

3、所有带有"               和   .   "商标、徽记的商品及物品均需从甲方进货,在加盟店使用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承认。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   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5、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   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该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仿冒,滥用   商标。

2) 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

3) 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   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   "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5、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经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后,按本条第4项的要求已经停止使用和拆除所有带有"   (keaido)"和"   .   "标识的物品后,乙方可要求将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全额转为货款或在本合同原定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6、如因乙方有本条第3项所列行为而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产品,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含甲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同,并适用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3、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给予乙方之所有优惠即时取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   连锁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店面装饰、宣传品等、否则视同违约及侵权。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附则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      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时间:                                                 时间:

加盟合同书 篇1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特许授权: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镇)开设数字电影项目连锁店,专门经营甲方统一提供的数字电影项目。

(2)甲方将其所有的数字电影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数字电影放映点的经营活动。

(3)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2、加盟费用: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以现金或汇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加盟费用_________元;一套设备购置费_________元;乙方加盟的第一年,为支持乙方的运营,甲方特许乙方可以先期只支付设备费,加盟费用延至当年的年末支付;从第二年起,乙方应付给甲方的加盟费,合同续签之日一次性交付给甲方;凡甲方提供设备及影片的放映点,由乙方经营,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加盟费,但乙方保证该放映点每月票房收入不低于_________元,甲乙双方按三七分账,甲方得票房的70%,乙方得票房的30%,由当地代理机构负责每月结算一次。

3、经营方式:

(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数字电影连锁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数字电影特许经营权的前提。

(2)连锁店内的投影机、幕布等专业相关器材,乙方须从甲方或甲方在当地的代理方处购置。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连锁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并许可其经营的数字电影项目,和后续的音像连锁、市场调查等项目;不能经营其它任何形式的非甲方许可业务或产品。

(5)乙方在经营连锁店时,由乙方提议的电影票价及增减幅度,必须经甲方认可。

4、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A、甲方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运行情况对乙方播放的电影类型进行适当的调配;

B、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营业状况、财务情况、电影放映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C、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的违约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D、乙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或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义务:

A、负责数字电影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技术、片源等,并负责依约向乙方提供上述产品及售后服务;

B、提供乙方成立连锁店时所需由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C、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向乙方提供经营数字电影项目的专业技术培训,包括运营管理、店务管理、陈列推广、设备操作等;

D、负责向乙方提供店面形象设计;

E、负责制定和修改连锁店的经营手册、经营守则;

5、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订购许可其经营的设备,并在合同约定之地点经营业务;

B、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C、负责连锁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经营;

D、由于甲方原因(非不可抗力)造成影片不能及时传送而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行为进行投诉,并获得相应赔偿;

E、有权到甲方网站上了解,查询影视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

F、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活动。

(2)乙方义务

A、及时向甲方交付加盟费;

B、按数字电影统一形象的要求,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装修连锁店,并负责装修费用;按技术要求购买统一的设备及其辅助材料;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更换耗材;(有关要求详见《产品服务手册》);

C、确保连锁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连锁店经营业务的合法开展;

D、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划及指导,其中包括节目引进计划、排片计划、广告宣传计划、组织放映计划、广告招商计划;

E、数字影院的片源由甲方免费提供。影院的户内外广告、贴片广告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参与经营,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其广告收益,具体分成办法另议。

F、在连锁店内只能经营甲方规定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其它任何项目和产品;

G、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统一看电影促销活动及其它活动,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经营的相关数据;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_________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H、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数字电影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数字电影项目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I、甲方对数字电影连锁店的商标、商号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做任何处置;

J、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K、认真如实填写甲方颁发的各种表格;

L、不得再参加与甲方类似的其它放映组织(经甲方同意除外);

M、凡甲方投入设备的放映点,乙方将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当地代理商的指导下进行经营。在经营中必须保证设备的完好,一旦出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告知甲方在当地的代理商进行即时处理。

6、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所规定的费用等。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当地区的代理机构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交而未交总额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回货款;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一个工作日内后,应依约向乙方传送电影。否则,按上述条款同等执行;

(3)样板放映点不能履约的将收回设备,设备损坏的,乙方将按设备原价2倍予以赔偿。

7、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12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电话、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24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加盟合同书 篇17

工艺品加盟合同书范本

加盟(独家)经销合同

合同签署地:福建省莆田市

合同编号:

甲方:莆田*万福兴工艺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县(市)莆田*万福兴工艺有限公司持有的万福兴工艺商标独家使用权。相关系列产品加盟(独家)授权经销商。

公司在该县(市)不再发展第二家加盟(独家)经销商。 

2、20__年度合同标的_____万元;以后年度的标准双方届时视情况协商而定。

2-1 经销商首批进货金额----------万元;

2-2 经销商全年进货金额----------万元;

2-3 完成销售量及年终返利。

3、合同履约押金及独家特约经销权益金(加盟费)。

3-1 合同履约押金: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十日内,须支付人民币100000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的押金。由于乙方的违约而导致其合同履约押金被甲方扣罚至不足100000元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将合同履约押金补足至100000元整,否则视同乙方放弃该地区加盟(独家)经销商的权利。本合同解除后,甲方于合同解除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押金退还乙方。

3-2加盟(独家)经销权益金指加盟费:此项针对地区加盟(独家)商而制定。即:乙方作为甲方在某地区的加盟(独家)特约经销商时,除须符合一般经销商的一切条件外,另需交纳人民币200000元作为独家特约经销权益金(指加盟费)。独家特约经销权益金(指加盟费)不退。

一个销售年度结束后,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综合考核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授予其该地区的独家经销权;乙方亦有决定是否继续作为甲方该地区独家经销商的权利。

如果乙方不再作为甲方在该地区的独家特约经销商或甲方解除此项权利,则甲方在合同终止或改之日起四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的合同履约的押金。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合同供货价格: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价格为标准。

4-2供货合同:首次进货,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一份试销合同,具体执行中,以该试销合同的条款为准。(乙方不要试销期,就不需要另行签定试销合同)。凭订货单发货即可。

4-3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期限内全款汇到甲方账户,款到发货。

4-4供货期限

4-4-1首批进货: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计划量所需金额将首批进货款全额汇到甲方账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组织发货。 4-4-2以后进货,经销商应提前七日填写书面需货申请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将货款全额汇到甲方账户,甲方在确认款到后7个工作日内发货。

4-4-3属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4-5 交货地点及运费

4-5-1合同交货地。

4-5-2到达合同交货地的运费由甲方负担(指到达该合同交货地城市前的费用),从甲方运到达乙方城市的运费由乙方负担。

4-6包装标准:按一般包装标准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4-7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

5、相关管理办法

5-1价格管理

5-1-1_____系列产品执行全国统一最低零售价格,乙方的销售价须按照甲方制定的统一价格严格执行。

5-1-2凡发生违价时,乙方同意按以上标准按受处罚:

A、凭违价发货票,每发生一次违价金额-----------万元以内的含(-----------万元),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合同覆约押金的50%作为违约金;

B、违价金额超过-----------万元的,甲方有权全额扣罚乙方的合同履约金,直至取消乙方的独家特约经销商资格;

C、乙方在一个销售年度内有二次以上的违价行为或单次违价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年终返利,直至取消乙方的独家特约经销商资格;

D、乙方的违价销售量,不计入其全年销售总量。

5-1-3甲方统一进行的价格调整或经甲方同意的价格调整行为除外。

5-2广告促销管理

5-2-1合同项下的广告统一投入计划。

5-2-2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必备资料,除按乙方购货数量比例配赠外,乙方还可以根据当地市场需求以成本价格向甲方订购。

5-2-3乙方组织的广告中促销推广活动,其形式及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的权利

6-1-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监督、调查权。

6-1-2对违反本合同的不良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6-2甲方的义务

6-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同权益的义务。6-2-2有对乙方提供全面服务支持的义务。有义务帮助,协调解决乙方的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6-2-3 有对乙方首次进货时提供业务培训或提供培训资料的义务。

6-2-4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6-2-5有按照合同规定在合同期内同一签约地区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的义务。

6-3乙方享有的权利6-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6-3-2甲方在乙方经营区域内开展的营销活动,其供货须由乙方负责。乙方可在甲方对乙方供货价的基础上,收取不高于5%的手续费,其销售量计入乙方的年销售总量

6-3-3甲方其他地区的授权经销商在乙方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活动,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其供货须由乙方负责。乙方可在甲方对乙方供货价的基础上,收取不高5%的手续费,其销售量计入乙方的年销售总量。

6-3-4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地区独家特约经销商的权利。

6-3-5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6-4乙方承担的义务

6-4-1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好产品上市一切相关手续的义务。

6-4-2有按照甲方要求按季、年度上报信息反馈表的义务。乙方必须如实全面地填写信息反馈表,在每季度的前十日,每年度的前二十日内完成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统计并上交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虚报,拖延或拒报,否则,乙方同意以违约论处,甲方将对乙方实施以下处罚:

A、呈报不及时的,每次扣罚乙方合同履约押金的5%;

B、虚报,误报或不报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罚乙方的合同履约押金的10-20%。

6-4-3对甲方的产品,经营、市场策略等有保密义务。

6-4-4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6-4-5乙方在进入甲方其他独家经销商的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活动以前,必须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及当地经销商的同意后,方可开展。在未经甲方及当地经销商同意的情况下,斤斤计较擅自越区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扣罚乙方的合同履约押金及独家特约经销权益保证金作为对该地区特约经销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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