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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总承包工程修复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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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总承包工程修复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精装修总承包工程修复合同(精选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免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维修,费用双方协商由责任方承担,但费用收取不能高于市场综合水平标准。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

三.保修金支付: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将保留按合同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5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手续;支付保修金同时应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款项。

四.保修要求条款:_________________

1、交楼期间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每一户安排专业人员陪同我司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要求参与交楼的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冲突,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记录,按交房记录卡记录的整改项目反馈精装修总包项目管理层并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维修。

2、要求精装修总包在业主入伙后的六个月,作为维修高峰期,期间必须派足够的固定维修人员在现场组建专门的维修办公室,并每天到物业公司报到登记,以便出现业主招修时快速反应、即时处理。

3、维修高峰期过后,总包单位必须指定维修负责人,维修负责人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派人或亲自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接到维修通知后,施工单位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6、乙方未能及时按规定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它施工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加收以上费用的 %作为甲方管理费,以上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以上费用发生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此发生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若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相关事宜的谈判等工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罚款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按以上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9.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施工。

10.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建立回访制度,即每2个月内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回访时要制定填写《工程回访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施工单位若没有按以上要求进行回访,则一次罚款¥1000元。

11、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维修记录表》,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

工程回访记录表

工程名称业主房号

维修单位合同编号回访日期

交付时间质量等级回访方式

回访情况及问题:_________________

回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主/用户意见: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问题的原因及责任:_________________

质量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处理意见: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物业、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维修记录表

维修单位业主房号

维修部位维修日期

维修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签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记录:_________________

维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主/用户评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装修总承包工程修复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 工程 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工程内容:

1.含本工程施工现场卫生清理;

2.系统调试;

二、工程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以进场时间为准)

三、工程总金额(人民币):¥ .00元(大写 万陆仟 佰元整) 此工程为交钥

计算方法:

四、付款方式:

4.1进场预付款付合同总额的 %,即 元;

4.2室内隐蔽工程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额的 % ,计: 0元;

4.3业主整体验收合格且调试合格后付合同额的 %,共计: 0元;

4.4扣除质保金为合同额的 ,共计 0元,一年半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备注:

1.开工前上交施工组织方案;

2. 定期汇报施工进度及施工计划;

3. 分部工程完工时,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垃圾应放臵在甲方指定地点;

4.乙方必须给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并且与提交身份证人员一致;

5.工作服、安全帽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壹半,费用由甲方先垫付,在支付乙方第二笔工程款时扣除;

6.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由甲乙双方单独签订,并附在合同后,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7.购买材料需向甲方提供发票及材料材质证明文件及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8.购买材料品牌要求如下:

材料名称: 品牌:

材料名称: 品牌:

材料名称: 品牌:

材料名称: ) 品牌:

9.质保期时间:至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半时间,在质保期内,若 使用出现任何故障,乙方必须在甲方电话通知后24小时之内及时到场进行维修。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2、工作服、安全帽费用由甲方承担壹半。

六、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形式为包工包料,即交钥匙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由乙方自行购买。

2、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协商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的验收、调试合格并能正常运行使用。

3、乙方必须按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4、在工地现场,乙方必须佩戴甲方发放的安全劳保用品,重视安全操作规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技术人员的管理,注意言谈举止,如有损害甲方公司形象者给予处罚。甲方安检人员在现场若发现未佩戴安全帽或影响 者(如工作服未清洗干净等),甲方有权进行50元/次罚款;工作现场未穿工作服者,甲方有权处以100元/次罚款;高于两米的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未按此规定执行者,甲方将处以200元/次罚款。如安全隐患若被建设单位发现,将处以1000~1500元以上罚款。

5、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管理,所发生一切意外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6.乙方要严格遵守双方约定工期,工期紧张,由乙方自行组织施工力量,保证工期按时完工,按约定工期未完工方,每延长一天,交违约金 %。

7、乙方严格做好现场管理,与甲方工作人员协调好关系,并确保人工、机具、设备、材料以及甲方所有物品的安全,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损失。

8、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内容,如甲方相关管理人员发现不合格项,乙方必须在整改通知所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并且出具整改回复单,未按此执行者,甲方有权处以 ~ 元以上罚款。

9、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购买的意外保险凭证,如因虚假证件,出现人身意外等事件,乙方应承担其所造成的全部责任。

七、本合同为包死合同,单价按量计费,如有中途违约,前期工作不付任何费用,且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装修总承包工程修复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乙方:

鉴于甲方已与业主签订了 工程建设合同,为保证该工程严格履约,双方就该建设工程的部分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承包工程名称及桩号: 承包工程地点:

2、承包范围、内容、数量(暂定)及单价:

3、工程数量: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质量要求等有关资料要求的工作内容进行施工,以实际完成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数量为最终依据。

4、承包方式及工程价款

承包方式:(分为总价承包、单价承包)

工程价款: 元,大写: 承包价格内包含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质检、保险、安全、 环境、税金、利润、管理及现场文明施工等一切按主合同要求必须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凡属业主不单独计量签认的项目,其费用认为已包含在其目单价内,均不单独结算。

5、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天数: 天

6、工程质量标准:

7、工程履约保函

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合同总价的 %)或提交一份经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的担保。

8、工程质量保证金

依据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有关质量保证金的要求,在每次对方结算时,扣除结算金额的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二、工程价款结算程序和方式

1、对乙方结算的工程价款或单价是对乙方完成所承包工程并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的成本及酬劳。乙方根据甲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数量列出已完的、经相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

2、每月 日前由乙方依照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的工程量列出已完工程数量表交甲方项目工程部门。因乙方未及时报送资料或工程不符合计量标准,甲方不予计量。

3、甲方工程部门根据内部质检人员(包括测量、试验主管)对已完工程质量的验收资料办理结算单,并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经理签批。

4、甲方财务部门按照工程部门提供的结算单,在业主付给甲方工程款后 日内支付乙方当月工程款。财务部门在办理结算支付时根据材料、设备、人力资源等部门提供的资料扣清各项款项(包括质量保证金)。如果业主本期计量款未到位,则工程款将相应延期支付。

5、完工结算:乙方所包的工程项目全部按合同完工后,经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合格,乙方上交甲方规定的全部竣工资料并办理退场手续,签订退场协议后,甲方为乙方办理完工结算,财务部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支付单支付除质量保证金外的工程款。乙方必须按甲方财务部门的要求提供结算发票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未开发票总额 %的税金。

6、最终结算:待业主将质量保证金退还给甲方后,财务部门根据工程部门提供的支付单,再通知乙方办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手续。

7、如用工程量清单来确定工程价款,对乙方计量的工程量是按照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中相关条款的要求来计算,并经过监理、业主批准的工程量。凡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

8、对乙方结算的工程价款中是否包括乙方所承担的税金及比例:

9、对乙方结算的工程价款中是否包括甲方的管理费,收缴方式及比例:

10、其它: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提供相关的施工图纸,施工原始记录、试验、竣工资料表格格式,本项目技术规定内可供乙方查阅的技术资料,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资料,并负责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合同生效后向乙方移交施工区段。

2、负责对业主、监理的文件往来,并将相关内容传达给乙方。

3、甲方委派 为乙方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根据项目技术规范的标准要求,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实施现场督导,并负责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含变更设计图纸),与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计量的签证。

4、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对乙方的人员、机械设备进行统一调配。

5、协助乙方解决好施工环境。组织对已完工程的验收、鉴定。

6、按合同拨付工程价款。

7、对乙方所施工的、质量未达到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的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返工或不予计量,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积极组织人员、机械就位,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组建施工队伍,并任命合格的代表全面负责工程的管理,乙方现场所有人员应服从甲方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的管理,如果甲方认为现场个别施工人员不能胜任其本岗位工作,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3、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各种计划、统计、计量支付等报表,并及时填写保存各种原始记录、试验报告等资料。

4、按照业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要求,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文明施工工作,对已完工程成品进行有效保护,对施工现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费用不再增加。

5、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环境等进行有效保护,发现未知地下障碍物及文物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妥善保护,不得擅自处理,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对于承包范围内的驻地建设、交通导改、临时设施、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等,乙方应严格遵循甲方的形象规范要求,所有标识均应唯一体现甲方。

7、工程交验前,乙方应负责清理施工场地,包括拆除临时驻地建设、平整临时用地、复耕等工作,费用不再增加。

8、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承担一切债权债务,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发生经济纠纷等,甲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其它: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认可后执行。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或业主提出的阶段性目标要求,施工期间若业主要求提前完工或者由于业主原因工期被迫延迟,乙方应调整进度计划,无条件满足业主的要求。

3、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在限期内无力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方有权核减合同工程量或终止合同,勒令限期退场。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寻承包队伍的进场费及赶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工,甲方有权按本合同工程造价的 %/天

扣罚延期违约金,但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延误,经双方协商,工期可顺延。

五、质量与安全

1、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应达到业主与甲方签订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业主与甲方签订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人员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做好现场施工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报验资料。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试验可由甲方中心试验室进行测试,甲方要向乙方收取试验检测费用,其试验检测费用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

3、由于乙方不按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甲方派驻的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其停工、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于不合格的工程,甲方不予结算支付工程款。

4、乙方应遵守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和生产、生活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由于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一切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对甲方的声誉或经济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并做出赔偿。

5、其它:

六、材料设备及施工机械的提供

(一)材料调拨和施工机械出租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材料,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调拨单价及加收的采购保管费:

2、若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厂商,经双方协商,可由甲方代为采购。由业主直接供应的工程材料,按业主的供应价格,交货地点为 ,材料数量以甲方和业主认可的数量。

3、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所有材料均应按有关规定附有质量合格证,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使用。

4、甲方提供材料、机械设备的结算方式:对于甲方提供或代为采购的进场材料、机械设备,每月进行工程结算时,甲方材设部门要将乙方签字认可的材料调拨单及设备运行日志进行统计,财务部门按月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二)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其它:

七、工程变更和索赔

1、由于本合同是在业主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前提下签订的,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变更、索赔,最终批准权在业主,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共同办理变更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业主未认可、未批复的变更、索赔项目,即使甲方签字认可,甲方也不对乙方做出任何补偿。

2、合同期内,业主、监理、地方政府、公安或银行等部门收取甲方的各种款项,甲方将按照乙方承担工程的比例分摊给乙方,从其支付款中扣除。

3、本项目单价在施工期间不予调整。如有新增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单价,签订补充协议。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延期或索赔工作,乙方应按照程序及时提出申请资料,由甲方统一办理。若索赔成立,其费用分成由双方协商确定。

5、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6、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对变更项目单价确定及费用支付的约定:

8、其它:

八、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保修及业主与甲方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对交付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为交工验收后 年。

九、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及拒绝支付工程款等措施作为其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

十、保险

1、对于甲方投保所发生的保险费用,乙方应承担相应部分,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为:

2、乙方必须为其进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甲方对乙方的人员伤亡均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发生本合同工程分包禁止的情况或者乙方公然地忽视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义务及甲方认为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不能满足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另选施工队伍。

十二、甲、乙双方其它协议事项:

十三、乙方施工的工程如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缺陷修复由乙方负责,若乙方未履行合同进行缺陷修复,甲方有权扣除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十四、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即生效,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账款结清时自动废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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