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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精选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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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强化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利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精选22篇)

一、依据

(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市监网监[20xx]109号);

(二)《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市监函[20xx]142号);

(三)《州林业局、州工商局、州食药局关于印发恩施州加强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林发〔20__〕22号)。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查处打击行为

1、乱捕滥猎及非法利用诱捕、网捕、猎夹、电击等方式猎捕野生保护动物行为;

2、非法收购、出售、利用、运输野生保护动物等行为。

(二)重点清理整治场所

1、集贸、农贸、批发、农产品、花鸟等市场;

2、餐馆、饭店、酒楼、农家乐、烧烤店等餐饮场所;

3、非法猎捕和经营野生动物易发、多发地,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区域;

4、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

5、朋友圈、APP等网络交易平台及物流、快递等场所。

三、清理整治时间:

20xx年6月10日至10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一是利用车辆巡回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向广大市民发放《利川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和有奖举报宣传单,并在林业职工、村组干部微信朋友圈中转发;三是利用LED屏、宣传横幅、媒体等多形式广泛宣传。

(二)专项整治。各林业站、林场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加大专项整治力度。6—10月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集中整治行动,对辖区非法狩猎行为及所涉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实行全覆盖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野生动物监管长效机制,开展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做到重点季节全覆盖、重点场所巡查责任落实到人。同时,针对上年度未签订《承诺书》和发放《致广大餐饮经营者的一封公开信》的候鸟式农家乐等餐馆要签订和发放到位,实现“三无”目标(无野味广告、无野味菜谱、无来源非法的野味上餐桌),并建好台账,落实监管责任人。各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市林业局举报电话为7282914,7282549。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协作。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联动,主动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共同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及时报送。请各林业站、林场于20xx年7月8日前,将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及图片、视频、统计表(电子版)报局野保股;于20xx年11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及图片、视频、统计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局野保股。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2

为加强对我市野生动物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严肃查处非法捕杀、毒杀、收购、运输、销售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集中治理整顿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场所,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实现“三无一杜绝”的目标:即无非法猎捕、无非法运输、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现象,杜绝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确保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猎杀、收购、携带、运输、藏匿、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坚决打击破坏越冬候鸟栖息地环境的行为,包括非法围堰种植、围湖养殖、违规栽树和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捕捞螺蚌等底栖软体动物的行为;

(三)深入湖区腹地全面清除天网、粘网、迷魂阵、定置网、毒饵等危害候鸟安全的隐患;深入林区全面清除下套、铁夹、电网、埋设诱捕器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

(四)全面清查餐馆、酒店、农贸市场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

(五)全面清查车站、码头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运输通道、集散地、销赃窝点;

(六)严格管理湖泊承包者、湖区放牧者以及经常在湖区活动的人群,完善湖泊承包经营档案,引导群众自觉保护候鸟和监督举报各类猎杀候鸟和破坏湿地行为。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历时5个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30日)。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责任制度,落实保障经费。收集湖区各“卫星湖”承包经营人及进入林区可疑人员信息;县乡村层层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组织力量深入湖区、林区一线乡(镇、场)、村、组,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发动群众,迅速掀起专项行动高潮,充分利用各种可用信息渠道,深挖案件线索,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20日)。

各地要集中在湖区、林区开展破案攻坚战、清理攻坚战等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排查破坏越冬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区域以及涉嫌非法捕猎、运输、携带野生动物的重点人员,对湖区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地点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场所,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要发现一起,侦破一起,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30日)。

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典型、查摆问题、研究对策,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增强保护力度,为野生动物提供稳定、安全的环境。各县(市、区)的专项行动总结报告请于20xx年3月3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专项行动的指挥、协调,成立市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赵伟担任,副组长由市林业局局长冯孔茂、市政法委副书记肖立新、市财政局副局长曾华生担任,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荣君、市监察局查秋玲、市农业局孙维钢、市工商局郭白、市林业局陈石记、市森林公安局严知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和督导,切实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专项行动期间,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抽调有关人员成立督导组,深入各地加强经常性督导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专项行动方案和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含姓名、职务、固定电话和手机电话号码)请于20xx年11月2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一级对一级负责,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各地要加强舆论引导,开辟专栏专刊,高度重视并及时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报道,把声势造大,把氛围造浓;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承担起专项行动的协调任务,担当专项行动的主力军,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湖区、加大巡查力度,全力清除“天网”、迷魂阵、定置网等危害候鸟的网具,要加强对渔网和农药经营管理,实行实名登记制销售;各级公安和森林公安要组织必要的警力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大案要案,要继续加大缉枪治爆专项力度,全面清查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火药枪等非法枪爆物品,要加强对军械枪迷和狩猎者的动态管理,严厉打击查处非法制造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协调法院、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工作,确保案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各级工商部门要利用12315信息平台广泛收集信息,加强对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的管理,加强对土杂品经营门店管理,禁止销售用于捕鸟天网、铁夹、套、诱捕器等破坏野生动物有害工具,打击非法交易、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上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3

近日,有关新闻媒体多次报道我市存在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造成极大的不良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力度,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月2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统一清查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按照“破大案、打团伙、斩链条、追源头”的工作思路,以打击破案为核心任务,通过侦破查处一批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坚决打击遏制涉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活动中“源头猎捕、中间流通、末端利用”各环节的犯罪,重点摧毁一批跨境、跨区域犯罪团伙,斩断通过陆路、航运等渠道贩运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进入我省境内的链条,着力整顿一批非法猎捕等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部位,实现野外无非法肆意狩猎捕杀、客物流环节无非法大量运输携带、集贸市场无非法公开摆卖出售、酒家餐馆无非法公开宰杀加工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四无”目标,打出我县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特色和声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林业局黄松发局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县林业局副局长曾宪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王育锋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林政股、林业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毛志高教导员任办公室主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班:

舆情监测与宣传专班:由县林业局办公室牵头负责,负责加强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舆情监测、处置、应对,梳理行动期间上报的案件情况,做好大案要案的宣传报道,认真登记相关的举报信息,及时转交落实核查。

暗访摸查专班: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牵头负责,负责跟进全县的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地区、问题突出区域、重大线索,开展“四不两直”(不定区域、不定时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现场和直接组织查处)的暗访摸排和案件查办。

监管指导专班:由县林业局林政股牵头负责,负责对各地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利用、审批及野外巡查的监督指导,做好内部情报信息交转、物种技术鉴定支撑,及时为案件的查办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指导。

三、清查整治重点

(一)重点清查整治行为

1、对野生动物经营的行政许可进行“回头看”,发现手续不齐全或者来源不合法的商家依法查处或者撤销其行政许可。

2、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行为;非法狩猎、猎捕的.违法犯罪行为;违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3、利用互联网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利用网络平台、社交软件传播滥捕、杀害野生动物视频、图片的行为。

4、走私珍贵、瀕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5、为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

6、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行为。

(二)重点区域部位

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栖息地、繁殖地等野生动物资源丰富、问题突出区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零售商、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自然保护区、餐厅等重要部位和场所。重点是:县城松荣市场、城南市场、新车站背后农贸市场;秤架乡和韶关、湖南交界处林区。

四、职责任务

(一)林政股负责核查全县范围内(重点县城内各大农贸市场)已取得行政许可的商户与无证经营的商户,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同时做好有关野生动物的收容救助工作;

(二)林业局办公室即日起,针对本辖区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清查行动,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各大集贸市场、酒楼食肆、野外林区的巡查执法,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森林分局负责案件的侦办,加大林区非法猎捕违法犯罪线索摸排,重点打击野外林区张网捕鸟等违法行为,协助相关办案部门做好与司法鉴定部门的联系工作。

五、工作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履职尽责。野生动物保护是政府生态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提高野生动物保护的履责意识,把野生动物保护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建立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措施、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加强野外资源巡查和保护,加强部门间沟通和协调配合,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人工繁育、杀害、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走私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对专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落实,深入一线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切实做到工作落实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有力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迅速打出声威、形成震慑,推动执法打击工作落在实处并取得实效。要强化责任倒查,加大问题通报和问责力度,对工作部署不力,对打击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问题突出的,特别是有案不立、有案不查、侦办不力、查处不到位、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查处。

(三)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重点打击非法狩猎行为、非法猎捕行为以及各大集贸市场内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一是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的巡护值守,打击野生动物特别是候鸟的主要分布区、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徙通道及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乱捕滥猎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使用网捕、毒药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二是非法饲养、储存野生候乌、酒楼食肆收购加工候鸟、集贸市场公开宰杀摆卖候鸟、以“放生”名义大量非法收购野生鸟类的行为;三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非法收购、贩卖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行为。

根据我县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要重点加强对野外巡査摸排,组织人员对候鸟迁徙的通遒、停歇地、栖息地、及其周边进行轮班巡查,严密掌握在自然保护区、深山密林、水库湿地等候鸟迁徙地和栖息地非法狩猎活动的动态,县城内要加大对农贸市场的巡查执法;秤架乡要加大与湖南省郴州市交界处莽山林区的巡查力度,杜绝利用灯光诱

捕候鸟的行为发生。加强对进出境车辆的检查力度,依法打击跨区域销售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的犯罪活动,及时清理各种用于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捕鸟网、粘网、猎套、猎夹等猎捕工具,严防严打使用枪击、网捕、下套、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秤架乡与韶关、湖南省交界处林区要加强巡查力度。要广布耳目,及时发现打击收购、储存、出售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窝点,强化明查暗访,大力整治打击非法经营、食用野生动物的酒楼食肆。同时,要充分利用当地交警部门、公安检查站对入阳山陆路交通要道的管控,重点打击利用陆地交通工具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违法行为,切断陆路贩运通道。

(四)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卫生、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执法协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强大合力。森林公安机关要继续完善推进警务合作机制,强化跨警种、跨区域、跨行业的协作联动,深化与网警、技侦、志愿组织的互联共享,利用多方的技术优势、情报网络、巡查力量,提升森林公安机关的防控、打击效能,促进工作的整体平衡开展。各单位要主动联系、发动各部门力量,共同打击跨区域、团伙犯罪,防范和控制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五)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县局将不定时分别派出督导组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针对野生动物案件频发的地区、部位,深入督察暗访。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督促辖区范围内切实加强巡查排查、严格执法,及时为下级单位的案件工作提供支持和指导,对案件多发地区适时开展专项督察,定期向县局通报情况,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六)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加入保护队伍,提升群众爱护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要充分发动群众力量,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支持保护候鸟志愿者“护飞行动”等民间候乌保护行动,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主动向社会发布工作情况,及时公布重大典型案件等打法打击成果,营造工作声势和良好氛围,震慑违法犯罪,教育社会群众。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于1月20日将本次清查行动总结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刑警大队。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4

为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市公安机关的部署,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长江大保护战略,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建设文明华容、生态华容、绿色华容。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打击、防范、治理、整顿等手段,集中查处一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大要案件,全环节、整链条、全方位摧毁一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网络和团伙,严惩一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分子,规范野生动物资源的经营利用,为本县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三、打击重点

(一)重点打击以下犯罪活动

1、非法狩猎;

2、非法捕捞水产品;

3、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4、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5、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

(二)重点整治以下场所和部位

1、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严重地区,特别是长江流域、洞庭湖区域、集成麋鹿保护区、东湖国家湿地公园、桃花山省级森林公园、塔市国有林场、胜峰国有林场、重点林区乡镇等区域;

2、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鸟类市场、古玩市场、宠物市场、药材市场等重点场所;

3、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农家乐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以及车站、等重要部位;

4、涉及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信息问题突出的互联网公司、网站、社交软件等网络平台。

四、行动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即日至4月15日)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排查收集情报信息,深入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集中摸排犯罪线索,明确打击重点和目标。

(二)打击整治阶段(4月16日至10月20日)

针对深入摸排发现的线索,集中采取专案侦查、挂牌督办、异地侦办、督查检查等形式,突出刑事打击,集中开展整治,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跨区域犯罪团伙,整顿一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打出声威,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广泛宣传打击整治成果,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索构建打击与防范并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当前,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时有发生,公安执法打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县公安局各部门、各警种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将参战民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打击行动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专项打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委员、副局长涂继伟任组长,治安大队大队长熊国荣、森林公安局局长范智任副组长,政工室、治安大队、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网安大队、交警大队、情报大队、法制大队、督察大队、反恐大队以及各派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森林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陈长宏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做到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负起维护生态安全的政治责任。

(三)从严打击惩处。各部门、各警种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广辟信息渠道,增强发现、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要建立健全案件督查和办案协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争取查破一批有影响的重点案件。对重特大案件特别是办案阻力大、查处难度大的疑难复杂案件,要力排干扰,坚决依法查处,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同时,要主动加强与检察、法院、林业、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争取他们对专项打击行动的支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打击合力。要强化各警种间的协作配合,打破部门壁垒,形成警种协调联动、资源共享、通力配合的工作格局,推动专项行动持续深入。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转变党风政风民风为目标,扎实开展殡葬秩序整治,引导广大群众更新殡葬观念,逐步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贯彻落实殡葬法规政策,大力倡导推行现代殡葬新风尚

1.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埋葬遗体坚持节约土地的原则。在公墓内,单人墓占地不得超过4平方米,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12平方米;双人墓占地不得超过6平方米,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22平方米。在无公墓以外的散葬区域,单人墓占地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15平方米;双人墓占地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25平方米。倡导推行低标准占地修墓、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鼓励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单人墓碑不得超过2.5米高、2.3米宽,双人墓碑不得超过2.5米高、3.3米宽。

2.控制乱埋乱葬。县城规划区内死亡遗体必须在公墓内安葬,其他区域死亡遗体应埋入荒山瘠地。禁止在耕地、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河流堤坝、水源500米以内,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重要建筑物、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等国家明令控制的范围内修建坟墓,禁止私自买卖土地修建坟墓和为活人立碑修墓。

3.推行文明节俭办丧事。县城规划区内不得搭棚祭吊,应在县殡仪馆办理丧事活动;其他地方应在合适场所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大力倡导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反对奢侈浪费和封建迷信。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4.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广泛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不得在县城规划区、林区、景区等禁火、禁鞭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引进推广现代追思活动,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二)集中整治殡葬乱象,坚决刹住建造豪华墓、大墓、“活人墓”的歪风

1.整治范围和重点。全面清理20__年以来违规在禁止区域修建坟墓、超面积修建坟墓、为活人修建坟墓、私自买卖土地修建坟墓以及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问题。重点整治在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及铁路、国省道沿线区域违规修建坟墓,大肆占地修建豪华大墓,为活人立碑修墓,非法生产销售墓碑等突出问题。

2.整治原则和方法。

(1)坚持以自查自纠为主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入户深入细致做思想工作和发放整改通知书等多种方法,促使坟墓监护人积极主动整改。对能够迁移的或必须迁移的坟墓,迁入公墓或国家禁止区域以外的地方;对不需要迁移的坟墓,应当缩小面积,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植树绿化;原则上对活人墓碑一律拆除,不能拆除的,必须把占地面积缩小到规定范围以内、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植树绿化,达到恢复植被美化环境的效果。

(2)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抵制整治拒不整改的、在整治期间顶风违建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3)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在城镇规划核心区域(指城镇公共场所、居民区等周围可视区域),风景名胜区出入口、景点周围可视区域,铁路、国省道沿线禁止区域修建的坟墓,原则上必须拆迁;对豪华大墓(实际占地面积比规定面积翻一番及以上的),原则上必须拆除硬化物及附属物,落实植树绿化;对非法生产、销售墓碑的',原则上一律予以取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墓碑的行为,严格依法规范墓碑生产销售行政许可和监管,禁止生产销售大碑、豪华碑。

(三)加快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秩序

1.加快推进殡葬改革。按照积极有步骤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的原则,不断推进遗体公墓内集中安葬和集中殡仪场所内祭吊。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广更多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原则上,遗体应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城镇居民办理丧事应在集中殡仪场所内进行,不得在街道、居民区等公共场所搭棚祭吊。

2.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步伐。科学制订全县殡葬设施建设规划,鼓励支持殡葬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县城殡葬设施,乡集镇要建设公益性公墓和殡仪服务站,有条件的村(社区)也要建设公益性墓地及集中殡仪服务场所。

3.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机制。将殡葬管理纳入县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和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促使形成各级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要将殡葬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广泛宣传殡葬管理和土地、林业等法规政策,增强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将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驻村干部和村(社区),建立修建墓碑登记台账,及时劝阻、处理和报告乱埋乱葬、在县城区搭棚祭吊等违规行为;要加强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办整改落实。加强殡葬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殡葬执法工作力度。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等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建立殡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搞好协调配合。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一经核实给予奖励。

4.提高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改善服务条件,落实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殡葬服务设施,满足不同层次服务需求,特别要照顾困难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区分基本殡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项目,严格执行和公开服务收费价格。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众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救助力度。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5月—6月)。县、乡镇分别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法规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把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范围、方法及所依据的法规政策宣传到位,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各乡镇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坟墓以及生产销售墓碑的业主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并于6月10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报县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办”)。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调查清理出来的问题,由各乡镇发放整改通知书,并组织乡村干部入户指导、督促整改到位。对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铁路及国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由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城管局、县工商局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专班实行集中整治。

(三)督办检查、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每周将整治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办,实行一周一通报。县专项整治办派出联合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总结、查漏补缺,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县专项整治办将组成工作专班进行逐个检查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成绩不合格的单位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其他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公路局、县旅游局、县文新广局、县工商局、县信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组、整治组、建设组、信访组,由县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宣传组组长、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整治组组长、县发改局局长任建设组组长、县信访局局长任信访组组长。各乡镇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辖区内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县民政局要履行参谋、协调、督办、服务职责,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县委宣传部要牵头抓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县发改局要牵头做好殡葬设施建设工作;县公安局要加强治安保障,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各种不法行为;县财政局要加大对殡葬改革和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维护社会稳定。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法规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矛盾比较突出,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既要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又要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搞好正面引导。要认真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二是坚持依法依规。要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办事,不得强迫命令,甚至违规实行行政强制。三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将整治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一同安排部署,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将信访人稳定在当地、矛盾解决在当地。

(四)严肃工作纪律。全县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__〕23号)和有关法规政策,积极支持整治工作,带头遵纪守法。对抵制整治不积极整改的,煽动甚至参与上访闹事的以及不积极做好工作导致亲属出现上述情况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6

当前H7N9流感防控形势严峻,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等蚊媒传染病传播流行风险不容乐观,为及早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省、市、区爱卫会结合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部署,决定开展“清洁卫生齐动手,预防疾病保健康”为主题的春季爱国卫生清洁整治专项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2月27日至月日,2月27日下午1:00至17:0为统一行动日。

二、活动内容

1、加强领导,全面整治环境卫生

学校要加强领导,组织开展迎新春爱国卫生运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彻底清除垃圾废物、卫生死角,疏通沟渠,清除积水,清理乱堆放,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严防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

2、做好春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春季是消灭“四害”的最有利时机,对控制全年“四害”种群密度指数至关重要。因此要认真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清除蚊虫孳生地,防止蚊虫孳生。要加强灭鼠工作,把鼠密度及“四害”密度控制在最低程度。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宣传教育

利用广播、卫生专栏、班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科普、防病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做好流感、禽流感、麻疹、水痘、诺如病毒感染、登革热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普及,提高师生卫生防病、自我保健意识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自觉性、积极性。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7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当前公司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积极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为主体,使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促进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持续稳定好转。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公司全年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总目标。

二、公司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领导全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即使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公司个部门和各厂的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公司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事宜,跟踪各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得有关问题,及时通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办公室主任:

成员:

三、公司专项整治重点

根据交安委办字[20xx]16号文件精神,针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企业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确定我公司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公司焦化厂、危化品生产、经营和运输单位企业资质的审验台账的规范化。

重点工艺及产品:涉及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工工艺和粗苯等化学品重点产品。

重点环节:动火工作、受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和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环节,开、停车环节,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环节。

重点内容:

1、学习贯彻23号文件及186号文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及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安全生产最薄弱环节的改进情况。

3、罐体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整改情况。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5、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6、针对近两年来化工事故暴露出得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防范情况。

7、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资质审查情况。

8、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的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和演练情况。

四、公司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以自查自整、公司各部门督查同时邀请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分级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阶段(8月1日—8月30日)

1、公司成立化工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县安监局备案。

2、公司和各厂按照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认证开展专项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各厂要结合自身实际,认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定各厂重点专业检查内容和重点项目检查内容,并报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安全科备案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工作。

第二阶段:公司自查自整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各厂对照186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专项整治的检查内容,结合本厂实际开展全员性的隐患排查与治理。通过排查,对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进行修订完善,对排查出处于不安全状态的设施设备限期进行整改,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培训和教育。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各厂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深入开展“查三违”“抓三纪”活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各厂在本阶段工作完成后,向公司上报《专项整治自查自整工作报告》,公司安全科向县安监局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然后转入第三阶段工作。《专项整治自查自整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各厂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专项整治排查出本厂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对排查出的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向安监局主动报告、接受处罚。

3、公司要对组织不力的分厂、第一阶段开展不扎实的厂,安全隐患较多的厂、车间、近阶段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厂、车间进行重点检查督查。

第三阶段:公司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

公司将对第二阶段专项整治中,出现并整改的问题进行认证的回头看。

重点检查问题:

1、第二阶段查处的问题整改后效果巩固情况。

2、制度落实的持续情况。

3、易出现隐患点得监控及复查隐患情况。

4、隐患出现频次的考评及整改完成情况考评。

第四阶段:公司专项整治专家评价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公司将通过有关部门聘请有关专家对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公司涉及危化品部门进行专家评价,找出存在的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落实解决时间和责任人,实行任务完成时间倒排,确保县政府第三阶段检查顺利通过。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8

环保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做好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建立健全环保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环保工作实绩考核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实现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新突破。

(二)总量控制,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在总量指标以内。一是依法实施强制淘汰制度。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个体。二是继续落实好工程减排工作,关闭高能耗企业。三是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能够达标排放。

(三)以人为本,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一是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使地表水水质达到三类以上标准。二是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行绿色消费,节约能源资源。三是加强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倡导“资源有限,环境无价”理念,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协调多方力量,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一是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力度。二是加大治理水土流失的.工作力度,三是要大力推进和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推广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减轻农业面污染源。四是大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生态镇、生态村创建工作。

(五)严格依法行政,减少环境违法行为。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二是主动为招商引资做好服务工作。三是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环保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四创两争”工作推进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强有力的推进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呈贡县“四创两争”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我街道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强化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以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指标要求,全面加快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推进“创卫”指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市容环境面貌,下大力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整治原则

坚持“以职能部门为主、条块结合、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协调联动、严格标准、全面铺开,对整治推进情况和效果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考评制和责任问责制”的精神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全街道通报,切实把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整治重点

针对当前社区农贸市场、居民区、背街小巷、街道、大学校园等方面存在的私搭乱建、无证经营、流动摊贩、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环卫设施不完善、“门前三包”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死角多、环境脏乱差,长效机制不健全、工作责任不落实、边整治边反弹等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呈贡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一)呈贡县××街道办事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赵庆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由街道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组建50人以上的以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工商、公安、社区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队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实施重点突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整治垃圾清运不及时,保洁措施不到位。

1、摸清辖区范围垃圾堆放点的数量,分片分组进行清运。主要街道垃圾堆放点做到每周清运一次。

2、加强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组建街道垃圾清运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垃级清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生活垃级做到自产日清,清运率达xx0%。

3、认真落实街道清扫保洁工作制度。

辖区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清扫工作实行“四定一包”即:定人、定岗、定责、定时,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个小时,主要街道、生活区保洁工作达到“六无四净”标准:即:无杂物、无痰迹、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积,无污水;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杆、树根、果皮箱周围净。

牵头单位: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牵头人:赵庆华

责任单位:

责任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3月31日。

(二)整治乱贴乱画,占道经营。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违规占道取缔”的原则,切实加强占道经营摊区摊点、乱搭乱建、“牛皮癣”的整治力度,确保辖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点,无乱贴乱画等现象。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各社区主任

完成时限:3月31日。

(三)整治“门前三包”工作不落实。

1、按照《××街道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加强“门前三包”的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与街道所有沿街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并按责任书的要求每月对各单位及商户进行检查督促,进行考评。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完成时限:3月31日。

(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

各社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的`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辖区主要道路、居民区、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要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扎扎实实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沟渠,认真搞好室内、室外、村内、村外的环境卫生;同时,街道爱卫办按照《呈贡县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要求,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街道爱卫会

牵头人:

责任单位:城管办、各社区、各单位

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完成时限:6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责任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创卫”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专项整治,冲刺攻坚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调,加强配合。

各社区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督导检查,部门与部门之间要主动加强协调和沟通,实现无缝对接,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不回避问题,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严格标准,加强督查。

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将定期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实效进行督促指导、抽查验收,对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中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0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卫生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规划方案《卫生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础。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2)对未经批准擅自无证执业者,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或吸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也可申请个体执业,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执业,否则依法取缔;

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停业,逾期不停业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执业登记

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全区符合执业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向社会公告。

4、规范管理

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定时评估,年度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管理。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集中清理整顿结束后,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

1、各街道办事处医疗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顿;

2、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到规范;

3、各村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情况如何,区里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工作好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加以实施。

(二)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卫生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制度。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集中力量开展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对非法行医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四)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举bao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机构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报道,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整治方案 篇按照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州委宣传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延州宣联发2号)精神,结合《xx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第一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倡导文明新风、摒弃“随礼风、不文明祭祀、陈风陋习”的意见》(和宣发2号),拟在全市开展关于随礼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开展随礼风问题专项整治要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为指导,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具体规定为切入点,坚决刹住干部和公职人员随礼风的问题,减轻干部群众的沉重负担,在全社会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快推进建设步伐。

二、整治对象

主要是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中层以上党员干部,重点是局(科)级干部。

三、整治的主要问题

1、严禁党员干部借过生日、工作变动、职务升迁、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学习考察等名义操办酒席借机敛财。

2、严禁党员干部借父母花甲及子女满月、百天、周岁、升学、参军、出国等名义操办酒席借机敛财。

3、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公款、公物、公车操办个人事宜,严禁党员干部利用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便利条件、财务、车辆操办个人事宜。

4、严禁党员干部在操办婚庆丧葬事宜时,以任何形式向所在单位、系统和下属人员以及本人履行职责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发放邀请,严禁接受上述单位、人员的礼金、礼品。

5、严禁党员干部参加违规操办的婚庆、丧葬等事宜的酒席及活动并随礼金。

6、严禁变相操办个人其他事宜并借机敛财。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通过电视台大力倡导专项整治随礼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和公布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要求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提升党和政府形象,转变社会风气。

第二阶段:执纪监督,严肃查处。

要紧紧抓住结婚高峰期等易出现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把发现问题、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以党员领导干部为监督重点,采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惩处并通报一批违规行为。

第三阶段:核实数据、统计汇总。

做好专项整治成效的统计和汇总工作,用具体数据和建立的规章制度体现整治成效,做到立竿见影。

五、工作要求

1、在全市开展随礼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整治任务高质量完成。同时,各部门、单位要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给市委宣传部、市电视台。

2、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不定期地开展集中检查,加强日常监督,扩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并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形成有效威慑。

3、各相关部门、单位,尤其是市电视台要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客观如实的进行报道、通报,既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又曝光反面典型,起到警示作用。要强化舆论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正面引导,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1

根据国家整治工作部署及《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xx〕5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扎实稳妥推进我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完成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下称P2P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原则

作为本次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核心环节,各区(县)及各成员单位对整改验收工作统一部署,强化责任,做好整改验收与机构备案的衔接,科学把握备案机构数量和质量,按照“明确标准、严格把关、积极稳妥”的原则,一家一策,整改验收合格一家、备案一家,有序开展辖内存量P2P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与备案登记工作,实现行业市场出清、扶优抑劣、规范纠偏。

二、工作机制

(一)成立验收专班

成立我市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小组,由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通管局等部门各指定两至三人组成专班,共同开展我市P2P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可协调各职能部门,聘请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及相关金融机构人员参与整改验收工作。

(二)落实各方责任

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根据本次整改验收方案和工作需要,提供政策、技术和工作力量支持,依法履职,充分协调,加强联动,稳妥推进P2P网贷风险整治和整改验收工作顺利完成,确保不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不发生大规模群体的事件的底线。

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小组全面检查申请机构的整改完成情况、业务规范情况、经营管理和系统支持情况等。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加入验收小组,同时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负责以下工作:

市整治办牵头做好整改验收的工作方案及标准、机构清退和风险处置方案的制定工作,组织力量成立验收专班,加强政策传导和指导,牵头制定我市网贷机构备案细则。重庆银监局负责相关监管政策辅导和解读工作,对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但依然实质从事P2P网贷业务的机构,要求银行不得向其提供各类金融服务。人行重庆营管部对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但依然实质从事P2P网贷业务的机构,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市工商局负责机构工商管理信息、广告宣传等方面审核工作,对通过验收申请备案的P2P网贷机构做好营业范围变更等工作,对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但依然实质从事P2P网贷业务的机构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措施。市公安局负责机构股东高管犯罪记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等级测评等方面的审核工作,对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的机构依法采取措施防范“跑路”风险。市通管局负责机构网站合规性审核工作,对通过验收申请备案的P2P网贷机构做好电信经营许可办理等工作,对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但依然实质从事P2P网贷业务的机构依法采取注销其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等措施。在整治期间,一旦发现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线索,依照打非等工作机制坚决打击处置。

各区(县)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组织管理和风险预案,结合辖内各部门、各机构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整改验收检查,做好机构备案、退出等各个环节的相关工作。对辖内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但依然实质从事P2P网贷业务的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退。

三、整改验收标准

(一)验收依据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管理登记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xx〕57号)及国家整治办和市整治办的相关文件要求。

(二)本次不予备案的情形

对于存在以下情况和问题的机构,本次不予备案登记:

1.《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以后(20xx年8月24日)新设立的P2P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机构。

2.自始未纳入本次P2P网贷专项整治的机构。

3.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违规违法行为严重,已有公安机关介入或已经失联的机构。

4.存量不合规业务未化解完成的机构。不合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单一借款人超限额的业务;

(2)违反《暂行办法》规定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的业务,如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发放贷款;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的业务;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股权众筹等;

(3)有与各类地方金融交易所合作的业务;

(4)未实现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直接借贷的业务;

(5)其他经整改验收小组认定必须化解完成的不合规业务。

5.相关监管要求下发后,继续违规提供房地产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校园贷以及现金贷等借贷撮合业务,继续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以及上述业务未化解完成的机构。

6.未严格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的机构,如控制和压缩业务规模未完成、借款余额不降反升、业务模式整改未达到规范要求等情况的。

7.其他经整改验收小组认定不予备案的情形。

(三)资金存管要求

申请整改验收的机构应当与通过国家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的在渝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

四、整改验收流程

本次整改验收工作将严格落实国家相关工作部署,由市、区(县)两级有关部门对辖内机构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实质检查,严防被检查机构“带病”通过验收,确保备案登记的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整治办的相关要求完成整改,达到相关监管要求。整改验收工作共分为以下六个阶段:

(一)机构提出验收申请

辖内各P2P网贷机构对照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整改自查(详见附件),达到本次验收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规定格式,向注册地所在区(县)整治办提交整改验收申请(详见附件)、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合规经营情况法律意见书(详见附件)、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详见附件)、有资质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出具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出验收申请的,视作主动退出,按照退出机制和流程平稳有序退出。

(二)各区(县)检查提出意见

各区(县)应组织力量(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人员参与),按照相关要求对辖内提出整改验收申请的.机构开展检查,综合采取核查账务系统、资金流水、融资项目真实性、网站信息披露、抽查借贷合同、暗访检查违规线下营销和违规宣传行为、产品合规性调查等手段,查实查透P2P网贷机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保留好核查工作底稿和资料,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意见。对确认业务真实、数据准确、合法合规,同意在本辖区经营的机构,报本区(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填写《P2P网贷机构整改验收申请意见表》与《P2P网贷整改验收工作区(县)核查确认表》,将相关表格和申请材料报送至市整治办进行整改验收;对不同意在本辖区经营的机构,按照相关退出机制和流程,引导其平稳有序退出。

(三)整改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整改验收小组对申请验收的机构进行全方位整改验收,严格按照P2P网贷机构相关监管法规和国家整治办整改验收工作的要求,对申请机构整改完成情况、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宣传营销、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全面核查,出具初步验收意见。初步验收通过的机构,报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入公示环节;验收不合格的机构,要求其限期补充相关资料或整改,无法按要求完成的,按照相关退出机制和流程平稳有序退出。

(四)在指定官方网站公示

由市整治办指定官方网站对拟备案P2P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个自然日,同时要求P2P网贷机构在自身官方网站及APP上及时对本机构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整改验收公示期间,市整治办如收到异地整治办、出借人或借款人以及其他P2P网贷机构等对公示机构的举报,经整改验收小组核查属实的,由市整治办撤销公示内容,对P2P网贷机构重新进行整改验收。验收不合规的,要求其限期补充相关资料或整改,无法按要求完成的,按照相关退出机制和流程平稳有序退出。

(五)签发整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机构通过公示后,由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的负责同志共同签发整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六)申请备案登记

拿到整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的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地方备案细则相关流程和要求,尽快申请备案登记。

五、分类施策和进度安排

我市严格按照国家整治办的统一部署和进度安排,推进P2P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工作,实行分类施策,科学处置,把握工作力度和节奏,分阶段完成整改验收以及后续备案登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分类施策

1.对于前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已经整改完成,本次验收合格的P2P网贷机构,下一步可按相关规定提出备案申请。

2.对于积极配合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的机构,根据具体情况,或引导其逐步清退业务、退出市场,或整合相关部门及资源,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并购重组。

3.对于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甚至已经有公安机关介入或已经失联的机构,由相关区(县)和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

4.对于行业中业务余额较大、影响较大、跨区域经营的机构,由机构注册地区(县)整治办建立联合核查机制,向机构业务发生地整治办征求相关意见。

5.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但依然实质从事P2P网贷业务的机构,由机构注册地区(县)政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对其进行处置,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打击取缔。

(二)进度安排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市、区(县)两级相关部门全面启动相关工作,正式启动接收符合条件的P2P网贷机构整改验收申请;

2.20xx年4月底之前,辖内主要P2P网贷机构完成整改验收,进行备案;

3.对于违规存量业务较多,难以及时完成处置的部分P2P网贷机构,应当于20xx年5月底之前完成相应业务的处置、剥离,进行备案;

4.对于难度极大、情况及其复杂的个别机构,经市整治办研究同意后,最迟不超过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整改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依法切实履行相关监管职责,做好政策解释、传导工作,确保不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

(二)强化责任,稳妥推进。各区(县)、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强化联动。对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验收流程、时间节点等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到位。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确保本次整改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把握进度,防控风险。各区(县)、各成员单位要处理好工作力度和节奏的关系,严格遵守专项整治大的时间框架。加强工作纪律,切实防范舆情风险、操作风险和次生风险。及时向辖内机构传达相关工作要求,整改验收期间遇到重大事项或负面舆情及时报告。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2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人居环境,加快美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展示区”建设步伐,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及《县20xx年“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执法局20xx年“三线三边”中心城区脏乱差整治小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整治内容

1、工程车辆无抛洒渣土、带泥上路污染路面。工程车辆运输管理做到严格审批手续,所有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指定的地点倾倒;建筑渣土和易抛洒建筑材料必须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抛撒污染路面;严厉查处违规车辆,协同有关部门,对抛洒车辆和未经批准进入城区的大型运输车辆加大处罚力度,对密封不严造成沿途遗撒和未经审批擅自处置渣土行为,从重处罚。

2、城区洗车点无占道洗车,污水不直排雨水管网。集中整治占用人行道或道路经营作业,污染城市路面的洗车点;整治未按排水要求建造沉淀池、排污沟等环境保护措施,造成污水横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洗车点。

3、城区无垃圾死角。路面清扫到边到沿,作业无盲区,达到无垃圾、无杂草、无浮土积水,路面净、路牙净、树根墙根净、雨水井净、垃圾桶净的标准;每天洒水不少于1次(特殊天气视情增加)。沿街门店、摊点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安排专人及时收集;垃圾清运要及时,做到密闭运输、日产日清。

4、无乱堆乱放杂物、无占道经营。道路两侧禁止乱拉乱挂、乱堆乱放;禁止摆放店外招牌、落地灯箱;清理取缔城区主干道和“五个周边”(广场周边、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市场周边、车站周边)的各类非法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沿街各门店修车、焊接、加工一律要求在店内进行,不得占用人行道,并加大对修车、焊接、加工等非法占道作业行为处罚力度。

5、无破损店牌店招。对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未审批的、破旧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或更新。同时,严把审批关,户外广告统一标准,使用色彩应与徽派风格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避免大面积使用红、黄、蓝、绿等过于鲜艳的颜色。

6、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协调工作。根据《县20xx年“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县直牵头单位和乡镇做好“脏乱差”、黄祁高速段沿线广告牌整治和控违拆违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四、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责任到人。城管执法大队、环卫所、市容股要认真对照标准,量化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各个路段,明确责任人,使市容管理和卫生保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市容股和执法大队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确保每天全面巡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业主立即整改。

2、加强督查,跟踪问效。实行督查通报制度,责任单位按照标准进行认真督查,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局督查组。局督查组采取不定期、无缝隙的方式对该路段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管理要求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记入考核台帐。对督查反馈的问题,责任单位没有立即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单位全局通报批评。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3

为进一步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巩固第一、二阶段的整治成绩,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为公司生产作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已到第三阶段分类整治阶段,为更好地做好第三阶段的整治工作,公司针对前两个阶段的整治情况,对第三阶段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三阶段分类整治工作,各分公司要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分类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检查、整治,真正实现作业现场无隐患、安全管理无漏洞、作业程序规范化、员工操作标准化,达到消除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对民爆管理使用、矿井通风、掘进面通风管理、电气设备、提升运输、采掘、回收、防火排水及尾矿库等进行分类专项检查整治,复查已整改的隐患情况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务必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实现公司安全生产。

三、工作步骤

1、5-6月份各分公司要对前一阶段的自查自改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分类复查,防止隐患反弹,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和重新整治。公司相关部室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生产单位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的督促指导整改。

2、7-8月份公司要组织有关部室进行分类安全检查整治。

(1)生产部负责矿山通风、采掘、回收、防水防火、地表防洪等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2)技术部负责选场、尾矿库的机械设备、设施、防护及尾矿库排放、检测、防洪等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3)资产部负责矿山重点设备、设施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4)保卫部负责民爆器材管理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及总库安全专项整治。

(5)工程部负责工程部管辖的外委工程队施工作业专项安全整治工作。

(6)安全部负责对各单位的专项安全整治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组织生产、技术、保卫、工程等部门对各公司进行综合专项安全检查。

(7)各分公司要组织相关科室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整治,要分类指导、专项检查、综合整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9-10月份公司要有关部室和单位分类专项安全检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检查,各单位也要对前阶段的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分类专项整治取得的成绩达到巩固,保障安全生产。

四、总结汇总

在开展安全生产分类专项整治中,各单位要及时对各类专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对整治中发现的新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进行讨论、分析、研究,制定出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整改,并加以落实整改。对于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和隐患,要报公司有关部门,由公司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各到位每月必须将各种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汇总报公司安全部。

五、工作要求

各部室、各分公司为做好第三阶段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取得好的整治效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排查,要亲自抓亲自排查,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排查行动具体落实到生产单位的每个人和每个作业岗位,不留死角。

2、突出重点,强化督查。要根据各单位的生产作业情况,对危险作业场所和岗位要重点进行排查,对通风、民爆、天井、放料漏斗等存在危险的生产系统进行重点排查。要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好重点危险场所的预防工作,提高现场安全管理能力。同时要对重点危险场所加大检查,强化督促排查工作,做到现场无隐患、岗位无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及时掌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和做法,每月底同排查情况汇总同时上报公司安全部。

20xx年5月20日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4

一、成立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专项机构

成立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书记担任,副组长为镇长、副书记、分管领导副书记。

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办公室主任由解同志担任,刘担任副主任。

二、整治区域及整治时间

对全镇域范围内采取三区域划分方式进行分别整治。金堂大道沿线、又新连接线沿线、又新场镇建成区、永乐柏山旅游环线、背街小巷、危房范围内分为督查整治区域,违章搭建物必须进行限期拆除或进行合法整治,要求必须在8月中完成;永乐场镇、金乐路沿线、镇域节点、美丽新村建设范围内为重点整治区域,整治期限为12月底;村组道路、镇域其它区域划分为第三类,为长久整治区域,整治时间为20xx年4月—20__年4月。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内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乱搭乱建(构)筑物;省道、县道及乡村公路控制红线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房前屋后乱搭乱建的圈舍、棚区等(违章搭建重点为蓝色彩钢棚)。

(二)整治标准:屋顶违章搭建的彩钢棚、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违章建(构)筑物拆除后,由违建户自行按原规划进行恢复;农村居民房屋确权颁证后违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房屋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国有土地上未经批准修建的`房屋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房前屋后的乱搭乱建区拆除后进行恢复。实施方案宣布后,新增违法建设一律拆除。

四、整治责任分工

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指挥全镇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办公室另设宣传小组,负责违章违法建设的宣传工作。

国土负责违法用地的查处,城建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城管负责违章搭建的查处,群工办负责违章建设的法律解释及咨询。

村社区负责违章违法建设的制止及举报,并协助城建办对违章违法建设构建物进行全面拆除。

各村组组长负责清查本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的违章违法建设,并实事求是的进行上报;负责遏制违章违法建设的修建。

五、整治措施

全镇采取分片分区,由各村村委及驻村领导和负责人具体落实。全镇共13个村及社区、6个重要点位成片区。共19个片区,并逐一落实到各片区村委,安排驻村小组进行及时督查,每个片区安排具体落实时限。在时限要求内采取每周一例会,及时汇报整治情况及存在问题。整治时限内要求各片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完成。

六、整治奖惩措施

1、对违建户一经发现拆除后,再次修建的,给予违建户及施工方一定的罚款。并吊销施工工匠的施工资格,三年内不能在又新范围内进行修建任何工程,当地农电员给违建户配电的建议由江源电力公司取消其电工资格。

2、对村组未能及时整治及上报违建情况的,给予该组组长停发半年工资、该村村委及相关负责人给予扣除半年工作绩效的惩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对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整治不力的情况,取消当年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采取对各村(社区)进行“一季度一考核制度”,对当季度各村(社区)对违章违法建设的拆除或整治工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一季度村委每人500元的现金奖励。

七、本实施方案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5

近年来,网贷行业(以下简称“网贷”)风险积聚,出现了一系列风险事件,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声誉和健康发展带来较大影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网贷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四个部委联合印发了《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了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原则。

按照“态度积极、措施稳妥,底线思维、预案完备,线上线下、统筹治理,分类处理、标本兼治,依法合规、有章可循,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六大工作原则,坚持重点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防范风险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清理整顿与依法打击相结合,通过摸底排查、分类处置及验收规范三个步骤,对网贷行业进行全面整治,实现扶优抑劣、规范纠偏、正本清源,为网贷行业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创新发展。

二是确定了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既包括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从事信息中介服务的网贷机构,也包括以网贷名义开展经营、异化为信用中介的机构。《方案》要求对机构的基本情况、各类产品和业务运营情况、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对近年业务扩张过快、在媒体过度宣传、承诺高额回报、涉及房地产配资或校园网贷等业务的'网贷机构进行重点排查。同时,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和取缔互联网企业在线上线下违规或超范围开展网贷业务,以网贷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

三是明确了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标准措施。

在综合采取多方数据汇总、逐一对比、网上核验、现场实地认证等方式对网贷机构基本信息进行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根据《指导意见》和有关监管要求,甄别判断网贷机构在信息中介定位、业务合规性、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信息披露及网络设施安全性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结合风险程度、违法违规性质和情节轻重、社会危害程度大小、处理方式等因素,将网贷机构划分为合规类、整改类、取缔类三大类,制定差别化措施实施分类处置。

四是确定了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双负责制”原则,即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与省级人民政府双负责、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和银监会派出机构双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中央层面,银监会会同十四个部委成立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银监会设立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建立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银监会作为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统筹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协调、规则制定、培训部署、督导汇总等工作。在地方层面,各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监管部门的统一方案和要求,负责本地区网贷风险具体整治工作。在各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设立网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由省级金融办(局)和银监局共同负责,办公室成员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相关部门组成,具体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于20xx年1月底前完成,通过专项整治,防止行业风险蔓延、偏离正确轨道,保护鼓励网贷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回归服务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本质上来。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6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完善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建立预防粉尘爆炸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有效防范生产经营单位粉尘爆炸事故发生。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要掌握本企业内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作业场所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及隐患排查情况,建立相应台帐资料和数据库,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二、重点行业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1、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机械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竹木加工等生产经营单位。

2、常见粉尘爆炸作业场所和设备:包括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筛选机等会生产粉尘的设备。

3、常见爆炸粉尘:镁、铝等爆炸性粉尘;炭黑、焦炭、煤、铁、锌等可燃性导电粉尘;聚乙烯、酚醛树酯、小麦、玉米、砂糖、米糠、竹木、硫磺等可燃性非导电粉尘。

(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齐、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落实。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工作流程、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

3、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5、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在建筑布局、结构上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6、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了本单位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8、危险物料是否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并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是否装设吸尘罩;风管中是否有粉尘沉降;是否增加废料的湿度,以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悬浮量。

9、是否对能自燃的粉尘采取冷却措施,并对其湿度进行连续监测;是否对与粉尘直接的设备或装置落实相应措施,使其表面温度低于相应粉尘最低着火温度。

10、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11、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除尘措施;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制度;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12、粉尘防爆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及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静电引燃等的安全措施。

13、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和受限空间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14、是否经常对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扫,清扫方法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5、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编制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配备了适合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的灭火器材,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镇统一部署,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镇政府督查、县安委办抽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5月 10日,由镇政府根据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研究制定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5月 11日至 5月 20日)。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行业安全标准和上级通知要求,组织技术

专业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做到应查必查,查必彻底,彻底排查隐患,不留死角。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5月 21日至 6月 31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粉尘爆炸事故隐患,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确保“五落实”,认真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督查阶段(7月 1日至 7月 31日)。镇政府按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重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镇政府跟踪督办,确保排查一处,治理一处,安全一处。县安委办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深入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把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监管的重点之一,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管,狠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要通过专项整治,落实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主体责任,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xx)》等有关标准规定,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要把工作具体落实到各重点车间、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要害部位和关键岗位,使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

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制定安全检查表,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要组织专家深入排查工艺系统、设备设施、除尘系统、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要不断提高科技兴安水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坚决杜绝粉尘爆燃事故再次发生。

(三)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企业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涉及粉尘爆炸作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对镁、铝等爆炸性粉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各企业请于 7月25日前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情况表报工办。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7

为进一步做好浦东新区全国文明城区复评工作,持续保持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秩序,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成立由纪委办监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宣传部、团委组成的“三乱”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自9月25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校内出现的“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现象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治理内容

目前校园范围内,尤其在公共区域,一定程度上存在“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的现象。其中,“乱停车”主要表现在:未在学校划定停车位区域停放车辆,未按照学校保卫部门要求进出学校等现象。“乱摆放”主要表现在:校内活动所临时搭建的宣传广告展板、展台及附属衍生设施等摆放且事后未及时清理,工程建设垃圾未及时清理等现象。“乱张贴”主要表现在:在学校规定地点以外随意张贴各类张贴物、悬挂各类横幅,未经负责部门审批同意进行张贴和悬挂,张贴物、横幅内容过期不清除等现象。

二、治理要求

(一)针对“乱停车”问题

1、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不得影响交通。

2、车辆在校内行驶要遵从保卫部门的指示和引导,不能任意行驶。

3、严禁共享单车进入校园。

(二)针对“乱摆放”问题

1、遵循“谁搭建,谁清场(清运)”的原则,校内活动所临时搭建的展板、展台及附属衍生设施等由活动主办方负责督促搭建方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处理,恢复原貌。

2、工程建设垃圾由项目建设方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及时清运。

3、新购设施、设备等拆卸的外包装由项目申购部门负责督促设备供应商及时清运。

4、生活垃圾、快递物品外包装等,应投放进校园垃圾桶或在垃圾桶附近位置堆放,由后勤物业负责统一清运。

(三)针对“乱张贴”问题

各单位和师生要严格执行《上海健康医学院关于加强校园张贴物及宣传横幅管理的规定》(沪健医宣〔20__〕1号),进行张贴物张贴和横幅悬挂。重点要做到以下方面:

1、张贴前须事先经有关部门(宣传部或团委)审批,加盖“张贴专用章”。

2、在指定场所和地点张贴和悬挂。

3、对于过期的张贴物和横幅应及时清理。

三、治理措施

1、加强巡查。党委宣传部、校团委成立学生巡视队,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现象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式再监督,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将及时提醒、制止,督促处理。

2、加强教育。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现象,工作人员要登记在案、拍照取证,对违规停车现象将开具《车辆违规停放告知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所属单位负责人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所属单位领导应及时批评教育,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根据问题的严重情况和造成的影响对有关人员和单位进行问责追责。

3、挂钩考核。对在集中治理过程中屡教不改、产生负面影响的个人和单位,与对单位、个人的考核挂钩。

4、形成长效。相关负责部门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相关布局优化,完善管理机制,促进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8

为进一步加强车站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车站研究决定,自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在全站范围内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铁道部、路局和公司领导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澄清火灾隐患底数;严惩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营造全员关注消防浓厚氛围。力争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站消防安全水平,确保“两节”期间我站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站长白辉同志任组长,分管综治消防的副站长刘勇、分管安全的李颂国副站长为副组长,肖海涛、高明、刘涛、祁保良任向阳、朱静、刘海涛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严密工作措施,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顺利开展。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货场、货物仓库、食堂、票据室、制票室、财务室、材料仓库等。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运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运行情况;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管理情况:防火分隔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设施、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情况;灭火器的配置和管理情况。

4、消防安全疏散和火灾施救扑救条件:建筑内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配置和完好情况;建筑间防火间距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是否存在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特别是建筑外窗和安全出口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障碍物的清理情况。是否采用易燃有毒材料进行装饰装修;防火安全管理及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等。

5、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情况:固定用火设施的检查、维护情况;临时动火的审批管理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电器设备、电气线路的检修、管理情况;危险化学物品的依法储存、使用情况。

6、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有无明显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动用明火、用电作业是否采取防火监护措施等。

7、春节、元旦、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情况。

(三)、开展专项消防宣传行动

1、充分利用车站宣传栏、标语等对职工、货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和货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2、开展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职工掌握防火、灭火、逃生基本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方法步骤

(一)发动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11月15日至26日)

各车间、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冬季消防安,车站组织部分岗位、重点岗位容易进行消防演练

(二)自查与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7日至12月25日)

各重点部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车站要适时组织督查,督查各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巡查自救力量、落实整改期限和临时安全措施、落实设施维护保养和通道畅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各镇街、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要当场立即予以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整改期间,要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春运结束)。以不间断实施消防宣传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强化现场安全控制,实现防火安全有序可控和持续稳定。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要清醒认识到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安全上来。

2、 隐患排查实行责任制,绝不允许存在侥幸心里,不能走过场,要对检查的内容负责。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19

一、专项整治面临的形势

成品油市场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随着国际油价的剧烈动荡和国家成品油燃油税制的改革。主要表现为:一是违规倒卖成品油、销售假冒伪劣成品油、偷税漏税、价格违法等问题在市的部分地区仍较突出,个别地方也出现了利用各种伪装手段贩运油品的现象。二是个别经营者利用合法手续从事违规经营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市周边地区部分违规油品不同程度流入我市个别加油站和矿山用户,扰乱了市成品油市场秩序和价格秩序。四是小土炼和掺配点伺机非法自制油品并销售到市无证经营网点、农村市场谋取非法利益。五是个别地方违规新建、迁建加油站和加油站违规经营的行为有所抬头。

二、整治重点和部门职责

1、发改委、商务部门负责查处越权审批、违规新建、扩建和迁建加油站和已审批长期未建加油站的行为。

2、工商、质监部门负责整治各项专项油、自用油流入市场和市外进入我市不合法的各类成品油的倒卖行为。

3、商务部门会同其它各有关部门负责查处各种非法经营网点和无证照经营等行为。

4、安监、公安部门负责整治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基本安全条件的加油站。

5、质监、工商部门查处销售掺假使假、短斤少量、伪劣及不达标成品油和违规储备成品油的行为。

6、商务部门会同中油销售分公司负责加油站供油合同的签订情况等。

7、物价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价格违规违法行为和税费改革后乱收费行为。

8、国税部门负责查处偷逃国家税款及违规使用发票的行为。

9、商务部门会同其它部门以及中石油销售分公司按照工作进展情况查处其它涉及成品油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10、中油销售分公司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配合服务工作。

三、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市上成立市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组织实施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四、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摸底。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商务局要积极协调发改、公安、工商、物价、税务、质监、安监等部门召开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会议。明确职责和整治重点,做好政策宣传和调研摸底工作。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相关站点和已摸清的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各县区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联合统一行动。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依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或查处;需要提请上级部门查处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县区两级协同处理。

第三阶段:重点抽查。对市内重点站点和已摸清的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抽查,市上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联合统一行动。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或查处。

第四阶段:总结。县区商务局将总体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并上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根据整治进展情况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召开整治工作通报会议,县区相关部门就整治期间检查整治情况及问题上报各对口市级局委。并将全市整治情况汇总上报省商务厅。

五、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积极组织实施。市县区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工商局、物价局、国税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好这次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市县区商务局要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各负其责,依法整治。

2、认真落实责任。及时将检查情况、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中石油分公司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成品油市场情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好此项工作。搜集、整理、分析影响市场稳定的因素,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3、做好配合服务。全力以赴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油分公司在强化内部检查、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年成品油市场保障工作,确保成品油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4、抓好舆论宣传。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新闻媒体。适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典型引路,推动工作。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20

为加强对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好《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结合《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__年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密云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对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初步摸清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产品的基本情况,为更好的实施监管打下基础。借鉴药品监管的理念、经验,掌握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情况和化妆品品种概况以及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等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在初步摸清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产品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重点清理辖区内无证生产化妆品的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的原料库、原料进出记录和投料记录的实际情况。对美容美发店、药店、化妆品批发市场的化妆品质量、标签、标识、说明书等内容进行重点整治。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5月30日起至11月20日,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分四个阶段完成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一)组织准备阶段(5月30日——6月30日)

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和落实,责任到人,求真务实稳步推进这次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化妆品监督管理科人员到位前以稽查科人员为主,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抓好此项工作。

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好《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和《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__年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理解、掌握的基础上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检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

主动宣传。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让社会各界了解化妆品监管职能划转的重要意义,树立药监部门依法监管的良好社会形象。建立健全便捷、畅通的投诉举报系统,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机构的作用,普及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争取多方的支持与配合。及时与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汇报、沟通情况,建立与卫生、工商、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机制,多渠道了解化妆品市场的'基本情况,尽可能多的搜集信息,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1日——8月10日)

辖区内所有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根据药监密云分局制定的化妆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查的重点内容为是否按照卫生许可项目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否达到化妆品良好卫生规范的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操作规程。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__年8月10日前报送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密云分局。

(三)监督检查阶段(8月10日——11月10日)

对密云县行政区域内,按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重点清理辖区内无证生产化妆品的生产企业,检查企业的原料库、原料进出记录和投料记录的实际情况。对美容美发店、药店、化妆品批发市场的化妆品质量、标签、标识、说明书等内容进行重点整治。

调查密云县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实际总量、实际状态,在监督检查中注意认真填写监督检查情况记录,对企业基本情况详细登记,掌握化妆品市场的详细情况,收集、整理化妆品品种的相关信息。为以后监管打下良好基础。

(四)分析总结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

以自查整改阶段为界,凡属自查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的,减轻或免于处罚;凡属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或被举报查实的未按照卫生许可生产、经营化妆品,不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在标签、说明书中宣传疗效,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合要求,根据《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予以严肃查处。

及时汇总有关情况,总结经验。在调查、检查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形成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情况数据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档案。并分别于9月1日、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汇报。

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切实加强对化妆品的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初步掌握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分布、规模、性质和品种数量,为作好长期有效监管打好基础。

二○xx年五月三十日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21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全县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实现重大火灾隐患“消除存量、控制增量”,坚决预防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重大节点、敏感时段、重要部位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县科工信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督导我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开展。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

要严格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xx),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摸排,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集中、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火灾防控基础条件差的工业企业,必须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力争摸清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的底数,对重大火灾隐患企业要逐个、分类确定整治计划,明确每处重大隐患的具体问题、整改时限以及整改责任人。

(二)全面整治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逐个督促全县工业企业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按期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四、整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

一是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较大的,报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办,加快隐患整改。二是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工业企业,提请相关部门依法查封、取缔;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要将隐患整改与工业企业资金申报、项目审批等挂钩捆绑,促进工业企业主动整改隐患。三是要落实工业企业责任。工业企业是隐患整改的主体,必须履行第一责任。要督促隐患工业企业明确整改工作的责任人员、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整改资金。要指导工业企业倒排整改时限、制订整改措施、完善整改方案,用最短的时间,达到最佳的效果,实现消除隐患的'目的。

(二)组织多种宣传

一是要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宣传机制。开辟固定宣传阵地,对积极整改、提前完成销案的隐患企业,要大力宣传,予以表彰鼓励;对工作消极、整改不力的隐患企业,要公开曝光、形成舆论压力。二是开展内外曝光。内部曝光,就是要在重大火灾隐患企业,显著位置张贴、悬挂警示牌;外部曝光,就是要运用媒体力量,将隐患向社会、群众公布,督促企业自觉主动整改。三是实行明暗访查。要经常性组织媒体深入各工业企业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实地暗访,督促整改进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将此项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

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对重大火灾隐患问题涉及多方职能的,必要时提请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合力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出现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现象。

(三)强化标准,报送信息

严格落实标准,及时报送工作信息。7月7日前,将我局重大火灾隐患摸底排查情况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4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再进行认真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销案。9月27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 篇22

一、工程简介:

新华路隧道位于中山西路新华路东侧,为下穿东华大学的下立交隧道。隧道在xx年进行过大规模的改建,由原先的100余米延伸至现在的约500米。由于建成使用至今已有较长时间,隧道内部出现了渗水现象,结构变形缝防水橡胶条也有比较严重的破损老化现象,影响到了交通安全及市容观瞻,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对市容市貌的整治要求,决定对新华路隧道进行彻底整修。

1、修补侧墙混凝土墙身渗漏水。

2、修补结构变形缝渗漏水。

3、更换结构变形缝嵌缝防水条。

4、修补沥青混凝土路面破损。

5、修补过渡段透光顶棚破损。

6、对内墙进行清洗、装涂。

二、意义

混凝土结构的防水抗渗一直是地下工程中的难点,尤其上海处于长三角冲积平原,地下水位高,常年保持在2.5~3.0米左右,故对地下结构的防水抗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署青年突击队的队员们在经过了“长宁区桥梁检测及索引”“长宁区工程档案地图索引”“长宁区人行道普查”等众多项目的历练后,主动向署领导请缨,承担起新华路隧道整治这项高要求、高难度的工程。

三、人员安排

1.交警部门及管线部门的协调:

2.实施过程中的资料跟踪:

3.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600天资料:

4.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

5.原始状况的分析,及原始养护资料的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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