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交纳诚意金合同书(精选3篇)
房屋预售交纳诚意金合同书 篇1
甲方:
公司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 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 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 (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 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 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 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 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 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
乙 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地 址:
日 期:年 月 日
置业顾问:
销售经理确认:
审核签字:
财务确认:
房屋预售交纳诚意金合同书 篇2
合同编号
出售方(甲方):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码:电话:
购买方(乙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国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码:电话:
第一条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市,用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使用年期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现定名为,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幢号(第层)。
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基底分摊平方米、公用分摊平方米、其他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金额万千百十万千百十元(小写万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分期(次)付款: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次日起,以价款为基数,按利率计算。
如逾期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将楼宇交付给乙方使用,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自之日起,按利率计算)在天内退回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账号:)。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
市政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楼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税)。
第十条预售的楼宇,乙方不得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项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预售交纳诚意金合同书 篇3
出卖人(简称甲方):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简称乙方):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全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郫县德源镇禹庙街 的土地使用权,甲方应向乙方出示相关文件。
第二条 房屋全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全售房屋。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即郫县德源镇禹庙街民乐居第六层住房,属砖混结构,层高为 , 建筑总层数为6层。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四条 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单价为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 的总价款为 元。
此款一次性付完。
第五条 房屋交付
甲方以于 年 月 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以全售合同为准。
第六条 屋质量及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该套房屋为清水房,砂浆地坪、拉毛、电通、水通、有通讯、电视全埋管全留。厕所只用蹲便器一个,防盗门一扇,不作分户门,层面软性防水性材料,可作屋顶花园,铝合金窗,临街面为外墙涂料。涉及的水、电、气户头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产权登记及费用
房屋产权由甲方统一办理,属村镇产权。如今后土地所有权性质发生变化,即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其房屋产权登记时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房屋质量保修
房屋质量保修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或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