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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模范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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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敏,女,29岁,羌族,中共党员,四川省彭州市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教导员。

先进模范事迹材料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蒋敏强忍家园被毁、母亲和女儿等10名亲人遇难的巨大悲痛,顽强坚守在抗震救灾第一线,把对亲人的爱奉献给灾区群众,成为抗震救灾的一面精神旗帜。走上新的岗位后,她把抗震救灾精神转化为工作动力,深入扎实干好本职工作,倾力投身灾区重建,彰显了一位新时期女警的英雄本色。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时,蒋敏系四川省彭州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民警。当得知外婆奶奶、母亲和两岁的女儿等10位家人在北川老家全部遇难的噩耗时,蒋敏抹去泪水,强忍巨大的悲痛,毅然坚守在工作岗位,全力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她夜以继日参与抢救受伤群众,安置灾民生活。因悲伤过度和体力透支,蒋敏极度虚弱,多次昏倒在抢险救援现场,她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感谢所有关心我、关心灾区的人,现在母亲、女儿已经不在了,我应该在自己的岗位上帮助最需要帮助的人。”

抗震救灾告一段落后,组织上任命蒋敏为彭州市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教导员。面对新的角色和工作任务,蒋敏立足本职,虚心学习,表现出谦虚谨慎的作风和良好的敬业精神。身为女教导员,她在生活上从不搞特殊,工作上总是率先垂范,坚持参加夜里轮流值班,执勤一丝不苟。她一手抓从严治警,一手抓从优待警,既健全了干警队伍建设制度,又切实解决了干警实际困难,进一步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蒋敏说:“人民的警察,就要始终牵挂着灾区人民的冷暖。” XX年春节前夕,她带着过冬物资到彭州市重灾区磁峰镇板房区看望群众,看到一些孩子上学困难,她与3个残缺家庭结成长期帮扶对子。当发现板房中的群众夏日备受蚊虫袭扰,她立即拿出工资购买了灭蚊药具送给群众。

蒋敏先后被授予全国抗震救灾模范、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抗震救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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