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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承包商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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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承包商合同 篇1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023承包商合同(精选3篇)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装修房屋合同

3、总价款:

4、开工日期月年第二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三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

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30%工程款;剩余7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并且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银行账号: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银行账号:

2023承包商合同 篇2

发包单: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方将________发包给乙方工作,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双方在签定________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安全协议。

承包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工人数及姓名(含特殊工种):_____________

工作期限:自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

协作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____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则、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具备独立的法人资质和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具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干部。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甲方有权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者有权拒绝使用。

4.工作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受教育者必须签字确认遵守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定期组织召开管理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乙方必须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5.工作期间,乙方指派________同志负责本工作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________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乙方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否则引起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权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7.乙方在甲方的作业区间,应按甲方提供的作业范围作业,如厂内运输,则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按照甲方的《厂内机动车运输规定》作业。

8.在工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工作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工作。一经动作,就表示乙方单位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工作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乙方在作业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自备。如乙方向甲方借用,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方必须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外省市特种人员还须经苏州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

12.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3.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乙方人员如有违反,按甲方规定罚款。

14.乙方若要电焊、气割作业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工作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工作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签订________合同后,甲方协助乙方自觉向甲方行政部办理临时出入手续,向甲方安全部办理登记手续,乙方同时将有关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交予复验。

18.贯彻谁工作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工作期间造成的伤亡、火警、火灾等重大事故,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解决。

19.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苏州市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0.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乙方一份,施工单位一份,甲方分别留存人事、行政部、技术、安全部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承包商合同 篇3

在宏发,我们坚信人是最宝贵的资源,任何事情都不值得拿人的生命安全来冒险。宏发关心所有承包商在宏发的安全并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作为保障。本协议的目的正是为了向所有承包商介绍宏发所有有关环境、安全、健康规章制度,以便他们更好地了解和执行。

为了杜绝承包商在宏发厂界内的施工、服务和维修过程中出现EHS及消防事故,保障双方员工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宏发要求承包商做出承诺并签订《承包商承诺书》,严格遵守宏发的有关健康、安全及环境的规章制度。任何违反这些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工作将被停止直至这些行为得到纠正。

承包商可以执行自己的EHS制度,但这些制度必须满足宏发的EHS要求。

一、对承包商的基本要求

1 遵守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承包商有责任和义务搜集、了解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项适用法律、法规;

2 承包商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从事工作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作业;

3 承包商应为其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4 承包商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作业;

5 承包商在施工现场的活动必须满足宏发的各项EHS管理要求,并接受其管理、监督和检查;

6 承包商应对施工项目内容进行安全评估,针对危险作业内容,制订预防安全措施,和宏发项目管理员一同签订“工程项目安全评估表”。

7 承包商应有现场监督和指定的专兼职EHS代表,负责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宏发标准和要求的执行和实施,并服从宏发EHS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承包商有责任定期进行安全巡查从而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纠正。宏发EHS人员保留对施工现场及承包商各项活动的审查权;

8 承包商的车辆应停泊在指定区域。车辆停靠后应立即熄火。未经许可,任何车辆不得在宏发厂内修理、换油、冲洗。车内垃圾必须随车清走;

9 当施工条件可能对宏发员工造成潜在危害时,承包商应将危害、施工情况、防护措施向宏发项目管理员通报,并告知宏发的安全工程师,从而使宏发员工得到相应的指导,并做好防范工作;

10 承包商的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并按规定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环保的工艺、设备;

11 请勿在宏发厂区内拍照或摄像,除非事先得到宏发相关主管的许可。

二、环境保护

1 承包商车辆进入时,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况及性能良好,无滴、漏油的现象,进入公司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停放,不得鸣笛、随意停靠,否则,本公司有权谢绝车辆入内或驱逐车辆离开本公司;

2 任何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化学品,废水,生活污水及其它污染物等绝不能排入雨水管道,地井或污染地表土;

3 任何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化学品,不得在未得到宏发的EHS部门的批准的情况下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4 承包商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5 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器材),运行中产生的废气、噪音应符合国家及地区环保标准;

6 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应尽量采用低噪音、低振动工具设备,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应标识维修、施工范围,不得污染标识范围以外的环境,使用化学(液态)物质、有机溶液时,需采取防渗漏措施;

7 承包商在工作之前应向宏发项目管理员通报所需使用的化学品种类和用量,并应提供相应物料的MSDS清单;

8 承包商人员在活动、服务过程中,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及杂物,随地大小便;不说脏话;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道德形象。杂物等必须放入指定区域,分类摆放(若外来人员在活动、服务过程中,产生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在完成后须当天带走,若须由本公司代为处理的,处理费用由外来人员承担)。

9 建筑垃圾(土头、拆卸下来的废弃物)需集中统一处理,不得随意堆放。为不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行,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规定的通道运出施工现场,并运到指定的地点。

10 承包商人员进入“净化车间的通道”,必须穿车间“专用拖鞋或鞋套”,进入净化车间,还必须穿“净化服”。

11 承包商人员不准走动抽烟和将烟头丢弃地板上,只允许在宏发项目管理员定的专门吸烟处吸烟,烟头收集清楚(周边无危险物且通风较好)。

12 有害废物包括化学品,固体废弃物、被污染的管路及其它建筑废物必须妥善处置;

13 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危险废物要暂存在帖有标签的合格容器中,并由承包商当天带出,合法处置;

14 承包商只能在得到宏发的EHS部门批准后方可在宏发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润滑油,化学品等。必要的防泄漏及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存放地点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15 承包商施工、维修结束后,必须对施工、维修范围进行恢复、清洁,宏发将此列为部分验收或竣工验收之依据。

16 工程施工原则上不得占用、破坏绿地;严禁施工工具、施工材料、施工垃圾堆放在厂区绿地上。确实因工程施工需要涉及到厂区绿地, 承包商须与宏发总务部门,以及宏发项目管理员共同协调,确定施工方案,并在施工结束后由承包商负责恢复原貌,包括由承包商承担重新种草、种树的费用。

三、安全指南与行为规范

任何宏发的承包商及其分包商必须遵守各项适用法律、法规,并遵守下列具体安全指南及行为规范。

1 标识与警告标志

1.1 注意观察各区域所有的警告、指示和标志(如禁止吸烟);

1.2 承包商必须为其进行危险操作或进入危险区域的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个人防护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手套、耳塞、呼吸器、安全帽、跌落保护、护目镜及安全鞋等;

1.3 宏发要求承包商在所有可能会带来眼部伤害的区域和操作中配带合格防护眼镜(如飞尘、有害物质、有害光线等),无论是否有警告标志;

1.4 危险的施工区域必须悬挂或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

1.5 施工工程物料应明确放入“施工区域”,并用标示牌加以区分。

所有施工区内的安全警告与信号应妥善保护,任何移动和撤消应由EHS部门批准。

2 保洁、走廊及工作面

2.1 所有走廊及其它通道必须保持整洁与通畅,无物料、器材和工具堆积;

2.2 材料、工具和设备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存放应整齐、稳固以防跌落、倒塌或其他危险。

2.3 出口、入口、走廊及通道应保持明亮、清洁、畅通,任何情况下,出入口、安全通道、安全设备、应急设备、动力设备不允许阻挡或堵塞;

2.4 临时气管和电源线必须按规范安装,穿越通道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5 漏油及液体(化学品)泄漏须立即报告,泄漏吸收物按危废处理;

2.6 承包商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工作现场应使用隔离带隔离并标示明显的警告牌;

3 地面开口与开掘

3.1 所有的地面开口,必须保证被足够长、可承受任何可能重物压力的板覆盖,或安装警戒护栏,并标以明显警示标志;

3.2 除3.1条要求以外,所有敞开路面、逃生路线应安装明显的警示标志;

3.3 开掘超过1.5m深的沟渠,必须在开挖中采取放坡或支撑等措施。

3.4 挖掘时,若发现有不明地下管线或电缆光缆等,立即停止作业,直到宏发工程人员和EHS部门的确认后方可采取相应措施。

3.5 开沟、挖掘作业必须在开挖点1.2米的半径外设置路障封闭现场,并在夜间设置警示灯。作业时必须安排专职安全观察员。

4 气体,烟及蒸气

4.1 禁止在建筑物内使用内燃机动力设备。应尽量使用气动或电动设备。

4.2 当涉及到墙,地板或建筑的其他部分油漆,胶粘等会造成挥发性气体产生的工作时,必要时须配备通风设备及个人防护设备,从而预防人体伤害及火灾隐患。此类工作应尽量避免在人员密集时进行;

4.3 可燃气体、高粉尘在工作区域的浓度应严格控制,当可燃气浓度达到一定的危险度(使用的可燃性气体浓度达到其爆炸下限的20%)时,必须立即停工、通风并保证此区域达到安全程度。承包商应提供合格的可燃气体检测设备对气体浓度进行监测,测试时需有EHS人员在场。

5 易燃液体及危险化学品

5.1 易燃液体及危险化学品不允许入厂,必要时须经过特殊批准;

5.2 严禁玻璃容器盛装任何可燃性液体;

5.3 未经EHS部门批准,承包商无权使用和移动任何宏发的溶剂、释剂和其他化学品;

5.4 墙、地板等建筑物部分不能用任何易燃溶剂清洗。

6 焊接、切割和压缩气体的使用

6.1 在使用焊接的区域应设置充分的隔离保护及警示;

6.2 在需切割与电焊施工时,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

6.3 所有气瓶(氧气、乙炔等)应有专用车架运输和稳固放置。

6.4 乙炔气瓶必须永远保证竖立状态贮藏或使用,并固定于保护架。

6.5 气瓶停止使用时须带上防爆帽并拧紧。储存场所应通风良好。

7 脚手架作业

7.1 脚手架安装人员必须经过良好的安装及拆卸培训。

7.2 脚手架必须经常进行维护以确保安全。禁止使用破损或承重不够的脚手架。

7.3 移动式脚手架必须安装外接支架及护栏,使用时其所有轮子必须锁定。

8 起重机、提升机作业

8.1 起重机和其他提升设备只能由持有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操作;

8.2 所有索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损坏或有缺陷的索具必须马上停止使用并更换新索具。起重机和提升机需要维修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应的标示;

8.3 起重机和提升机上必须清楚标明其额定负载,严禁超载使用;

8.4 起重机和提升机在作业时必须由专人指挥,指挥人须穿戴有指挥专用袖套,作业时严格遵守其机器操作规程。

在宏发,我们坚信人是最宝贵的资源,任何事情都不值得拿人的生命安全来冒险。宏发关心所有承包商在宏发的安全并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作为保障。本协议的目的正是为了向所有承包商介绍宏发所有有关环境、安全、健康规章制度,以便他们更好地了解和执行。

为了杜绝承包商在宏发厂界内的施工、服务和维修过程中出现EHS及消防事故,保障双方员工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宏发要求承包商做出承诺并签订《承包商承诺书》,严格遵守宏发的有关健康、安全及环境的规章制度。任何违反这些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工作将被停止直至这些行为得到纠正。

承包商可以执行自己的EHS制度,但这些制度必须满足宏发的EHS要求。

一、对承包商的基本要求

1 遵守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承包商有责任和义务搜集、了解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项适用法律、法规;

2 承包商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从事工作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作业;

3 承包商应为其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4 承包商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作业;

5 承包商在施工现场的活动必须满足宏发的各项EHS管理要求,并接受其管理、监督和检查;

6 承包商应对施工项目内容进行安全评估,针对危险作业内容,制订预防安全措施,和宏发项目管理员一同签订“工程项目安全评估表”。

7 承包商应有现场监督和指定的专兼职EHS代表,负责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宏发标准和要求的执行和实施,并服从宏发EHS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承包商有责任定期进行安全巡查从而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纠正。宏发EHS人员保留对施工现场及承包商各项活动的审查权;

8 承包商的车辆应停泊在指定区域。车辆停靠后应立即熄火。未经许可,任何车辆不得在宏发厂内修理、换油、冲洗。车内垃圾必须随车清走;

9 当施工条件可能对宏发员工造成潜在危害时,承包商应将危害、施工情况、防护措施向宏发项目管理员通报,并告知宏发的安全工程师,从而使宏发员工得到相应的指导,并做好防范工作;

10 承包商的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并按规定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环保的工艺、设备;

11 请勿在宏发厂区内拍照或摄像,除非事先得到宏发相关主管的许可。

二、环境保护

1 承包商车辆进入时,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况及性能良好,无滴、漏油的现象,进入公司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停放,不得鸣笛、随意停靠,否则,本公司有权谢绝车辆入内或驱逐车辆离开本公司;

2 任何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化学品,废水,生活污水及其它污染物等绝不能排入雨水管道,地井或污染地表土;

3 任何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化学品,不得在未得到宏发的EHS部门的批准的情况下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4 承包商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5 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器材),运行中产生的废气、噪音应符合国家及地区环保标准;

6 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应尽量采用低噪音、低振动工具设备,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应标识维修、施工范围,不得污染标识范围以外的环境,使用化学(液态)物质、有机溶液时,需采取防渗漏措施;

7 承包商在工作之前应向宏发项目管理员通报所需使用的化学品种类和用量,并应提供相应物料的MSDS清单;

8 承包商人员在活动、服务过程中,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及杂物,随地大小便;不说脏话;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道德形象。杂物等必须放入指定区域,分类摆放(若外来人员在活动、服务过程中,产生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在完成后须当天带走,若须由本公司代为处理的,处理费用由外来人员承担)。

9 建筑垃圾(土头、拆卸下来的废弃物)需集中统一处理,不得随意堆放。为不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行,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规定的通道运出施工现场,并运到指定的地点。

10 承包商人员进入“净化车间的通道”,必须穿车间“专用拖鞋或鞋套”,进入净化车间,还必须穿“净化服”。

11 承包商人员不准走动抽烟和将烟头丢弃地板上,只允许在宏发项目管理员定的专门吸烟处吸烟,烟头收集清楚(周边无危险物且通风较好)。

12 有害废物包括化学品,固体废弃物、被污染的管路及其它建筑废物必须妥善处置;

13 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危险废物要暂存在帖有标签的合格容器中,并由承包商当天带出,合法处置;

14 承包商只能在得到宏发的EHS部门批准后方可在宏发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润滑油,化学品等。必要的防泄漏及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存放地点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15 承包商施工、维修结束后,必须对施工、维修范围进行恢复、清洁,宏发将此列为部分验收或竣工验收之依据。

16 工程施工原则上不得占用、破坏绿地;严禁施工工具、施工材料、施工垃圾堆放在厂区绿地上。确实因工程施工需要涉及到厂区绿地, 承包商须与宏发总务部门,以及宏发项目管理员共同协调,确定施工方案,并在施工结束后由承包商负责恢复原貌,包括由承包商承担重新种草、种树的费用。

三、安全指南与行为规范

任何宏发的承包商及其分包商必须遵守各项适用法律、法规,并遵守下列具体安全指南及行为规范。

1 标识与警告标志

1.1 注意观察各区域所有的警告、指示和标志(如禁止吸烟);

1.2 承包商必须为其进行危险操作或进入危险区域的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个人防护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手套、耳塞、呼吸器、安全帽、跌落保护、护目镜及安全鞋等;

1.3 宏发要求承包商在所有可能会带来眼部伤害的区域和操作中配带合格防护眼镜(如飞尘、有害物质、有害光线等),无论是否有警告标志;

1.4 危险的施工区域必须悬挂或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

1.5 施工工程物料应明确放入“施工区域”,并用标示牌加以区分。

所有施工区内的安全警告与信号应妥善保护,任何移动和撤消应由EHS部门批准。

2 保洁、走廊及工作面

2.1 所有走廊及其它通道必须保持整洁与通畅,无物料、器材和工具堆积;

2.2 材料、工具和设备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存放应整齐、稳固以防跌落、倒塌或其他危险。

2.3 出口、入口、走廊及通道应保持明亮、清洁、畅通,任何情况下,出入口、安全通道、安全设备、应急设备、动力设备不允许阻挡或堵塞;

2.4 临时气管和电源线必须按规范安装,穿越通道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5 漏油及液体(化学品)泄漏须立即报告,泄漏吸收物按危废处理;

2.6 承包商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工作现场应使用隔离带隔离并标示明显的警告牌;

3 地面开口与开掘

3.1 所有的地面开口,必须保证被足够长、可承受任何可能重物压力的板覆盖,或安装警戒护栏,并标以明显警示标志;

3.2 除3.1条要求以外,所有敞开路面、逃生路线应安装明显的警示标志;

3.3 开掘超过1.5m深的沟渠,必须在开挖中采取放坡或支撑等措施。

3.4 挖掘时,若发现有不明地下管线或电缆光缆等,立即停止作业,直到宏发工程人员和EHS部门的确认后方可采取相应措施。

3.5 开沟、挖掘作业必须在开挖点1.2米的半径外设置路障封闭现场,并在夜间设置警示灯。作业时必须安排专职安全观察员。

4 气体,烟及蒸气

4.1 禁止在建筑物内使用内燃机动力设备。应尽量使用气动或电动设备。

4.2 当涉及到墙,地板或建筑的其他部分油漆,胶粘等会造成挥发性气体产生的工作时,必要时须配备通风设备及个人防护设备,从而预防人体伤害及火灾隐患。此类工作应尽量避免在人员密集时进行;

4.3 可燃气体、高粉尘在工作区域的浓度应严格控制,当可燃气浓度达到一定的危险度(使用的可燃性气体浓度达到其爆炸下限的20%)时,必须立即停工、通风并保证此区域达到安全程度。承包商应提供合格的可燃气体检测设备对气体浓度进行监测,测试时需有EHS人员在场。

5 易燃液体及危险化学品

5.1 易燃液体及危险化学品不允许入厂,必要时须经过特殊批准;

5.2 严禁玻璃容器盛装任何可燃性液体;

5.3 未经EHS部门批准,承包商无权使用和移动任何宏发的溶剂、释剂和其他化学品;

5.4 墙、地板等建筑物部分不能用任何易燃溶剂清洗。

6 焊接、切割和压缩气体的使用

6.1 在使用焊接的区域应设置充分的隔离保护及警示;

6.2 在需切割与电焊施工时,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

6.3 所有气瓶(氧气、乙炔等)应有专用车架运输和稳固放置。

6.4 乙炔气瓶必须永远保证竖立状态贮藏或使用,并固定于保护架。

6.5 气瓶停止使用时须带上防爆帽并拧紧。储存场所应通风良好。

7 脚手架作业

7.1 脚手架安装人员必须经过良好的安装及拆卸培训。

7.2 脚手架必须经常进行维护以确保安全。禁止使用破损或承重不够的脚手架。

7.3 移动式脚手架必须安装外接支架及护栏,使用时其所有轮子必须锁定。

8 起重机、提升机作业

8.1 起重机和其他提升设备只能由持有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操作;

8.2 所有索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损坏或有缺陷的索具必须马上停止使用并更换新索具。起重机和提升机需要维修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应的标示;

8.3 起重机和提升机上必须清楚标明其额定负载,严禁超载使用;

8.4 起重机和提升机在作业时必须由专人指挥,指挥人须穿戴有指挥专用袖套,作业时严格遵守其机器操作规程。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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